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发展难题的对策

2018-05-14 23:17徐建中
知与行 2018年2期
关键词:发展模式黑龙江省

徐建中

[摘 要]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发展难题:主体资源面临枯竭;产业结构矛盾突出;体制机制不够灵活;社会民生发展滞后。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选择:产业延伸模式;产业替代模式;主导产业多元化模式;产业更新模式;搬迁发展模式。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发展对策: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充分发挥政府财政作用,着力改善社会民生;建议对资源型地区实施差异化财税政策;创新驱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建立健全黑龙江资源型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完善和健全資源开发秩序约束机制;生态补偿机制与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并重;健全科学规范的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健全和创新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和健全接替产业扶持机制。

[关键词]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8)02-0114-07

一、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资源型经济主要是指依赖区域自然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的比较优势,对资源进行开采、初级加工最终形成初级产品的经济增长模式。黑龙江省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工业发展也以石油、煤炭、森林工业等为龙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就已开展了以自然资源开发为主的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也依托其资源优势成为我国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能源资源及原材料基地。

(一)黑龙江省资源分布

位于松辽盆地的大庆地区石油、天然气储量丰富,而大、小兴安岭和东部矿区则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其中大、小兴安岭已被列为国家重点矿产地带)。迄今为止,黑龙江省已经确定存在矿产135种,占我国现有发现矿产的57%,其中经勘探确定的资源储量为80种,其中有50种资源储量位于全国前10名,更有大理岩、黄黏土、石墨等数十种的资源储量排名全国第一。目前,以鹤岗、双鸭山、七台河、鸡西为主的东部地区和黑河为主的北部地区主要富产煤炭,它们是黑龙江煤炭的主要资源储存地。除此之外,该省更有占全省总共土地面积1/5的森林面积,经计算可达1 009.8万公顷;同时,还有林地面积总共846万公顷,这些林地面积将是全国总量的11.7%;林地总的覆盖率将达到43.87%,这些林地主要分布在老爷岭、张广才岭以及小兴安岭等地区。主体资源类型及其主要地区分布如表1:

(二)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发展方面

据统计,2016年黑龙江省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5 386.09亿元,在全国排位将处于第21,名义增速6.1%,低于全国平均的经济增速,同时,大多数经济指标在全国排位处于下游水平。黑龙江省石油、煤炭等资源型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很大程度下降,陆昊省长在2015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上指出,自2015 年起,大庆油田年产量已不能持续大量产出,并将年产量降低150万吨,这种情况导致全省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呈现负增长的态势。截至2016年年底,大庆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共达2 610亿元,其中大庆石油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从2011年的51.3%降至2016年的24.6%;同年,黑龙江省采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引致该年煤炭去产能达1 010万吨,四煤城的煤炭开采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由2011年的23.9%降至2016年的7.9%;然而,2017年上半年,黑龙江省森林工业取得193.8亿元人民币的产业总产值,与上年同时期相比增长了12.2%;与此同时,产业增加值接近76.7亿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1%,实现了自2014年全面停止伐木以来,经济增速达到“两位数”的新高度。

二、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发展难题分析

(一)主体资源面临枯竭

随着资源的不断开采,黑龙江省主体资源的可采储量严重衰退,2016年大庆的油田产出的原油总量为3 656万吨,天然气的产出总量接近37.7亿立方米。截至2016年年底,大庆油田共产原油1.95亿吨;而天然气的产出总量也达176.2亿立方米;最新查明的石油储量、控制储量以及预测储量共达到2亿吨,然而剩余查明可采储量油田中的可采储量仅为3.35亿吨,且原油综合含水已达90%以上;煤炭方面的保有储量估计将达203亿吨,超出预期储量100亿吨,但是剩余可采储量已经不足30亿吨;除此之外,全省的40个国有煤矿,已有12个枯竭。与此同时,黑龙江虽然林区丰富,但由于连年的过度开采导致林区受到极大破坏,林业覆盖面积当前仅有46.14%,截至2014年,大兴安岭的活立木蓄积量和成过熟林蓄积比开发初期减少了24.2%和94%,若将公益林中的部分忽略,最后竟会无林可采。

