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无疆

2019-07-19 02:05范可
读书 2019年7期
关键词:巴特人类学族群

范可

几个月前,读到挪威人类学家埃里克森写的《弗雷德里克 ·巴特:一位知识分子的传记》(Fredrik Barth: An Intellectual Biography),相当精彩。作者认为,巴特终身为强烈的好奇心所驱动,对所钟爱的人类学充满激情。尤其强调,他是整个二十世纪全世界最为活跃的田野工作者之一。请注意,是“全世界”!

巴特一生著作等身,这对一位总在田野里 “转悠 ”的学者是很不容易的。人类学家从事田野工作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加上阅读其他相关资料和整理田野资料,往往数年才能完成整个田野民族志的书写和出版过程。大部分人类学家整个学术生涯往往只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志作品,巴特却至少有六部!如果考虑到巴特在其他学术方面也同样活跃,我们不能不说,他的这一成就可谓惊人。

田野之于巴特

我们知道,田野工作是人类学经验研究的不二法门。田野工作指的是人类学家参与到被研究对象的生活中,通过观察和访谈獲取第一手资料,最后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写出文本。所谓民族志(ethnography),就是从收集资料到形成文本的全过程。作为人类学从业者,我一向以为,民族志工作方法很难教授。很荣幸,巴特也持有同样的想法。他主张民族志方法最好的学习是实践,因为每个人遇到的情况和经验都不一样。尽管有一些基本的程序,但常有即兴发挥的场合。

在巴特的眼里,人类学的田野工作超越了其他社会科学常用的定量与定性的限制。因为,在统计材料、问卷基础上获得标准化选择性答案的定量研究,只能从被访者那里获取极为有限的知识。而作为定性研究主要手段的深度访谈,往往只能依靠少数几位报告人,所以需要有与被访者有关的更多信息来补救。人类学提出了第三种方式 —参与观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这种方法既不会大量花钱,也不会太耗体力。体力繁重根本不是田野工作的特点,观察的重要性绝不逊于日常交流。

人类学家绝不应仅仅满足于和报告人之间的交谈。他们需要观察当地人究竟是如何 “做”和“行动 ”的。令人遗憾的是,近几十年来人类学田野工作日渐被收集访谈资料所主宰。这不仅是迅速获取资料的方式,而且相对说来,比较容易 “编辑 ”和书写 —它仅仅是翻译语言,这不同于社会互动和其他观察到的素材那样,需要理解和语境化(contextualization)。

巴特的田野工作展示了观察的重要性。他丝毫没有自恋的迹象,极少让自己出现在文本里。他关注 “做”甚于 “说”。巴特这一研究取向有时被冠以 “方法论的个体主义 ”(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这意味着所有的社会现象都能通过独立的个人和他们之间的互动来理解。他的沉着和冷静是在力求做到马克斯 ·韦伯的 “价值中立 ”。他一以贯之地采取一种 “行动者取向的人类学 ”立场,心之所系的是有形的社会过程,而不是结构或者文化。所以,巴特的研究不是为了解释社会如何运作,而是解释到底是什么影响人们的行为。可见,巴特在学术上更亲近的是韦伯而不是涂尔干。涂尔干的学术重点在于社会整合,韦伯则发展出行动理论。

巴特之于田野

巴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田野工作是研究伊拉克的库尔德人社会组织。他想在一个文化相似的环境里研究社会组织的差异性,期待在库尔德部落中发现能解释这种差异性的因素。这次田野工作催生了他的第一本著作《南库尔德斯坦社会组织的原则》(Principles of Social Organization in Southern Kurdistan)。在此书里,巴特解释了为何当地文化一致但社会组织却不相同。他认为,扎格罗斯山脉的库尔德人的政治组织基础是亲属制度,当他们移民美索不达米亚冲积平原时,归并到几个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位,并逐渐成为佃农。但该书的核心关怀不是这种差异性的起源,而是共享的社会类别,或者说角色如何在不同社会形式的关系中发挥其功能。在后来几十年的学术生涯里,他始终关心社会形式的相关性、表达行动程度的象征意义。而不同政治统治条件下行动者的选项,成为巴特一生田野工作所关注的对象,他也因此成为英国社会人类学结构功能主义学派的终结者之一。很自然地,这样的取向必然导致他后来转向研究族群时对族群性(ethnicity)问题的不同理解。

