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浩伟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4)
供给侧改革作为指导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战略方针,内在的贯穿着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精神,在构建以人为本的互主体关系中,追求发展的质与量之动态平衡,具有广泛的社会学方法论意义,其路径选择强调有效供给和精准对接,突出发展引领、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高职贫困生资助工作,宏观上属于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中观层面有利于高职院校和谐校园建设与内涵发展,是高等教育“三育人”理念的集中体现;微观层面,有利于贫困生获得公平的成长之机,是满足贫困大学生主体性内生发展需求的重要渠道。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中指出:“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理念,促进各地各校把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可见高职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核心是助人,关键是促成人的素质全面发展,根本要求是助贫致学以达立德树人之益效。以供给侧改革视角观照当前高职贫困生资助工作,发现存在着资助供给和发展性需求的结构性矛盾,制约着资助工作的社会效益和育人价值之进一步实现。因此,探讨供给侧改革视域下提升资助工作的实效性,创新高职贫困生发展性资助的供给策略,十分必要。
较之本科高校,整体上高职办学历史不长,各项制度建设有待完善,高职学生资助工作多隶属学工处,负责政策的解读和任务分解,各二级学院兼职学干(辅导员)负责层层落实,从职数配备来看,岗位总体人数不够,因此除了常规政策性宣传管理之外,很难开展深入细致的育人性帮扶;从人员的专职化角度来看,资助岗位流动性较大,人员的专业背景和职业效能感较低,育人意识和教育技艺不高,片面重视事务性工作的执行效率,而忽视对学生进行隐性的人文思想教育、提升其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能力。笔者对武汉地区三所高职院校的调查了解到,学校层面资助工作岗位人员的平均流转率为2.5年,二级学院资助管理者的兼职率为100%,75%的资助工作者表示资助的主要内容是“忙于管理贫困认定、资金发放、材料整理等程序性事务”,只有不到三成教师表示关注或帮助过部分“贫困个体的心理问题、思想困惑、求职就业”等发展性诉求。
高职贫困生多来自中西部地区,通常是家境贫穷伴随着个体的心理问题、思想困惑、能力提升、素质培养和求职就业等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贫困生个体的生存品质与发展愿景的各个方面。当前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虽设有奖、助、贷、勤、免、补等多态选择形式,但整体上更关注物质性帮扶,重视生活保障性资助而忽视贫困生精神生活、道德品质、社会能力等发展性需要;资助内容的个体发展性不够,导致标准把握不清,产生重复受助,分配不公等现象,而资源的合理配置度不高,会影响资助效益和育人实效。如笔者所在高校,据2017年秋季贫困生系统显示,来自农村生源占比为68%,而在17级贫困生群体中,来自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调查和新生心理测评的信息,65%左右伴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抑郁、敏感、偏执、忌妒、焦虑等负性情状,75%的贫困生十分关注“专业成长、职业方向”,接近80%的贫困生表示希望通过“勤工俭学、积极兼职等”缓解困境、增长见识、历练能力。
高职贫困资助程序多起始于个人申请,凭借家乡的贫困证明材料,填写相关资料,之后就是被动接受民主评议、认定公示和群众监督,既可能造成少数自尊心强的贫困生放弃求助,也可能产生功利心强的“假贫困生”。资助方式自上而下的“问题式”管理,旁观侧证式监督,忽视了贫困生主体性参与的需求;重视一般程序正义和制度理性,忽视了贫困生个体的反馈性表达,片面追求形式公平而造成实质效益的流失;注重贫困生获得性权利的保障,而忽略他们自我价值的实现和义务履行等责任担当,容易伤害资助者的工作热情[1],不利于贫困生进取精神的形成和责任担当意识的培养。笔者对任教院系贫困生20人随机抽样访谈,15人认为自己对受助“有感恩心理,有机会要尽力回馈社会”,有18人表示受助既没有任何“回报要求和反馈义务”(写感恩励志主题征文不算),也没有切实可行的报效路径。在资助过程中有体现“自我主体意愿、丰富的获得感”只有2人(经济上雪中送炭、参加“新青年下乡”帮助对口贫困家庭孩子补习),关于公正性的匿名调查中,有12人认为过程和结果是“基本公正的”,而10人提出了资助工作“更加公正完善”的各种建议。
