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松和
摘要:通过文献资料、田野调查等研究方法,对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进行研究,研究认为:舞龙活动传承人难寻、舞龙活动传播群体流失、舞龙活动场地匮乏、村民思想观念改变、村民生活方式改变是现阶段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传承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变传统舞龙活动的传承观、有效开辟舞龙活动场所、加强舞龙活动主流意识的引导、加强舞龙活动的相关法制建设、增强舞龙活动的族群认同感、贯彻多种舞龙活动发展模式的传承与发展路径。旨在为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提供指导,为其他地区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提供启示。
关键词: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传承与发展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808(2018)02-0014-05
在中国,舞龙俗称为玩龙灯,是一种民俗传统文化活动,在很多地方的节庆、贺喜、祝福、驱邪、祭神、庙会等活动期间,一般都会有舞龙的习俗。舞龙活动是指随着有规律的鼓乐伴奏,舞龙者在龙珠的引导下,手持龙具,通过人体的不同活动姿势、动作和各种套路变化完成穿、腾、跃、翻、滚、戏、缠等舞龙动作的一项传统体育项目。民俗体育是指在民间风俗或民间文化中所流传的体育活动形式,能够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多种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文化形态。村落则是指由一个边缘清楚、有固定数量农业人群长期生活及聚居所组成的空间单元和社会单元。潮汕村落的舞龙活动主要依附于潮汕乡村的社会民俗和信仰民俗(如节庆、礼仪等)之中,是一种具有集体性、模式性、传统性、生活化等特性的体育活动,因此,潮汕村落舞龙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民俗体育活动。潮汕地区隅于我国东南广东与福建的交界处,地处中国东南沿海,三面背山,一面向水,历来为粤东、赣东南、闽西南的商品集散地,由于相对比较闭塞,潮汕人通常把潮汕地区自嘲为“省尾国角”。由于受海洋文化影响,培养了潮汕人既敢于拼搏又低调保守的精神。同时,由于潮汕地区地少人多,人均可耕地不到三分田,造就了潮汕人精细耕作的习惯。另外,潮汕地区具有浓厚的商业文化,其中的潮汕商人(潮商)就是古代三大商帮之一。潮汕地区同时也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是一块“十相留声”的神奇土地,古有宋“前七贤”、明“后八俊”,近现代有“海濱邹鲁”的说法。正是潮汕这种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铸造了潮汕人既敢于开拓、拼搏、创新又存在保守的精神,养成了潮汕人在信仰、节庆、礼仪等方面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也铸成了潮汕村落独具一格的舞龙活动文化。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在传承和发展过程中,曾经过快速发展的繁荣时期,但也有过低潮的发展阶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潮汕村民的生活观念、价值观念、信仰观念也发生改变,现阶段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已面临着舞龙活动继承困难、舞龙活动经费短缺、舞龙活动场地匮乏等诸多传承与发展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给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此,有必要对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和发展进行探讨,以期为有效保护和发展潮汕村落舞龙活动提供助力。
1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传承与发展沿革
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传承与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传承与发展的大致脉络是:从南宋时期开始,潮汕陆丰大安镇南溪村出现从福建省传播过来的滚地金龙,之后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得到有效传播,明朝得到快速发展,但发展的鼎盛时期却在清朝,之后逐渐进入低潮发展期。
1.1传承与发展的快速时期
滚地金龙的出现,是因为当时潮汕村落很多村民都认为舞龙活动有驱邪、纳祥的作用,因此南溪村滚地金龙在当地得到了有效传播,很快传到本镇其他邻村,如下安联、安塘村等,同时也向其他镇的村落传播,如潭西镇深沟村、城东镇的上神山村、西南镇的两军村和下村等。在滚地金龙的影响下,潮汕其他地区的村落也开始从外地引进不同种类的舞龙活动,使整个潮汕村落的舞龙活动得到较快的发展。在田野调查中了解到,明朝时期是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得到最快发展的时期,由于当时人们的思想还比较迷信,通常把“龙”看成是能行云布雨或者能消灾降福的神奇之物,当天久不下雨干旱时,便试图通过舞龙来祈雨,祈祷能够五谷丰登,村民对舞龙活动的高度信仰使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得到快速发展。当时舞龙活动的发展方式已经不再仅局限于传播发展路径,有些村落甚至通过到外地进行交流,取经回来后再自己创立新的属于自己本村所有的舞龙活动。