(二)产业结构矛盾突出

黑龙江资源型地区长期以来都是依靠单一、粗犷的发展方式,严重影响了产业结构的平衡。石油经济占石油城市的经济比重虽然下降到30%以下,但连接替代原有产业的基础仍不稳固,受石油经济影响较大。能源基地是煤炭城市一直以来唯一的建设目标,使得这些城市的发展受限于煤炭资源,因而出现非煤产业发展滞后的普遍现象,这埋藏着巨大的经济隐患,这些地方的经济体系较长时间处在封闭或者半封闭状态,由此导致投资环境简陋,缺乏投资吸引力,另外,煤炭城市较多依资源而建,远离经济发达地区。目前黑龙江省的各森工城市的经济总体实力普遍偏小,2016年全省共实现林业增加值为263 892万元人民币,占总增加值的34.1%,这在可采林木都已经出现枯竭的形势下,经济方面的负担较重,面临的经济问题多种多样,城市经济发展缓慢,与省内其他先进县市、国内发达地区还有很大差距,财政方面处于较差的情况仍然没能得到改善。

(三)体制机制不够灵活

石油城市的体制机制建设面临较大问题,中央直属企业并未全面带动大庆市经济发展和发挥社会职能,发展潜能受到抑制;黑龙江省的煤炭均属于龙煤集团管理,各大型煤矿的开采、销售、产业项目开发和资源利用均有省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地方城市煤炭开采缺乏自主权,从而带来众多的管理方面的问题;近年来,森工局相继成立了国土局、交警队、房产局等职能部门,加之黑龙江省将一些行政职能划给森工局,在一些行政职能上造成了交叉、重叠的现象,造成了政出多门、体制不顺、责任不清,影响了区域一体化发展。此外受体制影响,森工系统计划经济色彩较浓厚,只愿单方享受地方优惠政策,考虑自身利益过多,合作共建意识不强。

(四)社会民生发展滞后

因受城区内部采煤沉陷地区、独立工矿地区以及老工业区的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出现欠账较多现象,城市的承载能力以及公共的服务能力都已经满足不了市民迅速增长的需求。同时,政府的税收也会不断减少,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自然会下降,很多民生工程问题会因为资金的缺乏而不得不暂停甚至取消,加上太重视物质方面的资本积累,因而忽略人力方面的资本积累,以至于出现劳动力的总体水平较低,阻碍了区域经济质量的提高。

三、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分析及选择

由于不同资源型地区的区域条件、经济结构和要素禀赋不同,故各资源型地区需结合实际,按照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经济发展模式,从而实现转型发展。目前,资源型经济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产业延伸模式

产业延伸模式主要是依赖现有资源发展连接持续产业,从而实现产业分化和重组,即现有产业和新产业之间的结合过程。这两种产业之间的结合方式已经打破了传统的行业的原有限定,采用延伸产业的价值链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延续了原有产业的生命周期的目的。所以,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还未绝对衰败的产业。主要优点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降低企业产业创新的成本、减少产业创新和产业转型的风险。与此同时,产业的延伸可以更好地完善企业现有的多元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处于衰退的产业向新的产业转移。缺点是在一定程度上仍要消耗资源,且易受资源市场及政策的变化影响,同时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整个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缓慢。以黑龙江省伊春市为例,该市是我国较早发展起来的以林业发展为主的城市,六十多年来一直给我国提供着品质优良实用性强的木材,累计达到2.7亿立方米。在林木资源枯竭后,在全国国有林区率先停止主伐,全面开展“绿色伊春、生态伊春、和谐伊春”建设的同时,努力开展建设以矿业产品发掘深加工业、食品加工业、旅游产业等等为主,举全力招商引资,不断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步伐,成功实现转型工作。

(二)产业替代模式

产业替代模式的主要出发点则是创造出全新的产业,在通常情况下,不基于已有资源;结合技术方面的创新、考虑市场方面的创新以及需求角度的变化等,为全社会提供新式的产品及服务。该模式的优势是可以有效改变对资源的依赖,转换方向研发新的产业,可以彻底改变原有产业结构,努力向多样性资源型经济的发展模式发展,以此达到彻底摆脱原有发展模式,获得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以辽宁省阜新市为例,其主要靠煤炭发展经济,当意识到资源面临匮乏的问题后,果断停止了第二产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而是发展别的替代产业,包括发展种植业、设施农业等等,将原来产品加工的设备用来生产其他产品,应用技术创新改进装备制造业、高科技型建材业、服装业等行业。

