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传承模式探析

2018-05-21 01:02朱艳华
贵州民族研究 2018年3期
关键词:母语双语语言文字

朱艳华

(北京语言大学 语言科学院,北京 10083)

一、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与传承现状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种、多文种的国家,56个民族使用着130多种语言。就宏观层面来看,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情况总体较好,少数民族大多仍在使用本民族语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9年9月发布的《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指出,我国少数民族目前约有6000万人使用本民族语言,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0%以上。具体到不同的民族则差异比较大。中央民族大学开展的“新时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情况研究”项目,对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作了更加微观的考察,考察结果同样显示了民族语文的使用状况总体是良好的。如:内蒙古科尔沁左翼中旗8个调查点的4537名蒙古族中,有4117人能熟练使用母语,占全部调查对象的90.74%。[1]云南省德宏州11个调查点的1732名景颇族中,有1726人能熟练使用母语,占全部调查对象的99.7%。[2]四川省盐源县5个调查点的431名彝族中,100%能熟练使用彝语;3个调查点的464名蒙古族摩梭人中,451人熟练使用摩梭语;4个调查点的348名藏族中,有342人熟练使用藏语。[3]即便是人口较少的民族,如总人口为20899人(2000年) 的基诺族,在所调查的10个调查点的2270名基诺族中,有1868人熟练,268人略懂,完全不懂基诺语的仅134人,占全部调查对象的5.9%。[4]

然而,少数民族语言的传承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熟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人口比例存在代际差异。

这种代际差异主要表现为熟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者的比例随年龄段的降低而呈下降趋势。以云南省梁河县囊宋乡瑞泉村墩欠寨为例,这是一个阿昌族聚居的村寨,有完全语言能力的阿昌族有238人,约占全村总人口的86%。现在只有年长的阿昌族之间还讲阿昌语,年轻的阿昌族则已满口汉语了。具体统计数据见表1:[5]

表1 不同年龄段阿昌族母语使用情况统计表

这样的代际差异在城镇地区少数民族中具有普遍性,大多数城镇青少年的母语水平明显低于中老年。如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在抽样调查的34名景颇族中,30岁以上的14名调查对象,母语水平为“优秀”等级的比例是100%,而20-29岁的12名调查对象中,母语水平为“优秀”等级的比例仅25%,6-19岁的8名调查对象中,无一人母语水平为“优秀”。青少年的母语水平下降具体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1) 母语词汇量下降。(2)用母语表达复杂信息和传统文化内容的能力下降。(3)听说读写能力发展不平衡,通常呈现出“听〉说〉读〉写”的规律。(4)母语使用范围缩小。[2]

2.部分少数民族青少年的语言习得顺序出现第一语言与母语不一致的现象。

“第一语言”和“母语”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划分出来的概念。第一语言(first language)是指一个人出生之后最先接触并获得的语言,母语(native language) 一般认为是指本民族的语言。一个人的第一语言通常是他的母语,但也有第一语言与母语不一致的情况,这往往会导致双语者的母语水平不如第一语言的水平。如:云南省通海县兴蒙蒙古族乡的蒙古族喀卓人中,1988年-2001年出生(6—19岁) 的1349个青少年中,第一语言为汉语的有938人,占青少年总人口的69.5%。而90年代以后出生的985人中,有755人的第一语言为汉语,占90后出生人口的80.5%。调查人员在喀卓人村寨中看到,一些第一语言为汉语的学龄前儿童,可以熟练地用汉语交流,但喀卓语却说不好,或者会听不会说,母语水平明显低于第一语言汉语的水平。[6]

3.语言转用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在扩大。

语言转用(Language Shift)是指一个民族或族群全部或部分放弃使用自己的母语,转而使用另一种语言的现象。各少数民族基本都有全部和部分人转用其他语言的情况,转用语包括汉语和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据统计,转用汉语的人口约有1069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16.1%,转用其他少数民族语言的约有42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0.6%。[7]以土家族为例,1900年土家族中有40万人使用土家语,而2003年的使用人数只有6.5万人,如今土家语使用人口不超过5万,其他人基本都转用了汉语。[8][9]再如广西平果县县城及其周边城关、新安、果化、坡造、旧城等几个乡镇,许多壮族儿童在日常生活中直接使用汉语普通话交流。[10]乌孜别克族大多转用了其他民族语言,其中,伊宁市及喀什地区的乌孜别克族基本转用维吾尔语,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经全部使用维吾尔语,维吾尔语已成为青少年的第一语言;而木垒县的乌孜别克民族乡的全体乌孜别克族转用了哈萨克语,哈萨克语熟练,并成为其第一语言。[11]