贫困生资助工作虽有很强的政策性,本质上也是立德树人的事业,是贫困生体验社会和学校温情的直接来源,现实中高职院校尽管作出努力和创新,如利用校企合作扩大资助资金来源,增设勤工俭学岗位,建立“师生结对一帮一”活动机制等,但资助主体工作除了对接上级政策、对口拨付业务(如银行、企业等),完成贫困生经济上的“输血”功能,并没有创建基于贫困生个体发展的资源载体,如贫困生心理援助的服务机制、思想解惑的疏导园地、技能成长的专业师资、素质历练的项目载体和服务奉献的校企合作平台等,使得资助工作的评价主要看数量和指标,形成粗放式的数目字管理。笔者调查的3所高职院校,有企业参与贫困资助的只有1所,而基于校企合作平台,进行专项贫困生能力成长帮扶的项目则没有。在抽样调查的10位资助工作者中,8位表示其“工作是事务性主导”,9位老师认为所在单位缺乏资助的合力育人平台,资助工作更多体现为时段性“潮汐现象”,而缺少常态化的育人服务机制。
工作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它决定着实践的展开方式,影响着工作过程的把控和结果的效价,受传统高校资助工作思想的影响,资助工作者认为基于物质保障的帮扶是最重要的资助,工作追求程序化和高效率,注重自上而下的形式性公正,而忽视了自下而上的发展性呼声。在具体工作中,源自于中职和成教的管理模式多有呈现,即以管代教,教育分离,要么管的过多,要么放的过粗,轻视了资助对象的内生性、社会化及多层面的成长需求,因而不能调动贫困生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教育意义大打折扣。资助工作本身要以人为中心,以人的发展需求为本。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求属性是有层次而多方面的综合体,物质性生理需要只是发展的必要基础,建立其上的心理安全、尊重和交往、归属荣誉感及自我实现的需求,则是高层次文化人群的普遍需要。据笔者对所在高职的贫困生抽样调查了解到,90%的贫困生渴望专业发展,以求职业立身技术自强;75%的贫困生存在思想认知困惑,对财富的追求和贫富差距存有庸俗性片面化的理解;65%的贫困生存在明显的心理压力,如自卑焦虑抑郁等负性情绪体验,进一步影响人际交往等。在主体性高扬的“95后”高职生身上,关注个体发展的成长性资助才能实现人格自尊、价值唤醒。
高职贫困生资助工作起初愿景是“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上不了大学”,自然将工作的重心置于救济性扶助,体现为常规的事务性操作,而随着资助工作规范性增强,资助规模增大及高职资助形势的新发展,解决贫困生当前困难只是育人工作的门槛,面向未来的全面发展才是资助工作的价值导向。在现实的高职资助工作中,没有成体系的目标管理,同时由于高职制度建设不完善,资助工作领域的具体制度也是“因时而现,因势而兴”,一般而言学校层面有制度,下到二级学院就凭“政策”管理,“任务”驱动,人员编制校级有专人定岗,到系院无论规模大小,基本都是某位辅导员的事务性兼职,因为资助工作的内容具有政策时段性、业务附属性特点,繁忙之时通常无暇他顾,遑论关注个体的精神品质和全面发展需要。如在高职生源地学生贷款中,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申请、核发与还款流程,客观上有助于解决贫困生迫在眉睫的学费缴纳问题,但资助阶段只发生人与程序的管理关系。还有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制度,包括自上而下的指标分解,一刀切的比率设定,忽视具体班级的真实情况,缺少对贫困程度的精准认定;自下而上的申请与评比,容易流于形式而失真,忽视了学生中学学籍与大学生源信息的一致性审查,管理制度的育人实效打折扣。
高职教育的办学历史不长,决定了多数学校的校园文化沉淀相对不足,就业为导向的专业课程设置,以及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容易形成功利化的“技术价值”导向,诸如重技能轻人文、重管理轻自主、重程序轻价值的思维方式,潜移默化的迁移到贫困生资助工作之中,形成了重资助轻育人,重帮扶轻回馈,重物质轻精神等现象,影响着资助工作的效益和效能。例如,在高职教育中最鲜明的学习方式——工学结合育人过程中,校企双方都重视学生岗位技能的习得和职业性融入,而不太关注学生的精神生活与思想状态[2],更谈不上指向特定贫困生群体的发展性指导。在现实中高职贫困生的实习与就业,无论是知识储备、素质视野,还是社会资源的获取,都面临着比一般学生更多的困难与障碍,需要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发展性帮扶。这种关怀不能流于“典型示范式救济”,也不应流于业务技术的“绩效驱动”,而应该在保障贫困生基本生存需要的前提下,以“完善和激励”为原则,推进其思想涵养、心理素质、专业素养、能力品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和完善,因为高职贫困生资助本质乃是育人之道,而非济贫之权宜。
