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莺
(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 学生办公室,河北 廊坊 065000)
中国社会的发展已进入向开放型、精细化现代工业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也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大学生作为独特的知识群体,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中流砥柱。作为宝贵的人力资源,他们的法律素养直接关系着全面小康和谐社会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面对浮躁复杂的多元化信息时代,法制教育不仅是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更是高校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观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来自于实践,而又反作用来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正确的认识,对形成科学理论和决策乃至务实有效的行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现实意义。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和大学生的新特点,必须全面分析、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迫切性,根据各校实际,有的放矢切实强化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法律信仰是人们在对法律现象和法律价值认知基础上形成的法律观念,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坚信和崇拜,是内心的价值追求与法律价值取向的一种心灵相契,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法律信仰的核心是内在的信念,法律只有真正赢得了人们内心深处的心理认同,才会化作人们的内心自觉。有法律知识尚未转化为普遍的法律信仰时,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的法制社会状态难以期待。据一项对大学生法律信仰的调查显示,大学生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仅占18.79%,对法律的公正裁决有信心的仅占32.98%,认为在一个社会至高无上的是法律的仅占26.29%,认为某个法律条文不合情时会遵守的仅占26.24%。[1]16这就说明大学生法律信仰普遍淡漠的问题较为突出,这不仅是他们自身学法的自觉性不强、遵纪守法的行为不够自觉,也是难以抵御不良文化和不良信息,难以用法律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抵制歪风邪气的根源所在,也是造成大学生出现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必须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激励他们自觉学法、懂法、崇法.守法,逐渐树立起对法律的神圣与信仰。
当今大学生都是成长在改革开放时代的90后,他们大多出生于独生子女家庭,从小娇生惯养,缺乏社会实践和生活磨练,更未经历是非曲直的砥砺与思辨,而且从他们的年龄段看,大学生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正在迅速走向成熟但又未真正完全成熟,世界观和人生观正在形成,虽然他们的智能发展达到高峰、观察力显著提高、记忆力处于最佳、思维活跃,并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自我适应性增强,对信息的接受也快,但他们由于阅历浅、无社会经验,辨识能力缺乏、感情脆弱、意志薄弱、情感波动性大,尤其在网络化、知识化、现代化高地的大学校园,对眼花缭乱、真假难辨、良莠不齐的信息“花花世界”又缺乏辨析,心灵极易受到污染,甚至有的出现价值观扭曲、言行极端误入歧途。[2]据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教授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诸如“硫酸伤獯”“复旦大学生投毒杀人”等等。其主要原因由于年轻不成熟和不懂法律。[3]因此,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不仅是培育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也是提高大学生内在素质的必然要求,更是防范法律风险、保证健康成长成才和未来人生安全的需要。所以,高等学校必须清醒地认识大学生的成长特点和成长过程及所处的时代特色,并从他们入学开始把法律、纪律和必要的做人做事规则作为“第一课”,优先补上少年成长时代的法制短板,助力他们为大学阶段乃至今后确立成才目标和方向奠定良好的基础。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培养和塑造当代合格人才的基础,也是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条件之一。他们法制意识的高低对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起着重要的影响,甚至是引领和导向作用。同时还可以隐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急需要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注意法律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而且大学生的年龄正处于青年与成年承上启下的群体,由于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尚未成熟,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不成熟性和易变性,加上他们大都“温室”中成长和受多元化信息社会环境的影响,当前的大学生大多重视专业课的学习,对法律基础课和法律书籍不重视,存在着法律观点、法制意识与法制观念的淡薄。据2016年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报告:在校大学生中对全国法制宣传日不知道的高达25%,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小部分知道和不清楚的分别占40%和11%,在生活中遇到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自觉寻求法律保护的仅占6%,向老师、朋友亲人求助和自认倒霉的分别占40%和20%,自用武力解决的高达34%,[4]明显存在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因此,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在开放复杂的社会环境下,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增强他们对社会和网络信息负面影响的免疫力,遇事自觉运用法律思维,维护自身权力,并用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自觉约束个人行为,践行法律义务的实际需要。