在当今中国现代化、城镇化的进程中,人流、物流、信息流不断融合、交换,导致人们对语言的通用性需求日益凸显,因此,在与国家通用语的竞争中,非国家通用语言(少数民族语言)成为弱势语言,并逐渐走向衰退、濒危甚至消亡,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趋势,这一趋势是世界上多民族国家都将面临的共同问题。

二、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传承模式分类

(一)基本模式

基本模式是指在少数民族语言传承中发挥奠基作用的模式,往往能够覆盖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家庭传承模式

家庭传承模式是以家庭作为学习母语的场所,教授者通常是家中的长辈或年长者,学习者通常是家中的晚辈或年幼者,双方以口耳相传的方式来学习和传承语言。家庭是少数民族儿童接触母语的第一场所,家庭传承模式是少数民族习得自己的母语,并将母语传承下去的最重要的模式。通过父母兄长的口耳相传,以及家庭成员日常交流中的长期熏陶,学习者在潜移默化中可以自然而然地学会母语。理想的家庭传承模式应包含的要素:(1) 家庭成员都能熟练使用母语。(2)家庭成员之间以母语作为唯一的交际用语。(3)家庭成员对待母语的态度是自然的,而不是自卑的。

2.社区传承模式

社区传承模式是以言语社区作为学习母语的场所,教授者可以是社区中的长辈或年长者,也可以是同龄人,学习者在与社区成员的自然接触中增加母语的输入,获得母语知识,提高自己的母语能力。在少数民族语言传承中,社区发挥着家庭和学校不可替代的作用,“少数民族社区教育,它植根于少数民族日常生活,是对‘教育即生活’、‘生活即教育’理念的实践,是一种由主体民族全民参与的、自发性的村寨式教育。”[12]理想的社区学习模式特征:(1)社区成员集体认可和使用母语。(2)社区成员的聚集交流是经常性的。(3)社区中母语文化积淀深厚的长者经常向儿童教授传统文化。(4)儿童对学习母语所承载的传统文化有浓厚的兴趣。

(二)补充模式

补充模式是指在少数民族语言传承中发挥巩固提升作用的模式,其覆盖面往往只涉及部分少数民族群众。补充模式还可以分为以下4种类型:

1.双语教学模式

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是“各民族均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这一语言文字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科学之路,也是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重要途径。

根据不同民族地区的具体情况,现阶段我国的双语教学主要有:(1) 北方片双语教学模式。包括三类模式:“一类模式”是指各门课用民族语讲授,另开一门汉语课;“二类模式”是指各门课用汉语讲授,另开一门民语课;“三类模式”是指部分课程用民语授课,部分课程用汉语授课。(2)南方片双语教学模式。包括两类模式:“双语双文模式”是指在小学阶段,同时使用民汉两种语文教学。“双语单文模式”是指在学前班和小学低年级,以民族语辅助汉语文教学。[13]

2.宗教传习模式

部分少数民族群众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群众性地信仰某种宗教,如藏族信仰藏传佛教,傣族信仰小乘佛教,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东乡、撒拉、保安等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蒙古族信仰喇嘛教,锡伯、满、达斡尔等民族信仰萨满教、喇嘛教,俄罗斯族信仰东正教,西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如苗族、彝族、哈尼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等信仰原始宗教,有部分群众信仰基督教。少数民族地区多种宗教形式并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宗教文化圈,但它们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宗教承担着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传承的重任,少数民族群众在宗教场所学习本民族文字,并以民族文字为载体学习宗教教义以及传统文化。

