书谱解(二)

2018-06-11 06:23温炳涛于海成
少儿美术·书法版 2018年2期
关键词:王献之刻本谢安

文/温炳涛 于海成

书谱局部

《书谱》是唐孙过庭著并手书的一篇书法理论专文。其对正草二体书法阐述之精辟见解,广泛为书法家所接受。致其注释、译注、临写者甚多。此卷现存墨迹,据查是孙过庭亲书,纵27.1厘米,横898.24厘米,乃宗『二王』一派的清丽草书,水平之高可目为唐朝一流水平之作,受历代书法珍重。前有宋徽宗瘦金书『唐孙过庭书谱序』签,并有『宣和』联珠玺等印。原作曾经宋王巩、王诜,元虞集,明严嵩、韩世能,清孙承泽、梁清标、安岐等收藏,后入乾隆内府,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除墨迹本外,并有历代刻本多种传世。著名的如『太清楼本』是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刻本,此本最好。可惜只存残片十四页,原石早佚,此为海内孤本。原墨迹缺三十余字,首开前十七字可补墨迹所缺。有张伯英、罗暖、林志钧、马叙伦、齐燕铭等跋,并有『石门吴乃琛忱珍藏』『清净』等藏印 八方,由陈叔通家属捐赠给国家,现藏故宫博物院。还有薛绍彭刻本。宋以后还有几种版本,都不精(如吴说刻本、曹骖刻本、文徵明停云馆刻本、陈瓛刻本等等)。到了清朝,有天津安岐的『安刻本』较好,稍后的『三希堂本』亦好。日本也有刻本流传。

原文:考其专擅①,虽未果于前规②;摭③以兼通,故无惭于即事④。

注释:①专擅,专门、专长。

②果于前规,达到前人所树立的规范。

③摭,拾取,此处相当于“若论”“试论”。

④即事,当前的事物,指书法之事。

译文:考察王羲之父子书法的专精擅长,虽然还未完全实现前人法规,但能博采兼通各种书体,也是无愧于书法这项事业的。

解析:固然,钟、张的开创楷书和今草是首立规模于前,后来者不能相比。但就书法艺术本身而论,更重要的应是升华。王羲之兼通诸体,互相借鉴,升华至神韵第一,所以说他“无愧于即事”——大家风范,有大成就正在于此。

原文:评者云:“彼此四贤①,古今特绝②;而今不逮③古,古质④而今妍⑤。”

注释:①四贤,指钟、张、“二王”。

②特绝,犹卓绝。

③不逮,比不上;不及。

④质,质地朴实。

⑤妍,妍美华丽。

译文:评论书法的人说:“他们四位大家,虽然都可以说是古今特别有造诣的;但其中的今人还是不及古人。因为古人质朴,而今人妍美。”

解析:孙过庭在这里,针对当时一些抑王而扬钟的论点,提出一个“质、妍(文)”的艺术原理,特别是书法艺术的质与妍的关系问题。(下段有专门论述)

原文:夫质以代兴①,妍因俗易②。虽书契③之作,适以记言;而淳醨④一迁⑤,质文⑥三变,驰鹜⑦沿革⑧,物理⑨常然⑩。贵能古不乖时⑩,今不同弊⑩,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⑩。”何必易雕宫⑩于穴处⑩,反⑩玉辂⑩于椎轮⑩者乎!

注释:①代兴,谓更迭兴起或盛行。《国语·郑语》:“及平王

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韦昭注:“代,更也。”

②俗易,谓因习俗变易。

③书契,文字。

④淳醨,指习俗、风俗的淳厚与浅薄。

⑤一迁,一变更。

⑥质文,质朴与华美。

⑦驰鹜,奔走,奔竞。

⑧沿革,沿袭和变革。

⑨物理,事物的道理、规律。

⑩常然,一向如此。

⑩乖时,违背、背离时代。

⑩同弊,苟同弊病。

⑩“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语出《论语·雍也》。谓文华质朴配合得很好,既有文采,又很朴实然后才是大雅君子。

