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荫凉
摘 要:中国的壮族和越南的岱族为同源民族,在婚姻文化方面存在许多相同的地方。但由于历史的变迁及各自所受不同外在因素的影响,使得两个民族的婚姻文化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文章从婚姻观和婚礼组织形式的角度阐述壮、岱族婚姻文化的异同,有助于加深对两个民族文化的了解,推动两国边境的和平交流与发展。
关键词:中越;边境地区;壮岱族;婚姻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9-0196-02
壮族和岱族分别是中越两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壮族主要分布在中国的两广地区和云南省的东南部,岱族主要分布在越南的东北部,两个民族为同源民族,居住地域相邻,婚姻文化极为相似。
一、婚姻观
生活在零散、荒僻的村落的壮、岱族人认为他们周围一直存在着某种超自然的力量,需要依靠相互间的力量以抵御这种一直围绕和威胁他们的力量。所以,当孩子开始成人,长辈们首先想到的是解决儿女的嫁娶大事,希望他们能够早些为家族延绵子嗣。
壮族人和岱族人都认为人的一生中建房、娶妻、孝敬父母是大事。所以他们很重视儿女的婚礼并且举办得非常隆重。他们还认为结婚不仅是个人、家庭的行为,还是宗族以及亲友们共同的活动,是组成家庭,维系氏族关系的基础。壮族人还将其视为男方家庭体现社会关系、体现家庭地位的机会。
壮、岱族社会中都有非常严谨的婚姻制度,即禁止同族或同姓及近亲结婚,可以远亲结婚,但是远亲结婚也并不多见。新中国成立前,婚姻都是由父母或父兄操办,子女没有决定自己幸福的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壮、岱族人的婚姻已经获得完全的自由,但是仍然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
在男女爱情关系中,壮族人可以在一些特别的场合表达自己的情感,如歌会“三月三”、各种集会、朋友的婚礼上或者村里的集体劳动时间里等。岱族人能够表达自己情感的平台和机会也很有限,只有在一些每年都举行的歌会、庙会、集市上,朋友的婚礼上或在村里开展集体劳动的时候,青年男女们才有机会相互表白。在岱族人的婚姻中,外遇,打胎等现象极为少见。岱族的族规规定,如果妻子有外遇,将会被赶出夫家并且补偿给夫家一定的财产;如果是丈夫有外遇,丈夫要给妻子家一头牛以补偿妻子的名誉。
两个民族的婚姻观是两个民族宗法制度的具体表现。直到现在,以血缘为纽带形成的宗族组织还依然存在并继续发展,在社会的发展中还起着重要的作用。婚礼的举行为有血缘关系的远亲近邻提供相互联系交流的机会和平台,推动了家庭之间的和睦相处,并在某种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婚礼的组织形式
壮、岱族跟其他山区民族一样居住比较分散,所以举行婚礼的时候想要邀请远方的亲戚和朋友参加,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邀请客人的方式也有几种:有的是寄请帖,有的是捎去请言,有的必须主人亲自到家里邀请。
壮、岱族人准备婚礼的每一个环节都是谨慎的按照传统习俗来进行。在古代,男孩子十五六岁就娶妻,女孩子十三四岁就嫁人,妻子比丈夫大三四岁的情况很普遍。当一个家庭有初步长成的男子(大概12岁),父母就开始操持着为儿子娶媳妇。而举行一场婚礼需要耗费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父母早早就得做很多的准备,且准备的过程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能够完成,而是需要一定的组织互助形式。
(一)组成族朋坊
岱族人的婚礼都是大摆筵席大吃大喝,消费很大,需要很多人手帮忙,为了满足需求,人们成立了族朋坊。
族朋坊是由一些具有相同境况如都有儿子要娶妻或者都有女儿要嫁人的家庭自愿组成的。组成族朋坊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婚礼中在人力和物力上相互帮助。族朋坊一般由20到30个家庭组成。族朋坊的管理班子包括坊长、副坊长、秘书、出纳。族朋坊有着严密和清楚的规定,有共同财产,如碗、碟、茶壶、杯等供各成员使用。
当族朋坊的某个家庭成员有婚事的时候,岱族人就带着槟榔去告知坊长并且邀请坊里的管理班子来到家里商量婚礼的时间、请客数量等各项计划,随后坊长告知各个成员,安排各事项并把槟榔分发给他们。而在壯族中,当族朋坊的某个家庭成员有婚事的时候只要和坊里的管理班子商量各个事项并请求帮助即可,坊里的管理班子会安排好人手,帮助做好所有事情。
族朋坊帮助有婚事的家庭操办所有大大小小的事务:在婚礼的前一天,坊里的成员就在坊长的分工下帮助这家人砍柴,舂米,买酒,借桌椅,准备炒锅、煮锅和盛肉、菜的盆子等等。还帮忙选好男方迎亲团或女方送亲团的代表,选好伴郎,伴娘和挑东西到女方迎亲的人。在婚礼当天,坊长吩咐一些人去借桌椅,一些人去把猪扛回来,指定人杀猪,杀牛,做饭,不吃牛肉的地方就不杀牛,选一些人按照客人的数量安排每一桌的宴席,指定一些人负责帮助客人倒酒,盛饭,加菜,收拾宴席,洗碗等,还安排有婚事的家庭的近亲或者可信任的人登记客人封的红包和送的礼物。婚礼结束后,各成员要收拾,检查坊里的财产,还完借用的东西,把房子打扫干净。直到每一个成员都办了一次婚礼,都相互帮助过一轮之后族朋坊才会解散。
