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去实体化”现象的表征及其隐忧

2018-03-31 21:46毛勇兵
关键词:网红虚拟现实

毛勇兵

(中国电信学院, 上海 201315)

新媒体是一种环境。在互联网时代,各种网络媒体随之产生。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量网民从PC端互联网转向移动互联网,手机网民的规模和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并成为今后移动化新媒体发展的新常态。相关报告显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行动计划成效显著,互联网对供给侧的贡献值不断加大,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空间广阔。“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不断加深,不仅体现在各类传统行业对互联网的应用上,更体现在传统行业通过互联网逻辑进行发展模式的重塑。”[1]

新媒体环境下一个突出现象是“去实体化”。简言之,“去实体化”是指原有那种面对面的、物质性的样态逐渐向非物质化、虚拟化的发展趋势,它是信息化与实体经济融合的结果。“去实体化”深刻塑造了经济发展的样态,在改变人们所处的物质世界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固有的行为模式和交往模式。“去实体化”反映出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2]

一、新媒体“去实体化”现象的四种形式

(一)电子商务的兴起和发展

电子商务(EC)是指利用简单快捷、开放共享的信息通讯手段,买卖双方可以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它是互联网爆炸式发展的直接产物,也是新媒体技术应用的全新发展方向。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7.7%。我国网络购物用户和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占总体网民的比例均为71.0%,网民手机网上支付的使用比例由57.7%提升至67.5%,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用手机进行网上购物和其他商务活动。据商务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2011年的6万亿元增至2015年的21.8万亿元,网络零售额从7500亿元猛增至3.88万亿元,以实物商品、在线服务及数字产品交易为代表的互联网创业年投资额达153.62亿美元,全国开展在线销售的企业比例增至32.6%,电子商务服务业市场规模达到1.98万亿元,传统产业与新兴业态相关从业者达2690万人。”[3]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电子商务市场。“预计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十二五’末翻一番,超过40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0万亿元左右,电子商务相关从业者超过5000万人。”[4]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贸和服务形式,它将传统的商务流程信息化、移动化和数字化,一方面以信息流代替了实物流,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成本;另一方面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动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从而大大提高效率。此外,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共享性和全球性等特点,使得电子商务大大超越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因为它不仅会改变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且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与结构。

(二)网络虚拟交往的滥觞

网络虚拟交往指的是网民依托各种社交软件而进行的人际交往形式。在虚拟交往形式中,现实社会的诸多信息和特征,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社会关系等都被“淡”去了,人的行为也因此具有“虚拟实在”的特征。随着移动网络时代的到来,微信逐步取代了BBS、人人网、QQ以及贴吧等社交工具,在人们的虚拟交往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据腾讯公司公布的2016年年度业绩报告显示,在微信和WeChat合并后,月活跃账户数达到8.89亿,比2015年同期增长28%。[5]

此外,网络虚拟交往形式还出现了许多新样态和新特征,从文字、图片类社交到视频、音频类社交转变,最明显的标志是短视频和网络直播的兴起。[6]据艾媒咨询(iMedia Research)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短视频市场规模将达到53.80亿元,增长率为175.9%,并预计短视频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2018年中国短视频市场规模有望突破100亿元大关,达到113.25亿元。有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快手、美拍等短视频APP的出现与直播行业的兴起,短视频用户规模在最近3年内将实现快速增长。[7]2016年网络直播迎来井喷式增长,在用户规模上,截至2016年底,直播用户达3.44亿,占网民总体的47.1%,月活跃用户高达1亿。在市场规模方面,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约90亿涨至2016年的约150亿,增幅高达67%,预计2020年将成千亿级大产业。在平台规模上,早在2015年,全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就接近200家,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万,同时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个。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5月,平均每隔3小时就有一款新的直播APP诞生,其市场热情可见一斑。[8]总体来看,网络直播经历了PC秀场直播、游戏直播、移动直播、泛娱乐“直播+”和VR直播等几个发展阶段。相比于传统视频来说,网络直播既具有内容属性,又具有社交属性,从而在本质上重塑和改变了人与世界的连接方式。网络直播所营造的更新鲜化、生活化和多元化的直播场景,契合全民娱乐审美的发展趋势,受到众多新生代用户特别是95后和00后用户追捧,越来越炙手可热。

