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亚文化对国家认同影响的路径分析

2018-06-09 03:02袁晓威冯泽华
新乡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亚文化宪法民族

袁晓威,冯泽华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2.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102488)

一、政治亚文化的概念及其分类

“政治亚文化”衍生于“政治文化”概念,最早由阿尔蒙德与沃巴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他们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1]26具体而言,“所谓的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是“特殊的政治取向,即对政治系统和系统各个部分的态度,以及对系统中自我角色的态度”[2]。他们将“取向”区分为三个维度,包括:“认知性”的,指民众对“政治目标”的认识与了解程度;“情感性”的,指民众对“政治目标”的直观喜恶之情;“评价性”的,指民众对“政治目标”的功能及表现的理性评价[3]。

阿尔蒙德与沃巴认为在政治体系的各个不同角色、结构和次体系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政治态度,从而形成政治亚文化。“一个政治体系的全体人民是由地方集团、种族集团或社会各阶级所构成的,它们都可能各有特殊的倾向或趋向。我们把这些特殊的倾向称为亚文化”[1]14。亚文化有结构性亚文化和政策性亚文化之分:结构性亚文化对现有政治结构持有相异的认知、情感和评价,表现出“冷漠”甚至“离异”的态度,通常来说,它与民族、宗教和阶级的分化有关;政策性亚文化认同现有政府和政治的合法性,但对政府的国内外政策问题却有自身的看法和态度。但是政策性亚文化可以转化为结构性亚文化,如果现有政治结构无法回应温和的政策诉求,政策支持者可能会出现 “结构式离异”,美国的南北内战就是一例。笔者所要探讨的是政治亚文化影响国家认同的路径,及如何用宪法文化重塑国家认同,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二、国家认同问题

“认同”最早是作为哲学术语出现的,意指“对差异之上的同一性的辩证思考,是对事物自身、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差异性的同一性确认”[4]。由此可见,认同虽然是对同一性的确认,但是这种认同要建立在差异性基础之上。政治学意义的“认同”承接了这一哲学意涵,强调的是“身份认同”,因为不同的身份可以区分“他群”和“我群”,从而达到对自我归类的目的,最终解决“你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以及你归属于哪个群体的问题”[5],具体到“国家认同”,就是“归属于何种国家范畴或者组织”[6],并由此产生相应的政治取向。

基于民族国家的理论,国家通常都是“两种不同的结构和原则的融合,一种是政治和领土的,另一种是历史和文化的”,前者即“国家”要素,是指“现代理性国家”,后者是“民族”要素,可以界定为“名义上的人类共同体”。现代理性国家拥有一种自立于其他制度外的、独特的、集权的社会制度,并且在已经界定和得到承认的领土内拥有强制和获取的垄断权力,这种制度在其领土之内通常具有普适性,即覆盖全体国民。民族作为名义上的人类共同体,有着共同的祖先、历史传统和划一的大众文化,同样具有同一性。二者结合在一起,便形成了民族国家,即 “国家的领土和制度由一个唯一的,具有同种文化的,在种族方面可定义为民族的成员所掌握的国家”[7]。由此可见,民族国家在理论上是“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个国家”的组成模式,因而,国家认同亦即对“一个民族、一种文化”的认同。

然而,世界上大约只有10%的国家是纯粹的民族国家,即基本由单一民族所构成。例如日本、韩国和朝鲜,98.5%的日本居民属于大和民族,朝鲜民族在韩朝所占的比例更高[8]。其他国家则多由占人口多数的主体民族(一般超过人口的65%)和少数民族所组成,换言之,多数国家是建构在主体民族的基础上的,主体民族的文化也成为国家的主流文化,因此,国家认同对于主体民族具有天然的正当性,它既符合现实需要,也合乎历史渊源。但对于少数民族,特别是那些具有独特语言、文字和生活习俗的少数民族而言,如何认同由主体民族和文化建构起来的国家,便成为一个潜在的认同危机。