3.媒体传播模式

媒体包括传统媒体(包括广播、电影、电视、出版等)和新媒体(包括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在信息化时代,媒体成了人们了解社会、接收信息的主要窗口、手段和途径。媒体语言对少数民族语言的传承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大众媒体基本上以汉语普通话作为传播语言,这不可避免地会对少数民族语言造成冲击;另一方面,日益发展壮大的少数民族语言媒体提供了另一种少数民族语言传承的模式,拓宽了少数民族群众接触母语的渠道,极大地丰富了母语所承载的信息内容。

4.培训班模式

政府相关部门、少数民族社会团体、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各级各类组织机构通过开办培训班来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传承与发展。培训班通常学习时间不长,多则两三个月,少则几天,学习目标明确,学习内容相对集中,如教授民族文字、民族语歌曲创作、民族语口传文学的收集整理等。有些培训班是针对民族语文应用的相关行业人员进行培训,如民文师资、民文编辑、民文翻译等。培训班大多是公益性质的,学员免费接受培训。

三、少数民族语言传承模式的实践状况

(一)基本模式的实践状况

1.家庭传承模式

千百年来,少数民族语言都是在家庭中通过代际间的口耳相传而一代代延续、传承下来的,今天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传承仍是以这一模式为主,尤其是在族内婚姻的家庭里面。如四川甘洛县的尔苏藏族,“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在田间地头的生产劳作中,在闲时的谈天说地中,祖父母辈、父母辈、子女辈等不同辈分的人之间都用藏语尔苏话交流。家庭成员通过藏语尔苏话接受长辈传授的生产经验、生活常识、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藏语尔苏话是他们的第一语言,是他们家庭维系情感的重要纽带。”[14]这一母语传承模式在族内通婚的少数民族家庭中具有普遍性。

随着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家庭传承模式出现了弱化的迹象。在部分家庭里面,作为家庭语言规划制定者的核心家庭成员出于各种现实的考虑,将子女的第一语言由母语转向汉语,同时在与子女交流时放弃使用母语转而使用汉语。如:梁河县阿昌族中有许多家庭,尤其是城镇地区或经济条件稍好地区的家庭,父母刻意从孩子哑哑学语时就教汉语,不教阿昌语,他们认为,学习汉语更有利于孩子今后的发展。有些家长认为:“先学阿昌语后学汉语,上学就太吃亏了。不如先学汉语后学阿昌语,阿昌语将来学得会就学,学不会就算了。”[5]在这样的家庭中,家庭核心成员的语言态度决定着母语的延续或中断。也有一些家庭由于生活居住地的变迁,语言环境的改变,不得不改变对下一代的语言教育。如著名主持人白岩松,是内蒙古呼伦贝尔的蒙古族,他们一家四代人的语言及生活状态是:爷爷是呼伦贝尔草原上的牧民,蒙古语单语人;父亲是第一个牧区大学生,后来在海拉尔工作,蒙古语、汉语都精通;白岩松在呼伦贝尔出生、长大,后长期在北京工作,汉语精通,蒙古语略懂;儿子在北京出生、长大,蒙古语一句话都不会说,汉语精通,英语也很好。由于生活、工作环境的变迁,只用四代,蒙古语、蒙古族文化就在白岩松家中消亡了。随着现代化、城市化的进程,这样的家庭越来越多,母语及其所承载的文化在这种家庭中的消亡只是早晚的区别。

