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星
摘 要:在改革开放初期,陈云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给当今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留下了许多启迪。他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对改革开放初期的腐败现象有着清醒的認识;他不仅注重通过案件的查处来反对腐败,也警惕来自外部的不正之风,更注重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实现标本兼治;他亲力亲为,率先垂范,坚持原则,雷厉风行地进行反腐败斗争,提出正人必先正己,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陈云这些关于惩治腐败的历史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陈云;反腐败;历史经验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8)01-0085-06
众所周知,陈云不仅是我们党内著名的经济专家,还担任过中央组织部部长,长期从事党建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也有着深入的思考。从1979年开始,他担任了长达9年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是改革开放初期党内领导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领导人之一。关于陈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学术界研究已经产生的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①值得注意的是,陈云在长期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还总结出了惩治腐败的历史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汲取我们党在反腐倡廉斗争中长期实践积累的经验。研究陈云领导反腐败工作的策略思想,可以为指导中国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一、见微知著,未雨绸缪
善于在现象刚刚露出一点苗头的时候就能够有所预见,是一个领导者高瞻远瞩的重要表现。毛泽东曾经说过,发觉已经大量出现的明显的普遍事物,不算高明的领导;只有当还没有出现大量的明显的东西的时候,当桅杆刚刚露出的时候,就能看出这是要发展成为大量的普遍的东西,并能掌握住它,这才叫领导。[1]惩治腐败要善于把握时机,如果在腐败现象刚刚出现苗头的时候就用强力遏制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如果等腐败现象蔓延起来才开始思考如何应对,那必将使得反腐工作陷入被动的地步。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在陕甘宁边区开始了局部执政,针对掌握政权可能产生的脱离群众的危险,陈云指出“因为党掌握了政权以后,犯了错误会更直接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党员犯了纪律,特别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对于违法的人,例如贪污分子,要动员群众去斗争,并绳之以法。[2]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陈云就对于我们队伍内部可能产生的腐化堕落问题有所察觉,在七届四中全会上,他指出:“从前瑞金、延安时候,想腐化也很难,现在腐化很容易。在胜利了的国家里面,有电影,有照片,开会时候热烈鼓掌,阅兵时候可威风了。火车站欢迎的时候,送鲜花,夹道欢呼。物质享受是具备的,很可以腐化,我们对执政后党内的状况不能盲目乐观。”[3]213在改革开放的初期,陈云就对改革开放进程中可能出现的贪污腐败问题产生了高度的警惕,1978年12月10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东北组的发言上,陈云在强调发展旅游事业的时候,提出要防止意志薄弱的人在这个时候被收买的问题。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针对执政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内部可能会产生腐败,陈云强调:“党在全国执政以前,在敌人统治下的地下党,那时作一个党员就有杀头的危险,根本谈不上什么物质享受;在苏区的党和解放区的党,大家忙于打仗和支援战争,另外,也没有什么物质可以享受。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从中央到基层政权,从企业事业单位到生产队的领导权,都掌握在党员手里了。党员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4]331这些论述充分表明了陈云对改革开放初期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高度警惕。
在反腐败的问题上,社会中总会存在一些不同的认识,其中有种代表性的观点就是认为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反腐败工作可能打击面过大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腐败工作要适可而止,这种观点给反腐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思想阻力。陈云领导国民经济工作,对恢复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陈云高度警惕产生的各种腐败现象。针对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社会上出现的“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要多栽花少栽刺”的观点[5],陈云在给中央纪委常委会的报告中提出“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命题。针对社会上出现的由领导干部子女经商带来的不正之风,陈云在1985年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做的书面发言中指出:“一说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有些党政军机关和干部子女就蜂拥经商。据十几个省市的调查,从去年第四季度以来一下子就办起两万个这样那样的公司”[4]355-356,进而主张对领导干部子女经商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改革开放初期一批老党员、老干部丧失党性,严重违反纪律的情况,陈云在1985年召开的全国党的代表大会上再次提醒全党要重视党风问题,“一是各级党组织要重视,二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重视,在以身作则、维护党纪的问题上,没有退居二线和退休、离休”[4]351-352。
二、标本兼治,内外兼修