一种情况是曾经完成建构的民族国家,如加泰罗尼亚,作为一个“历史民族”和曾经独立的王国,加泰罗尼亚人是拥有语言、文字的区域民族集团,有着独立自主的地位,在15世纪与卡斯蒂利亚王国以“共主邦联”的形式建立西班牙,后因王位继承问题爆发冲突,备受以卡斯蒂利亚为首的王国政府打压,甚至丧失了政治和文化自主性,不仅从享有自治地位的王国沦为普通一省,接受中央政府直接领导,而且加泰语遭到禁用,卡斯蒂利亚语取而代之成为官方语言。然而,历史记忆和现实处境,反而造就了加泰罗尼亚的结构性政治亚文化,具体表现为民族认同高于国家认同,对国家缺乏“忠诚”且持“离异”态度,并逐步演变成分裂危机。

另一种情况则是尚未完成建构的民族国家,这些国家通常是从一些种族的、政治的、地理的准国家单位中产生的。准国家单位之间缺乏共同的政治联系,人们只知道效忠于各自地方单位,当对传统准国家单位的忠诚同对于国家的忠诚发生冲突时,便出现了国家合法性危机[1]39。这些都是因为国民缺乏国家认同所导致的,结果无论哪个地方单位掌握了中央政权,都无法赢得作为全国政治共同体的合法性,就连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的努力,也会被其他地方单位视为对己方巨大的威胁,从而引发分裂运动,最终妥协的产物是国家统一性被严重弱化,中央政府的影响力相当有限。在长期对抗中形成的结构性政治亚文化,既是分裂现状的产物,又是推波助澜的动因,对形成统一国家认同构成障碍。非洲、中东和亚洲的某些国家存在这一情况。以阿富汗为例,对于大多数阿富汗人来说,国家只不过是个抽象和遥远的概念,而种族、部落和家族才是具体的和值得效忠的[9]。这是因为部落和家族在该地的历史要远长于国家的存在,效忠部落或家族的政治文化也早已形成。结果在塔利班政权垮台后,各省以种族或部落为单位形成军阀割据,并不服从喀布尔新政权的领导,新政权的影响力仅限于首都及一些大城市。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有主体民族、文化的民族国家,还是在尚未完成建构的民族国家,结构性政治亚文化都起着削弱国家认同的作用,它以民族、文化为诱因,通过强化自身的民族、文化认同,进而弱化乃至超越国家认同,对国家统一性构成负面影响。受影响群体在国家认同上持“冷漠”和“离异”态度具有高频率,保持“忠诚”具有低频率。值得一提的是,阶级因素也会诱发结构性亚文化,但阶级属于经济范畴,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10]这就意味着由阶级分化所形成的结构性亚文化,其诉求是在一国政治体系内对经济资源的再分配,弱化的是政权认同,对国家认同没有直接影响,因而它在国家认同保持上持“忠诚”态度具有高频率。结构性亚文化与国家认同的协调关系如表1所示。

表1 结构性亚文化与国家认同的协调关系

三、政治亚文化影响国家认同的路径

政治亚文化自形成之时起,便在体系文化中起着异质化的作用,其中以民族、地方或宗教为诱因的结构性政治亚文化表现为国家意识冷漠乃至“离异”,削弱国家认同。然而,在不同类型的国家,政治亚文化影响国家认同的路径又有所不同。在拥有主体民族的国家,政治亚文化以少数民族文化和民族认同为路径弱化国家认同;在尚未完成建构的民族国家,对于准国家单位的固有认同削弱着国家认同。

在拥有主体民族的民族国家,主流文化建立在主体民族文化之上,而少数民族有着以独特的语言、文字及其传统习俗为主要内容的亚文化,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情况下必然会产生政治亚文化。因为政治亚文化产生的必要条件是对现有政治结构持相异的态度,而不是对文化结构持相异的态度,文化层面上的差异性只是诱因,而非决定性力量,对政治权力分配的追求才是根本动力和最终目的,所以一旦少数民族在族际政治权力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便很容易诱发以国家意识淡漠为内容的政治亚文化。