⑩雕宫,谓雕饰华美的宫殿。

⑩穴处,居住山洞。

⑩反,返归。

⑩玉辂,古代帝王所乘的车子,以玉为饰。

⑩椎轮,原始的无辐车轮。亦指栈车。

译文:质朴是随着时代而兴起,妍丽(文采)是因为风俗而变化。(就拿文字而论)虽然当年书契的产生,目的是记录语言,(但由于时代的风尚)后来的文字也由淳厚变为浅薄,这种由质朴淳厚度变为文采斐然的往来交替,是事物发展的常态。唯其贵在学习古人不违背时代风神,追随今人又不混同当时流弊。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采和质地各到好处,这才是最好的风格)”。又何必(为拘泥古风)舍弃美丽的宫殿而居于野穴,换下豪华车子而乘木轮笨车呢!

解析:质与文的关系,是各种艺术原理都必然涉及的重要问题。孙过庭从书法艺术角度对这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他的见解,在今天仍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他认为:学习古人的质朴不能违背现代精神;崇尚今天的时代气息,又不能和俗弊相混淆。这种见解,从两个方面针砭谬误——奢谈古朴,不问发展趋势者不可;单知趋势,甘同俗风者亦不可。看来,书法艺术从唐朝到今天都存在着这两方流弊,孙氏见解固有其指导意义。

至于文与质的关系,孔子的“彬彬”二字足以说明,(彬字古作分,即有恰到好处之意。)但求其质当然是野(无法度、太直接,质胜文则野),但求其文当然是史(虚假,“文胜质则史”)。只有文质皆顾,然后具大家风范,是最上乘法。(“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书法艺术,当然也离不开这个最根本的审美原理。

文字的功用和书法的欣赏价值,可以说是两码事。不用说甲骨文契,就是在今天,文字的使用者,顾忌书法二字的太少了,而有些书法家,也绝不是为文字的使用而从事书法创作。这就是孙过庭后面说的:使用文字的人,在使用文字时,用的是书法的糟粕,只有专门从事书法艺术创作的人,才是得到了书法的精华。所以有人认为钟繇的楷书质朴、古厚。对,是这样。然而,把这种质朴、古厚作为书法的最美从而说王羲之的书法太妍美而不可取,却真正的是本末倒置了。书法是什么?是美化文字的艺术。如果不是为了“美化”,那“书法”的法字只能是造字之法了。(“六书”全包括了,就无所谓的“八法”了。)只有把文字人为地美化,才是书法的根本。当然,这种美化可以是秀丽的,也可以是豪放的,既包含了俊美,也包括了古朴。然而,这个古朴是美学范畴的含义之一,和文字开创之初的古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王羲之之所以在书法上有最大的成就,也正是由于他把这种美化文字,推到了极致(神韵化)。我们可以理解王羲之的书法艺术,根本与文字的使用无关;而钟繇的书法艺术,同时也关乎着文字的使用(简于隶书)。站在纯书法艺术上看钟、王之别,判若霄壤矣。(当然,在今天看来,只从书法上讲,这门艺术本身,也有着“质”的追求,这个“质”是技巧的纯真,炉火纯真,笔笔合乎法度的艺术之质。)

就在现代人写甲骨文,如果是为了欣赏,也必然是“质”好——无错字;文好——以毛笔表现锲刻的古朴,但是不要忘了,书写甲骨文为欣赏,本身就是一个人为地美化文字——使文字在美学范畴中的古朴表现出来,发人幽古之思,而不是为了使用文字。孙过庭的“何必易雕宫于穴处,反玉辂于椎轮”不喻而明了。

原文:又云:“子敬之不及逸少,犹逸少之不及钟张。”意者以为评得其纲纪①、而未详其始卒②也。且元常专工于隶书,伯英尤精于草体;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拟草则余真,比真则长草,虽专工小劣,而博涉多优,总其终始,匪无乖互。