(三)主导产业多元化模式

主导产业多元化转型模式主要是城市中起主要导向作用的产业,慢慢被以资源深层次加工业为主导的产业群替代。在这过程中,将有较多加工企业集中在相对固定的区域,可以较好地结合该区域里的企业集聚经济和企业之间的技术外溢等等,从而获得相对便利的优势。优点是可以避免“ 一业兴,城市兴;一业衰,城市亡”的弊端,同时也从企业数量上克服大中城市企業规模普遍较小而导致的经济总量不足和就业不充分的缺陷。但此类资源型城市还未形成替代产业,现有资源面临枯竭,缺乏新产业的相关人才和技术培育,因而需要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以辽宁省盘锦市为例,这座城市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依靠石油化工,在资源型产业衰竭时,该市扬长避短结合已有的技术和资源优势,采取措施。一是主要依靠油气资源将其精细化加工,达到产业链延伸和资源的高效使用率,最终其作为支柱产业。二是构建了多元化产业。北方庭院生态模式和有机食品生产地等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模范在全国都创下了先例,这会大大降低资源依靠型城市的产业结构风险。

(四)产业更新模式

产业更新模式指在资源发掘时未考虑建立起可以替代的新产业,但实际情况已经处于了衰退中的城市,在这种情况下,充分考虑结合资源发掘时获得的人才、资金,等等,也可以利用其他力量建立起不依靠现有资源的产业群。主要是利用引入外生型的转型方法,结合城市现实的发展情况,选择有利于自身发展,同时也可以持续发展的产业;结合政府制定的激励政策,努力发展新产业,以此达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该模式消除了对现有资源的过度依靠,但怎样在以传统资源型产业为主导的城市中,建设具有优势的替代产业群,这也将是该模式需要应对的最大挑战。以山西省孝义市为例,该市属于国家第一次批准的50个重点生产煤地区,同时,它也是山西省十大产煤县市之一,作为我国具有代表性的资源依靠型城市,面对煤炭资源枯竭的严峻现实,启动并大力扶持发展非煤型、环保型、高科技型企业,着力培养和扶持新兴产业,除此之外,重点发展铝产业以及服务产业等,建立起了原有城市转型的新产业体系。

(五)搬迁发展模式

搬迁发展模式主要指现存企业和政府意见达成一致,共同将城市里面的人口(大部分为矿工)迁到别的城市或者矿点,丢弃现有城市。主要针对距离需求市场较远、地理位置上没有优势、较少替代资源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尤其一些无依靠的工矿区,开始建设时缺少城镇基础,一旦资源衰竭,因自身力量薄弱,较难实现产业转型,也无法依靠其他力量,故利用转移劳动力、缩小城市整体规模甚至全部搬迁,以达到资源型城市转型。以玉门市为例,该市在我国属于石油业的发祥地,与此同时,它也是我国首先确定的天然石油基地。2003年,在获得国家民政部批准,该市的政府驻地由老市区搬迁至玉门新市区,此时的原有油田生活基地也同时改为酒泉。搬迁以后,该市的市委和市政府都非常关注老区的经济发展及人民的生产生活。