高职贫困生资助工作政策性强,故而工作形式多自上而下,评价动力和标准也来自上级部门,由于涉及的管理对象众多而情况复杂,整体把握、原则把关和数字化管理成为资助评价的主要方式。一般而言,高职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评价机制,内涵应该包括三方要素,其一对学校资助工作的整体质量把关,其二是对资助工作实施过程的动态评估,其三是基于贫困生个体的获得性帮扶和发展程度评价,将三者加权综合衡量,评价其资助工作的广度、深度及效度。从现实资助工作的检查评估观之,无论是上级部门他评还是学校自评,基本上集中在前两个方面,而工作汇报和检查的材料内容,无外乎年度资助金额、人数,资助的过程规范、制度管理,资助的多种形式和典型案例等,多以数字表格、活动图片、制度公示、文档总结等直观明示,多以人员陈述和材料佐证为支撑,缺少整体的资助结构分析和评价创新,缺乏对个体发展性帮扶的机制评估,即使是受助学生的感恩励志征文,也多流于被动式的“言不由衷”,流于交差应付的“话语雷同”,实无感恩诚信教育的濡染功效,导致资助育人价值的实效性难以精准把握,继而影响真实信息的采集和后续改革政策的制定。
如前所述,发展性资助本质指向人的素质全面发展,通过资助完善和潜力激发的融合机制,突出资助对象的主体性和差异性,采取过程支持的激励方式,解决高职贫困生内生禀赋、发展需求与现状不足之间的矛盾,以期实现其精神生活之和谐与充盈,达成个体的身心德能技之全面而有特色的发展。发展性资助旨在突破现行救济式资助的框架局限,既指向群体资助结构的优化配置,也观照个体发展性需求的满足精度,确保贫困生获助的内容与困难程度、人生态度与发展状态相结合,是一种体现人性化的精细资助,体现效率与公平相协调的精准资助,能够有效促进高职贫困生成长成才和自我发展(如表1所示)。无疑,发展性资助是高职贫困生资助的应然之势,观照学生的现实发展诉求,构建基于贫困帮扶之上的“立德树人”模式,其逻辑生长的必然要求来自资助工作的供给创新。以供给侧改革视角观照高职资助问题,并提出可资实施的发展性资助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表 1 基于需求理论的传统资助供给与发展性资助供给
根据高职贫困生个体特点,即贫困程度、学习状态、能力差异和发展需求等,因人施助,育人成才。在保障其生活学习需求的基础之上,关注他的心理动态与精神生活、思想态度与人际交往、专业学习与职业历练等发展性需要,适时进行针对性和连续性帮扶,将解决眼前困难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将管理精细化与尊重资助对象的主体性结合起来,将资源整合与管理服务育人结合起来,要突出辅导员(班主任)的角色覆盖功能,在把握贫困生个性化发展诉求基础上,选择和创设具体的资助模块,资助模块的内容涵括保障性资助包和发展性援助包。如针对某一特困生(贫困的最高等级),保障性资助包更多选择,诸如“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俭学”等组合来解燃眉之急,以满足生存适应之需;发展性援助包根据其心理素质、思想状态、学习态度、专业基础,重点解决及实现贫困生人格上的自尊自信,思想上的理性自强,和能力上的自足自立,采用“辅导员+心理咨询师+专业导师”模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全程发展指导。例如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实施多年的师生结对“一帮一”帮扶活动,就是在物质保障基础上,通过深入了解平等对话,师生共进午餐以促情感交流,共话疑难以促专业帮扶,共论行业发展促进职业指导等举措,帮助贫困生全面成长,获得贫困学子认可欢迎,资助育人成效斐然。
根据高职生群体需求特征,一方面要在现有国家、学校等主流资助渠道基础上“扩源”,争取校企合作中更多社会组织、公益群体、校友个人参与助学,并制定激励导向的人才反哺机制;另一方面,建立统一有序的资助育人管理机制,包括校级层面的领导小组,以及校、院、班分层配合的资助组织体系,尊重贫困生的主体参与诉求,鼓励受助学生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等实践活动,制定基于多主体参与的、公开透明的贫困认定标准和实施程序,动态的贫困系统调整管理方案[3],建立协调有序融合一体的育人资源平台,合力营造积极上进、诚信友爱、平等互助的校园文化。
基于高职发展性资助本身特点,既要把握其政策的刚性要求,也要体现出人文价值的柔性关怀,彰显技术立身的职匠精神,因此要改变以追求“公平”而忽视效益、注重权利获取忽视义务回馈、一味被动管理而回避主动参与等弊端[4],树立追求职业技能发展的价值导向,扩大学校奖学金比重,鼓励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增设技术含量高的勤工俭学岗位;创设贫困生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形式,如学科专业活动、社团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在活动的开展中引导其心理完善、思想成长、能力发展和素质积淀。如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创业学院,就有专门的贫困生创业支持专项,从政策制定、资金支持、场所提供、专业引导到项目扶持、市场开发指导、信息化技术运用等全面帮扶,实行了学分替代(素质核心)学业制度,为贫困生自主创业开辟了成长的空间。
高职贫困生发展性资助工作的结构优化,主要体现在资助内容和工作方式两大方面。在资助内容方面,包括静态的资源内容和动态的过程内容。