1.2传承与发展的鼎盛时期
从村落舞龙活动发展速度的快慢看,尽管明朝时期是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发展的快速时期,但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发展的鼎盛时期却是在清朝。潮汕村落舞龙活动进入清朝后,潮汕村民逐渐把龙奉为吉祥的化身,在潮汕很多节庆或“营老爷”的仪式活动中,都以舞龙活动来驱邪招福,达到给村民生活带来好运的目的,同时,由于当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自然现象缺乏科学知识,村民们幻想龙是管雨的神物,想通过舞龙来祈求风调雨顺,因此,整个清朝时期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得到了空前的繁荣发展,舞龙活动的发展模式也开始趋向多元化,除了向邻村邻镇传播的原有模式外,还有向省外传播,甚至跟泰国等东南亚国家也有传播交流。
1.3传承与发展的低潮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重新开始关心民俗体育活动的传承与发展,并于1952年在天津举办了有关民俗体育活动形式的体育运动会。但在后来国家反封建迷信和反会道门的运动中,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发展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制约,尽管没有完全被禁绝,但很多村落的舞龙活动只能转入“地下”活动。潮汕村落舞龙活动遭受最艰难的发展时期是文化大革命运动期间,当时所有潮汕村落的舞龙活动甚至都被列为封建糟粕而几乎遭受到灭顶之灾。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为抢救面临消亡的民俗体育文化,使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村民对潮汕村落舞龙活动思想观念和认同感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潮汕村落的村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把龙看成是神奇之物。因此,现阶段村民对舞龙活动早已没有古时候的那种热衷度,使很多种类的舞龙活动进入了逐渐消亡的困境,给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目前,整个潮汕地区仍能幸存下来的舞龙活动主要有揭阳东山区乔林烟花火龙、汕尾市陆丰南溪村滚地金龙、揭阳普宁市下架山镇横溪村的横溪龙、潮州市彩塘镇的舞龙及龙湖镇的舞龙。
从整个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发展脉络可以看到,潮汕村落舞龙活动有过快速的发展期和发展的鼎盛期,但到目前为止,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出现逐渐消亡的困境,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不断消亡已经成为现阶段传承与发展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重要课题。
2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传承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舞龙活动传承人难寻
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人并非职业的舞龙艺人,都是以家族传承和师徒传承为主的自然传承形式,传承形式相对单一,随着经济发展,外出打工是一个很好的谋生手段,因为外出务工能够获得比在村里种田更好的经济收入,吸引了村落里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谋生手段的变化使很多村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在家等着继承父代从事的舞龙活动,导致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出现传承人难寻的局面。另外,由于潮汕地区存在性别偏见,认为舞龙活动传承人只能传承给男人不能传承给女人。在访谈中了解到,潮汕地区是一个思想比较保守的地区,村民普遍认为“男人才是传家之宝,女人是泼出去的水”,这种性别偏见的思想观念直接影响到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传承人的传承。可见,传承人群体流失、传承偏见等传承人问题直接影响到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
2.2舞龙活动传播群体流失
村民是舞龙活动的主要传播群体,是舞龙活动得以传承与发展壮大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却举步维艰,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播村民群体的大量流失。其实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国范围都出现一个相同的现象,就是农村村民为了生计,大举离家外出务工,导致农村大批青壮年流失。由国务院组织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结果显示:2016年我国农民工总量高达28 171万人,同比上年增加了424万人,增长1.5%,增速比2015年加快0.2个百分点。潮汕村落跟我国其他地区一样也存在这种现象,田野调查时发现,潮汕很多村落多是留守老人和小孩,青壮年几乎都到外地务工挣钱,导致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主要传播群体大量流失,给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带来极大的冲击。