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主要以产业延伸模式和产业替代模式为主,各资源型地区依托资源优势,重点培育接续替代产业。2016年,黑龙江省第二产业占GDP比重为28.9%,比上年减少2.9%,而第二产业中四大主导产业能源、装备、石化、食品就占规模以上工业的80.4%,比上年增长1.2%。其中,石化工业和装备工业分别增长了5.7%和1.9%,能源工业下降了0.8%。主要资源型地区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大庆、牡丹江、黑河、伊春、大兴安岭第二产业占各市地GDP比重分别为24.3%、30.1%、22.1%、36.5%、58.4%、38.4%、14.9%、19.5%、9.2%。尽管黑龙江省抢抓机遇乘势前行,也取得明显成效,但黑龙江省资源型地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的形势异常复杂、异常严峻。鉴于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不同,各城市产业转型差异较大,传统产业对接续替代产业和新兴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不足,接续替代产业层次较低,产业链条短,缺乏大项目支撑,抗风险能力弱。同时资源型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短缺,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成果承接转化能力较弱,对各类高技术专业人才的吸纳和凝聚力不强。此外,政府主导的接续替代产业也正处于产业抚育的试错期,大多数新上项目在解决就业、创造税收等方面仍只是苗头不错的“潜力股”,尚不能直接转化为经济实力。因此,通过归纳现有成功转型经验,立足当前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现状及难题,依托优势独特的资源优势,有必要根据资源型地区的发展程度、产业优势和地理位置,针对性和合理地采取诸如产业替代模式、产业延伸模式、主导产业多元化模式和产业更新模式等转型发展模式。

黑龙江省深陷煤炭资源枯竭的困境,对于处于成长期的煤炭城市,要立足综合发展,提前规避产业单一的风险,应选择主导产业多元化模式,有效地推动产煤城市关于实施煤与非煤“双轮驱动”策略,推动以煤为主的产业结构向特色化、多元化发展方向的巨大变革,并由此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对于处于资源成熟期的煤炭城市,宜采取产业替代模式,着力发展煤化工产业、煤电化产业、煤机装备制造产业等接续替代产业。对于资源已枯竭、正处于转型期的煤炭城市,应同时采取产业延伸模式和产业更新模式,启动并大力扶持发展非煤型、环保型、高科技型企业,着力培养和扶持新兴产业,从而摆脱对资源的依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升级产业结构,保护生态环境。黑龙江省油气资源也是大幅缩减,对于处于成长期的石油城市,应以综合型城市为发展目标,采取主导产业多元化模式,重视原有石油资源的产业链发展,通过延伸和拓展石油产业链,加速石油的科学合理开发进程,使油气资源产业群逐步形成并日趋完善。对于处于成熟期的石油城市,宜采取产业延伸模式,在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的同时增加附加值,以横向发展方式来推动非油产业的延伸发展,合理整合产业发展结构即形成产业结构多元化、经济结构合理化的格局。对于资源已枯竭、正处于转型期的石油城市,应进一步选择产业替代模式,在恰当的时机适时延伸和拓展产业链,并另辟发展途径以纵向方式促进石油化工产业健康发展,实现下游产业群汇集形成规模效应,形成石油深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黑龙江省应以产业延伸模式和主导产业多元化模式为主要发展模式,以全面开展“绿色林区、生态林区、和谐林区”建设为生态理念,应以“中国森林之都—伊春”为发展标杆,采取“转变发展”的方式,大力推动林区猛抓特色,深入推进生态旅游、森林绿色食品、北药等接续替代产业的开发进程,实现单一资源型经济发展向综合性资源型经济发展的转变,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黑龙江省存在部分缺少接续资源的资源枯竭型地区,其中重点包括一些矿产严重衰竭的独立工矿区城镇,这些地区建立之初没有城镇基础,现在城市发展无产业支撑和一般性资源环境基础,助外部力量转型也存在明显的不经济性,所以当前原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协同工作,采取搬迁发展模式,将城市内部人口搬迁至其他城市或矿点,放弃原有城市,将城市内部人口搬迁至其他城市或矿点,寻求更加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和新城市,以此实现资源型地区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四、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发展对策

(一)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

1.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大对资源地区采矿塌陷区矿山、废弃取土坑、沉陷区、矸石山、废弃矿井及矿井水等的综合治理力度,推动矿区生態环境的快速恢复。构建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的投资体制,扩展生态补偿的市场融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闭坑矿山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加强对沉陷区的土地复垦;由于之前对石油、地下水等液体矿产资源大肆采掘所带来的水位和土壤的大面积沉降所形成的漏斗、土地盐碱化等问题,必须科学及时地采取应有的治理力度。

2.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高耗能企业和项目准入制度。强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成本落后产能和工艺技术设备。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把好能耗增量关口。推进煤化工、石油化工、煤炭、石油、林业采掘、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不断提高节能降耗水平。推动城市能源计量示范建设,加快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节能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低碳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应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资源开采、化工、火力发电、食品加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促进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落实各地工业尾气和工业余热再利用项目顺利推进。

