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雨
(华东师范大学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与战略研究所, 上海 200241)
现实社会中,公民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往往会受到性别、年龄、地域、阶层、声望等因素的影响,但新媒体的出现给公民带来全新的“去差别化”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首先,基于Web3.0的新媒体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开放空间,公民能够不论性别、不论年龄、不论地域、不论阶层、不论声望地在同一场域——网络空间中自由行动。同时,新媒体的“去差别化”还表现为,技术打破了传统媒体信息垄断的局面,开放的网络空间允许和接纳全体网民参与到信息的创造和分享中来。每个人手中都握有麦克风,于是网络空间中的话语垄断被打破了,权威不再单一,意见领袖的主体变得多元。基于此,新媒体的“去差别化”现象可以看做是技术在网络空间中创造了平等。[1]公民在网络空间中获得平等,但这种获得感却没有止步于网络空间,其影响进一步延伸至现实社会当中,对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带来不容小觑的影响。新媒体“去差别化”现象的特征是什么,这种“去差别化”现象如何影响国家的政治过程、社会的阶层结构以及个人的生产生活,政府应该如何应对新媒体“去差别化”现象所带来的挑战,这些问题构成本文的主要内容。
新媒体创造出一个“去差别化”的网络空间,开放是新媒体时代网络空间的显著特征。新媒体时代的网络空间不同于其他任何空间,它的“去差别化”体现为这个开放的网络空间不再有准入门槛。新媒体时代的网络空间向所有人敞开大门,没有人被限制入内。“去差别化”使得形形色色的公民都在同一场域——网络空间中活动。据《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中国的网民人数达7.72亿,其中男女比例为51.2∶48.8。[2]在年龄结构上,10-39岁的网民群体占我国整体网民的73.0%,10岁以下的幼龄群体和60岁以上的老龄群体的网民人数虽相对较少,但仍占有一定比例。并且相较于2015年,幼龄群体和中老龄群体在网民中所占的比例均有所上升。从学历结构来看,在中国,具备中等教育程度的网民群体规模最大,初中、高中(含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占整体网民的63.3%。与2015年相比,中国网民有继续向低学历人群扩散的趋势。从职业结构来看,学生是新媒体时代最为活跃的群体,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的网民比例紧随其后。就收入水平而言,中国网民中,中等收入水平的网民群体占比最高。
从上述数据中不难看出,在网络空间的准入条件上,性别几乎不构成任何影响。年龄也不是限制公民在网络空间活动的理由,新媒体时代的网络空间不单是年轻人的活动场域,幼龄和中高龄群体也占有相当的比例,并且其占比更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同时,受教育水平的差异也没有带来网络空间中的不平等,中等教育水平的人群占领了网络空间的半壁江山,新媒体时代的主角并非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从职业和收入的角度,新媒体时代的网络空间也是一个相对平等的领域。高收入、高社会阶层的人仅仅占网民中很小的比例,新媒体时代的主角是学生,是自由职业者,是最普通的企业职员。新媒体时代,网络空间中公民的性别、年龄、职业、收入、教育水平等差距都被忽略,全体网民“去差别化”地享受着一个更开放、更加公平的活动场域。“去差别化”的网络空间人人都可进入、人人都可参与、人人都可分享。借助于新媒体,一个网络公共领域就此形成,公民在这个公共领域当中能够平等、自由地进行对话和交往。而就在公民相互间自由、平等地进行对话和交往的过程中,现代人的人格与精神被塑造得更加健全与完备,公民对于网络空间这个公共领域中存在着的多元文化表现得更加宽容。[3]新媒体时代,技术“去差别化”地赋予了公民在网络空间中活动的权利,而公民也努力“去差别化”地正视和包容着网络空间中存在的多元文化和价值。
新媒体的“去差别化”除了表现为创造一个开放的网络空间外,它还体现在这个网络空间赋予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收入、不同阶层的公民平等的知情权和“发声”权。新媒体时代,真理不再仅出自于意见领袖之口,而能通过网络空间中的自由辩论和竞争产生。
信息传播的速度让垄断信息的成本变得高昂。新媒体时代,公民随时能够通过手机、电脑等移动终端便捷地获取各种信息。与此同时,技术也让每个普通人手中都握有麦克风,网络空间中的权威不再单一,意见领袖的主体变得多元。基于此,新媒体的“去差别化”现象可以看做是技术在全体网民中创造新的平等,跨越那些在现实空间中限制公民平等获取信息、自由表达观点的障碍。公民不再因为阶层、声望等因素的差别而被限制知情和表达,社会各个阶层、“草根”或权贵都拥有获取所需信息和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和能力。在某种意义上,每个人都是新媒体时代的独立信息搜集者和信息发布者。现在,私人的手机、电脑等移动终端拥有和传统媒体一样甚至更强大的力量,它们随时随地可以作为一个频道、一座电台、一家媒体而存在,为公民聆听全世界的声音或向全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而服务。并且,当公民作为自媒体独立获取、发布、分享信息时,他们却毋须再负担传统媒体时代建立一个频道、一座电台、一家媒体所需要承担的高昂成本。在新媒体时代,公民获取信息和“发声”的成本几乎为零。技术赋权在此体现得淋漓尽致,新媒体“去差别化”的赋权,重新激活并放大普通民众的知情和表达。此时,与传统媒体时代不同,信息和话语权不再仅仅由利益集团或少数精英所掌握。新媒体带来如此惊人的改变,于是公民都开始摩拳擦掌,试图通过新媒体这个开放、平等的网络空间寻找自身的存在感和价值。
