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辽宁省养老服务模式的困境及路径选择

2018-05-08 10:54王嘉熙杜海玲
对外经贸 2018年2期
关键词:养老服务互联网+互联网

王嘉熙 杜海玲

[摘 要]近些年来,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互联网+”背景下的民生服务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互联网+”模式绝不仅仅是行业的变革,它已经逐渐成为了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早在2015年国家就提出在养老领域推进“互联网+”行动。目前辽宁省养老服务模式有很多困境,“互联网+”背景下提高互联网普及率,推动养老服务公平、公开发展;加强互联网监管,优化网络环境;城乡结合发展,平衡养老服务水平等有助于推动辽宁省养老服务业发展。

[关键词]养老服务;“互联网+”;路径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8)02-0097-03

Abstract: The “Internet +” model has long been accepted by all fields. In recent years, peoples livelihood services such as Internet + agriculture, Internet + medical treatment, Internet + education and other Internet + services have spring up as mushrooms. Internet + model is more than just a revolution in the industry, it has gradually become an important means of improving peoples livelihood. As early as 2015, the state proposed to promote “Internet +” in the field of pensions. In the Internet context Liaoning province pension service mode has many difficulties. This article proposes ways to improve the penetration rate of the Internet, promote the fair and open development of pension services;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the Internet, optimize the network environment; combine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and balance the level of pension services.

Keywords: Pension Service; Internet +; Path

2012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4.3%,我国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2015年我国老年人比重达到16.1%,到2020年老年人群将达到2.43亿,约占总人口数的18%。我国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1]根据《2015年辽宁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的相关数据显示,到2015年底辽宁省60周岁及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为879.0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0.6%,高出全国4.5%。老年人口数的增长势必会导致辽宁省养老服务出现缺口,养老服务问题形势严峻。

201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提出在养老领域推进“互联网+”行动。[2]2017年8月28日辽宁省发布文件,要求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老龄办等相关机构作为责任单位要积极推进“互联网+”模式下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发展“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积极开发和运用智能硬件,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在“互联网+”背景下解决养老问题有很多成功案例可供借鉴,如湖南省康乐年华与长沙市雨花区合作,打造为老服务信息平台;云南省曲靖市搭建养老服务两大平台,政府管理平台和养老服务平台,动员各领域推动养老服务更好更快发展。辽宁省将通过“互联网+”模式开拓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渠道,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一、“互联网+”背景下辽宁省养老服务模式的困境

根据民政部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的有关数据显示:全国各种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4.0万个,同比增长20.7%;各类养老床位合计730.2万张,同比增长8.6%;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1.6张,同比增长4.3%。然而,在每千名老年人中仅仅有31.6张床位,供需严重不平衡,可见“互联网+养老”服务的开展并没有立竿见影地解决养老难的问题。“互联网+”模式仍需要克服重重困难,走出困境,更好地为养老服务做贡献。[3]

(一)养老服务平台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

养老服务平台和需要养老服务的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是指消费者和各种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對称会使得交易双方中总会有一方因为获取信息的不完整或缺少获取信息的渠道而对交易缺乏信心。老年群体接受程度低、信息安全存在隐患,养老状况令人堪忧。目前,辽宁省的养老模式以传统居家养老模式为主,社区养老服务和专业养老机构服务为辅。“互联网+”模式只有与传统居家养老模式、社区养老模式和专业机构养老模式相契合,才能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对于老年消费者来说“互联网+”的概念还非常虚幻,老年人对于网络信息的来源大部分还来自于电视新闻。同时,由于各种网络欺诈事件的报道,很多老年人对网络有很强的防范之心。加之消费者在交易中本就处于弱势地位,很大一部分老年人不相信“互联网+”服务平台。另一方面,中华传统美德提倡百善孝为先,作为儿女的消费者对于这种养老服务更加追求信息的完整可靠。很多儿女不会因为网上平台更加便利而放弃身临其境的感受实际养老环境,说到底这种不信任正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直接结果就是“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不管有多完善、多便捷,还没有被了解就被拒之门外了。

