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办学背景下高职院校教学模式分析

2018-04-03 02:17广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

康 广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贸易系,河北 石家庄 050081)

2018年5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成办法》[1],这是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又一重要文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对职业教育的未来进行了方向性的规划。高等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方式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制度创新,通过不同形式的资本相互融合和优势互补,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组合,让企业参与办学,成为办学主体之一,可有效激发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校企双方的真正融合,又可激发高职院校的办学活力,以形成高职教育多元化办学格局。

一、混合所有制相关概念

(一)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的概念来源于经济学。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在同一经济组织中,不同的产权主体多元投资、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融合而形成的新的产权配置结构和经济形式,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股份制经济或以股份制为基础的经济[2]。从微观上讲,是指一个企业或公司,其出资人有不同的所有制投资主体。这里说的不同所有制投资主体,包括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投资主体,只要不是单一的所有制都是混合所有制。不同性质经济交叉持股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方式的创新。

(二)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是职业院校近年来不断探索的一种新兴办学模式。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则是将职业教育融入混合所有制的经济学概念,因而混合所有制的经济学概念就被赋予了一个新概念和新生事物。在现阶段我国所认可的混合所有制高职教育是指出资方式以集体资本、国有资本以及非公有资本形式进行融合的职业教育方式。通过引进不同的出资主体支持职业教育,不仅可以促进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还可以增强职业教育活力,拓宽职业教育渠道。

二、我国现阶段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阶段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顺利进行,部分学校已经着力进行实训教学改革,其主旨是让课堂活跃起来,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把主动权交给学生,提高课堂效率,以提高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但是,目前多数学校还是侧重理论知识教学,在将知识应用到实践这一层面的研究与投入还有欠缺。一些高等职业院校会就相关专业,组织一些校外实训,让学生进入企业学习。企业支出培训费用,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长此以往,就会抵触这种校企合作方式。从学校管理角度看,要去企业方培训学生难免会有一定安全隐患,不利于学校的学生管理。过于注重课本知识学习,忽略了实践在学习中的作用,不利于学校为企业输送技术技能型人才,也影响了职业院校学生的就业。

三、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动因及重要性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3],明确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后深化国企改革的基本主题,并且这一主题已经由经济层面拓展到了教育领域。

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有深层次动因。单一所有制的高职院校,不论是公办还是民办职业院校都有各自的优势和不足。企业追求效益的安全性、长久性,不愿意接收学生实习,学校不能提供完整的工作设备、资源、环境,学生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性实践不能融合,这样的办学模式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职业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起步时间较晚,资金来源单一,虽然公办院校有国家政策支持,但是,缺乏办学和改革活力,部分院校存在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民办院校师资力量、办学经验等方面校际之间差异较大,导致其发展不稳定。混合所有制办学可以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办学,也可以缓解国家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的压力,还可以增加办学活力,创新教育机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将学校与企业联合起来,可以充分利用多方资源,实现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的深度融合,实现优势互补,解决当前面临的难题,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满足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培养需求。

四、国内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践

当前,部分高职院校在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上进行了有益尝试,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公办高职院校引入社会资本建立校企合作共同体

2004年,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与河北新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混合所有制二级院校——软件学院,建立“双主体”办学平台,并形成“学生+员工”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经验及实训体系推广到全国27所高校,实现了“互联网+”学习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向行业扩展,深层次产教融合。《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年第28期有如下评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根本特征,在职业教育大发展时期,各地各职业院校围绕这一根本开展了各类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实践。这其中,地处华北平原的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在2004年就已开展了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探索。其理念之先进,效果之突出,令人赞叹[4]。

此外,一些公办高职院校在这方面也进行了有益尝试: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引入社会资本兴办二级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实训基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与社会资本合资成立经营性公司。

(二)公办民办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

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之初属于民办性质,在1998年2月受政府委托,管理8所将要破产的企业院校,开启了“校政合作”。2013年在海南受托管理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民办),2014年1月又受托管理甘南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办)。

(三)不同资本合资职业院校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开办之初属于公立学校,之后经过一系列的改制、合并、重组,由上海翔宇教育集团、苏州光华集团、苏州市教育局等六家股东按比例占股。整改之后,这所学校既有公办院校的基础和福利待遇,又有民营企业的办学灵活性。

(四)民办职业院校引入国有资本

南通紫琅职业技术学院原是民办高职院校。2000年办学之初是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江苏省教育发展投资中心参与投资1000万元国有资本,2013年通过向地方政府申请获批为江苏省第一所民办事业单位法人高校,2014年5月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并更名为“南通理工学院”。

五、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主体的顾虑及问题

职业教育注重综合实践技能的培养与提升,混合所有制办学方式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这种办学方式在经济领域和教育层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借鉴与参考,但是对于这一新的教学模式,各方还存在一些顾虑。

(一)各方顾虑

1.院校方的顾虑

混合所有制办学可以有效激发企业投资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办学活力。学校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生产场地,企业为学校提供技术支持,校企融合,促进多元化办学格局的形成。但是引进新的机制难免会对以前的教育机制产生一定影响,无论民办还是公立院校对此都存在一定顾虑。