(二)亲朋间相互帮助
有的地方不组织族朋坊,当村里的某一个家庭有婚礼的时候则依靠平时的互助联系来相互帮助。这种形式是在比较亲的人如叔伯、姑姑阿姨、舅舅舅妈或者亲兄弟姐妹之间形成的,互助的财物在数量上也会比族朋坊的大。人们常常会提供一大头猪、几尺布、一番被子或者一对手镯、一个银项链,有的提供冰箱、电视机、摩托车,或按照他人的要求提供。这种形式的互助是为了今后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别人能够回帮自己。那些有儿子在未来四五年将要娶妻的家庭,都会参加这种形式的互助。当子女准备结婚,父母长辈跟族内、外家及其他亲戚商量,请他们支援一部分钱款或帮忙养猪。这笔钱款和猪的数量根据亲情的远近,亲戚家的条件来决定。
婚礼之前第十天,主人家向村里告知婚事并且请村里一定数量的男女来帮忙,安排一名负责人进行协调管理。按照主人家的分工要求,女的磨米,舂米,挑柴,买东西,帮忙借碗,碟,盆,桌子等。这些东西都是主人家早就跟亲人预订好的。婚礼当天,男的扛着猪和其他礼物来到女方家后返回男方家杀猪,做饭,安排宴席,等待客人的到来。女的摆好宴席,给客人倒酒,盛饭,添饭加菜,收拾碗筷等。婚礼结束后,还回那些借的东西,将房子打扫干净。
(三)男方承担婚礼费用
按照风俗,举办一场婚礼,男方和女方需要的金钱全部都由男方承担,且男方家一定要有猪作为聘礼的引礼送到女方家,并且还要有足够的猪杀来待客。壮族作为聘礼送到女方家的猪经常是1头100公斤以上的大猪,一头50公斤左右的较小的猪,在家杀来待客的猪也要有4-5头。岱族一般是准备4头60公斤以上的猪送到女方家,4-5头在家宰杀待客。而这么多且大的猪,男方一般没有这么多钱到集市上买,也很难自己养。所以既需要自己家庭的努力,也需要亲戚朋友的帮助。答应帮忙养猪的家庭一般是那些家里有男孩将来娶妻的家庭。这些家庭一旦答应帮养猪,就得在一定时间里把猪养到一定的斤数。如果到了那天养不出合适的猪,就得到集市上去买来送到需要帮助的家庭,以免误事。
男方承担婚礼费用体现了男方家对女方父母养育女孩的感谢之恩,并以此来报答女方父母。女方家会从男方给的钱中拿出一部分购买嫁妆送到男方家。虽然如此,女方家庭也会根据男方的家庭情况,多要或少要彩礼,体现了壮族和岱族的善良、包容之心。
族朋坊的存在与亲朋间互助形式的自发形成是由于壮、岱族居民居住地比较荒僻、分散,他们需要依靠相互间的力量抵御来自自然的和社会的威胁,需要相互帮助来完成单靠个人或家庭无法完成的事情,这不仅体现了壮族和岱族社会的纪律性、团结性和互助性,也是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系家庭关系的重要纽带,是影响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 壮、岱族婚姻观和婚礼组织形式存在异同的原因
(一)相同的原因
按历史记载,从根源上看,中国的壮族和越南的岱族是同一个民族,曾经生活在中国南部的广西。随着历史的变迁,行政地域地界被分开,之后各自与其他民族相融合,所以被分成两个国家的两个不同民族。但是在起源关系、贸易关系、文化关系等方面一直贯穿两国历史,没有间断过,因此,壮、岱族在婚姻文化上的相似点和交叉点也就得以保留至今。
其次,由于两个民族尽管已分开,但是都生活在比较偏远的山区、河边、山谷等地区,都有相互联结的需求,所以都将生儿育女,繁衍后代视为重大事情。在生活面临困难的时候也都会紧密团结,相互帮助。这也是他们在婚姻观和婚礼组织形式上相似的原因。
再次,由于两个民族都是从事农业生产,婚礼中的礼物通常是他们生活中熟悉的农产品。如猪,鸡,酒或茶等。两个民族婚礼中的特别之处是都体现了他们热爱诗歌、音乐的心灵,每一个仪式,都有符合该仪式内容的歌曲。
(二)不同的原因
在被分开,区别的过程中,壮、岱族各自逐渐与新的文化环境相融合是导致他们婚姻文化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岱族在越南国境多受越南本土民族——京族的影响,吸收了京族文化的因素,如以槟榔相互敬请。而壮族生活在中国国境内则更多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且由于地区发展水平的差异,壮族人婚礼中的仪式、出现的物品等更趋现代化。
另一方面,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交通、信息工具日渐便利,年轻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不断改变,这也在某种程度使两个民族婚姻文化差异越来越大。
四、 结语
历史、地理、起源等因素的影响使壮、岱族在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存在很多相同点。对中越边境地区壮、岱族婚姻文化的研究,有助于加深对他们在不同国家的政治管辖之下的各自发展状况和相互交流情况的了解,为进一步研究两个民族的渊源关系和文化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有助于促进两国民间文化的交流,推动两国边境的和平交流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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