2.社区传承模式

少数民族的居住格局分为聚居型和杂居型两种类型,杂居型中,又可分为某民族人口占多数和某民族人口占少数两种。这三种居住格局形成三种不同类型的言语社区:聚居型言语社区、某民族人口占多数的杂居型言语社区、某民族人口占少数的杂居型言语社区。不同类型的言语社区所形成的母语传承环境不同,在聚居型言语社区中,母语是社区内最重要、最常用的交际工具,母语的使用频率和使用场景能得到最好的保障,因而母语的传承能力最强。而在某民族人口占多数的杂居型言语社区里,虽然母语传承环境不如聚居型言语社区,但由于某民族人口占多数,故在传承力量方面相对于其他民族形成了优势,因此,母语传承能力相对较强。母语传承能力最弱的是某民族人口占少数的杂居型言语社区,这一类型的言语社区,既缺乏良好的母语传承环境,又缺乏强大的母语传承力量,因此母语使用频率和使用场景都很难得到保障,最终导致母语在与通用语以及其他民族语言的竞争中逐渐式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便是聚居型言语社区也面临着母语传承的危机。在电视和网络还没有普及的年代,乡村的人们在劳作之余,最常见的休闲娱乐方式就是茶余饭后,村里人聚集一处,谈天说地、讲故事、猜谜语、唱歌,悠久的民族传统文化就在一句句母语中一代代传承。现在家家有电视,不少人家还开通了网络,尤其是近几年国内移动互联网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已一跃成为智能手机用户最多的国家。据统计,2015年活跃的手机网民数量达7.8亿,占全国人口数量的56.9%。这些变化深刻地改变了少数民族地区人们的生活方式。现在,人们的休闲娱乐活动以看电视、上网为主。尽管聚居型言语社区以及人口占多数的杂居型言语社区中,人们的日常交际用语仍然是母语,但是传统文化类的内容(如传说、故事、歌谣、成语等)已失去传承的场景,而且不再能吸引年青一代的学习兴趣,社区在民族传统文化方面的传承功能正日渐消解。

(二)补充模式的实践状况

1.双语教学模式

我国的双语教学是以培养民汉兼通人才为目标的一项教育政策,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涉及到民族、人口、经济、文化、语言使用、教育基础、社会历史等各个方面,当前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在不同的地域发展不均衡,如新疆维吾尔族的双语教学。据统计,截止到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和中小学少数民族接受双语教育和民考汉的学生已达到224.93万人,占少数民族在校生数的77.38%,比2009年增长了126.22%;双语教育幼小衔接率达到88.8%,小初衔接率达到91.86%,各项指标均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同时有很多地区呈现出逐步萎缩的态势,如蒙古族以及南方的民族(如景颇族、拉祜族等),双语教学规模则急剧萎缩。蒙汉双语教学的规模变化可以从蒙古文课本印数的变化以及入读蒙古语授课学校的学生数额变化来观察。1992年,小学一年级蒙古语文第一册印数为68600册,而2006年则锐减到22500册,14年间减少了2/3;报名入读蒙古语授课小学的学生数额从20世纪80年代的近10万名左右减少到现在的2万名左右。这组数据让中国蒙古语文学会代理会长色·贺其业勒图教授忧心忡忡:蒙古语言传承已出现严重危机。[15]云南德宏州景颇族地区的载瓦-汉双语教学的规模同样出现了急剧萎缩的态势。据德宏州教育局民族语文教研编译室1992年的统计,全州共有108所学校开设了载瓦文课,占应开设载瓦文课的学校总数的60.3%。而2010年全州仍在开设载瓦文课的学校只有10所,每周教学时间一般为1-2节课。学校学习载瓦文的学生人数锐减,如芒市西山营盘小学,景颇族学生共308人,载瓦文班只有48人,集中在一至三年级,四年级以上不再上载瓦文课。而瑞丽市弄岛镇等嘎村伍陆央淘宝村民族语言的学前教育已经暂停,相应的民族语教材也很难找到。即使有人想来学习民族文字也很难实现。[2]

当前少数民族双语教学面临的问题主要是:1.部分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对双语教学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是“母语无用论”。南方少数民族地区不少人认为少数民族语言不能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交际功能微弱,只能在本族人之间使用,学习民族语文只会增加学生的学业压力。二是“同化论”。有些人认为让少数民族学习汉语是为了汉化少数民族,消灭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由于这些错误的认识,一些人对双语教学持消极抵制的态度。2.双语教学师资力量短缺,教学水平有待提高。这直接导致学校的教学质量偏低,学习效率低下。如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上世纪80年代,学校开展双语教学的时候,学生的学习成绩普遍比较好,基本上都能考八九十分。1995年到2005年这一段时间,老师换成了不会讲拉祜语的老师,只会讲汉语,学生听不懂。那一段时间,学生成绩比较差,一般只能考三四十分。有一年最差,一个班9个学生,语文、数学成绩加起来才8分,多数学生都是零分。[16]3.少数民族语文教材质量不高,教学参考资料不足。有些民族语教材直接从汉语教材翻译过来,内容脱离民族地区学生的生活实际,翻译存在术语不统一、不准确,错译、漏译,译文表达不清、不易理解等问题。由于发行量有限,各民族出版社对出版少数民族语文教学参考资料缺乏积极性,导致相关教辅资料严重短缺。4.双语发展不平衡。国家开展双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民汉兼通的双语人才,但是在双语教学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重汉语轻民族语的倾向,导致学生的母语和汉语发展不平衡。

