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该名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调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党员的党组织,说明原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收单位在接转时,要对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對于党员持有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过期的情况,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过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组织部门另行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