2.3舞龙活动场地匮乏
舞龙活动是一项需要多人数参与的比较特殊的民俗体育活动,尤其是由于龙身较长,再加上要完成舞龙活动的穿、腾、跃、翻、滚、戏、缠等不同活动姿势、动作和各种套路变化,需要很大的一块空场地才能顺利完成展演活动,再加上旁边还有大批围观的村民,因此必须有一块相对较大的闲置空旷场地才能举行舞龙活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村落的面貌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村民有钱后都想改变一下自己的住房,很多村民在村落里都建有自己的洋楼。另外,各种工厂的厂房等建筑物随处可见,这些变化使得农村地皮的价值随之不断升高,以前农村很多空地现在都已经被最大限度和最大价值地利用,村落已经很难找到比较宽广的闲置场地。因此,舞龙活动场地匮乏已经成为影响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传承与发展的原因之一。
2.4村民思想观念改变
从文化的特质看,社会上任何一种传统文化都具有其鲜明的特性,同时也具有明显的时代制约性。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作为一种村落民俗体育文化,是源于村民们对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是村落传统文化的长期积淀,它负载着村民们的价值观念取向,这种村落舞龙活动文化一经形成,就具有其鲜明的独特性,但随着传统文化的演变,村落舞龙活动文化也随之发生变化。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随着传统文化变迁,村民生活方式改变,村民的思想观念也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村民对原有舞龙活动文化的崇拜已经改变,崇拜信仰观不断受到现代生活观的冲击,这些改变和变化主要表现为村落舞龙活动文化本身所具有的“特质文化”与现代文化存在持久的冲突,给村落舞龙活动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带来极大的挑战。
2.5村民生活方式改变
首先,村民的生产劳动方式发生变化。以前村民的生产劳动是村民亲自下地干活,是一种典型的体力活动,这种劳动锻炼了村民的身体,提高了村民的身体素质。但随着现代文明的进步,现阶段很多农业种植中运用机器耕作代替村民的体力劳动,使村民体力劳动较以前有了明显的减少,导致村民天生的原始劳动能力在文明中逐渐丧失,村民身体素质下降。舞龙活动是一项非常消耗体能的活动,因为动作多而繁杂、活动时间相对比较长,对舞龙者而言,如果体能储备不足就很难应对正常的舞龙活动,很多舞龙者因体力问题而不得不放弃舞龙活动。其次,娱乐方式发生变化。现代文明还改变了村民的娱乐方式,电脑、手机等丰富了村民的生活,很多人都沉溺于微信、游戏等娱乐中,削弱了村民参与舞龙活动的意愿。可见,村民生活方式的改变直接影响到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
3潮汕村落舞龍活动传承与发展的路径探讨
3.1改变传统舞龙活动的传承观
潮汕地区独特的地理位置铸成了潮汕地区独特的传统文化观,最主要的表现在于重宗族观念、重男兴女观念等传统观念盛行。潮汕村落舞龙活动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受潮汕传统文化的影响可以说是根深蒂固,不可避免地给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打上宗族轻重观、性别歧视观的烙印,严重制约了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因此,很有必要重新审视原有的舞龙活动传统的传承观,树立一种新型的舞龙活动传承观,改变原有的重宗族、重男兴女的传承观念,而秉承一种更为开放的传承观,比如不管男人或女人,有才能的人就可以作为继承人来传承舞龙活动,这样一种开放发展的传承观,才能使潮汕村落舞龙活动拥有更为广泛的传承基础,更有利于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
3.2有效开辟舞龙活动场所
从潮汕村落的现状看,村落里面原有的空地主要是被宅基地、工厂厂房用地及一些公共用地所占用,因此,在国家全民健身战略背景下,如何有效开辟既符合舞龙活动需要,又可以当作村民全民健身的活动场所是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为此,应由村委会牵头,联合村落各住户主要成员,以国家全民健身战略为契机,有组织、有计划地开辟一个属于本村的消遣娱乐活动场所。首先,应确定好活动场所的用地地点,有可利用的闲置公共用地的村落应该先确定好活动场地的具体地点,没有闲置公共用地可利用的村落,应该通过协调各相关住户,利用公用地与私人自留地交换或有偿使用等形式,规划出一块可用于建造活动场地的空地。其次,聘请有关场地专家进行科学设计与规划,使建造出来的活动场所能够满足多功能的需要,既符合村民全民健身的多种活动需要,也符合村落舞龙活动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化解舞龙活动场地缺乏问题,解决村民场地舞龙的后顾之忧。
3.3加强舞龙活动主流意识的引导