2.宗教传习模式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不懂汉语,所以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采取了双语教学模式,学校教育成为学生学习本民族文字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20世纪90年代前后,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双语教学日益萎缩,许多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放弃了双语教学,只用国家通用语教学,这导致少数民族学生减少了一个学习母语文字的重要途径。以景颇族为例,景颇文是1895年美国传教士欧·汉森(O.Hanson) 创制的,1955年我国政府对这套文字进行了改进,1958年后用这套改进后的文字在景颇族地区的小学进行教学,在社会上进行扫盲,景颇文的使用面不断扩大,已经基本规范化。但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采用双语教学的学校持续减少,景颇族学生只能在基督教堂学习本民族文字,宗教成为景颇族传习母语文字的主要途径。据2010年对德宏州景颇族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调查,该州景颇族中懂民族文字且生活中仍在使用民族文字的人群,大多是信仰基督教的群众,他们在教会学习景颇文,在平日的宗教活动中,要看着景颇文的宗教读物来念圣经、唱赞美诗。[2]此外,对于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民族来说,学校教育开设的课程不可能涵盖所有的民族传统文化,因此,宗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校教育的不足。以藏族为例,“在学校教育中,虽然小学和中学的双语教学中有藏文,但中学以上绝大多数转向以汉文为主的各类专业当中,而仅有的几所民族院校只有藏语言文学专业和藏医专业,藏族传统文化中的许多内容如历史、哲学、逻辑学、天文、历算等藏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则无从谈起,所以,藏族传统文化的传承问题只能主要靠寺院教育,显然,我国藏区的寺院教育至今仍然担负着继承和发展藏族传统文化的重任。”[17]

3.媒体传播模式

媒体传播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统媒体是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形式,新媒体是指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向受众群提供信息服务的媒体形式。新时期以来,以民族语言文字为出版或播出语言的传统媒体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我国现有出版民族文字图书的各类出版社32家,占全国出版社总数的6%左右,分别用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等27种民族文字出版图书,涵盖全国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年出版图书4000多种,印数5000万册。使用10种民族文字出版的各类期刊有223种,约占全国期刊总数的2.5%左右。在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吉林等省区,民族文字报刊成为当地报刊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有近200个广播电台(站),包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地方广播电台,每天用21种少数民族语言播音。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广西的省区级电视台分别播放蒙古语、维吾尔语、藏语、壮语等少数民族语言节目,随着这些电视台的卫星电视节目的传播,全国各地都可以收到这些民族语言播出的节目。西藏电视台已实现藏语节目每天24小时滚动播出。民族地区地州及以下电视台站也用蒙古、维吾尔、藏、壮、朝鲜、哈萨克、柯尔克孜、傣等10余种民族语言及方言播放电视节目。这些媒体在传播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也要看到,由于种种原因,少数民族语言媒体在各种大众媒体中仍处于弱势地位,这些媒体在传播内容、传播效果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传播内容方面,主要表现为内容不够丰富、节目重复率高,节目多来源于对汉语文类节目的译制,原创性的节目少。传播效果方面,主要表现为民族语广播的收听率低,电视的新闻时效性不强,报刊邮寄不及时,严重制约了民族语文传统媒体的进一步发展繁荣。