巴特一生中最重要的田野地点是嵌入在阿富汗和克什米尔之间的斯瓦特谷地(Swat Velley)。当地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一种无国家状态,即便在一九六九年成为巴基斯坦的一部分之后,这一传统也没多大改变。巴特到那里时,当地依然是掺杂有封建制度成分的不完整国家形态的社会。这种政治 “乱象 ”自然引起了他的注意。

无国家社会的权力与权威如何形成,是当时英伦人类学的课题之一。对此,埃文斯 -普里查德(E.E. Evans-Pritchard)和福特斯(Meyer Fortes)在《非洲政治制度》(African Political Systems)中给予了简单的回答。非洲在传统上存在着三种政治类型(游群、传统国家、世系群分治社会),但世系群分治社会(the lineage segmentary societies)最为普遍。尽管自身内部以及与外部的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着对立和犯罪,但这些以亲属为核心的社会却能收放自如。虽然各世系群有阶序,但平等主义却是这些社会奉行的主要原则。这也是这些社会的政治逻辑,它们有着如同我国东南汉人社会在械斗中所体现出来的分类结构,其原则即如费孝通所言之 “差序格局 ”。在亲属制度的主导下,这种格局以原生家庭为始纲而展开。纲举目张,人们按血缘的亲疏远近而聚合。正如埃文斯 -普里查德在《努尔人》(The Nuer)中所言,这种关系就如同:在家里,“我”与兄弟之间彼此对立;出了家庭,兄弟们与 “我”共同对抗堂兄弟们;而我们兄弟和堂兄弟们又联合起来与更远的男性亲属对抗 —由内而外,如是推之。

巴特显然阅读过这两本书,也为牛津人类学家所谓的分治模式 (the segmentary modes)所吸引。同时,他还受另一种社会科学取向的影响,那就是更关心个体在这样的条件下的行动动力究竟是什么。在上述英伦政治人类学里,社会结构是核心。巴特的方法恰恰相反 —独立的个体才是核心所在。结构功能主义人类学研究的是规范、规则之类,而且筛选、简化、凝练、提纯实证资料,为的是描绘抽象和具有一般意义的结构。巴特从未被这种目的论的理论程序所吸引。

在斯瓦特,巴特发现,当地的土地兼并促使远亲之间结盟,以对付近亲之间可能发生的纷争。这一发现完全不同于福特斯、埃文斯 -普里查德、格拉克曼(Max Gluckman)等人的看法。这些学者均认为亲属制度是建立彼此间稳定合作的源头活水,这就成了无国家社会如何整合的终极解释。巴特指出,单系继嗣群的意义还可以在其他方面表达,如对个人选择的意义。巴特考虑到决策的多方面,以及行动领域所能提供的一些选项。事实证明,在斯瓦特,父系不像在努尔人社会那样起着稳定社会和平衡对立各方的作用,反倒使结盟关系持续变动和人们彼此间互不信任。

然而,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的博士论文在结构功能主义主宰英国人类学的时代令人耳目一新。巴特也因此被认为是一位 “过程

论”者 —尽管他与其他 “过程论 ”并无多少交集。一九五七年

巴特获得剑桥大学人类学博士学位,两年之后出版了他的博士论文。这就是已成社会人类学经典的《斯瓦特帕桑人中的政治领导层》(Political Leadership among Swat Pathans,1959)。在这本书里,巴特后来在族群性问题上的划时代洞见已见端倪。

族群边界

尽管巴特对斯瓦特帕桑人社会政治的研究被广为称道,但为他获得世界性声誉的却是一篇关于族群性研究著作的导言。该文颠覆了一直以来人们关于族群(ethnic group)的设想,指出族群之所以为族群乃在于其不可能单独存在。换言之,一个族群之所以为族群,是因为有其他的族群的存在,只有不同群体的人们有了接触,才会产生他我之别的感觉。这种关于 “边界 ”(boundary)的说法,最初是格拉克曼提出来的。他认为不同族群个体成员之间的 “边界维护 ”(boundary

maintenance)保证了族群的存在。巴特的老师利奇(Edmund Leach)把这种观点又往前推进一步。他在缅甸的研究发现,群体的文化边界未必是与其社会边界重叠。然而,无论是格拉克曼还是利奇,都没有使用 “族群 ”—这个术语当时还没进入人类学。

巴特对族群问题感兴趣纯属偶然。他曾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哥伦比亚大学人类学系访学,系里想挽留他,为他提供了长聘教职。