基于此,新媒体的“去差别化”现象一定程度上在中国开启了有意义的民主,因为从知情、“发声”和参与的角度,新媒体在网络空间中“去差别化”地为公民带来了平等。今天,信息的创造和分享已然成为中国网民的日常,拥有几十万、上百万、甚至更多粉丝的“草根”“网红”已屡见不鲜,普通民众的网络舆论影响力已不容小觑。而这些新媒体时代的“去差别化”现象正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当前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
新媒体的“去差别化”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做网络空间中平等化目标的实现,这种平等在政治领域促进公民的政治参与,加速中国由传统的精英政治向平民政治的转变,被动的臣民型政治文化逐渐式微,主动的参与式政治文化开始兴起。
首先,新媒体的“去差别化”为公民进行政治参与创造平等的环境。新媒体时代,开放的网络为全体公民提供一个自由、平等交流的空间。在这个“去差别化”的公共空间里,即使是最普通的人也能够参与到信息的创造、分享和交流中来。公民在网络空间中,能够自由地进行政治参与活动,能够忽略一切不平等的因素去进行政治表达,能够远离大媒体公司和那些侵犯他们日常生活的社会不平等结构的控制。[4]新媒体时代,不再有使意见和观点闭塞的罪恶行为发生,哪怕这是谬误的意见或观点。[5]人们能够各抒己见,能够根据自己的良心作出自由的讨论。[6]传统权威对话语权的垄断阻碍着公民进行政治参与,但是在新媒体时代,技术放大了普通公民的政治表达,“去差别化”地在互联网空间中创造了话语民主的新局面。[7]技术打破了传统权威的话语垄断,同时排除其他不平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民在互联网空间中可以畅所欲言。[8]新媒体“去差别化”带来的话语平等激励着公民在网络空间中活跃度的上升,而这种活跃无论是直接表现为对政治议题的关注,或是仅仅表现为对娱乐互动的热情,都有助于提升新媒体时代公民的政治参与。在中国,除了网民们在网络中的信息型使用会促进高社会阶层的在线政治参与行为外,对于那些非信息型使用,如以娱乐互动为目的的使用,通过其中介作用,也能够促进低教育阶层积极地参与到在线政治意见表达的行动之中。[9]因此,新媒体“去差别化”现象创造的平等环境,让公民们乐于在网络空间中活动,而公民们在网络空间中的活动一开始无论是否政治性的,最终都会对公民的政治参与行为有所促进。
其次,新媒体的“去差别化”拓宽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渠道。新媒体时代,私人的手机、电脑等移动终端已经能够发挥着传统电台、媒体的功能,因此,新媒体本身就作为一种新的政治参与渠道而存在。截至2017年12月,我国拥有的在线政务服务用户已达4.85亿,政务网站、政务APP、政务微博、政府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等互联网政务平台,都是党政机构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的重要渠道。[10]公民可以通过新媒体关注公共事务,可以通过新媒体进行利益表达,可以通过新媒体对政府进行监督与问责,可以通过新媒体参与公共管理,甚至可以通过新媒体进行网络竞选。据相关研究统计,2011年4月中旬至2012年3月,全国范围内,有217人通过新浪微博公开宣布参与竞选地方人大代表。[11]现在,在网络中上传一段视频所需要的成本几乎为零,对于参选者而言,以微博等网络平台作为渠道进行电子竞选非常便捷。不仅如此,通过这些新媒体渠道参加竞选,所能够收获到的支持和社会关注或许会比传统竞选渠道更多。相较于传统的政治参与渠道,公民通过新媒体进行政治参与所需要耗费的成本大大降低。能力、精力、财力不再是阻碍公民进行政治参与的因素。对于公民而言,新媒体提供更多的政治参与渠道,无论是网络问政还是电子竞选,公民通过网络进行政治参与所需耗费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都大大缩小。可以说,新媒体技术拓宽了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渠道,并大大降低人们进行政治参与的门槛。政治参与不再仅仅属于那些从事非生产性业务的“有闲阶级”[12],新媒体的“去差别化”使政治参与越来越趋向于平民化和全民化。
新媒体的“去差别化”一定程度上为全体网民实现了全国范围,甚至全球范围的信息资源、教育资源、人脉资源等核心社会资源的共享。过去,正是由于这些核心资源的垄断导致现实社会中的阶层固化现象。如今,技术的力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核心资源的垄断,实现这些资源的共享,这为“草根”阶层实现阶层晋升创造新的机遇。
