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菲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 “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下一步做好财政支出绩效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中央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评价,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要求,也是专员办嵌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2017年,广西专员办对涉及民生保障、农业发展、环境保护、文化保护、企业扶持等领域的1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整体来看,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基本能够按照绩效目标要求有效推进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通过开展绩效评价,能够提升地方政府、财政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对财政资金的绩效意识,推动项目建设。但同时也发现,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评价工作技术力量、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专员办干部自身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尚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实践可知,目前的绩效评价方式比较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通过科学的评价方式,准确的评价时机,有效的组织实施,可以取得比较准确的评价结果。
根据财政部的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专员办开展绩效评价之前,地方财政、项目主管部门要先成立自评小组,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和相关要求开展自评,自评报告送专员办。专员办收集基础信息资料,结合自评报告填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分析,开展再评价工作。这种评价方式既发挥了地方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自评作用,又使专员办的评价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评价结果容易达成共识。
对持续实施的项目,在项目执行一年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有利于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就发现问题,提升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管时效性,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发挥事中监管的预防和纠偏功能,也有利于对后续资金的使用发挥指导作用。如2016年南宁市通过竞争性评审,成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示范期三年。对其实施第一年的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发挥事中监督作用,及时整改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利于后两年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
专员办科学组织再评价工作,能够在人力投入、学习培训、工作时间等方面统筹安排。评价时,不同的评价项目,依据科学的方法、规范的流程和统一的指标体系对财政资金使用和产出进行综合性分析和评价。如林业补助资金、基础公共卫生资金等金额大、涉及范围广的项目,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重点核查;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等新项目,充分利用社会力量,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技术分析,充实评价力量。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不断改进工作、推动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财政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充分有效利用,有助于完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一是通过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和专题材料等方式向决策机关报告,为完善政策提供参考。如广西专员办在开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要加强各试点城市间经验交流、建立“两创示范”工作试错容错机制、明确示范指标统计口径等建议,引起了上级部委的重视,在相关座谈会上专门就这些建议听取了意见。
二是对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被评价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纠正资金管理和项目资金分配上的偏差,确保专项资金有效使用。如在某一项目绩效评价中发现资金立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广西专员办及时向项目责任单位提出整改建议,要求项目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分配,将资金调至符合规定的项目,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三是通过绩效评价工作,总结项目实施中好的经验,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分析,为财政资金分配提供依据。如对有的项目实施较差、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财政部将广西专员办的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的依据,已相应扣减了预算安排。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起到了警示作用,促使资金使用单位树立绩效意识,推进项目实施,努力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评价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较多问题和难点需要改进和解决。
绩效评价工作相对繁琐复杂,尤其在于评价指标的设定,具体表现在指标内容和指标值设定过于笼统,不够具体、明确,评分尺度难以把握,容易与评价结果产生较大差异。一是合规性评价的共性指标“资金到位率”,含义不明确,是单指中央财政资金到位率还是包含配套资金的到位率,指示模糊;“资金下达”指标未有明确的时间要求界定,对市县的资金下达时间没有明确清晰的衡量标准。二是效益评价的定量指标,没有明确的计算依据,难以用量化的标准来衡量,存在人为因素。如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计算新增粮食和其他作物产能,建设前后的产能计算只能通过询问相关部门和农户获知,其可靠性打了折扣。三是个性指标“居民满意度”难以定义和量化,也难以找到合适的佐证材料加以证明。
这方面表现在相关绩效评价的技术与评价力量不足,缺乏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绩效评价专家。财政绩效评价专家主要由各管理部门担任,绩效评价实施主体与被评价方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导致绩效评价公正性受影响。例如在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对海绵城市示范区“整体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核定,因社会绩效评价的技术与评价力量不足,只能聘请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技术专家进行评定,从数据的提供到评定,都是主管部门承担,评价客观性、公正性不够。
目前专员办开展的绩效评价,都是由各办自行组织实施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绩效评价报告上报财政部。绩效评价报告主要有评价工作情况、评价发现的问题、评价得分说明、政策意见建议等内容。评价报告上报后,缺乏信息反馈传递渠道和跟踪问效机制。一是财政部对各类绩效评价结果是否利用没有明确的反馈,专员办不知道评价结果意见是否被财政部采纳,不利于指导专员办做好下一步工作;二是中央各部委未公开对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各项目主管部门是否采纳评价结果情况,专员办无从获知;三是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没有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的制度安排,专员办不能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四是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性不足,公开范围仅限于被评价单位归口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
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新的、复杂的工作,专员办的同志在财政、会计方面知识丰富,但在开展绩效评价方面,无论是知识结构还是工作技能都还有一定的欠缺,如财务会计实务知识丰富但缺乏专业技术方面知识、现场核查经验丰富但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不足等,这都直接影响到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影响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
一是对所选绩效评价指标应尽可能做到量化、细化,指标解释应明确范围和时间,对一些指标进行必要的解释,根据绩效指标的情况来进行标准的判定,以使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二是设定效益指标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选定的指标应承载尽可能大的信息量,降低指标信息收集成本,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三是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所代表的含义和侧重点的不同,注重指标之间的合理搭配,如根据地域和项目特点,进一步优化和丰富绩效评价指标。四是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科学筛选,围绕绩效评价的目的来进行,尽量照顾到项目资金“投入-产出-成果-效益-满意度”各方面的指标,科学确定指标权重,建立统一和规范的绩效评价标准,保证绩效评价指标与评价目的之间的一致性。
建议每项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由财政部相关司局组织,对专员办的评价结果进行集中会审,统一评价尺度,梳理汇总问题,听取专员办的建议,完善相关政策。
一是组建涵盖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专家学者绩效评价专家库,资源共享,避免与被评价单位的利益纠结。二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的优势在于更专业、更独立,可以提供更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更全面的调查取证,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三是规范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流程,按照科学规范、公正严谨的方法,以事实为依据,以结果为导向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1、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制度。财政部、中央部委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专员办通报,使专员办及时准确地掌握评价结果的利用情况。
2、建立整改监督跟踪机制。通过绩效评价结果,要求被评审单位在规定时期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并报送地方财政部门和专员办。地方财政部门和专员办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向财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3、提高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程度。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是确保公众监督权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各部门实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绩效评价工作离不开人大的参与和支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咨询,主动接受媒体监督,促使评价透明度增强,营造人人关心绩效、关心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关心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专员办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加强绩效评价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扩大知识面,提高绩效评价分析水平。以绩效评价为抓手,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起来,建立起中央转移支付全过程的预算监管模式,通过绩效评价,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有效推进绩效目标的实现。■
[1]陈司,王欢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问题及策略思考[J].商,2016,(08).
[2]钱晓明.如何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J].财政界,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