(三)虚拟现实技术的广泛应用

2016年被称为虚拟现实技术行业的元年。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简称VR)是利用计算机技术模拟产生一个为用户提供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模拟的三度空间虚拟世界。换句话说,虚拟现实技术就是用计算机创造现实世界。[9]凭借虚拟现实技术,使用者可以直接观察、操作、触摸和检测周围环境及事物的内在变化,并能与之发生“交互”作用,使人和计算机很好地“融为一体”,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有学者曾提出虚拟现实技术具有沉浸感、交互性和想象性等三个特征。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VR市场规模为34.6亿元,尽管当前这一规模还处在比较小的水平,但是市场规模增长速度非常快,预计2018年中国VR市场将突破百亿元大关。未来五年中,VR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80%。预计到2021年,中国会成为全球最大的VR市场,行业整体规模将达到790.2亿元。[10]中国将成长为全球主要的虚拟现实(VR)市场。在投资方向上,2016年资本最关注的领域集中在头戴式VR设备、VR游戏和VR影视领域,侧面反映出目前VR领域较为有前景的几个方向。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已经表明,它会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革命性的变化。虚拟现实技术不再拘泥于时空的限制,它通过简单直观的人机交互方式,使用户亲身经历、感受和操作模拟环境,既规避真实的风险,又极大节约了成本。因此,它被广泛应用于航空军事、医疗卫生、土木建筑、铁道工程、娱乐游戏和教育培训等诸多领域,并为各行业出现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四)网红经济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艺术家安迪·沃霍尔曾经作出预言:“每个人都可能在15分钟内出名。”这句话运用到当下的环境中再贴切不过,“网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已随处可见。调查显示,2017年“粉丝”规模在10万人以上的中国网红人数较2016年增长了50%,而超过一半的95后向往的新兴职业是网红、主播。[11]在新媒体时代,一方面,网络生活被“网红”包围,另一方面,“网红”反过来也丰富着人们的网络生活。围绕网红生发的商业链条和盈利模式的“网红经济”,已成为互联网行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现象。“网红经济的走俏意味着整个互联网产业已经发展到3.0时代了,1.0时代是产品为王,得产品得天下,2.0时代是渠道为王,得渠道得天下,3.0时代则是体验为王,得消费者得天下。”[12]根据易观的预测,中国的网红经济在2016年达到528亿元人民币的产业规模,较2015年翻了一番,且这一数字远超了2015年全年440亿元的电影票房,预测2018年将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13]报告显示,如今的网红经济已经初步形成上、中、下游紧密联动的专业化生产产业链,网红更像是一种产品,上游负责生产产品,中游负责推广产品,下游负责销售产品,形成拥有推广渠道、内容、销售途径等环节的营销闭环。不同网红的变现方式也有所差异,但主要的变现渠道在于广告、打赏、电商收入及付费服务。而当网红成为IP之后,其变现能力将更加强大,形象代言、出书、进军影视界、衍生品制作等都可能作为变现的方式。[14]因此,网红经济能持续走红,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网红经济初具产业链。从另外一个层面,网红经济与眼球经济、粉丝经济、社群经济是相伴而来的。有报告指出,基于围观效应实现粉丝经济外溢,发掘网红的商业价值,只有当围观人群变成网红铁粉,而又能持续生产内容、制造噱头,才能实现社群经济的外溢,产生商业价值。[15]

二、新媒体“去实体化”的三个关键特征

(一)移动化

移动电子商务和手机视频直播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两大标志。随着移动通信技术与互联网平台、商业模式、应用的日益结合,PC互联网时代逐渐向移动互联网时代转变。其结果是,智能手机市场蓬勃发展,几乎人手一部甚至多部智能手机。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12 月,国内手机市场出货量达5.60 亿部,智能手机已经成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16]在PC互联网时代,最强调的是内容,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更加强调的可能是一种连接关系。得益于移动终端价格的下降及WIFI设施的广泛铺设,移动网民呈现爆发趋势。至2017年4月底,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到11.5亿户,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超1.3G。[17]手机超越电脑保持第一大上网终端地位,这标志着我国移动互联网发展进入全民时代。移动电子商务可以为用户随时随地提供所需的服务、应用、信息和娱乐,利用手机终端便捷地选择及购买商品和服务。从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来看,电子商务的移动化无疑是其重要的发展趋势。手机更是让随时随地直播如同家常便饭,秀场、演艺、户外、电竞、教育、明星等各类主播形态兴起。随着移动直播的逐渐兴起,到2018年移动直播收入将在整体直播市场收入中占34.6%,移动直播发展潜力非常巨大。[18]