信息在任何时代都是极为重要的资源,而随着各种信息类网络应用的开发和成熟,公民获取信息已不再是难题。搜索引擎、网络新闻以及网络视频的网民使用率稳居各互联网大类应用的前五位。[13]今天,信息的获取与分享对于网民而言是如此简单和快捷。传统时代信息的垄断和封闭局面已经被技术打破,信息资源的共享已经成熟。作为物质资源中最核心的教育资源,新媒体也“去差别化”地缓解了其分配不均的局面。当前,在线教育的种类日趋多样化,用户人数也在逐年攀升。截至2016年12月,中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已超过1.5亿人,与2015年底相比增加将近2千万人,年增长率达到12.7%。[14]在线教育的蓬勃发展使得调整中国教育结构、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成为可能。在人脉资源方面,新媒体时代社交应用的多样性,为“去差别化”的人际交往模式提供可能。从交流属性来看,新媒体时代既有微信朋友圈这类基于传统人脉圈建立起来的相对封闭的个人社区,也开发了微博这种基于社交关系进行信息传播的公开平台。在微博中,人们较少依据传统人脉圈来进行交往互动,而倾向于根据兴趣在全网范围内选择关注的对象。作为中国典型的社交媒体之一,微博的网民使用率持续增长,2017年已达到40.9%。[15]微博所创造的社交空间,是一个打破传统熟人社会,允许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人相互交流、平等交往的平台,在这里普通民众与政府管理者、与社会名流间的直接对话变为可能。在微博这类公共平台中,掌握话语权的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具备一定社会地位、拥有较高教育程度以及经济条件较好的群体。微博“去差别化”地为普通人群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社会地位不再是成为意见领袖的前提条件,反而是其成为“网络红人”之后的附加物。[16]
新媒体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信息资源、教育资源、人脉资源在全体网民中“去差别化”的共享。无论是借助这些共享的资源来提升自身的能力,亦或是直接通过微博这类公共平台“走红”,现实社会中几乎难以实现的阶层晋升,似乎随着新媒体“去差别化”的出现成为可能。但政治因为网络空间中出现了阶级跨越的可能性,刺激着越来越多的人跃跃欲试,导致网络中充斥着恶搞、低俗、甚至虚假内容,而主流意识形态则难以在这些良莠不齐的网络文化中脱颖而出,获得网民的青睐。
新媒体的“去差别化”在影响政治过程、改变社会结构的同时,也改造个人的生活方式。新媒体时代是线上消费的全盛时代,这个时代与过去最大的差别就是公民的消费方式已经彻底改变。截止2017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5.33亿,较2016年增长14.3%。[17]新技术驱动着网络购物向多元化发展,除了阿里巴巴、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之外,通过“网红”、直播等驱动的网络购物方式正在迅速兴起,跨境电商也在逐步走向规范。技术“去差别化”地实现了几乎全球的物质资源共享,公民足不出户就能购买全世界的商品,全体网民都享有平等购买的权利。新媒体时代,技术极大地推动了全国、甚至全球的物质资源共享。除了购物方式一致地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外,支付宝、微信等电子钱包的普及还带来了支付方式的“去现金化”,饿了么、美团外卖等外卖平台的兴起更是成全了一大批“宅男宅女”。
技术在丰富、便利个人物质生活的同时,新媒体的“去差别化”也给社会带来许多隐患。首先不同个体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越来越趋同。手机制造了一大批“低头族”,互联网毒化出一批“浅薄”者,人们饱读终日,但大都毫无意识,这种“去差别化”带来的不是一片光明的前景。[18]在民生领域,手机拥有的功能几乎能够完全覆盖人们的衣、食、住、行:衣能网购,食有外卖,住在携程,行可约车。可以说,技术让便利的生活唾手可得,但是网络空间也随着各项商务交易类应用的发展而变得充满风险。网购商品的质量问题、售后问题、购物合同纠纷问题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权益;当网上外卖用户规模已达3.43亿时,外卖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同样引人关注;网约车虽然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日常出行,但网约车的安全事件频出,不仅如此,个人信息还随着各项网络应用的使用而遭到肆意泄露,从而增加遇到网络诈骗的风险。新媒体时代,人们在享受技术便利的同时也伴随风险。
面对新媒体的“去差别化”现象,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已无法适应技术在国家社会关系中带来的变化。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增多、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式微、网络公共空间的安全问题都是党和政府在国家治理中需要面对的严峻挑战。技术的洪流不可逆,技术带来的挑战还需借助技术的力量来应对。
新媒体时代,技术“去差别化”地提升了公民在网络空间中进行政治参与的能力,并一定程度上促进公民间的平等。这激励着公民更加关注公共事务,开始积极地在网络空间进行政治表达,同时主动参与到对政府的监督和问责中来。对此,政府应坚持开放、民主的原则,借助新媒体技术为公民搭建制度化的网络问政平台,进一步促进公民的政治参与。