(1)公立院校层面

公立院校一直以来在经济方面依靠政府支持,具有行政化因素。学校在融入企业后,难免会涉及经营与管理方面的系列问题。而且公立院校本来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如果实施混合所有制办学,院校方可能会在政策福利层面受影响,此外,政府也会担心因此降低对公立院校的调控力度,这些问题都是公立院校所考虑的问题。

(2)民办院校层面

民办院校办学方式相对灵活,在混合所有制办学上积极性比公立院校要高。但是民办院校担心混合之后因股比缩小或稀释而失去对学校的控制权,从而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和经济收益。

2.企业方的顾虑

近些年,随着校企合作的推进,企业方面也有意愿与学校合作,但是,职业教育与企业管理毕竟是两个不同层面,学校的责任是培养人才而企业则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合作企业一定会考虑利益问题,为学校培养人才,必然会期望得到相应的回报。

(二)相关问题

1.产权结构和管理机制问题

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要求对可以转化为产权的要素进行合理评估。混合所有制概念的提出只是为高职院校指明了发展方向,具体的实施细则还有待落实,混合所有制办学方式加大了评估难度。职业院校资产投资类型多,对产权的界定模糊,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还普遍存在。由于教育领域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入场细则、交易规则、退出制度不完善,导致产权要素不稳定,势必减少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企业与学校的管理方式不同,待遇也不同,混合所有制办学采取何种管理机制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企业以企业化方式管理职工,注重整体的工作效益,但同时也存在由于薪资问题产生的人员流失,师资力量不稳定等问题。学校化管理容易出现分层问题,各方教师归各方管理,难以实现实质上的融合。

2.收益分配问题

企业经营的核心是盈利,在办学过程中,校企双方都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后期的盈利分配上以什么样的方式分配,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法律法规问题

近期混合所有制办学发展迅速,但是在法律层面上却还没有完整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都没有对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规模、条件、基本制度等问题进行具体规划。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定性问题,法人地位问题,以及责权利的判断问题,都亟待进一步厘清。国家对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设立了一些制度性的要求,这就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资本的流入,国家的监管制度、投资方式、运行方法等方面对职业院校的合并、转让、托管等问题没有具有规定,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法律法规亟待出台。校企合作的资金投入和分配方式也是法律法规应当规定的,以从法律层面确定院校治理结构。

六、关于高职院校教学模式改革和创新的建议

随着我国高职教育的不断探索与创新,很多学校的教育管理模式都发生了改变,比如进行人才网络管理、开展激励机制等。只有不断创新,教育管理模式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

(一)院校层面

多数高职院校的专业学习还是需要实践巩固,由于资源、技术等问题的局限,高职院校在实训基地的建设仍有一定欠缺,而混合所有制办学则可以解决学校所面临的资金缺乏、技术困乏等的问题,还可以增加教育活力,有利于发展“双师型”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培养人才的质量。职业院校要主动联系对口企业,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建立产业园,不仅可以带来收益还有助于混合所有制办学的顺利进行,完善办学机制,优化人才培养,实现多元化的发展。

(二)企业层面

现阶段企业普遍缺乏专业性人才,这不利于企业的规模发展。企业与学校建立良好合作交流关系,以及互动信息平台,及时将工作流程以及存在的问题传输到学校课堂,学校可以根据企业需求调整教学方式,改进教学方案,针对性培养对企业有用的高技能人才。企业为学校学生提供见习、提升能力的机会。企业层面应当与学校多沟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混合所有制办学解决了企业对于相关技术技能人员短缺的问题,学生毕业即就业,这也会促进企业的发展与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政府层面

政府、企业和高校可以从不同层面对混合所有制办学方式予以支持。政府以土地进行投资,高职院校提供相关教育资源,企业投资技术资源以及高级技能人员,多方的融合可以吸引人才、培养人才。这样,高职院校可以更好地培养高技能人才,企业在投资较少的情况下得到相应的人才回报,就业率的提高以及高校对人才的吸引力,对当地政府的经济发展也有促进作用,实现了多方互利共赢。

要想跟上世界经济发展步伐,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仅需要军事力量过硬,也需要在经济和人才的发展上占有优势。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如果学校培养的人才不符合企业的需要,就可能导致就业问题,对于经济的提升形成阻碍。应在政策上给予办学各方一定的支持,制定章程,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提供运行规划,实现资金优化配置,实现管理方式的灵活性与多样化,促进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优化发展。

结语

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是职业教育方式的创新。“一带一路”战略方针为职业院校国际化发展指明了方向,现阶段混合所有制办学仍存在很大的问题,企业与高校还需要进行具体的沟通磨合,国家还需要在法律方面对混合所有制办学进行进一步的规定制约,现在还属于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初期阶段,积极实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健全“互联网+”教育形态,将成功的办学模式进行推广,使混合所有制办学在教育领域发挥其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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