(二)智能化

随着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为代表的智慧革命开启,人们工作、生活和认知的方式被逐步改造甚至重塑,并且波及影响到制造行业。因此,有人也将新媒体时代归结为“智媒时代”。“智能化将重新塑造人与媒体、人与资讯的关系,带来新的组织形式、生产方式、产品形态,颠覆并重构媒体生态。”[19]智媒时代的到来,人们感知世界的方式也随之发生改变。万物皆媒、人机合一、自我进化是三大发展趋势。或许也可以说,我们正处于一个“智能互联网”时代。即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以平台型智能硬件为载体,以云计算为处理平台,以大数据应用为目标,以用户群体为核心竞争力,以互联网为经营模式,整合传统产业资源,打造互动、智能、场景化的全营销平台,开展新媒体文化及电子商务经营。智能互联网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渗入人们的生活,更具有精准化、智能化的信息推送技术,为人们购物、消费、休闲、娱乐等创造出更加贴心的体验环境。新智能时代的媒体,最核心的竞争力就是智能感知、智能搜集、智能处理和分析的能力,人类和机器都将是新媒体的核心成员。可以想象,未来的媒体组织,将不再以机构的形式出现,而是以智能化系统加人类分析员等虚拟形式或其他网络自组织形式构成。

(三)可视化

伴随着信息科技和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未来世界的可视化、数据的可视化、信息和新闻的可视化等逐渐成为可能。所谓可视化,实质是指在先进的信息科技背景下,运用数据化的信息处理方式所衍生出来的全新呈现形式。计算机媒体和手机媒体的进一步发展,可视化在诸多领域都成为一种常态。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媒体平台化、可视化和定制化已经成为一种新特点和新趋势。近年来,可视化技术的应用与研究在技术和资本的推动下格外兴盛。借助于虚拟现实技术,未知世界的全貌立刻呈现在眼前。网络直播也是一种可视化的表达与交互,可以使观众轻松体验,并愉快地互动。数据可视化是以概要的思维、图形化界面的形式,将庞大的数据体量轻量化和简化,直观形象展示的一种科学方法,能够揭示数据背后复杂的逻辑关系。此外,将可视化技术引入社交媒体舆情分析是全新思维的技术开创。网民的观点、意见、态度和情绪等言论形态往往隐藏在只言片语之中,对舆情信息的有效抓取、话题聚类和语意分析是可视化的前提。可视化技术能够对复杂的舆情大数据实现文本抓取、文本聚类、热点话题的情感分析,并据此实现“两微一端”舆情的实时图形化处理与呈现。

三、新媒体“去实体化”形成的风险与隐忧

(一)网络经济的安全风险

相比于传统经济形态,网络经济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经济形态。网红经济和电子商务归根结底也是一种网络经济。网络经济具有全球性、即时性、快速性、创新性和虚拟性等特征。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这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在某种程度上塑造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格局和面貌,刺激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就业,提高人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但是也应看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网络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很多风险。

1. 网络基础设施薄弱的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终端设备在硬件和软件上面临的各种风险。硬件风险主要指的是科技水平相比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很多高精尖的计算机技术还很落后。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共享性带来软件的风险问题,电脑或手机上运行的软件不可避免地存在安全漏洞,使得相关企业与消费主体承受很大的交易安全风险。此外,网络服务器易遭受黑客袭击,个别网络的信息系统受到攻击后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加上网络病毒可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播,这些都给网络设备安全带来很大的风险。

2. 移动支付的安全性风险

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移动支付。但是,在提供便利的同时,移动支付的安全性也引发人们的担忧。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在支付时面临的最普遍风险来自“钓鱼网站”的侵害。[20]安全联盟网络诈骗数据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共受理网友举报63.3万条投诉意见,并且越来越多的诈骗分子开始利用移动支付、网络借贷和二维码等互联网新生代工具使诈。[21]如今“扫一扫”“关注有礼”的活动层出不穷,不法分子瞄准“商机”,引诱消费者去扫藏有木马病毒的二维码,一旦用户扫描下载后,其支付账户和银行卡信息即被盗。公共场所的免费WIFF账号也会给支付账户的安全性带来隐患,不法分子千方百计侵入公共WIFI系统,从而盗取移动终端内的银行卡信息。此外,有的不法分子还会把正规网站的网址,“绑架”到自己的非法网站上,企图以假乱真,当用户使用WIFI网络输入正确网址时,系统会自动跳转到一个高度相似的假网站,一旦进行网络支付,用户持卡信息即被泄露。