文化与意识既高度相关又相互独立,意识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功利性和阶段性,而文化则表现出更为宽泛的时空意义,只有当意识充分尊重文化的发展规律,文化才能够得以发展繁荣。民俗文化是情感属性、文化传统的长期积淀,是以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表现形式存在的文化形态,体育民俗化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尊重民俗文化的发展规律,使人们所具有的体育意识和观念在体育民俗化的推进中与民俗文化的发展相一致,可见民俗文化是体育民俗化发展的基础。在村落体育缺乏主流意识引导的民俗体育碎片化时期,作为民俗体育的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处于全方位的缺失状态,民俗化正在消退,现代却未能深入其中,处于双重失落的困境之中,加强其主流意识的引导显得尤其重要。有意识、有目的地通过各种内、外部民俗体育文化活动进行广泛传播,展示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独特魅力,提高民众的参与性,逐渐形成一种新型的村落舞龙活动主流意识,将有益于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
3.4加强舞龙活动的相关法制建设
法制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离不开相关法制的保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充分认识潮汕村落舞龙活动文化资源的内在价值,不断加强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的相关法制建设,从政策法规层面高度赋予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传承与发展的保护地位,对破坏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行为都通过相关法制予以规范,约束人们破坏舞龙活动的不规范行为,让潮汕村落舞龙活动能够在法律规制的保护下健康地传承与发展。同时,加大对舞龙活动相关保护法规的宣传力度,加深人们对相关立法内容的认知了解程度,使人们在思想意识上认识到传承与发展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并在行动上转化为自觉的积极传承与发展舞龙活动的行为。
3.5增强舞龙活动的族群认同感
潮汕村落舞龙活动是潮汕地区村落族群文化价值意识的定势,守住这份传统族群文化需要加强全体村民的文化自觉意识,尤其是加强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关注程度和参与的自觉性程度。正如费孝通所说的,“文化是坚强的,能走出去也能走回来,但走回来需要一个族群的集体觉悟和集体反思,最终才能变成集体的出走,或是说是集体的回归”。要真正增强舞龙活动的族群认同感,首先,要加强政府方面的积极宣传和引导,利用行政力量呼吁广大村民参与其中,增强本族群的自我认同,在当地形成浓烈的族群认同感,树立族群自觉意识,增强族群凝聚力,让村民都能够积极的参与进来,不断延续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在节庆、祭神、庙会等活动的喜庆氛围,形成民俗文化定势和族群角色的自我认同。其次,政府有计划地组织相应的舞龙比赛活动、通过建立舞龙活动的数字博物馆等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再现舞龙活动的发展历史、辉煌历程等,加深人们对舞龙活动作为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知,巩固其族群的记忆,努力提高村民对本土文化的广泛认知和族群认同感,从而达到有效传承与发展舞龙活动。
3.6贯彻多种舞龙活动发展模式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发展民俗体育的路径很多,比如通过民俗体育进入校园教学、通过消遣旅游进行开发或通过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途径都是发展民俗体育的有效模式。但从目前的现状看,尽管学者从学术理论角度提出了多种发展民俗体育的有效模式,但在民俗體育保护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很难把这些发展模式认真贯彻实行。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作为一种民俗体育,以上发展民俗体育的多种模式同样适用于发展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但其难点同样也是很难把这些发展模式认真贯彻实行。因此,有必要协调从国家、社会到家庭及个人自上而下的所有力量,共同努力形成一个着力点,把这些发展模式认真落到实处。
4结语
经济、政治、科学技术进步、思想观念、教育、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地理条件及历史文化传统等都是影响文化传播的重要因素,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作为一项民俗体育文化,其传承与发展受以上多种因素的制约。从潮汕村落舞龙活动脉络化传承与发展的过程中可以看到,南宋时期,舞龙活动在潮汕村落开始得到发展;明朝时期,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开始快速发展;清朝时期,是潮汕村落舞龙活动发展的鼎盛时期;改革开放以后,村民对舞龙活动的喜爱程度开始下降,使舞龙活动面临着逐渐消亡的困境。因此,通过对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传承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路径,不仅是潮汕村落舞龙活动传承与发展的有效经验,也是传承与发展其他民俗体育文化的经验。希望通过探讨潮汕村落舞龙活动的传承与发展,能够引发社会更加关注对舞龙活动的保护,带给正在逐渐消亡的舞龙活动更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