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鑫涛
【摘 要】在宿迁建设江淮生态经济区的过程中,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基础性和社会系统工程,其重要性愈加凸显。近年来,宿迁在“生态立市”战略的引领下,下大力气建设生态文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在生态法制保障、生态知识供应、企业推动作用、公众参与等方面面临一些制约因素。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对这些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多措并举探索提升宿迁生态文明的路径。
【关键词】生态文明;制约因素;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着墨颇多,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高屋建瓴、内涵丰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树立起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里程碑,也为宿迁建设江淮生态经济区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遵循。
近年来,宿迁牢牢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深入挖掘资源禀赋,放大生态自然优势,逐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新時代给宿迁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在江苏“1+3”新的区域格局下,宿迁作为江淮生态经济区的区域定位愈发明晰:打造成为生态产品重要供给区、绿色产业集聚区、绿色城镇特色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生态田园风光旅游目的地。作为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基础性和社会系统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被摆在任重而道远的位置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认真研究宿迁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因素和实践路径,在实践中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
一、生态文明的概念及特征
对于生态文明概念的理解,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角度不同所以理解的侧重点也不同。笔者认为,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与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一种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实现和谐共生、良性循环、持续发展为基本宗旨的更先进的文明形态。概括来讲,生态文明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以人为本。生态文明是一种以人为中心和主体的发展理念,并不意味着因为要保护生态而必须停滞人类发展,而是以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所解决的是人类发展所带来的对自然的无限需求与有限资源之间的矛盾。
第二,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生态文明的最本质特征,也是生态文明的核心之所在。为此,人类在进行物质生产以及消费活动时,必须充分考虑自然以及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以可持续发展为准则,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平等,人类社会的发展必须是建立在生态环保的基础上的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改善生态环境,既达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也达到人类与社会发展的共同进步。
第四,整个生态系统的全面发展。生态文明发展观是系统整体全面的,一方面因为它的对象是整个生态系统,人、自然、社会三者之间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实现三者之间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它始终将人类社会整体的生态最优作为最高的发展目标,不仅注重空间上的代内公平,还强调时间上的代际公平,高度重视社会整体的全面发展。
二、宿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制约因素
不可否认,近些年宿迁的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进一步提升宿迁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守住“生态”这一条宿迁发展的生命线,依然还面临一些制约因素。这些制约因素既有全国面上或有关顶层设计的共性问题,也有来自于宿迁本土实践的个性问题。
(一)生态法制保障亟需进一步完善
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立起能保障其作为自觉的理念而进入广泛的社会实践的制度体系。近年来,我国的生态环境保障制度建设速度并不缓慢。主要体现在制度的框架基本搭建而成,立法的层级分配更趋合理,数量也稳步增长。但是,在我国当前的生态建设语境下,因为很多法律规范在制定时缺乏周全考虑,使我国的生态环境保障制度在施行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明显的漏洞,亟待完善。
第一,现行环境保护法律存在现代环保理念和具体制度的缺位,规定的基本制度不全面,留有大量的制度空白等不足。生态保护立法的源头在于建立明确的自然资源权属制度,以遏止资源浪费和过度开发问题。而当前自然资源产权制、用途管制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等都亟待健全。第二,环境资源保护制度之间的协调统一明显缺乏,同其他法律规范中的环境资源保护条款更缺乏有效衔接,使现行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第三,由于与现行制度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加上规定又存在过于原则的弊端,现行制度的可行性大打折扣,使得现行规范大多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作用未能得到发挥。第四,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具体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规定对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处罚的上限过低,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法律漏洞仍然存在,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选择以罚代保的发展之路。第五,现行的生态环境规范中对政府、企业和公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角色缺乏准确的定位,使得环保问责模糊的问题经常发生。
(二)生态知识供应体系尚未确立
生态文明建设的高效推进离不开生态知识供应体系的确立。生态知识供应体系的作用在于生产、传播与应用生态知识,其涉及的主体有学校、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大众媒体等。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起步较晚于西方发达国家,生态知识供应体系迟迟未能确立。
在生态知识生产层面,囿于中国传统生态思想的影响,难以立足于当前的困境提出具有时代特征的生态文化思想; 对西方生态思想的引荐缺乏对中国生态现实的深刻观照; 受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著作中某些特殊的生态思想论断的拘束,难以依据现实情况进行再度创新; 多数成果都是地域性的经验总结,理论高度欠缺,很难给国家的宏观建设带来有益借鉴。
在生态知识传播层面,第一,我国没有专门的教育管理机构,领导体制不明确,组织机构不完备,严重影响了生态教育的效果。第二,我国生态教育的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经费难以得到保证的问题在学校生态教育中非常突出。第三,生态教育的范围及教育的程度还很有限,尤其是普及性的生态教育同一般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处于落后的状态。第四,相对基础生态教育,也就是学校生态教育,我国的成人生态教育及社会生态教育更受轻视; 在学校生态教育中,人文生态素养教育比较于具体的技术学科教育更受忽视;非环境专业学生的生态教育相对于专业生态教育更不被重视。
在生态知识应用方面,由于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科学技术落后,强调科技发展要服务于国家经济的增长,而忽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生态技术没能得到应有的重视。
(三)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推动作用尚未完全发挥
企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细胞,在建设生态文明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力还是相对较弱。
第一,企业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中推动力不足。在现行体制机构中,政府与环境保护部门缺乏协调,对企业进行生态生产约束力不够,从而为企业以污染环境为代价获取高额利润提供空间。当前因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造成诸多环境不公现象,许多有实力的企业在雄厚的资金支持下钻政策空挡迅速发展,对于造成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却需要全体社会为之补还。第二,在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中,企业观念落后。企业在管理中缺乏生态意识,只注重对于一切人力、物力资源的协调利用,以提高企业利润,而忽视在企业发展中协调组织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技术发展中,很多企业更加倾向于注重技术创新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在技术创新中如何保护环境,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对于生态平衡的考虑。