在这种情况下,“民族文化”和“民族认同”成为政治亚文化影响国家认同的路径。根据身份认同理论,身份认同是个体对归属群体的感知,认同度越高,群体身份在自我概念中越凸显,自我身份就越弱化;反之,认同度越低,群体身份在自我概念中越弱化,自我身份就越得到强化。同样地,国家意识冷漠导致少数民族自我认同的强化,使民族意识膨胀,民族文化则作为中介起到强化民族认同的作用,因为民族文化是凝聚本族意识的黏合剂,民族文化中特有的语言、文字及其传统习俗构成了“我族”与“他族”,特别是与主体民族间的根本区别。因此,在拥有主体民族的民族国家,一旦出现族际的权力分配问题,政治亚文化就会产生,并且以民族认同为替代物,通过弘扬民族文化来强化民族认同,使之从国家意识“冷漠”逐渐转向倾向“离异”的态度,最终弱化本族的国家认同直至虚无。

以近期深陷国家分裂危机的西班牙为例,该国是以卡斯蒂利亚人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加泰罗尼亚人则是位于该国东北部的区域民族集团。从15世纪开始,卡斯蒂利亚和阿拉贡-加泰罗尼亚以共主邦联的形式建立了西班牙王国,开始有了国家认同的萌芽,但在1714年,王国政府剥夺了加泰罗尼亚地区的自治权,并以卡斯蒂利亚语作为官方语言,严禁加泰罗尼亚语在任何公共场合使用。王国政府试图通过政治、文化的同质化实现政治实体的同一性。然而,此举不仅没有实现政治实体的同一性,反而衍生了加泰罗尼亚人的政治亚文化,使之国家意识冷漠。与此同时,加泰罗尼亚文学复兴运动(Renaixenca)在19世纪30年代末开始兴起,其核心就是为加泰语正名,传播民族文化。最终,这场文学复兴运动有效地凝聚了加泰罗尼亚的民族意识,促使其产生高度的民族认同,并在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初使民族认同彻底代替了国家认同,爆发了多次独立风波,成为历史顽疾。

对于尚未完成建构的民族国家,政治亚文化的形成不是缘于族际政治权力分配的结果,而是缘于传统的地方和宗教认同影响,因而其影响路径主要是固有的地方文化和宗教教义。尚未完成建构的民族国家通常只是由一些以地方和宗教为纽带的准国家单位 “拼凑”而成,而不是由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组成的不纯粹民族国家,更谈不上是“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个国家”的纯粹民族国家。因而,各准国家单位的政治亚文化是固有的,而非后发性质的,而维持这些政治亚文化的就是地方文化和宗教教义,并且它们都具有很强的排异性,使国家认同根本无法进入这些准国家单位。在中东和非洲的一些国家,国家是西方殖民者人为划分的产物,而地方部落则通常有悠久的历史,并已形成独特的以忠诚于部落首领为内容的政治文化;在阿拉伯半岛,宗教的历史则长达上千年,并且它们长期以“政教合一”的形式存在,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替代政权行使管理职能,宗教领袖是被认同对象。由此可见,这些准国家单位的政治文化业已形成,换言之,以国家认同为代表的政治文化作为“后来者”,更像是这片土地的亚文化一样而不被接受,这就导致这些国家的民众国家观念淡漠乃至虚无。

四、塑造国家认同的宪法文化

传统的国家认同是建立在民族国家的基础上的,国家是民族成员基于民族身份和传统文化所建立的,它的成员身份不是公民而是民族成员,换言之,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民族成员所具有的国家认同,其实是对本民族及其传统文化的认同。然而,由于多元文化与族群的存在,这种理想的“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个国家”模式难以实现,由单一民族和宗教构成的国家是少之又少。因此,现代国家都不得不建立在一个主要族群的基础上,国家认同也不得不建立在一个主要族群或宗教的基础上,这就很容易使另一族群衍生出结构性政治亚文化,最终削弱内部的国家认同,危及国家统一。而在一些尚未完成建构的民族国家,对于准国家单位的认同则高于国家认同,使国家认同形同虚无。因此,只有创建国家认同的新文化路径,通过宪法文化的塑造方能消弭结构性政治亚文化。