3.鼓励生态脆弱区人口外迁。根据资源和环境现状,以适宜的政策扶持手段和经济补助手段进行资源地人口外迁,以此缓解各种生产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和消耗。控制和限制资源地非农用地的继续扩张,保证住宅用地不会跟风其他地区扩张,从而使资源型地区的人口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变动,利用经济、法律等手段管控资源地人口规模,实现资源型地区人口逐步外迁的目的。

(二)充分发挥政府财政作用,着力改善社会民生

1.对石油城市,建议成立可持续发展资金,促使其发展转型。在石油企业上缴的所得税和石油特别收益金中,划出部分资金建立石油城市可持续发展基金,并在使用上向大庆等老油田倾斜,帮助企业应对油田后期开发阶段的成本和资金压力。此外,建议中石油与地方省、市政府建立完善大庆油田的产量形成机制,把握好产量调整的时序和规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建议国家将大庆地区的天然气资源并入中俄天然气东北输送管道,扩大天然气销售渠道,早日实现规模化开采。同时,根据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大庆原油产量和俄油进口量,搞好内部平衡,保证后续项目的原料来源。

2.加大资源地因采煤沉陷造成的居民地的破坏的搬迁改造力度。建议对大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要结合企业和国家政策资金的投入力度,降低地方政府的责任比例和上行压力;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追加已贷款项目额度,给予免息或减息,允许对初设概算做出必要调整,使得资金和政策双向并轨制发挥最大作用;同时建议棚户区改造资金的使用以年度为载体,将棚改项目资金进行捆绑式使用,或将公建和基础设施结余资金用于住宅工程,以推进工程建设。

3.建议黑龙江省解决矿山开采林地占用问题。黑龙江国有林区面积广阔,但是在林下蕴含着大量的矿产资源,目前黑龙江省林区由于受到国家天保工程以及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功能区建设的影响,矿产勘探与开采受到极大的限制,但与此同时黑龙江省森工城市的发展在国家全面停止主伐后,城市经济受到严重影响,林业相关产业发展几乎停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增多,政府负担沉重,政府迫切需要积极开发新的资源来做活城市经济,解决人口就业问题。因此建议黑龙江省相关部门,适当放宽对林区矿产开采的限制,并将林区矿产开采的相关事务下放到资源型地区相关部门。

(三)建议对资源型地区实施差异化财税政策

针对不同阶段、不同资源类型、不同区域发展水平的资源型地区,建议省政府研究制订更细致的差异化财税政策,将资源税对资源枯竭地区进行倾斜,降低资源税税赋,减轻地方资源型产业发展的负担,同时适当增加成熟型资源型地区资源税的分成比例,将这部分资金作为地方进行矿区生态保护和植被恢复的资源补偿基金。

1.建议省政府出台针对贫矿、尾矿的差异化扶持政策。适当减免部分税费,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对企业的费用管理,减少不合理的收费,进一步明确企业费用的减免范围和减免幅度,做到降低风险,提高效益的目的。

2.建议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木材精深加工品参照国家现行的利用剩余物资源的产品税收政策,享受一定程度的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

3.开展资源税改革试点。一是开展资源税的扩容试点。从2010年起,全国范围内实施“从量征收”到“从价征收”的政策实现对油气、矿产、煤炭等资源税的改革试点,有效促进了资源节约利用和产业结构升级,然而森工的资源税改革尚未全面改革,可考虑在黑龙江省不同资源类型的资源型地区开展一些试点。二是加大对中央“两税”的反补额度。根据黑龙江省在资源型地区中的集财情况,加大税收返还力度,形成集约型、低碳和绿色并行发展新模式。

(四)创新驱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

在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背景下,资源的利用及发展也应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合“资源+创新”,实现黑龙江省资源型经济的 “全域城市化、区域一体化、都市国际化”新型化发展主线,强化与省内外高等院校与科研单位合作,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1.立足油城资源优势。开发多孔陶瓷、抗菌陶瓷;开发优势新型材料、比如石油助剂、水泥助磨剂等材料;鼓励涉油復合材料等的深度加工。