(二)放宽准入条件、网络审批易滋生诈骗

辽宁省放宽养老服务准入条件,其目的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相关机构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在辖区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相关经营许可,只需营业执照和民政部门许可即可开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审批模式上简化原来繁琐的步骤建立网上并联审批平台,网上并联审批平台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简化了申请程序。但与此同时,简化后的程序尤其是互联网程序让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长江学者、西南财经大学教授甘梨做过相关课题研究,研究表明,2016年中国家庭因被诈骗产生的损失总额或超过3100亿元,而其中老年人受骗的比例为7.9%,金额大约为248亿元。各皮包养老机构诈骗事件屡见不鲜。根据2017年《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有关数据显示,大约95.5%的调查对象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养老投资、理财。由此可见,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有着较高的热情,但超过30%以上的调查对象有过被诈骗的经历。骗子们利用互联网审批、养老服务放宽准入条件成立皮包养老机构,造成不利的社会影响,让本来人人称道的暖心工程变成人们都敬而远之的伤心工程。

(三)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

价值决定了价格,价格也往往反映了价值。在“互联网+”背景下,辽宁省积极引导养老服务市场向着更加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使得养老服务种类更丰富、信息更全面、服务更多样。一方面这种准入制度实实在在地给了消费者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贫富差距公开展示在网上。拥有较多财富的人获取更多养老资源和服务的机会,而拥有较少财富的人虽然在原有服务的基础上得到了更多的服务,但是由于网络信息公开,贫富差距的失落感也会大大增强。

辽宁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951.5万人,占67.3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30.9万人,占32.65%。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为851.2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87.0万人,也就是说在城镇人口中有大约10%是外来务工人口。这部分群体的消费能力要比城镇人口的消费能力弱很多,不安全感也要强很多。虽然辽宁省城镇化程度有所上升,但是其中来自外来务工人口占了绝大多数,由于这种不安全感这类群体对于养老服务更为看重,但是最不具备安全感的他们恰恰只掌握了社会较少的财富,获得较少的服务。

二、“互联网+”背景下辽宁省养老服务模式的路径选择

(一)提高互联网普及率,推动养老服务公平、公开发展

沈阳日报、沈阳网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辽宁省互联网普及率为62.6%,还有30%以上的居民接触不到互联网。一些老年人享受不到“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带来的好处,更有可能连养老保险也没有交过。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的成熟会使老年人可以用更主动的姿态参与社会生活。因此,提高互联网普及率刻不容缓。只有这样才能让互联网在养老服务上发挥更大的效力,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养老服务的消费者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享受更多的权利,才能更好地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安全感。

推动养老服务公平、公开发展,首先,要完善相关养老服务立法,有法可依才能自上而下使养老服务工作发挥出最好的效果。其次,要有法必依,坚决依法办事。第三,要执法必严,严格监督养老服务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各有关部门的执行质量,坚决杜绝违反养老服务法律法规的情况。对于知法犯法的相关人员,违法必究。保证养老服务制度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规范养老服务市场。

(二)加强养老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优化网络环境

1.互联网平台实行“一家一号”方法进行管理,即每个养老服务机构只有一个账号,从注册账号到发布消息、提供服务甚至注销账号,只有唯一的账号,便于政府監督管理。

2.建立专门机构对互联网平台进行监管,尤其加强对于网上交易的监督。

3.建立互联网领域黑名单,若有不法分子用非法手段注册、经营养老服务机构,对消费者实施或有预谋实施欺诈行为,将实名列入养老服务机构黑名单并在互联网上公示,使其不得再次从事相关民生服务。

(三)城乡结合发展,平衡养老服务水平

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城乡结合,平衡养老服务水平势在必行。政府可以适当调节养老保险金缴纳数额,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将“互联网+养老”服务落实到每一县、每一村、每一户。通过城乡养老服务平衡发展,让生活水平相对落后的农村老年人更加强烈地感受到来自社会主义的关怀与照料。

为了切实解决养老问题,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应尽快完善城乡养老保险,保证老年人养老的资金来源。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将为老年人养老提供更加充足的资金,这也就相当于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的权利。辽宁省养老模式以传统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主,与互联网的结合更多体现在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和紧急救援、服务预约、物品药品代购等服务上,这些项目恰恰都需要资金作为保障。所以尽快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更好解决辽宁省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于潇,孙悦.新时期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研究[J].人口学刊,2017(1):59-60.

[2]李月.“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现状与问题研究──以成都市为例[J].中国高新区,2017(12):158-159.

[3]耿永志,王晓波.“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机遇困境与出路[J].深圳大学学报,2017(7):109-110.

(责任编辑:郭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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