但巴特谢绝了,选择了成立不久的挪威伯根大学。这不是什么爱国心使然,而是一种理性的考虑。巴特觉得美国大学的制度性压力不便于他从事田野工作。但到了伯根大学不久,他便对该校缺乏浓厚的学术氛围感到郁闷,觉得很难在伯根找到知音。

当时国际人类学的学术发展也没引起他的强烈共鸣。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是人类学知识增长的时代,列维 -斯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如日中天,格尔兹(Clifford Geertz)的诠释人类学也崭露头角。巴特的兴趣在于社会过程,而列维 -斯特劳斯的模式则是超越性的。换言之,如果列维 -斯特劳斯代表的是人类学的柏拉图主义,那巴特绝对是接地气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者。格尔兹倡导用诠释的方式偏向人文,而巴特的取向更为社会学。即使他承认格尔兹的贡献,也不喜欢这种激进的文化相对主义立场。

就在他百无聊赖之际,一位同事从苏丹达尔富尔带回来的材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达尔富尔的亚贝马拉地区(Jeb Marra area)有两个毗邻而居的族群 —富尔(the Fur)和巴盖拉(the Baggara)。族群边界在二者之间很明显,因为巴盖拉是操阿拉伯语的游牧族群,但在特定情境里,跨越边界是可能的,一个富尔人可以成为巴盖拉人。联想到自己在斯瓦特地区的一些事情,巴特萌生了举办族群性专题研讨的想法。

巴特雷厉风行,研讨会如期于一九六七年夏天在伯根大学举行。参会者除了来自挪威之外,个别来自丹麦和瑞典。北欧地区文化同质性较高,但可能正是这一原因才使来自这一地区的学者对于族群现象有着独特的看法。总之,与会论文视角令人眼前一亮。而巴特为会议论文集所写的导论则振聋发聩,全面颠覆了人们关于族群问题的常规看法。

该导论最为原创和反直觉的洞见,是强调族群差异并非与文化差异一致。持这种观点者虽前有格拉克曼和利奇,但却是巴特把这一观点清晰地勾勒出来,并上升到理论高度。“边界 ”是这一构想的关键,但这不是在文化的意义上所做的理解,而是在社会意义上的理解。社会边界具有可辨识性:人们在超越过程中是谨慎的。毗邻双方依然保持着关于对方的刻板印象。但这不是客观的文化差别,而是感受文化差别时产生的社会意义。换言之,当一个人接触有着不同文化背景者的时候,做出一些反应来表明自身的族群身份是自然的。所以,社会互动是第一位的。如果简单做个比喻的话,所谓的族群性就好像是两个人不期而遇而产生应该如何交往的问题,而不是一个人的个人特点或者拥有多少财产的问题。族群性并不是因为一个群体所拥有的文化特质,而是该群体成员遇见外人时的反应和选择,即个体对自身社会从属性的选择。巴特所提供的經验资料说明,当事人并非不知道其他族群的存在。所以族群性在此就成为个人的分类实践了。巴特告诉我们,族群性现象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孤立的环境里,它的发生至少涉及另一个群体的存在。

比之于结构功能主义者,巴特重视的是个体实践,同时也关注社会的独特性。早先,巴特也曾加入经济人类学有关实质论

(substantivalism)和形式论(formalism)的争论,他让人觉得他是位形式论者 (formalist)——视经济如同行动的最大化形式,把经济过程视为某种可以研究的如代理人之间的交易而非系统过程。虽然,他后来曾说形式论和实质论的争论没有多大学术意义,但他对族群性的讨论,还是证明了他真正的兴趣所在是对个人行动和动机的探求。可见,支撑一个人学术立场的知识体系建立起来之后,会形成某种结构性的认知和思维方式。所以,是否有好的学术训练,决定了一个学者能否有高质量的学术品位与成果。

巴特这篇导论的重要性并不在于提出了与传统族群性研究的不同看法(因其基本观点早被别人提出),而在于将不同群体的个体间互动做如此深入的描述。巴特看到了结构功能主义人类学的瓶颈,并力图突破它。他证明,并不是所有的个体都完全被文化规范或者社会结构所束缚,利益的博弈和选择始终存在,并将此提升到个人分类实践的高度,既见结构又见个体能动性。涂尔干于巴特是为基础,但韦伯才是巴特真正的引路人。

(Thomas Hylland Eriksen, Fredrik Barth: An Intellectual Biography , Pluto Press, 2013; Keping Wu and Robert Weller, eds., It Happens Among People: Resonances and Extension of the Work of Fredrik Barth , Berghahn Books,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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