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条件下,大学生面临着西方价值观和社会不良现象无孔不入的时刻渗透和诱惑,这导致不少大学生规矩意识淡薄、制度习惯迷茫、法纪素养不强,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诸如有的学生日常考试作弊屡禁不止,有的学生论文抄袭造假、就业选择任意违约,有的急功近利骗贷逃债诚信缺失、侵害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有的违规用电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有的上当受骗甚至违法犯罪报复杀人。一起起司空见惯的大学生违规违法致灾、致伤、致命、被骗等事件、不仅造成财产人生损失和影响了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甚至还出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生命伤亡而引发事端波及到社会的稳定,[5]所以,古往今来就有社会稳定看高校之说。这些事例尽管为数不多,但对于单位和家庭来说小则事故,大则是不幸甚至是悲剧和灾难。人们在为本来前途光明的学生扼腕叹息,对社会治安反思的同时,也引起对高校法制教育的深层次思考。如果高校能够通过深入细致地对学生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使学生遇事依规而行,并对自己的行为能够合理的预测和约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应有的合法权益,并通过正当合法途径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就会避免许多不应有的违纪违法事件甚至人间悲剧的发生。因此,面对当今网络信息时代前所未有的社会诱惑和经济多元化“崇商现象”,必须通过课堂主渠道和网络平台及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等,全方位加强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营造法律环境,加强法律熏陶,使他们成为自觉学法、守法、护法的合格人才,成为校园乃至社会和谐的“稳定剂”。
高等学校不仅是培养人才的“摇篮”,科技创新的高地、社会服务的平台、辐射文明的源泉,而且是独立的法律主体。高校需要依照国家法律和高等教育法履行法律规定权利和义务,根据自身在社会中角色的多重性,在不同的方面具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其不同性质的行为主体所作出的决定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按照章程高等学校不仅要自主管理和组织实施,而且要依据其自身的优势和地位按照现代大学制度抓好学校的依法管理、依法执教、依法治学、依法治校,在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良好学风、校风的同时,辐射和带动区域乃至整个社会的法制与文明。因此,高等学校的法制水平,特别是师生员工的法制水平和精神风貌,不仅关系学校的依法治校,也对区域乃至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甚至直接关系着国家依法治国的水平。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布局下,必须高度重视高等学校的依法治学,尤其需要加强师生员工特别是作为学校主体的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全面提高学校的法制水平,实现真正意义上高等学校的依法治校。
高等教育是我国教育的最高层次,也是学生步入社会之前接受的最后系统正规教育。只有加强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系统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水平,才能使其成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从而全面提高大学生整体文明素质,保障高校与国家的稳定和繁荣富强。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指对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教育,与对普通公民的法制教育相比,大学法制教育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侧重于理论教育,需要用法学理论阐明要意与观点、释疑解惑,回答学生社会现实问题,而对普通公民进行的法制教育则主要是法律条文、法律知识的教育。普通公民对法律的接受和认可多数处于被动甚至被迫。而大学生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长,心理和生理渐趋成熟,他们已经由以前的简单的服从,转变为对耳闻目睹的许多社会现象开始进行独立思考。他们不仅仅需要了解与国家和民族有关的国内法律和相关国际条约,也渴望了解这些法律规定的价值取向和文化背景及其同一问题必要的历史脉络与发展等有关问题,以达到既“知其然”而又能“知其所以然”,使遵纪守法变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又因大学生普遍重专业轻理论课,这就要求大学生法制教育要充分考虑大学阶段的教育特点和实际,首先需要公共法学理论课教师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结合社会现实和青年人实际,对大学生进行融会贯通的法学理论教授,包括正义、公平、自由与法律、道德与法律、守法与违法、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及法治原则等诸多相关理论就成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显著特点,[6]同时,抓好法学课教育改革,根据不同专业特点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改革教育方式和方法。如围绕怎样预防大学生犯罪,针对经济类专业学生,可开设预防经济犯罪专题讲座,提高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实效性教学。使学生在接受知识的同时引发与未来工作实践的理性思考。
当代大学生都是通过中学封闭的校园环境,严格的制度约束,高压的学习负担,家长的殷切希望,经历高考进入大学校园。可以说他们结束了中学时代的专一沉重而迎来了大学校园的“阳光灿烂”,一下子从心理上变得轻松而自由,日常活动半径扩大,人际交往层面增加等诸多因数叠加,使得大学生的思维和行动特点都发生了较大变化,[7]尤其大学校园及网络信息与社会的全方位开放,使一些学生犹如“刘姥姥进入荣国府”充满了好奇傻乐。媒体报道的大学生上当受骗、误入歧途等不良行为与事件大都与此有关。同时尽管高等学校有关学生管理方方面面的制度大都一应俱全,但一方面制度的本身需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与时俱进的不断修改完善,才能更贴近形势的变化和学生的实际,以便更有针对性和实效与时效性。另一方面,由于眼下大学校园受社会等因素的影响“人情风”盛行,有章不寻、有令不止、执纪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使规章制度流于形式,也是造成学生违纪甚至违法现象的根源之一。因此,高等学校必须在国家法律框架下,根据高校实际并结合时代的需要,及时修订涉及学生学籍、考务、奖惩、评优、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到严格执行、令行禁止,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充分发挥严格制度管理的教育功能。同时学校还应严明校风校纪,形成依法办事,规矩做人为荣,违法乱纪为耻,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行为习惯。