具体而言,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问题,赋予了一国对内对外行使主权的合法性。它不再以民族、地方或宗教身份作为成员的身份标准,而以是否认可宪法的核心价值、制度安排作为界定标准,从而淡化了一国族际、地方或宗教之间的区别,并由此衍生“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认同,一种宪法爱国主义”[11]的宪法文化。因此,它有利于解决多民族混合体国家所面临的以主体民族认同作为国家认同的困境,亦可解决准国家单位认同削弱国家认同的困境。以我国宪法为例,我国宪法以实现共同富裕、实现普遍的平等和自由为核心价值,体现了人民性的本质特征。具体到具体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12]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12]上述宪法条文,明确表明了在我国各民族、宗教平等,保障了各民族、宗教的合法权利。因而,只要认同宪法,都可以视为国家认同。

具体而言,塑造国家认同的宪法文化需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普及宪法知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宪法作为近代社会变革的产物,其历史远比民族、地方和宗教要短暂得多,正因为如此,如果要把其建构成为国家认同的渊源,替代传统的民族和宗教渊源,就要普及宪法知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使国民产生国家是建立在宪法基础之上,是建立在各民族、文化平等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任何主体民族或文化基础上的政治认知。为此,可通过设立宪法日、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等手段,广泛宣扬宪法精神,营造国家认同的宪法文化环境。第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13]宪法既是联系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间、准国家单位间的政治纽带,也是凝聚各方共识的权力分配制度,其权威性可见一斑。政府机关和普通公民只有切实遵守宪法,履行宪法中关于权力分配的条文,遵守宪法中的民族平等、宗教平等原则,抵制大民族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才能引导自身及全社会把上述原则落到实处,培育全体国民对于宪法的政治情感,形成良好的政治评价,从而树立宪法权威,最终才能解构结构性政治亚文化,形成高忠诚度的国家认同。

五、结语

从上文的分析可知,“民族国家”理论在实践中衍生的问题,使得各国政治亚文化丛生,通过民族文化和民族认同以及固有准国家单位认同的路径,弱化国家认同,从而危及政治稳定和国家统一。宪法作为一种超越民族、文化这些传统身份认同的社会契约,通过民族和文化平等的原则,赋予一国不同民族或准国家单位以新的政治身份,为国家认同开辟了新的路径。因此,我们要把宪法文化建构成国家认同的新渊源,从而促进国家认同,维护国家的统一。

[1] 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曹沛霖,郑世平,公婷,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

[2] 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西德尼·维巴.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M].张明澍,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2-13.

[3] 夏瑛,管兵.香港政治文化的嬗变:路径、趋势与启示[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6):159-170.

[4] 白苏婷,秦龙,杨兰.认同概念的多学科释义与科际整合[J].学术界,2014(11):80-90,310.

[5] 韩震.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及文化认同:一种基于历史哲学的分析与思考[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06-113.

[6] STETS J E,BURkE P J.Identity theory and social identity theory[J].Social psychology quarterly, 2000,63(3):224-237.

[7] 韦农·波格丹诺.布莱克维尔政治制度百科全书[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409.

[8] 小约瑟夫·奈,戴维·韦尔奇.理解全球冲突与合作:理论与历史[M].张小明,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2:47.

[9] 王静.阿富汗民族矛盾及其对阿政治重建进程的影响[J].国际研究参考,2016(5):18-23.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23.

[11]翟志勇.中华民族与中国认同:论宪法爱国主义[J].政法论坛,2010(2):3-19.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EB/OL].(2014-12-04)[2017-10-28].http://www.360doc.com/content/14/1204/13/7345255_430334780.shtm.

[13]习近平: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EB/OL].(2012-12-04) [2017-10-28].http://news.sina.com.cn/c/2012-12-04/203425729836.shtml.

猜你喜欢
亚文化宪法民族
我们的民族
亚文化视角下青年干部懒政现象危害与治理路径
宪法伴我们成长
亚文化,不可怕
亚文化是个筐,你可别啥都往里装
《宪法伴我们成长》
一个民族的水上行走
尊崇宪法 维护宪法 恪守宪法
多元民族
求真务实 民族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