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世国
准确把握经办规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服务标准,以做实数据、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和质量为目标,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和管理,认真核对统计数据和系统数据,开展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安全检查,做到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与业务档案一致,参保缴费人数、金额、政府补贴准确无误,待遇领取人员信息真实,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
为推进保费征缴、待遇发放方式改革,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多次与金融代理机构沟通协商,签订了保险费代收、养老金代发服务协议,明确了账户用途和计息办法,商定了对账、划账办理程序,有效规范了保险费收缴和养老金发放流程。同时,充分利用金融代理机构网络资源,努力使业务前台向乡镇、村组延伸。全县共设立了22个农村信用社业务代办网点,在60个行政村设立了金融便民服务点,基本实现了村级便民服务全覆盖,形成了辐射全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融服务网络,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城乡参保群众。
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原则,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2011年11月,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启动,县、乡两级经办机构金保专网实现全覆盖;2012年11月初,实现养老金系统发放;2014年1月,全面实现保险费金融机构代收,县、乡两级业务经办全部依托信息系统办理;2015年至今为全部参保人员完成社保卡信息采集、制卡任务,共计制卡82664张,严格落实逐级清点数量、签字确认和发放工作;2016年8月启动了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工作,至目前,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达到20748人。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自2009年启动以来,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参保宣传工作,提高被征地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至目前,共有1355名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参保手续,其中:完全失地867人,部分失地488人;累计共有689人办理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定手续,其中:完全失地685人,部分失地4人。
努力推进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生存认证“五不出村”进度,着力提高基层社保经办服务能力。至目前,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办理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和生存认证“四不出村”。参保登记在村委会即可一次性办理完结;个人缴费、待遇领取两项业务在全县22个农村信用社业务代办网点和51个村级金融便民服务点均可办理,群众可就近自由选择地点缴费、领取养老金,个人缴费亦可采用农信社手机银行或“普惠金融共享家园”手机微信扫码缴费,在家中或身居异地均可足不出户瞬间完成缴费;生存认证工作由待遇领取人员所属乡镇、社区负责管理,按村组、居住片区实时确认辖区内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每月上报一次死亡情况,领取待遇人员不用自己在指定时间段到指定地点参加集中认证,充分体现了社保服务的便捷化、人本化。
2018年,甘肃省统一将200元设为最低缴费档次,征缴工作开始前,金塔县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广度,全面渗透缴费档次每年可变换、可选择、多缴多补的政策关键点,积极鼓励群众选择高档次缴费,打破缴100元定终身的缴费理念。至目前,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人数达到53609人,选择200元缴费档次的47252人,占缴费总人数的88.14%;选择300至400元的1402人,占缴费总人数的2.62%;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4955人,占缴费总人数的9.24%,比上年同期提高1.72%,全县人均缴费达到246.95元,比上年人均缴费增幅91.7元。
紧紧围绕扶贫工作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提升社会保险扶贫经办服务水平,支持帮助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一二类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两证户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2018年至今共计为上述参保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75.93万元,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员的缴费负担,激发了贫困人员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积极性,为提高个人账户积累,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为目标,以落实内部控制各项措施为主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了《金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了《金塔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并依托县监察局电子监察平台,对所有服务事项、业务经办环节进行风险提示和防控措施落实监督,借助全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明细按月公示,广大参保群众可随时通过网络查看所有待遇领取人员的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基金监管的透明度,有效维护了基金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