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欣
李密(224-287),字令伯,犍为武阳人(今四川彭山县)。他是有名的孝子,据《晋书·李密传》记载,其“父早亡,母何氏醮。密时年数岁……祖母刘氏,躬自抚养……”因此,李密对祖母非常孝顺,祖母“刘氏有疾,则涕泣侧息,未尝解衣,饮膳汤药必先尝后”[1]852。李密的祖父李光做过朱提太守,可以算是官宦人家出身。他很好学,跟随当时著名的儒学大师谯周学习,博览五经,尤擅《春秋左氏传》。李密的政治生涯跨越了两个历史阶段。40岁之前效忠于蜀汉政权,曾任尚书郎;40岁之后随刘禅向司马氏投降。成为降臣的他因为孝子和博学多才的名声多次被司马氏征诏入晋,他写下了令人读罢堕泪的《陈情表》,不仅婉拒了晋武帝司马炎诏征他为太子冼马的旨意,还得到司马炎的赞许和同情。《晋书·李密传》载,“武帝览之曰:‘士之有名,不虚然哉!’”并赏赐给他两个奴婢侍奉祖母。等到李密为祖母尽孝之后,又完成征诏,到洛阳效力于司马政权。据《晋书·李密传》,“后刘终,服阕,复以冼马征至洛”。[2]855
李密以为祖母尽孝为名暂不出仕,是为孝。他虽为蜀汉旧臣,但已向司马氏政权称臣,婉拒晋朝皇帝的征诏,把事亲尽孝道放在为君效忠之前,却得到皇帝司马炎的嘉许,由此可窥见西晋初年忠观念淡化与孝观念上升的端倪。
在中国传统的忠孝观中,忠,指臣民把对待父母的感情迁移到君主身上,顺从、服从,没有二心即为忠。魏晋是中国传统忠孝观发展的重要时期。政局动荡,皇权衰落,门阀制度确立,新旧社会秩序更替,传统的忠观念受到冲击。呈现混乱、淡化的趋势。
公元249年,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之变,控制皇帝曹爽,政变成功。其后就以谋反之名处决曹爽,反对派太尉王凌、令狐愚被夷三族,曹操之子,57岁的曹彪也被赐死。254年司马懿之子司马师肃清曹氏亲族,废皇帝曹芳,立曹髦。260年司马昭与皇帝曹髦在宫中兵戎相见,最后曹髦被刺身亡。265年司马炎逼迫魏元帝曹奂禅让,即位为帝。“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中国历史上,有毒杀皇帝的,有废帝另立的,可像司马昭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杀死皇帝的,恐怕仅此一例。司马家族夺取权力的道路上充满了血腥气,这不仅在当时引起社会各阶层人士的不满,就连司马氏家族内部也有人对此表示异议。《晋书·列传第七》记载,魏帝高贵乡公曹髦被杀后,百官莫敢奔赴,司马懿之弟司马孚枕尸于股恸哭曰:“杀陛下者,臣之罪。”当与禅位的陈留王哭别时自称:“臣之死日,固大魏之纯臣也。”《世说新语·尤悔》载,“王导和温峤一起被明帝召见。年轻的明帝司马绍向温峤询问司马家族先人是如何得天下的,温峤沉默不语。过了一会,王导说:‘温峤年少未谙,臣为陛下陈之。王乃具叙宣王创业之始,诛夷名族,宠树同己,及文王之末高贵乡公事。明帝闻之,覆面箸床曰‘若如公言,祚安得长?’”据史书记载,明帝司马绍性情极为温顺,有文采武略,敬贤爱客,当时的诸多名臣都被亲近看重,又好习武艺,善于安抚将士。可见,他对先祖“诛夷名族,宠树同己”的做法是深感羞愧的。司马氏作为曹魏政权的权臣一族,弑君夺权、僭越禅代,使得晋武帝司马炎践祚之后无法谈“忠”治国,也是可想而知的。
西晋初年,司马炎晋朝廷的官员应该由以下几部分人员组成:第一部分是助司马炎篡位的功臣集团。比如贾充、荀勗、荀顗、冯紞、何曾、石苞等,本来都是曹魏时期的故吏,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事变之后,他们曾一度被免职,后纷纷转变政治立场,走上了亲司马氏之路才得以复出,积极参加镇压亲曹势力的活动,并在助司马氏禅位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西晋的开国功臣,掌握了中央决策权。第二部分成员中有为司马氏取得政权建功立业的大臣,如羊祜、裴楷、任恺等,也有与司马家族有姻亲的羊琇、王济、甄德等。他们处于权力核心圈,与第一部分人在统治观念和利益上存在矛盾冲突,具备争夺中央决策权的实力,双方形成党争。第三部分则是被迫屈服于司马家族的曹魏时期的反对派,或者家族门第比较低微的。比如向秀、张华等。[2]他们处于晋初权力中心的边缘,为了自保也参与到党争之中。第四部分则是司马氏灭蜀汉和吴之后征诏的蜀汉及吴国的故吏。对于这几股政治力量而言,“忠”都是个尴尬的话题。
