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艳
(闽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汉语大词典》(下文简称《大词典》)共计十二卷,所收录的词条达三十七万条之多,古今兼收、源流并重,是当前最具权威性的一部多卷本汉语语文工具书[1]85。它体例缜密、内容完备、义项齐全、释义确切,但经考察发现,《大词典》中兼表口部动作的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在释义、书证、溯源等方面存在一些瑕疵。“汉语中按照是否有言说特征,兼表口部动作的手部动作动词可作无言说特征的手部动作动词和有言说特征的手部动作动词两大分类[2]180”。文章选取“提”“扯”“抢”三个可表言说义的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为考察的对象,从义例欠合、少立词条、书证偏少、书证滞后、书证疏误五个角度展开,对《大词典》中收录的“提”“扯”“抢”三个词目试作订补。
提
《大词典》第6卷741页“提”条,于提1义项②“引之向上”下列举的首条书证:《诗·大雅·抑》:“匪面命之,言提其耳[3]卷六:741”。
按:《大词典》把“匪面命之,言提其耳”中“提”解释为“引之向上”义,不确。《诗·大雅·抑》共计十二章,“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出自第十章,主要描述卫武公殷切规劝开导周平王的情状。为能更好地理解其“提”义,我们需结合语境,寻绎上下文义,现将与其语义关联较大的第十章、第十一章原文胪列如次:
于乎小子,未知臧否。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借曰未知,亦既抱子。民之靡盈,谁夙知而莫成?(第十章)
昊天孔昭,我生靡乐。视尔梦梦,我心惨惨。诲尔谆谆,听我藐藐。匪用为教,覆用为虐。借曰未知,亦聿既耄。(第十一章)
细绎文义,当时朝局混乱,周平王位居高位,老臣卫武公居下位,下对上的劝谏需符合严格的尊卑等级、礼教礼仪。《大词典》将“匪面命之,言提其耳”中“提”释为“引之向上”,置之语境,即卫武公揪着周平王的耳朵当面告诫之。毋庸讳言,这完全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等级礼仪,且,“匪面命之,言提其耳”是递进的语义关系,意为卫武公不仅当面规劝周平王,而且反复规劝他(规劝之言不绝于其耳,犹如提其耳似的),其“诲尔谆谆”规劝的殷切之貌得以鲜明地表现出来。故《大词典》于“引之向上”义项下列举该书证,明显义例欠合,因为“引之向上”只是“提其耳”的字面义,而实际上这乃是比喻之说,指“反复规劝,好比提起他的耳朵一般”。
把此处“提”解作“附着”,如何?也不妥。因为按当时的社会等级礼仪,君臣之间当有一定距离,卫武公也不可能附着周平王的耳朵说话,且所说非悄悄话、秘密话,亦无必要附其耳。
可见,应对《诗·大雅·抑》“匪面命之,言提其耳”中的“提其耳”作整体理解,而不应仅把其中的“提”解为“引之向上”或“附着”。故《大词典》于“引之向上”义项下列举该书证,义例欠合。
提耳(提其耳)
《大词典》第6卷741页“提”条之下无“提耳(提其耳)”条。
按:可补一条:“提耳(提其耳)”。虽然“提耳(提其耳)”的字面义是“提起耳朵”,但实际上“提耳(提其耳)”早在先秦时已有比喻义,已整体用作一个词,故当立之为一词条。下面各例中的“提耳(提其耳)”皆用其比喻义,皆以此形象地表达“反复规劝”或“反复劝告”“谆谆教导”之义。
《诗·大雅·抑》:“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循吏列传第六十六:“民有争讼,矩常引之于前,提耳训告,以为忿恚可忍,县官不可入,使归更寻思。讼者感之,辄各罢去。”五代·刘昫《旧唐书》列传第八十九:“故尧咨禹拜,千载一时,携手提耳,岂容易哉!”宋·司马光《除兼侍读学士乞先次上殿札子》:“伏蒙圣恩,曲赐手诏,过加奖待,谕以至意,温密纤悉,提耳谆谆。”清·李渔《曲话·结构》:“有一种文字,即有一种文字之法脉准绳,载之于书者,不异提耳面命。”
故既不能仅把其中的“提”解作“引之向上”,也不能仅把其中的“提”解作“附着、靠近”。仅把其中的“提”解作“附着、靠近”也是不合实际的。现在,父母教育子女、老师教导学生、朋友互相进言,会反复劝告,一般不会“附着某人的耳朵”,至多离他较近罢了。古时亦然。
为确保所释词条的说服力和可信度,《大词典》通常会胪列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书证,这也是大型辞书编撰的要求之一[4]85。囿于编撰时的诸多条件,《大词典》中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扯”“提”“抢”词条释义下仅列举一条或两条书证,存在书证偏少的问题。
于“扯”义项⑦“谈、闲聊”下仅引两条书证。周立波《山乡巨变》上二:“你来得正好,同李主席谈完情况,我要跟你扯一扯。”柳杞《好年胜景》:“这一天上午,苑春田说是请了假,准备在家里天南地北地和我扯个够[3]卷六:369”。
按:释义下仅引两条书证,且都为现当代语料,略显单薄,可酌补若干近代书证。明·吴承恩《西游记》第六十四回:“凌空子笑而言曰:“‘好诗!好诗!真个是月胁天心,老拙何能为和?但不可空过,也须扯谈几句。’”明·佚名《七十二朝人物演义》:“只因日间赚了蚔蛙,他那句说话,恐怕要跟了同走,故意闲扯了半日。”清·孔尚任《桃花扇·修札》:“无事消闲扯淡,就中滋味酸甜。”清·郭则《红楼春梦》第四十六回:“黛玉道:‘既是酒令只能论席上的,什么地主不地主,不是瞎胡扯么?’”