3. “网络泡沫”的产业风险

由于科技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快、周期短,因此,相应的互联网产业转移也非常迅速。任何产业的发展都和国家的政策导向密切相关,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网络产业也不例外。随着国家“互联网+”政策的不断推进,无论是创业领域,还是资本市场,都体现出一个“大跃进”式的发展模式。从交通能源、汽车电器到银行金融领域,再到教育出版、培训和游戏等领域,几乎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市场培育和法律监管还不完善,当前中国资本市场所形成的“互联网+”概念炒作主战场——创业板,其中一大批“互联网+”概念股的市盈率竟高达数百倍。理性来看,个别产品和行业的炙手可热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将其引导为一个全民创业、泡沫化的大跃进推动,则有失初衷。

(二)网络直播的道德和法律困境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网络主播,随之而来的直播内容可谓泥沙俱下,从直播生吃活物到直播发呆,从直播跳舞甚至到直播群殴,各种现实生活中能够想到的、不可想象的都可以成为网络直播对象,以至于一些色情暴力、侵犯隐私甚至危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三俗”元素开始频频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

1. 背离社会的公序良俗

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从而提高关注度和收入,网络主播们往往会直播一些低俗、猎奇的内容。这些色情和暴力要素等即是网络主播们的“吸粉利器”,也是网络直播平台最常见的道德失范现象。如2014年10月,网络平台女主播“卡卡”在直播中疑似因遭到观众辱骂,直播了“割腕自杀”,关注度迅速增长。2016年1月10日,一则斗鱼TV主播在线直播“造人”的淫秽视频,瞬间成为网络热议话题。这些网络直播内容都严重背离社会的公序良俗。

2. 混淆青少年的价值观

网络直播各种无底线的“秀”和拜金主义,在根本上会混淆青少年的价值观,从而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据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网络表演(直播)整体营收达到218.5亿元,平台数量250多家,用户规模3.44亿。网民总体渗透率达47.1%,其中30岁以下网民渗透率73.6%,90后网民占了很大比重。[22]网络直播的内容泥沙俱下,各种低俗、暴力乱象丛生。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这些低俗内容会对青少年的价值观造成侵蚀。他们很容易沉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浪费时间、耗费青春、荒废学业。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红主播们的高收入和不劳而获会影响青少年的劳动观;二是网络直播的“审丑”文化影响青少年的审美观;三是网红直播的“三俗”内容会影响青少年的是非观。[23]

3. 侵犯公众的隐私权

在网络直播中,一个明显的趋势是直播从室内走向室外,主播们除了拍摄自己的生活外,为了吸引人气,也会在别人没有发觉的情形下,直播别人的生活,这就是所说的“被直播”。这种偷拍式的直播必将对公众的隐私权造成挑战。还有最近火爆的“直播打电话”事件,网友主动提供他人姓名手机号码,主播拨打骚扰电话成网络直播新“卖点”。通话内容不外乎是胡乱调侃,或者是脏话连篇。除了提供电话号码之外,粉丝还会提供电话号码拥有者的姓名及个人简介,以使主播在拨打电话时不易被揭穿身份。[24]在这种情形中,不管是网友还是网络主播,其行为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三)虚拟现实的伦理隐忧

新技术的发明常常会令人振奋,一旦普及开来却可能造成许多心理恐慌。虚拟现实技术能够给用户带来逼真的沉浸式体验,一方面,这种接近真实的感官体验可能会对用户的精神和心理状态产生冲击,使用户在脱离虚拟世界环境后的行为发生改变。另一方面,相较于其他客体性的技术和手段,虚拟现实技术是一种主体技术,将成熟的虚拟现实化的场景联网,相当于我们重新创造的一个物理世界。如果此类主体技术成为我们的主导性技术,我们的生活方式将从根基上发生巨变。因此,虚拟现实技术具有潜在的伦理隐忧。