近年来,随着我国网信事业的迅猛发展,互联网、网络广播、网络电视、手机电视、IPTV、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等新媒体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势头。以汉语为主导的网络信息媒介语言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必然会造成不小的冲击,但是,如果能够充分利用新媒体数字信息技术,实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数字化,使之成为计算机网络、移动互联网等能够使用的媒介语言,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进行更快捷、更大范围的传播,这将极大地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传承与发展。因此,运用各种新媒体尤其是具有“小巧轻便”、“通讯便捷”特点的移动互联网媒体,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进行传播,将是少数民族语言传承的一个重要机遇。2004年我国推出了第一款维吾尔文手机,同时也是第一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手机,2007年又推出了蒙古文手机,后来又出现了藏文界面的手机。现在,蒙、藏、维、哈、朝、彝、壮这七大少数民族语言以及其他拉丁字母文字体系的少数民族语言都已实现手机输入,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可使用具有本民族语言界面的手机,运用本民族语言进行交流和通信。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以族群式传播为主要特点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媒体为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年青一代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民族传统文化的平台;新媒体的海量存储空间,也为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记录保存提供了更多可能。

4.培训班模式

近年来,各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培训班方兴未艾,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学习的积极性高涨。仅2016年全国就开办了多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培训班,如:广西区语委组织的壮语词汇收集培训班、南宁市的“跟我学壮文”首期培训班、大新县的暑期壮语山歌进校园教师培训班,辽宁的首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培训班,贵州省大方县百纳乡、纳雍县左鸠戛乡、六盘水市钟山区等地的彝语彝文培训班,青海海晏县金滩乡的藏语新词汇宣讲培训班,云南德宏州的傣文培训班、芒市五岔路乡的载瓦语培训班、怒江州泸水县鲁掌镇的十首傈僳语歌曲普及培训班、大理州的白族语言文字培训班暨第二届白族大本曲传艺学习班、绿春县和新平县的哈尼文培训班,等等。由于经费、人手短缺,尽管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培训班的愿望较强,但是培训班在培训的规划性、开班的长期性、学员的覆盖面等方面都还有待加强。

四、几点思考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各民族语言保护,提出了“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要求,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将“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列为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指出“各民族语言文字是中华语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加强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进一步发挥其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作用。”当前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与传承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我们应该增强忧患意识,尊重语言发展的规律,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促进少数民族语言的发展。

1.在汉语的语势远大于少数民族语言的大背景下,家庭是少数民族母语传承最重要的阵地和最后的堡垒,母语的学习和传承首先要从儿童在家庭中的母语自然习得过程入手,而是否给孩子教授母语,其中一个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家庭语言规划的决策性人物(通常是父亲或母亲)对待母语的态度。《语言活力与语言濒危》一文指出:“语言族群成员对母语的态度通常不是中立的,他们可能将母语视为族群及身份认同最根本的东西加以推广,也可能只使用而不去推广,还可能以母语为羞而不愿将之推广,或者可能将母语视作讨厌的东西而刻意避免使用母语。”[18]当前,少数民族中“以母语为羞”和“将母语视为讨厌的东西”的大有人在,如何转变这些人对待母语的消极态度,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这需要政府制定一些有利于母语传承者的倾斜政策来加以引导。比如: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由以民族成分为标准,改为以是否懂民族语为标准;公务员录用、干部任用时懂母语者优先;给予使用和传承母语的家庭一定的经济补贴;等等。这些倾斜政策一旦得以实施,将会成为转变人们的语言态度并进而落实到其言语行为上的一种导向。

2.社区传承模式目前大多处于自然发展状态,缺乏指导性、规划性,应建立社区语言学习中心,合理规划和设计学习中心的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民族语言文化的教习与传授,如:利用寒暑假开办民族语言文字学习班,组织民族传统文化展示,诵经、讲故事、唱民谣、猜谜语等口耳相传的学习活动,用自己的母语采集、编写民族文化读物;等等。

3.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新媒体上进行传播的技术障碍基本已经突破,现在应该抓住新媒体迅猛发展的契机,利用新媒体平台运营方式灵活、发布讯息实时、表现形式多样、与受众互动性强等特点,政府、学界、民间三方联动,实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媒体在传播内容上的丰富和创新,通过吸引更多的母语人参与其中来增强母语的活力,或许这是解决民族语言传承问题的一个新的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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