资助资源的结构优化,既需要资助来源的多元化,以提供多样互补的资源生态,更需要资源结构配置的最优化,籍以保障发展性资助的精准对接。在总体把握的前提下,针对特困、贫困、一般贫困的贫困系统等级,优选资助体系“奖、助、贷、勤、免、补、工”其中一项或几项,组成保障性资助包。通过全面调研了解,掌握贫困生个体的困难度、需求点所在,针对心理、思想、人际、学习、求职等一个或几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辅导员(班主任)为主导,联合学校的心理咨询师、专业导师、职业规划师、思政教师、企业培训师等相关支持力量,制定切实可行发展计划,组成发展性援助包,由此形成基于个体需求的特色资助模块,实现全程帮扶、全员参与、重点关怀、因人施育,协力促进贫困生能力素质的可持续发展。
资助过程的结构优化,第一位是贫困生等级认定机制。认定工作要把握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建立起中学(职)至大学的家庭档案体系,将生源地贫困证明与在校消费水平结合起来,将智慧校园之大数据分析,运用于高职贫困生的实证性评定,应用于特定贫困生群体的全面预知性关注[5],贫困认定过程要突出学生的主体性,满足他们的参与需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起积极的发展性资助模式,从贫困系统产生,到助学金评定、助学贷款发放、勤工俭学推荐、岗位实习兼职等各个环节公示公开。此外,发展性援助项目实施过程中,解决物质贫困的问题要和相应的心理、思想、社会性发展结合起来,在重点解决经济贫困的资助过程中,要注意思想教育和心理教育的渗透,注重精神生活和技术价值的引导,而在重点解决发展性问题的过程中,要时刻关注物质贫困的保障基础,关心贫困生现实困难解决的动态变化。
在工作方式方面,首先是资助思想理念的转变,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生群体的主体性不断增强,贫困不仅是一个经济的缺乏现象,也体现为深刻的社会性发展不足,包涵着越来越多的心理、思想、能力、素质等要素。传统的救济性资助不仅不能满足多数贫困生发展性需求,也不利于提升高职资助工作的实效性,因此要树立资助育人、以生为本的发展性理念,这种理念不仅要体现在资助设计、资助实施、资助评价的过程之中,也要呈现在校园文化、师生关系、实践活动等各个方面,形成感恩诚信、友爱互助、技术自立、人格自强的校风和学风。
其次是资助管理体制的改革。如前所述,建立校级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校、院、班分层合作的机制,重点是加强资助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通过开展定期的业务和技能培训,提升各级资助工作者的政策水平、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及育人亲和力,进一步领悟资助工作的意义和价值,自觉增强工作的自我能效感和事业的成就感,并主动进行自我提升、自我发展。学校人事部门可以制定相应政策待遇、晋升机制、发展渠道,来鼓励和吸引更多品行优良、敢于担当、能干奉献的教师和辅导员加入到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形成定岗成型的育人群体。
最后是资助工作的评价标准,针对高职贫困资助工作评价重整体投入轻个体获得、重数据轻质量、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建立统筹规划的目标管理、质量结合的过程管理、分类施助的模块管理机制,构建资助工作的整体目标评价、实施过程的多元评价和基于资助模块优选的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将贫困信息主动融入智慧校园的大数据系统,将学生自我获得的主观评价和外在行为绩效结合起来,建立定性和定量结合的综合评价机制,重点关注高职贫困生保障性需求的满足之外,在心理健康、思想成长、精神生活、专业历练、就业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获得的帮扶和发展成就,即体现为学业成绩进步、人际关系和谐、社会能力和自助水平提升等实实在在的客观表现。
:
[1]季枫.高校贫困生发展性资助策略的探讨[J].教育探索,2014(4):94-95.
[2]毕鹤霞.高职类院校贫困生与非贫困生心理位差实证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6,37(1):57-61.
[3]段浩伟,胡婷婷.对高职院校贫困生评定工作的思考[J].职教通讯,2013(2):50-51.
[4]张妍.高校贫困生教育资助现状调查—基于学生的视角[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4(3):21-24.
[5]孙雪兵.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偏差探析[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5,17(4):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