1.于“提1”义项①“亦指扶持”下仅举一例书证:《汉书·张耳陈余传》:“夫以一赵尚易燕,况以两贤王左提右挈,而责杀王,灭燕易矣。”颜师古注:“提、挈,言相扶持也[3]卷六:741”。
按:可酌补例证。梁·萧子显《南齐书·萧景先传》:“景先少遭父丧,有至性,太祖嘉之。及从官京邑,常相提携。”唐·元结《去乡悲》:“日行见孤老,羸弱相提将。闻其呼怨声,闻声问其方。”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六:“臣有二子一婿,俱是选人,到处撞见冤仇,何人更肯提挈?”明·凌蒙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五:“若得他提挈,官事易解。”
2.于“提1”义项②“引之向上”下举两条书证:《诗·大雅·抑》:“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巴金《家》十四:“他提起脚往外面走[3]卷六:741”。
按:该义项下的首条引例《诗·大雅·抑》已在前文证实“匪面命之,言提其耳。”中“提”义与“引之向上”义不合。“引之向上”,即将东西拉离地面,悬持于空。可补其他例证,如:战国·庄子《庄子·养生主》:“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汉·杨雄《法言义疏》重黎卷第十:“范蠡乃左提鼓,右援枹,以应使者,曰:‘昔者上天降祸于越,委制于吴,而吴不受。今将反此义以报此祸,吾王敢无听天之命,而听君王之命乎?’”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促织》:“提竹筒、铜丝笼,于败堵丛草处探石发穴。”
3.于“提1”义项③“控持、执持”下举两条书证:《周礼·夏官·田仆》:“凡田,王提马而走,诸侯晋,大夫驰。”孙诒让正义:“提,犹控也,勒马曰提。”《史记·黥布列传》:“大王提空名以乡楚,而欲厚自托,臣窃为大王不取也[3]卷六:741”。
按:可补其他例证。春秋齐·管仲《管子·轻重乙》:“则是寡人之国,五分而不能操其二,是有万乘之号而无千乘之用也,以是与天子提衡争秩于诸侯,为之有道乎?”尹知章注:“提,持也。”汉·班固《汉书》卷三十七:“上召布骂曰:‘若与彭越反邪?吾禁人勿收,若独祠而哭之,与反明矣。趣亨之。’方提趋汤,顾曰:‘愿一言而死。’”颜师古注:“提,举也,举而欲投之于汤也。”唐·杨炯《益州新都县学碑》:“既而三河失统,九州之宝币不归;四塞提衡,万里之长城继作。”
4.于“提1”义项④“取、取出”下举两条书证:《尚书大传》卷二:“望钓得玉璜,剜曰:‘姬受命,吕佐俭。德合于今,昌来提。’”郑玄注:“提者,取也。”巴金《家》三十:“他认为应当在公账上特别提出一笔款子来筹备庆祝典礼[3]卷六:741”。
按:可酌补例证。明·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二十九卷:“知县专心在卢柟身上,也不看地邻呈子是怎样情繇,假意问了几句,不等发房,即时出签,差人提卢柟立刻赴县。”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印官亲验》:“立即出票差老成妥役,立限严拿,并提取凶器。”曹禺《日出》第二幕:“(潘月亭)你的存款不会有错的。你先维持三天;三天之后,你来提,我一定拨过去。”
5.于“提1”义项⑩“举拔、提升”下仅举一条书证:张天来《人生的大树》:“她现在已经被提为工程师[3]卷六:741”。
按:可补其他例证。东晋·袁宏《后汉纪·灵帝纪上》:“其所提拔在无闻之中,若陈元龙、何伯求终成秀异者六十余人。”北周·庾信《为杞公让宗师骠骑表》:“不悟天泽沛然,谬垂提拔。”唐·李延寿《北史》卷五十六:“然提奖后辈,以名行为先,浮华轻险之徒,虽有才能,弗重也。”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六回:“现今考试在即,叫他报名来应考;如果文章会做,我提拔他。”