西晋前期,朝廷内朋党之争异常激烈,其目的主要是争夺中央决策权。前面提到的几股政治力量中,前三部分基本都有参与。参与党争的双方从人品到政见都有极大差异。比如贾充作为助司马氏禅位的功臣,担任司空、侍中、尚书令,被晋武帝宠任,权倾一时。贾充为了独揽大权,排挤同样受武帝宠任的任恺,争斗不断。朝中大臣各有依附,形成朋党之争。贾充等人先使计令武帝改授任恺为吏部尚书,失去与武帝接近的机会,再制造冤案致使任恺被免官。再如荀顗是曹魏太尉荀彧第六子,曹魏时期的几代君王都曾赐予公侯爵位,是西晋开国功臣之一。幼年时期极孝顺,有好名声,博学多才,曾与扶风王司马骏就“仁”“孝”先后问题进行过辩论,又和羊祜、任恺共同修订了晋朝的礼法。后来他却与荀勗、贾充、冯紞等人同流合污,扰乱朝纲,品行有亏,遭人诟病。正如南宋学者王应麟的评价,“顗之奸谀,祸及天下”。这些西晋的开国功臣,之前都是效忠于曹魏政权的重臣,其中不乏品行有污者,见风使舵、见利忘义,先受曹氏之恩,又转投司马氏门下,造成西晋政治的腐败与混乱。此种行径岂是“忠”臣所为?
再看入晋降臣,以蜀汉政权为例。三国后期,以张翼、谯周为代表的蜀汉本土人士看到了穷兵黩武、连年征战给蜀汉民生带来的灾难,主张休养生息,反对继续北伐。为此,当魏将邓艾兵临城下之时,谯周力排众议说服刘禅与众大臣,向曹魏政权投降称臣。蜀汉政权称臣之后,司马氏采取了一系列安抚政策,如“特赦益州士民、复除租赋之半五年”[1]603,还征辟蜀地人士入朝为官。
前文提到的李密和他的老师巴蜀硕儒憔周都在征诏之列。“时晋文王为魏相国,以周有全国之功,封阳城亭侯。又下书辟周,周发至汉中,困疾不进……晋室践阵,累下诏所在发遣周。周遂舆疾诣洛,泰始三年至。以疾不起,就拜骑都尉,周乃自陈无功受封,求还爵土,皆不听许。”[3]可见,谯周被晋廷诏征后,多次以病请辞。李密,作为蜀汉时期有名的大孝子,又是谯周的学生,被诏征也在情理之中,和李密同时被诏征的还有其他人,这些蜀汉降臣对被司马氏诏征是有一些抵触情绪的。拒绝诏征、称病不出的还有为官清廉的何随,“大同后,台诏,不诣。除河间王郎中令,不就”[1]846、性情淡薄的司马胜之“……终以疾辞去职。……固让,不之官”[1]842、为政清静的任熙“察孝廉,除南郑令,以病去官。复授南郑,不就。转梓撞令,为政清净。辞疾告归……即家拜朱提太守,固让不之官”[1]861、一边养母一边讲学不出仕的王长文“大同后,郡功曹,察孝廉,不就,……郡守初至,诣门修敬,至间,走出,请,终不还。……”[1]862可见,谯周、李密、何随、司马胜之、王长文等人对于晋室的诏征多采取回避态度,或不就,或以病、以孝请辞。蜀人不愿入晋为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有亡国的自卑心理,与西晋官员共事时也会被轻视。比如何攀在西晋任廷尉时,被同行诸葛冲瞧不起,直到诸葛冲与其一起断案见识了他的才能才叹服。除此之外,还有西晋门阀士族的排挤。总之,亡国之臣仕途坎坷,无主可“忠”是他们普遍的心态。李密入晋后为河内温令,“有才能,常望内转,而朝廷无援,乃迁汉中太守,自以失分怀怨”[4]。因此,这部分西晋官员很难对晋朝廷忠心耿耿。作为蜀汉旧臣,虽能在西晋朝廷拥有一席之地,但“用却不重用”的现实,使得他们对西晋朝廷尽忠成为一件不能言说的尴尬事。