1. 精神伦理隐忧

虚拟现实技术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可以给用户提供一种沉浸式的感官体验,往往就是这样一种虚幻的体验,能让它成为一个很大的精神伦理风险。一方面,沉浸在虚拟现实中会逐渐产生某种程度的依赖感,用户在离开虚拟现实环境后,他们的行为会发生某种程度的改变。另一方面,VR所创造出的虚拟情景,都是由虚拟世界的主人所决定的,在虚拟世界中所有的视听感官设定,都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心理操纵”的可能性。目前,VR在视频游戏领域运用最为广泛,而较为吸引人的体验游戏又是射击、对战类型的,当用户不断沉浸在掠杀和洗脑的虚拟环境中时,难免会把一些行为带入现实生活中,对用户的精神和心理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2. 道德伦理隐忧

需要注意的是,当人们过多地沉浸于虚拟现实中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道德伦理风险。一味地沉迷于虚拟世界,人与人之间面对面交流会更少,也会变得越来越冷漠。以智能手机的普及为例,几乎人手一部甚至多部手机,“低头族”随处可见,这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更少。而虚拟现实技术所提供的沉浸式是基于个人的,每人头戴一部设备,思想行为被眼前的世界所固定,早已无暇顾及周遭的一切。特别是在当下,VR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看电影、玩游戏、购物、技能培训等都能在虚拟的环境中一次性解决,基本可以做到不与人交流,使用者一旦脱离虚拟的世界,对现实的社会环境就可能产生不安全感,他们的观点也会变得更加偏激。

新媒体环境下,“去实体化”是一个非常突出并且需要引起关注的现象。“去实体化”是一种趋势,它在很多方面引起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去实体化”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也会出现很多新特点。因此,重点把握新媒体环境下“去实体化”的表现形式、关键特征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和隐忧,是更好地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发展要求,也是更加适应当下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的必然要求。

注释:

[1][8] 《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7)》,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7月1日。

[2]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5年7月1日。

[3][[4]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12月24日。

[5] 《微信和WeChat合并月活跃账户数达8.06亿》,2016年8月19日,http://www.jiemian.com/article/807154.html,2018年9月1日。

[6] 裴 桐:《探析国内网络直播平台伦理失范问题》,《新闻研究导刊》2016年第16期。

[7] 艾媒咨询(iiMedia Research)发布:《2016-2017中国短视频市场研究报告》,2017年4月21日。

[9] 史安斌:《作为传播媒介的虚拟现实技术——理论溯源与现实反思》,《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6年第12期。

[10] 艾瑞咨询联合(Greenlight Insights)发布:《2017年中国虚拟现实(VR)行业研究报告——市场数据篇》。

[11] 《网红整容不可怕,就怕网红有文化》,2017年7月11日,http://www.sohu.com/a/156245941_537890,2018年9月1日。

[12] 《网红经济能火多久》,《国际金融报》2016年7月11日。

[13] 《“网红经济”2016年总额达到528亿元人民币》,2017年4月17日,http://www.3news.cn/video/2017/0417/194035.html,2018年8月30日。

[14][18] 艾媒咨询发布:《2016年中国在线直播/网红行业专题研究报告》,2016年5月30日。

[15] 清博大数据发布:《2016网红产业研究报告》,2016年9月18日。

[16] 艾媒咨询发布:《2016-2017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监测报告》,2017年3月13日。

[17] 《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11.5亿户 户月均流量超1.3G》,2017年5月24日,http://tech.hexun.com/2017-05-24/189333434.html,2018年9月1日。

[19] 《“互联网+”风口之下 全产业智能化引业界关注》,2016年11月21日,http://www.sohu.com/a/119500179_112986,2018年8月30日。

[20] 《近六成受访者网购易误入钓鱼网站》,《广州日报》2014年11月7日。

[21] 安全联盟发布:《2017年上半年网络诈骗数据报告》,2017年7月12日。

[22]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网络表演(直播)社会价值报告》,2017年5月4日。

[23] 《警惕网络直播对青少年价值观的侵蚀》,《山东教育报》(综合版)2017年1月27日。

[24] 《网络直播打电话挑战法律底线 几成个人信息展示平台》,《法制日报》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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