于“抢2”义项③“抢白、言词生硬”下举两条书证: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四:“莫怪我抢,休怪我责,我为个妹妹你作此态,便不枉了教人唤做秀才!”《官场现形记》第三一回:“生恐他两个人话说抢,将来不好收场[3]卷六:812”。
按:可补其他例证。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四:“花言巧语抢了俺一顿,俺耳边佯不闻。”元·杨梓《承明殿霍光鬼谏》:“倒把我迎头阻,劈面抢,到咱行数黑论黄,卖弄他血气方刚,武艺高强。”明·汤显祖《邯郸记》:“老夫人言辞太抢,老相公尊性儿厮强。”
书证是大型语文辞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它具有验证词目、辅助释义、显示源流、提供用法等作用[5]9”,《大词典》中单音节手部动作动词“扯”“提”“抢”词目有些书证用了较后出的材料,存在书证晚出的问题。
(1)于“扯”义项①“拉、牵引”下首引宋·华岳《田家》诗之四:“良人犹恐催耕早,自扯篷窗看晓星[3]卷六:369”。
按:唐代已见用例。如:段成式《光风亭夜宴妓有醉殴者》诗:“掷履仙凫起,扯衣蝴蝶飘。羞中含薄怒,颦里带余娇。”《敦煌变文集·燕子赋》:“燕子不分(忿),以理从索,遂被撮头拖曳,捉衣扯擘,辽乱尊拳,交横秃剔。”
(2)于“扯”义项③“拔”下首引明·郑虚舟《大揭帖·绵衣香》曲:“碧桃花下,凤凰把翎毛生扯[3]卷六:369”。
按:元代即见用例。如:郑廷玉《包待制智勘后庭花》:“(正末云)是一条大汉,拽起衣服,扯出刀来杀了你父亲,丢在井里。”【双调】珍珠马南·情:“深锁芙蓉阙,紫箫吹裂,碧桃花下凤凰将翎毛生扯。”
(3)于“扯”义项⑦“谈、闲聊”下首引周立波《山乡巨变》上二:“你来得正好,同李主席谈完情况,我要跟你扯一扯[3]卷六:369”。
按:明代已有用例,可提前书证。吴承恩《西游记》第六十四回:“凌空子笑而言曰:“‘好诗!好诗!真个是月胁天心,老拙何能为和?但不可空过,也须扯谈几句。’”清溪道人《禅真逸史》:“管呵脬道:“‘是一皮箱藏着,五十三封零一小包,是桑衙来寿、进顺两个苍头扛到你家,何须胡扯!’”《三宝太监西洋记》第六十一回“王明心里想说道:“‘我扯这一番寡话,原只为了耸动国王,终不然图人的财帛。若是得了人的财帛,就有些不灵神。’”
1.于“提1”义项⑥“说起”下列举的书证首引明·吴承恩《西游记》第十五回例:“他倚着有些力量,将我斗得力怯而回;又骂得我闭门不敢出来。他更不曾提着一个‘取经’的字样[3]卷六:741”。
按:元代即见用例,可提前书证。高明《琵琶记·蔡公逼伯喈赴试》:“他意儿难提起,这其间就里我自知。”关汉卿《包待制三勘蝴蝶梦》第四折:“且休提这恩德无涯,单则是子母团圆,大古里彩!”关汉卿《杜蕊娘智赏金钱池》:“酒中不许提着‘韩辅臣’三字,但道着的,将大觥来罚饮一大觥。”徐仲由《杨德贤妇杀狗劝夫》第十七出:“我娘行贤达聪明,提说故事比喻。”
2.于“提1”义项⑩“举拔、提升”下首引张天来《人生的大树》:“她现在已经被提为工程师[3]卷六:741”。
按:书证偏晚,东晋已见用例。袁宏《后汉纪 灵帝纪上》:“其所提拔在无闻之中,若陈元龙、何伯求终成秀异者六十余人。”
1.于“抢1”义项②“推、搡”下首举元代用例:元·李文蔚《燕青博鱼》楔子:“将燕青抢出去,自今日为始,再也不用他了也[3]卷六:812”。
按:宋代已见用例。佚名《大宋宣和遗事》亨集:“恩露匀施,凭御栏圣颜垂视。撒金钱,乱抛坠,万姓推抢没理会。告官里,这失仪且与免罪。”
2.于“抢1”义项③“逆、顶、挡”下首引宋代用例:宋·苏舜钦《城南归值大风雪》诗:“低头抢朔风,两眼不敢开[3]卷六:812”。
按:有更早用例。如,东晋·庾阐《扬都赋》:“艇子抢风,榜人逆浪。”