魏晋南北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思想解放的时代,也是一个思想混乱的时期。曹魏统治者以法家立国,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以刑去刑”,反对儒家的“礼”,不重视道德的作用,彻底摧毁了汉代以来形成的儒家重“名节”的价值观,造成了社会理想空前混乱。同时,法家的薄恩寡信、阴谋权术制造了普遍的社会不信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空前复杂;广受后人褒奖的“唯才是举”也成了重才疏德的借口,成了许多投机取巧之人谋取利益的手段,君臣之间的关系沦落为一种利益交换。这一时期,士人的心态、行为方式和前朝相比已发生了重要变化。[5]特别是魏晋时期改朝换代易主频繁,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汉魏晋相沿,时代不远,变迁极多,既经见惯,就没有大感触。”臣民们对一个王朝一位君主的效忠之心还没有建立起来,就已匆匆改换门庭。在这种形势之下,传统的忠观念混乱甚至淡化便不可避免。
孝是中国古代传统道德中最主要的行为规范。基于血缘的家庭中,晚辈对长辈的基本行为准则“孝”,自古以来一直受到统治者和思想家的重视。秦汉以后,尤其是汉代实行“以孝治天下”,正如《孝经》所说:“夫孝,德之本也……”“人之行,莫大于孝……”“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儒家的孝道一直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成为古代社会一切道德规范的基础。魏晋时期,社会动荡,玄、佛盛行,在忠观念的淡化和混乱的形势下,“孝”被提到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得到空前强化。
东汉时期的世家大族发展到西晋,形成了士族门阀制度。魏晋时期的士族必是当朝显贵,把持朝政,夺取曹魏政权的司马家族就是著名的大家族。士族源于东汉时期以经学入仕、诗礼传家的儒生,因此,作为士族阶层为标明自己身份显贵,格外注重礼法,而“孝”是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豪族服膺的是儒家的名教,之所以重孝,是因为根据儒家的教义,修身治家的道德方法也同样适用于治国平天下。[6]作为世家大族首领的司马氏登上皇位之后,更是把孝道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皇帝本人的以身作则,对弘扬孝道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晋书》记载,司马炎在其父司马昭死的当年即受禅称帝,虽为帝王,仍坚持以儒生之礼为父服丧三年,群臣劝阻依然坚持。其母去世时也是如此。在司马炎以前的几百年,尽管也重视孝道,但在制度上并没有让新君必须为父母守孝三年的严格规定。通常皇帝去世,继任的皇帝也不守孝,办完葬礼就脱去孝服,实行“既葬除丧”的短丧,可以奏乐饮酒。司马炎在父母去世之后坚持守孝三年,虽经群臣反复劝说,仍“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形式上服丧三年。司马氏家族从司马懿到司马炎,都重孝、重礼,皆为亲人居丧超过丧礼的规定,有过之而无不及。这都是重孝的表现。正所谓上行下效,晋皇室如此,对于西晋时期孝风的养成起到了楷模的作用。
司马氏家族不仅是皇族,还是著名的士族高门。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孝于亲才能忠于君是当时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因此,以孝友礼法见称于宗族乡里就成了儒家豪族人物的一个明显特点。西晋有三大“孝”:王祥、何曾、荀顗,他们同一天被拜为三公。三人都出身于儒家豪族,崇奉儒家名教,是司马氏的党羽,与司马氏一起组成西晋统治集团。王祥是二十四孝中的著名人物,不仅在守礼上是模范,在尽孝上也是模范。他出身于魏晋名门琅邪王氏,是儒家豪族的代表人物之一,[7]他“卧冰求鲤”已经成了古人尽孝的代名词。