目前,我国已有一定数量的网络政务平台。截至2017年12月,我国微信城市服务累计用户达4.17亿人次,较2016年增长了91.3%;政务微博134827个;各级党政机关开通的政务头条号70894个。[19]当前,政府建立的绝大多数网络政务平台主要承担着发布公共信息、办理简单公共业务的功能,即当前的政务平台仅为公民提供获取公共信息与办理相关事务的便利。官民互动虽在网络政务平台的功能设计上有所涉及,但实际运作过程中政府与公民在网络政务平台上的对话较少。因此,网络政务平台的功能定位还需进一步调整,要重视引导公民在网络政务平台中与政府进行积极的互动。网络政务平台不仅要做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公民在网络政务平台中的合理质询也应该得到制度保障。对于公民在网络政务平台中的合理质询,政府的回应时限和回应方式都应该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同时建立对质询及处理结果的问责机制。网络问政应该做到“网上问事”“网下问人”,即不仅要让公民有渠道可以进行网络政治参与,同时,还要能对政府回应网络问政的绩效进行考核,以此推进网络问政的规范化与常态化。[20]
对公民而言,推进网络问政制度化为其在网络中进行政治参与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公民对政治权利进行监督和批判。[21]对政府而言,制度化的网络问政,一方面能够引导公民有序地进行网络政治参与,减少公民通过非正式渠道进行政治参与,缓解网络中出现的信息流瀑和群体极化现象;另一方面,制度化的网络问政平台为政府提供了一个掌握舆情、体察民意的绝佳窗口,为官民沟通搭建重要的桥梁。
新媒体“去差别化”地赋予公民“发声”的平等,迎来遍地麦克风的传播时代。互联网为相对自发的、灵活的、自治的公共辩论提供多样性的场所,传统传播时代那套通过垄断媒体来掌握话语权的游戏规则已被淘汰。[22]新媒体时代,传播关系不再是由传统意见领袖主导的中心辐射型,而是由广大“草根”网民共同参与的扁平型。[23]新媒体“去差别化”使得传统的话语垄断优势不再,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迎来巨大的挑战。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随着形势发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24]因此,在新媒体时代强化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仍要借助新媒体的力量,具体而言可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要转变传统的话语方式。传统意识形态的传播只通过自上而下的简单灌输进行,新媒体时代扁平型的传播关系要求意识形态工作者与公民进行平等的双向交流,在互动中强化主流意识形态。此外,丰富意识形态的传播形式对于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也至关重要。过去意识形态的传播主要以单调的文字为载体,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者应该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技术优势,以多种形式向公民传播主流意识形态,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对公众的吸引力。其次,要抢占新兴的网络舆论阵地。新媒体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不能仅仅依靠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传播渠道来宣传,微信、微博等网络舆论最热烈的平台必须被充分利用来传播主流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工作者要善于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力量,动员网络意见领袖传播社会核心价值与正能量。再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说服力。新媒体时代,平民化是政治发展的趋势,也应是意识形态传播的趋势。意识形态传播者要结合社会实践,向公民揭示主流意识形态的真理性,解释和传播的过程中要避免用晦涩难懂的语言,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诠释要“接地气”,要使主流意识形态能够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广泛的认同和共鸣。将主流意识形态奉若神明,只能是将其束之高阁,只有让主流意识形态“接地气”才能为其在人民中赢得话语权。
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使得网络空间的物质、文化资源变得满目琳琅。但由于网络空间几乎没有准入门槛,并且相应的安全规范配套远远滞后,导致消费者在网络空间中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网络空间中信息传播呈现失序状态,网络犯罪屡禁不止。