谢安素善尺牍③,而轻④子敬之书。子敬尝作佳书与之,谓⑤必存录,安辄题后答⑥之,甚以为恨。安尝问子敬:“卿书何如右军?”答云:“故当胜。”安云:“物论⑦殊不尔。”子敬又答:“时⑧人那得知!”后羲之往⑨都⑩,临行题壁。子敬密⑩拭除之,辄书易其处,私为不恶。羲之还见,乃叹曰:“吾去时真大醉也。”敬乃内惭⑩。是知逸少之比钟、张,则专⑩博⑩斯⑩别⑩,子敬之不及逸少,无或⑩疑焉。

注释:①纲纪,大体、概要。

②始卒,始末。

③尺牍,长一尺的木简。古代用以书写,后泛指信札,书信。

④轻,看不起。

⑤谓,说。

⑥答,回话,回复。

⑦论,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看法。

⑧时,现在的,当前的。

⑨往,去,到。

⑩都,都城,建康,今南京。

⑩密,不公开,不公开的事物,偷偷。

⑩惭,羞愧。

⑩专,专长。

⑩博,博涉。

⑩斯,之。

⑩别,差别,不同。

⑩或:有。

译文:(评论书法的人)又说:“王献之(书法)不及王羲之,就好像王羲之不及钟繇、张芝一样。”我以为这种评论,是评论者只知其表面的概况,而没有求得始末原委。钟繇专擅长于楷书,张芝尤其精熟于草书,他俩的长处,王羲之都兼而有之。比起张芝的草书,多一样真书的长处;比钟繇的楷书,又多一样草书的专长。虽然从专精这一点说,王羲之比他们差些,但他能多方面涉猎,集聚众长。总的来看,他们彼此互有短长。

与“二王”同时代的谢安素来擅长“尺牍”,瞧不起王献之的书法。献之曾精心书写一信给他,以为一定会得到谢安的赏识并且把它收藏起来,不料谢安即在信的后面写上了答复送还了他,献之深以为恨。谢安曾经问过王献之:你的书法与你父亲右军将军相比较怎样?子敬答道:当然比他的好。谢安说:大家的说法却不是这样啊!献之又回答说:一般人哪里懂得呢!献之勉强着这样来回答,来反驳谢安的看法,然而自称胜过他的父亲,这不是太过分了吗!

况且,(做儿子的)应该立身扬名,使父母的名誉也随之显耀起来。当年曾参经过“胜母里”,(因憎恶这个名称)所以不肯进去。而献之的笔法,是承传羲之书法的,虽然大略学到了规模法则,其实恐怕还未能全部继承下来呢!(且立身扬名,事资尊显,胜母之里,曾参不入。这句话有着浓重的封建孝亲思想,应予批判。王献之学习父亲的书法而未能很好地继承,这是艺术问题,与是否“孝顺”无关。况献之在书法上有他的创造,在他父亲的藩篱之外,独树一帜,对后世的影响很大,造诣虽稍逊其父,实亦一代宗师。虔礼之所以特别贬抑他,是可能有其他原由的。)何况以假托神仙传授为辞,而耻于推崇家学,用这样的态度来研究书法,又比面壁而观好多少呢!后来羲之到京城去,临行时曾在墙壁上题字。献之偷偷把它擦掉,在原处另行改写,并自以为写得很不错。羲之回来看到了,感叹地说,我去的时候真是醉得厉害呀。献之听后,内心才感到惭愧。由此可知,王羲之比起钟张,那只有专精与博习的区别,而王献之比不上王羲之,这是无可置疑的。

解析:孙过庭在这一段中,用了不少笔墨来论证王献之书法不如王羲之。这一点是对的。当然,孙氏之所以这样作文,可能和当时中唐书风有关。其实,人们不必深讼“二王”父子孰优孰劣。因为,对右军的书法艺术,一句“书圣”足以说明。然而,我却深知孙过庭于此的用意。盖书法艺术到了王羲之手中“神韵遒上”,“自然天成”,的确是已到美的极致,直至今天,论者皆知羲之书法为古今第一。孙过庭的“子敬之不及逸少,无或疑焉”不但评得正确,而且这种对“二王”父子书艺之评,于后世研究书法艺术原理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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