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当今互联网时代,网络传播越来越成为人们传递与交流信息的主要工具,它改变了人们的交流方式,极大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并渗透到现代生活各个领域,甚至连中老年都用上了微信、玩起了微博等,彼此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快捷,交流空间不断缩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方便,社会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当然也不乏有人借此散布一些不真实信息,夸大或变相夸大事实真相,甚至无中生有,从而导致损害他人的名誉和利益的行为,或者刻意放大某事态的严重性来满足自己的一时私欲。因此杜绝网络谣言、倡导绿色生态网络空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谣言之所以复杂,是在于其本身的模糊性。在现实生活中谣言的产生也有一定事实依据,不过存在夸张或虚假成分,与真实还有一定距离,处于大体真实似是而非的模糊阶段,它源自公众对事实真相的故意掩盖或扭曲,这种信源的模糊性极易造成信息传播过程中歧变事件的发生,若信息不透明,容易产生“宁可信其有”,致使社会认知混乱,给公众带来不安全与不稳定感,并给网络空间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谣言在传播过程中往往会被传谣者加以增删或修改的再创作,传播越远、版本越多也越离谱,在传播过程中不断改变原有真实性而产生变异,这种变异性是因传播者出于某种主观动机对真实信息加以夸大和变形,在传播过程中凭借个人的喜好,对初始信息随意加以修改,丧失其原有的真实性,这就是谣言的变异特征,而且传播的距离越远,则失真度越大,甚至面目全非。
网络快速的信息流动也给网络谣言带来高速传播,网民兼有信息接收者和传播者双重职能,相对传统谣言流传进程,网络谣言传播时间更短、速度更快,大大减少了流通环节,公众只要通过简单地点击就能够实现对信息的浏览、传播和评论,以网格“发散式”进行传播,加上数字化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的获取和复制变得越来越快,谣言的接收者又可成为传播者,以讹传讹,复制繁殖性超乎人们的想象,短短几小时就可以传遍整个网络空间。
网络谣言制造者为了增加网民对谣言的关注度,往往选取网民感兴趣的话题,投其所好,以迎合网民的心理认同感,使得网民易于接纳虚假信息并积极参与传播,也正是这一认同感使得谣言空间广泛、传播迅猛、危害更深。认同感的触发点,或是利益相关,或是兴趣相同,或是心理认可,网民整个心智都呈现虚浮躁动的单一状态。
1.缺少识辨力
网络谣言类型多信息量大,且有的内容专业,如科技、食品、医药行业,还有甚至涉及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普通网民由于缺乏辨识能力,加上某些专业领域知识缺乏,看不清“谣言”的真实面貌,加上防范意识不够,以网传网,以谣传谣,往往又成为谣言传播的助推手。因此,网民自身辨别力参差不齐,特别是专业知识匮乏,似懂非懂,是网络谣言形成的原因之一。
2.缺乏道德感
网民有时为了满足个人的猎奇心理,或者为牟取私人利益,而掩盖事实真相为自己造势,发布虚假信息,缺乏应有的道德诚信,也是网络谣言广泛传播的又一重要原因。如房产市场的抢房退房潮,食品行业的抢盐风波,都是广大市民由于对市场交易内幕知之甚少,不明真相,轻信谣言的结果。
网络谣言有时大行其道,政府部门缺乏监管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一方面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出面辟谣,让网络谣言快速传播以可乘之机,导致失控发展,似瘟疫般一传十,十传百,客观事实伤痕累累;另一方面缺乏一套合理严格的应对机制:首先是信息传播准入制不严,对平台缺少监督,门槛过低,容易鱼目混珠,真假难辨;其次惩处力度不够,造谣付出的代价不高,也增加重了治理谣言的难度。
若要清除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应从政府、媒体、公众三方面入手。
网络谣言将混淆公众视听,扰乱社会秩序。政府应担当起主攻手的角色,积极应对,发挥其在新闻舆论中的主体功能。
1.第一时间澄清事实
无风不起浪,任何谣言的产生必然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和基础。针对谣言来袭,政府部门应积极面对,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予以辟谣,以第一时间公布客观事实,澄清谣言信息,防止谣言进一步扩散,尽快消除谣言带来的负面影响。
2.严把出口关惩处关
无规矩不成方圆。网络信息传播得有一套严格的准入制,平台发布起过滤网作用,用制度建设来规范人们的传播行为,严格信息传播出口关,还信息以客观事实,让网络信息真正为公众服务为社会服务,而不是迷惑受众。同时依规制定惩处措施,加大对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惩罚力度,让制谣者产生敬畏之心。
网络信息传播快捷而廉价,为公众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场所。由此得加强对网络传播媒介的监督和管理。
1.建立媒体预警机制
为了增加点击率博取眼球,个别记者夸大其词甚至肆意歪曲事实真相,失去一个新闻工作者应有的原则和职业底线。因此还得加强媒体记者自身建设,坚守职业道德,实事求是,坚决杜绝虚假信息。政府宣传部门紧盯媒体,层层审稿,建立起预警机制,送稿审稿发稿全程监控,严把质量关。
2.扩大信息采集渠道
偏听则暗,兼听则明。多渠道收集信息,有利于提高辨析能力,去伪存真,因此媒体扩大信息采集渠道,加强对信息的辨别分析,可以及时发现网络谣言爆发的苗头,防患于未然,把网络谣言传播扼制在萌芽中。
公众是网络信息的传播主体,他们的道德修养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将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地降低网络谣言的产生。
1.开展公民素质教育建设
人们之所以相信谣言,这与其自身教育和受教育程度有关,如果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高,知识全面且专业,同时具备良好的分辨能力,就不容易受蒙蔽,因此,增强公众自我意识教育,理性分析谣言,从根本上提高公民的素质修养,对抑制谣言能起一定的作用。
2.加大公民普法宣传力度
保持绿色网络空间,抵制网络谣言,必须加强网民的法制观念。让广大网民充分认识到发布网络谣言是属违法行为,应追求法律责任,对网民加强法制教育,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法规意识,做一个合法合规的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传播的不法行为。
3.增强公众社会责任意识
公众除了要守法合规,还得有社会责任感。对自己的不良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后果及应付出的代价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增强自我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网络造谣传谣行为。一个国家公民如果对社会缺乏责任感,就会使人失去自我规范能力,迷失政治方向,所以要不断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对自己的言行勇于承担,经受得起事实的检验,做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传播者。
通过以上分析,深知新媒体时代给我们生活带来许多便利的同时,也会因网络谣言的传播而造成社会一些不安定的因素。因此,我们只要认识到网络谣言的传播特点和形成原因,政府、媒体双管齐下,大力提高公民素养,就一定能使网络空间永远保持绿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