1.《大词典》第6卷369页“扯”条,于“扯”义项④“撕、撕下”下第二条书证为《水浒传》第三三回:“刘高看了大怒,把书扯的粉碎[3]卷六:369”。
按:“刘高看了大怒,把书扯的粉碎。”当出自明·施耐庵《水浒传》第三十二回“宋江夜看小鳌山,花荣大闹清风寨”。
2.《大词典》第6卷741页“提”条,于“提1”义项⑤“指提取犯人”下列举的首条书证为《二刻拍案惊奇》卷十:“晦翁准了他状,提那大姓到官[3]卷六:741”。
按:“晦翁准了他状,提那大姓到官。”应出自《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硬勘案大儒争闲气,甘受刑侠女著芳名”。
3.《大词典》第6卷812页“抢”条,于“抢1”义项①“撞、触、冲”下书证第四例为《水浒传》第一回:“山边竹藤里簌簌地向,抢出一条吊桶大小雪花也似蛇来[3]卷六:812”。
按:检《水浒传》第一回,未见引例文句。当出自《水浒传》楔子部分“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
《大词典》第6卷369页“扯”条,于“扯”义项①“拉、牵引”下引用宋·华岳《田家》诗之四:“良人犹恐催耕早,自扯篷窗看晓星[3]卷六:369”。
按:引文有误。比照原诗,南宋华岳《田家》诗之四原句应为:“良人犹恐催耕早,自扯蓬窗看晓星。”又,《大词典》第8卷1233页“篷窗”条目下释义:“犹船窗”。如宋代汪元量诗“靠著篷窗垂两目,船头船尾烂弓刀。”(宋·汪元量《湖州歌》其十)中“篷窗”即船窗。“篷”,从竹,逢声。本义为由篾席或布匹为材料制成的用以遮挡的工具,多见于车船上。“蓬窗”条《大词典》未收,《重编国语辞典》中释为“简陋的窗户”,如宋·苏轼《万州太守高公宿约游岑公洞,而夜雨连明,戏》:“蓬窗高枕雨如绳,恰似糟床压酒声。”宋·陆游《鹊桥仙·夜闻杜鹃》:“茅檐人静,蓬窗灯暗,春晚连江风雨。”结合华岳《田家》诗之四,该诗“(丈夫)犹恐催耕早”,睡眼惺忪中拉开茅蓬的窗户察看天色,表现农家生活的不易。如此,由茅草等制成的破败、简陋的窗门(“蓬窗”)与贫寒的农家生活情境相吻合,此后,“蓬窗”在后世文学中亦成为贫寒的代名词,如《红楼梦》第一回:“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1.《大词典》第6卷369页“扯”条,于“扯”义项①“拉、牵引”下书证第三例引《儒林外史》第二六回:“他是个武举,扯的动十个力气的弓[3]卷六:369”。
按:《大词典》第2卷第662页“制子”条释义下首例亦引该例为证,但作:《儒林外史》第二六回:“他是个武举,扯的动十个力气的弓,端的起三百斤的制子,好不有力气!”引例虽同却欠统一,有违于字典辞书用例准确、严谨的特点。又,比照《儒林外史》原文,引例可统一改为:“沈大脚道:‘他是个武举,扯的动十个力气的弓,端的起三百斤的制子,好不有力气!’”
2.《大词典》第6卷812页“抢”条,于“抢1”义项①“撞、触、冲”下书证第二例引《汉书·扬雄传上》:“虎豹之凌遽,徒角抢题注[3]卷六:812”。
按:《大词典》第2卷第419页“凌遽”条释义下亦举此例,但作:《汉书·扬雄传上》:“三军芒然,穷冘阏与,亶观夫栗禽之绁隃,犀兕之抵触,熊罴之拿攫,虎豹之凌遽。”两例可统一为:“三军芒然,穷冘阏与,亶观夫栗禽之绁隃,犀兕之抵触,熊罴之拿攫,虎豹之凌遽,徒角抢题注。”
3.《大词典》第6卷812页“抢”条,于“抢”义项②“推、搡”下书证第二例:元·无名氏《看钱奴》第三摺:“这的是雕梁画栋圣祠堂,又不是锦帐罗帏你的卧房,怎这般厮推厮抢赶我在半壁厢[3]卷六:812”。
按:《大词典》第1卷第716页“半壁厢”条释义下亦举同例,作:元·无名氏《看钱奴》第三摺:“这的是雕梁画栋圣祠堂,又不是锦帐罗帏你的卧房,怎这般厮推厮抢,赶我在半壁厢。”“抢”后一个未点断,一个点断,欠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