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次林:道德学习应注重体验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刘次林认为,体验是道德学习的根本方式。德育课要以适合其主导型知识的学习方式来体验。
道德知识(体验型知识)与科学知识(信息型、理解型知识)的区别在于学习方式不同,科学知识可以通过外在的学习获得,而道德知识一定要深入渗透到内心才能获得。道德学习不能止于一般意义上的“知道”,更主要的是要影响人的行为选择,要形成“实践理性”。只有影响了人的价值选择和行为规范,才是德育要培养的“道德观念”。同时,道德属于一种实践智慧,讲究的是一种个性化、应景的反应。脱离个人生活经验和具体情境,道德很难有明确的答案。
在此基础上,教師要深入了解体验式学习对德育课提出的要求。第一,德育教材内容里的价值判断不能写成唯一,要给学生提供选择的空间;教材里的经验不能写满,要给学生留出参与的空间。第二,在道德教学中,教师要给学生机会表达个人的生活经验。
(来源:《中国教师报》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