2017年6月,《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媒体时代的网络公共空间治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但这只是开始。新媒体时代,人们能够真正享受“去差别化”带来的平等、开放、便利的前提是网络空间是个规范、有序、安全的公共场域。党和政府作为国家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维护和确保网络公共空间健康有序发展,是其在新媒体时代的国家治理中最为紧迫的任务。因为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密不可分,网络公共空间中的便利可以惠及人们的现实生产生活,同样地,网络空间中的安全隐患也能够蔓延至现实世界中。换言之,网络公共空间的有序、规范和安全与现实社会的有序、规范和安全是一体的,其重要性绝无主次之分。新媒体“去差别化”的特征,一度大大降低了人民在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方面对党和政府的依赖,人们更习惯于依赖市场化的方式获取资源,党和政府在互联网领域似乎很少再被人们所需要,其话语权也逐渐式微。但是,在电子商务领域纠纷不断、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网络安全事件频发的背景下,由于市场无法短期内有效保护人们的权益,党和政府的管理者、领导者的角色又重新为广大人民所需要,并且这种需求愈渐迫切。这是党和政府在互联网领域重新掌握话语权,扭转主流意识形态式微现状的绝佳机会。如果党和政府能够有效治理当前网络空间中的各种乱象,在网络空间中为网民提供市场无法供给的安全保障,不仅能塑造党和政府在网络空间中的权威,增强人民的政治认同,同时还将显著提升人民的政治信任水平及满意度。
新媒体时代,技术“去差别化”地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赋予普通公民更多的权利,这为实现公民间的权利均等和资源共享做出巨大的贡献。尽管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新媒体在网络空间中创造的平等,还无法完全引入现实社会之中,但新媒体的“去差别化”现象仍然可以看做是现实社会中平等化的开端,它激励着公民对平等的追求,也预示着未来现实社会中“去差别化”的可能。但正如一枚硬币的正反面,新媒体在“去差别化”的同时,在另一些维度它也有将公民“再差别化”的趋势。技术带来的最明显的“再差别化”体现在不同地域、不同人之间的数字鸿沟上,此外,网络暴力也加深了代际偏见与地域歧视等问题。新媒体时代,技术带来的“再差别化”不仅仅只在互联网的场域中对公民产生影响,技术还将这种差距和分歧进一步延伸到现实社会当中,这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新媒体的“再差别化”现象同样值得进一步研究和关注。
注释:
[1] 郝宇青:《“互联网+”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影响》,《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2][10] [13][14][15][17][19]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8年1月18日,www.cnnic.net.cn,2018年8月30日。
[3] 熊光清:《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与话语民主的新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
[4][22] [英]查德威克:《互联网政治学:国家、公民与新传播技术》, 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年,第117,117页。
[5] [英]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论自由》,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7页。
[6] [英]约翰·弥尔顿:《论出版自由》,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45页。
[7] [美]马修·辛德曼:《数字民主的迷思》,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7页。
[8] 齐卫平、陈 朋:《网络公共论坛:虚拟空间中的协商民主实践》,《理论探讨》2010年第5期。
[9] 陈福平:《跨越参与鸿沟:数字不平等下的在线政治参与》,《公共行政评论》2013年第4期。
[11] 何俊志、刘乐明:《公民自主参选人大代表过程中的新特征》,《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12] [美]凡勃伦:《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第11页。
[16] 宋石男:《互联网与公共领域构建——以Web2.0时代的网络意见领袖为例》,《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8] [美]尼古拉斯·卡尔:《浅薄:互联网如何毒化了我们的大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年,第76页。
[20] 张丙宣:《网络问政、制度创新与地方治理——以宁波网·对话为例》,《浙江社会科学》2011第1期。
[21] 傅永军:《公共领域与合法性——兼论哈贝马斯合法性理论的主题》,《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23] 文大山:《挑战与回应:新媒体时代的意识形态话语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6年第3期。
[2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3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