2.立足煤城资源优势。在石墨深加工和煤化工等领域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发展石墨新材料产业,整合石墨资源,重点建设鸡西石墨产业园区、鹤岗石墨精深加工产业园区,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在煤城联合建设中试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造全国重要的石墨产业基地。依托国家级石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省级石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争取东北地区创新链整合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支持,使得形成一批在石墨精深加工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

3.发挥林城先天资源优势。调整结构,提升传统低附加值企业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高和环境污染低的转化。

(五)建立健全黑龙江资源型经济发展长效机制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国家实施《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的方案也为黑龙江省的快发展带来了指引方向和挑战机遇。

1.完善和健全资源开发秩序约束机制。立足资源开发秩序,规范资源开发企业的资历和素质,形成一批具有素质过硬,技术先进和环境友好的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基地;建设低碳具有绿色效能矿区,培育生态矿业;保障和支持上下游产业配套整合,鼓励和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资源型城市的工业化道路转变;做到开发强度可控,环境影响评价科学规范,杜绝过采、超采和滥采不良行为。

2.生态补偿机制与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并重。针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力求开发与环境保护工作并重,实行规划全面、保护与开发协调并重、预防先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并重的开采指导方针,坚持开发与保护、受益与补偿、破坏与恢复、污染与治理的责任集于一身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方针,资源开发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及时地落实政府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到位,确保其对生态保护的积极作用。对已按履约要求缴纳生态保护补偿金的相关开发企业,仍然具有生态污染防治和环境恢复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资源开发过程中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资源的开发过程中有环境污染情形的负有监督和举报责任。同时,对保护资源开发过程中对环境保护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因此,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建全科学规范的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在资源开发与利用过程中,资源所在地的政府、开发企业以及当地居民应该享有资源开发所带来的利益共享权利。在黑龙江省现行资源开发的关于各阶层的利益分配中,主要问题是忽视了地方政府和资源所在地居民的利益合理分配之间的矛盾。建议建立资源产权分解制度。要保证资源产权关于法律的合法性和经营过程中权责和利益分配的明确性,突出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合理性。

虽然资源在法律宏观层面上是国有的,但因为资源地地方政府承担着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以及资源所在地居民对资源的高度依赖性的内在成本,故应按照国有产权、地方产权、企业产权和自然人产权对资源产权进行详尽细分,并在合理的分配规则下科学计算,使资源地利益各方均能获得合理比例资源的产权,各利益主体间按其在资源产权中所占利益份额,应对资源开发所带来的纯净收益进行分享。资源开发收益分享制度极大的保障了资源所在地地方政府和居民的利益分配,拓展资源开发的长远眼光,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

4.健全和创新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重点是要让市场无形的杠杆作用,充分调控和反映市场供求程度、需求类型以及生态环境损坏所需付出的代价。第一,划清各资源产品之间的不同比价关系。首先应根据不同能源之间相互等价的热值关系来确定其比价关系,其次是依据不同能源之间的供需平衡来确定其比价关系。随着这些年关于电煤价格双轨制的逐渐被淘汰,煤电之间的价格关联也就随之出现,其中广州、海南等省份相继实施油气价格关联机制就为理清资源关系提供了实际例子。第二,建立市场—政府调控机制。政府一般是从两个重要方面对能源价格实施监管:一是要严格地监管能源相关企业的成本和价格;二是政府可从提供补贴的角度去补偿消费者,从市场化的税收和补贴角度入手,这是发达市场化的国家的主要措施。

5.建立和健全接替产业扶持机制。建议省政府择机出台一系列接续替代产业扶持制度,在关于改革、建设总方针和大政策的前提下,在合理的框架范围内制定和实施特殊政策和办法来引领产业的转换;继续实施招商引资的发展策略,加大外资的引进力度,对外开放领域持续深入,促进外商合资企业的发展壮大,加强外向型经济建设;对接续替代产业在项目审核、土地占有、资金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因地制宜制定符合黑龙江省独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模式;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活力的相互作用,不但要使财政投入形成稳定增长机制,同时要把各类生产要素向接续替代产业引导和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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