还有何曾,《晋书·何曾传》记载,何曾“性至孝,闺门整肃”。傅玄评价他“以文王之道事其亲者,其颍昌何侯乎”,又曰:“颍昌侯之事亲,其尽孝子之道乎。存尽其和,事尽其敬,亡尽其哀,予于颍昌侯见之矣。”可见,在世人眼中他重孝、重礼,与王祥无分别。这说明重孝、重礼为儒家豪族共有的特征。《晋书》中记载荀顗性至孝,明礼,与何曾相同。故傅玄以荀、何并列,同称为“君子之宗”。皇帝以身作则,再加上士族的倡导,营造西晋时期标榜孝道的风气。“二十四孝”中很多故事出自晋朝,如“卧冰求鲤”的王祥、“闻雷泣墓”的王裒、“恣蚊饱血”的吴猛、“扼虎救父”的杨香等等。西晋时期以“孝”治国,其中不乏以孝投机的伪孝之人,正如前文提到的,何曾、荀顗执政后期参与朋党之争,扰乱朝纲,品行有亏,遭人诟病。不过,因重孝重礼而能居高位这个事实,足以说明魏晋时期对“孝”的重视。
正如唐长孺先生在《魏晋南朝的君父先后论》一文中指出,“自晋以后,门阀制度的确立,促使孝道的实践在社会上具有更大的经济与政治上的作用,因此亲先于君,孝先于忠的观念得以形成。”正是这种新的忠孝观念给士族人物的行为提供了理论依据。
西晋初年,司马炎禅位之后在施政纲领中采取措施以“孝”治国,并把孝写入律法。在晋朝法制中对孝道有严格规定,父母满九十,儿子都要回家在父母身边侍奉,父母八十身边必须有一个儿子侍奉。《晋书》中记载,二千石的官吏在父母去世之后可以回家为父母守孝三年。后来规定,士兵中有父母去世的,只要不是正在疆场打仗,皆可回家奔丧。这些规定虽然没有列入《晋律》上升到刑律层次,但是已经具有行政约束力。司马炎也在诏令中要求对不孝的行为治罪。《晋书·武帝纪》记载,太始四年,武帝下诏曰:“敦喻五教,劝务农功,勉励学者,思勤正典,无为百家庸末,致远必泥。士庶有好学笃道,孝弟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
孝既是朝廷制定出来的国策,不孝当然成了严重的罪行。《世说新语·赏誉》注引陈留董仲道曰:“每见国家赦书,谋反大逆皆赦,孙杀王父母、子杀父母,不赦,以为王法所不容也。”可见,晋时不孝之罪甚于谋反,可谓重矣。
依儒家学说,忠孝是对立统一、互为补充的,而东汉后期思想界出现的名理之辩却加速了忠孝概念的逐渐分离。尤其是进入晋朝以后,在世族门阀制度形成的过程中,家族意识增强,忠节观念淡化,对改朝换代多持坦然态度,认为“君臣之节,徒致虚名”“知殉国之感无因,保家之念宜切”。正如清人赵翼在《陔余丛考》卷十七“六朝忠臣无殉节”中指出,当时士人“其视国家禅代,一若无与于己,且转籍为迁官受赏之贵,晋人以来,孝先于忠”的观念形成。这一思想变化促使晋初统治者以孝治国。因此,晋武帝司马炎对于蜀汉旧臣李密以孝辞官的行为能够允许并“嘉其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1]常璩.华阳国志校注[M].成都:巴蜀书社,1984.
[2]曹文柱.西晋前期的党争和武帝的对策[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9(5):44-51.
[3]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3:1032.
[4]房玄龄.晋书·李密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2276.
[5]李德虎.对李密《陈情表》的博弈分析[J].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2016(6):43-46.
[6]王晓毅.司马炎与西晋前期玄、儒的升降[J].史学月刊,1997(3):20-28.
[7]万绳楠.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M].合肥:黄山书社,198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