腐败的成因有很多,既有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之因,也有相关体制不完善之弊,这就决定了治理腐败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从多方着手、多管齐下,切勿以为解决腐败问题仅仅是抓几个腐败分子、处分几个害群之马就万事大吉了,既要通过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来实现自我净化,又要通过净化滋生腐败的社会土壤来提供外部保障。我们既要看到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带来的普遍繁荣,同时也要看到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内带来的种种隐患。正如恩格斯在为《法兰西内战》1891年版写作的导言中指出,路易·波拿巴建立的第二帝国固然使得整个资产阶级的繁荣与发达财富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在这个时候带来更大程度发展的还是贪污舞弊和普遍的盗窃,干这些事情的人们麇集在皇帝宫廷周围,从繁荣中所来的财富中抽取巨额的红利。[6]恩格斯这段话形象地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经济发展和繁荣仅仅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一个标准,清明廉洁的政治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我们不能因为市场经济的不良后果来否认市场本身,但必须高度警惕这种消极影响,积极应对。为此,陈云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改革开放初期他就很早注意到“对外开放不可避免地会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作风的侵入。这对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是直接的危害”[7]。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起草的过程中,陈云清醒地意识到在经济改革初期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可能产生的制度缝隙,在1984年10月8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讲话中指出:“这次改革涉及的范围很广,在进程过程中,一定会出现我们难以预见的问题。对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消极现象,陈云认为不必大惊小怪,但是要保持警惕。”[8]1686邓小平对陈云的看法表示高度赞同,在1980年中共中央工作全会闭幕会上,他指出:“陈云同志说过,经济工作搞的好不好,宣传工作搞的好不好,对经济形势和政治形势能否稳定发展,关系很大。”[9]这充分表明我们当时的中央领导集体开始深刻意识到了改革开放所带来的考验,在经济建设的同时也开始注重政治工作。
打铁还需自身硬,陈云不仅能够注意到外部消极因素入侵带来的不良后果,同时更能看清中国共产党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第三次会议上,陈云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命题”,这说明陈云从一开始就把反腐败工作放在了整个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去审视和思考。早在民主革命时期,陈云就严格要求党员,提出了“党员质量重于党员数量”的伟大命题,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中明确提出了共产党员的六条标准。1985年3月15日,陈云在听取中纪委常务书记王鹤寿、书记韩光关于即将召开的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全国工作会议的设想时指出,要研究一下,为什么那么多的党员,多年的老党员,在这些歪风刮来时,自己顶不住,一下子就卷进去了,还跟着跑,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检部门要想到,只是查处违法乱纪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这是党的建设的一个根本性问题。[10]541
标本兼治,既要纯洁外部土壤和环境,更要提高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能力。自我净化,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补足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11]80-81。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陈云就重视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针对有个别人提出的“共产主义渺茫论”,陈云明确指出,这个观点是不对的,共产主义不是遥遥无期,而是遥遥有期,社会主义就是共产主义的第一个发展阶段。为此,陈云不仅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而且要求纪检部门和全党同志一起“提高共产党员的党性觉悟,坚定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要同一切違反共产主义理想的错误言行,进行坚决斗争”[4]348。在198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针对一些党员理想信念丧失,一切向钱看的思想,陈云指出要把“共产主义思想的教育、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这种宣传教育不仅不能够减弱,还要大大加强”[4]352。其次,陈云认为治理腐败重在预防,即通过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党性教育来惩治腐败。在陈云的要求下,中央纪委和党的各级纪委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党性教育来防患于未然。最后,陈云还提出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党内营造出民主的氛围,这样才有利于保持党的勃勃生机。陈云的认识后来逐渐成为全党的共识,中央纪委1987年在向党的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只是就事论事,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不正之风的。不从改变思想作风这个根本点上着手,就难以改变一些党员搞不正之风的错误行为。加强党性教育、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执政党建设的最主要课题。”[12]
三、坚持原则,雷厉风行
2013年,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历史教训的。”[13]从毛泽东开始,中国共产党的几代领导人都主张对腐败行为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以及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展开,外部世界的一些不良风气开始侵入到党内。经济特区的兴办,一方面对外搞活了经济,但另一方面也使得走私等一系列经济犯罪猖獗,党内有不少干部也陷入其中。当时领导干部的经济犯罪,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一些干部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公开或者半公开进行走私贩私;二是某些领导干部纵容包庇犯罪分子,使得一些集体和国营单位,甚至有关国家机关也参与走私;三是这些走私案件牵涉到的资金大的惊人。[14]在1981年底到1982年上半年,在广东、福建等地发生了严重的走私案件,引发了中央的高度关注,国务院在1981年发出了《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同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又发出了《关于坚决打击走私活动的指示》,但是在当时的党内甚至一部分领导干部当中对反对腐败的认识不清楚,错误地认为政策不明、人多面广、这类问题不好处理,来路不正、用处正当、为了集体没装腰包,对违法犯罪行为甚至故意放纵,因此当时的腐败状况在不断蔓延。[8]17201982年1月5日,在一份反映广东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信访简报上①,陈云给予了这样的批语,对于严重的经济犯罪,我主张要严惩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于杀几个罪大恶极的,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4]273-274他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要收复失地!”