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
王羲之與郗璿育有七子,第五子徽之(子猷)与第七子献之(子敬)感情甚好。两人俱病笃,徽之说自己 “才位不如弟 ”,愿代献之死。未几,献之卒。徽之奔丧,悲恸顿绝,月余亦卒。
王献之的卒年、得年,唐人编撰的《晋书》未记,其他文籍却有记载。
《世说新语》伤逝篇第十六刘孝标注曰:“献之以太元十三年(三八八)卒,年四十五。”
唐朝张怀瓘《书断 ·中·王献之传》也有记载,却不同:“子敬为中书令,太康(按,太康是晋武帝年号,应是 “太元 ”)十一年(三八六)卒于官,年四十三。族弟珉代居之,至十三年而卒,年三十八。”
两种记载,相差两年,王献之到底卒于哪一年?程炎震(一八八六至一九三八)
《世说新语笺证》说:《晋书 ·王导传》亦记王珉 “太元十三年卒,时年三十八 ”,与张怀瓘所记相合,则张怀瓘所记王献之卒于太元十一年亦当不误。
按张怀瓘记载的王献之卒年、得年,可以推定其生年在晋康帝建元二年(三四四)。
有趣的是,刘孝标记载的王献之卒年、得年虽然不足信,但推得的王献之生年也在康帝建元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