职业操守是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必须遵从的最低道德底线和行为规范,又是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它具有“基础性”“制约性”特点。无论是古代数学泰斗祖冲之,华夏神医李时珍,[8]还是中国首位诺贝尔科学奖获得者屠呦呦、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清华大学副校长施一公院士等科学家,他们无一不是在自己专业领域遵循科学规范、严格学术诚信,而且遵纪守法,具有崇高职业操守的典范。而规范有序的专业训练形成的良好职业操守,不仅是大学生未来做好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功,也是做一名遵章守纪、奉公守法公民的基本素质,更是成就事业做出贡献必不可少的条件。本科生四分之三有余的时间是从事专业基础和专业理论与实践的学习。专业课教师在旁征博引的专业理论知识讲授基础上,带领学生按照严谨的实验设计流程,通过一步步严格规范的专业实验或研究基本功训练,使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及其要点的过程中得到实验基本知识、基本规程、基本方法、基本要领的学习,也使学生受到了规范有序,精益求精的规矩规范意识的训练。所以,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不能就法治论法治,应该将专业课程和实验及研究规范流程,甚至必要的相关业务规矩列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范畴,通过培养大学生的规范规矩意识,提高他们的职业操守,坚守道德底线,助力大学生立业成才。
高校是人才最集中、知识信息最丰富、青年最聚集、思想最活跃的地方,同时又是技术设备最现代化的场所。因此,面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新特点,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除了发挥好教师、课堂、专业三个方面的法制教育功能之外,还必须构建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制教育体系,努力创造高品位的校园法制文化,营造健康向上的法治氛围。通过校报、广播、橱窗、板报,特别是现代新兴媒体微信、博客等校园媒体和宣传阵地,组织法制讲座、案例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晚会、法制宣传教育专题影片等活动,以文字、声频、视频、影像等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扬正抑邪,营造法制环境,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法治氛围熏陶。另外坚持校内与校外结合,组织学生深入社会司法现场、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法律实践,充分了解国家法制建设,了解依法治国成就,了解法律的社会影响力,从而强化学生的感性认识,加强和提升高校法制教育效果。同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周边的歌舞厅、网吧、酒吧、游戏厅的安全与防范。认真解决好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学生宿舍和饮食安全卫生管理、美化校园,为学生的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法制育人环境。在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中孕育升华学生的法制素养。
随着大学校园信息化、现代化、智能化的发展和普及,通过传统手段已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师生学法用法的需求,用智能化手段创新师生法制教育特别是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提供了新的路径。因此,高等学校根据知识青年人多且集中的特点,应大力推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法宣云平台和法律人工智能在依法治校创建活动中的运用”,[9]以学校宣传部牵头,通过建立“法宣云平台”和法律人工智能,创新师生法制宣传教育:以“云计算和大数据”为支撑,充分发挥校园公共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有效整合学校各类法律教育资源,使师生有学法用法需求时,可以及时快即“为我所用”,发挥“云平台”的法律“蓄水池”作用,实现校园法律宣传教育的立体、多元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创新“AI(Articial Intelligence)+校园普法模式”,开展智能校园建设,为师生提供特色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校园法律人工智能的三种载体:即在线学法智能问答、校园学法与普法机器人、人工智能实验室,不仅使高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普及、惠及、便及于师生,而且增强师生特别是大学生的学法用法兴趣,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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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昱鑫.大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案例[Z/OL].书通网,2017-07-18.
[6]杨健燕.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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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杨乐.影响世界100位科学家[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8.
[9]吴丽华.法宣云平台和法律人工智能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中的运用[Z].全国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2017-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