紧接着,中共中央根据这个问题发出了《紧急通知》,这份《通知》指出,有鉴于全国范围内有相当多的一批干部出现了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的行为,中央常委要求对于这些问题全党一定要抓住不放、雷厉风行加以解决;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干部,必须依法逮捕,给予最为严厉的法律制裁,特大案件的处理结果要登报。中央立即采取行动,派人到广东、福建等省采取紧急措施以遏制腐败。[15]紧接着,中央召开了广东、福建两个省的座谈会,会后形成了《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纪要》,对腐败的形势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惩治腐败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到了1983年4月底,全国揭露并立案各类经济犯罪19万2千件,涉及到党员7万1千多件,在已经结案的13万1千多件中,依法判刑近3万人,被开除出党8500多人。[16]陈云不仅注重打击党员的经济犯罪,对于一般党员的日常违纪,也主张严肃处理。针对农村一些党员提出要补发党员培训误工费的要求,陈云明确指出,一切集训、开会要钱的人,不能成为共产党员,不要再给集训时的误工补贴,凡是要求误工补贴的一律开除党籍。[4]332针对在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阻力,陈云毫不畏惧,不怕得罪人,他表示反腐败是他的责任,他准备让打黑枪,损子折孙。②这充分展现了一个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敢于担当、无畏无惧的高尚情怀。
陈云坚持原则、雷厉风行的的特点尤其是体现在他对待广东海丰县委书记王仲案的态度上。据后来办案人员的披露,从1980年7月到1981年8月,王仲以“作价样品”、“照顾领导”、“外出需要”等借口,先后通过缉私管理人员从汕尾镇、海丰县公安局汕尾分局、汕尾边防检查站等缉私物资仓库拿走手表263只、收录机17部、电视机1台、电风扇2台及其他物品一部。王仲侵吞的物资,按海丰县当地零售价折算,计58141元。自1979年下半年至1981年7月,王仲先后收受和索取6名申请去港人员的贿赂,计有电视机6台、收录机2部、电冰箱1台,共折价11608元。王仲接收贿赂后,多次向县公安局下“指示”,批条子、授意、说情,为行贿者积极活动,使11人提前获准去香港。不仅如此,王仲不能够约束自己的家人,还唆使自己的妻子、儿女把贪污所得在市场出售,谋取暴利。③王仲身为县委书记,应该带头打击走私,纯洁干部队伍,保卫祖国的利益不受损害,但是他却带头纵容走私,收取大量贿赂,败坏了当地的党风,使得海丰成为了当时有名的“远东国际市场”。这起案件被揭露后,陈云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案情汇报,期间有一些人为王仲求情:“王仲是一个老同志了,也为改革开放的进行做出了巨大贡献,希望对他减轻处罚。”陈云认为,面对改革开放带来的腐败高发态势,如果不能从严惩处,不利于今后反腐败工作的顺利进行,主张对王仲进行严惩。1983年1月17日,在汕头市举行的审判大会上,王仲被依法判处死刑。王仲案之后,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要从王仲案中吸取教训,要坚决抵制腐蚀、端正党风。①应该说,雷厉风行、杀一儆百并不是反腐败工作的一种常态,但却是腐败高发期应对腐败的一种必要举措,有力地遏制了当时腐败滋生蔓延的态势。
四、明确责任,正人必先正己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要加强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11]505-506针对一些党委重经济轻党建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内容也有了明确定位,那就是“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在选人用人上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领导和支持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7]。对于严明反腐败工作的责任,陈云很早就开始了思考。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陈云在刚刚担任中纪委第一书记的讲话中就指出:“对争取党风的根本好转,各级党委和纪委负有重大责任。各级党委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要抓精神文明建设;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严肃党纪、政纪,党风才能真正好转。”[4]356-357在1985年中纪委六次会议上,陈云再次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问题,他指出:“对于危害社会主义建设、败坏党风的歪风邪气,听之任之,除了追究为非作歹的个人之外,还要追究那个单位,那个地区党委的责任,包括纪委的责任。”[3]302对于当时影响比较大的海南岛汽车案、晋江地区的假药案,陈云也主张追究当地党委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失职的责任。
对于中央纪委的职能定位,陈云指出纪委不仅要查办腐败案件,更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不仅如此,陈云还领导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组织机构的重建工作,逐步规范了党委和纪委之间的职能关系,确立了纪委工作的双重领导体制。陈云还注意加强中央纪委的集体领导,认为应该选抜一些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队伍,注重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自身的队伍建设。正人必先正己,从事执纪监督的队伍如果偏出一尺,反腐败工作就会偏出一丈。在中纪委十八届五中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了“严防纪检监察队伍干部出现‘灯下黑”的重要命题。1980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专门通过了中纪委《关于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的规定》,对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几点要求,那就是“要坚持党的原则,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做遵守党规党法的模范。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呼声”[18]。1982年在中纪委全会上,陈云就对纪检干部队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把纪检干部队伍本身的干部选好,用好”, “要做纪律检查工作的干部,应当是有坚强的党性,有一股正气的人;应当是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人;而不应当是在原则问题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10]511-512。
在改革开放初期,陈云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工作有着巨大的理论贡献和实践意义,体现了他高超的领导艺术和战略思想。反腐败斗争不仅需要勇气和决心,也需要有智慧和策略。在当下,中国共产党人依然面临着与腐败做斗争的艰巨任务,尽管我们今天所处的历史方位、面临的环境与以往不同,但陈云在惩治腐败中的历史经验仍然值得我们借鑒和学习,是我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要的经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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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 陈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