(四)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参与程度不高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种惠及整个社会的公共物品,需要社会上每个个体的积极参与。在目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语境下,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有了非常大的提高,但是因为社会参与机制还远未成熟,所以,在实践层面上社会参与的有效性开展很难实现。具体体现在: 从参与的形式来看,社团和公众对政府环境决策的影响、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企业制约、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以及在国际环境保护事务中的影响所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从参与的过程来看,在实践中,社团及公众参与大多數都是属于事后的监督。从参与的效果来看,社团及公众的环保行动力严重弱化。例如现实中把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付诸实践的公众大多数是因其与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且主要集中在家庭生活层面,而对于社会性的生态环境保护存在较强的政府依赖,自身参与并不积极。从参与的保障来看,社会参与的保障制度严重欠缺。例如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大多数都是由政府组织和发动,或者靠政府支持,而且也没能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
三、宿迁进一步建设生态文明的路径选择
在当前形势下,宿迁既面临着美丽中国建设、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良好机遇,也面临着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严峻挑战,同时还肩负着较为艰巨的扶贫开发任务。面对当前宿迁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遭遇的制约和困境,我们需要寻找适宜的突破口来调整和应对。
(一)健全生态保护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铺设法治轨道
习近平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主要从高效快捷执政体系之构建、切实可行生态法律法规体系之制定、以及高效便捷考核及激励机制之建立三个方面一起抓为切入点进行建设:
一是亟需制定有益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价格、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诸多方面的经济、政策体系,以统一管理、统一规划、逐步实施、典型示范为基本原则,逐步建立一套健全长效的生态制度,积极鼓励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的大力发展及节约集约资源体系的快速推进,从而从政府与领导层面来推动生态文明的建设。
二是可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照宿迁市本地区之基本情况,尽快制定出一套符合宿迁市情和时代要求及科学发展需求的生态文明建设之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诸如生态补偿制度、生态修复制度、生态资源监管制度、生态资源归属和转让制度、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绿色信贷制度等,以全景式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提高个人和企业的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以及政府的生态管理和城市规划职能,从而为宿迁市的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三是实施长久、高效、动态之监督与监管机制,一旦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并生效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需严格执法监管,并对任何个人或单位不管是直接或间接地等任何方式破坏生态文明建设之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杜绝环境污染事件中“人情味”的发生,从而以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为纽带,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诸多手段,使环境问题标本兼治,进而使本区域整体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发展,最终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企业生态自觉和环保能动性,充分发挥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政府要引导企业把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纳入到企业的核心价值体系中。在企业的“愿景、使命和发展理念”等核心价值观方面,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有效地渗透进去,从而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企业自觉和整体的行为。
2、地方工会组织要督促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交流活动。要引导企业工会积极开展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和发明创造等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减少损耗率;依托工会联系广泛的优势,着眼低碳经济发展趋势,通过企业间技术交流、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等活动,提升各自的技术水平,帮助企业开发适合自身特点的节能环保科技产品。
3、政府要鼓励企业加大对环保的投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对于环保做得好的企业,政府要给予表彰和激励,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企业持续增加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开展节能环保优秀企业评选活动,并向同类或相关企业介绍推广成功经验;同时建立企业节能环保定期汇报和公示制度,在媒体上公示或曝光企业节能环保或污染排放情况,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4、政府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企业,搭建循环经济发展平台。以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为重点,鼓励发展环保产业,充分运用国家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和壮大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企业,规范发展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提高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产业化方向发展;以废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主,在企业内或企业间形成循环,积极寻求再利用的方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参与水平
1、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推进思维方式的生态化
第一,学校生态教育。要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首先要从祖国的未来——青少年抓起。在幼儿园和小学阶段,一方面给幼儿塑造浅层次的环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激发幼儿要探索大自然的兴趣。对于中学阶段学生,学校可通过举办校内广播、校刊、报告、绘画、书法、工艺制作、戏剧等文化艺术方面的活动,培养学生环保意识,自觉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的习惯,増强他们保护环境的应有的道德和责任感。大学阶段的生态教育,针对宿迁目前大学专业学科普遍为非生态环境专业的现状,应开设与生态保护相关的必修课,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环境观,提高学生的生态意识,使他们自觉地关注经济化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能够认识到自身生态素养的长处与不足,切实增强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理念与技能。
第二,社会生态教育。社会生态教育是促进国民生态意识提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对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年龄阶段的公民进行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社会生态教育,可从以下两方面来实现:
一是政府要发挥主要宣传作用。可通过创新宣传形式,将地方文艺特色融入生态文明宣传过程,提高生态文明宣传的吸引力和可接受程度。例如可将宿迁市地方传统文化和艺术形式(如龙河舞狮、前庵锣鼓、淮红小戏等)融入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从而极大丰富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艺术水准,并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本载体使其成为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和艺术的重要渠道之一。增设平台载体,立体式多方位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以及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方针和进展,多渠道提高和引导社会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度及参与度。
二是重视社区宣传、企业宣传及社会环保民间组织的宣传。依靠社区教育,把最先进的生态文明知识、观念和技术传播到社区生活,以便更好地指导社区居民的行为;企业宣传在给企业员工普及环境保护知识的同时,也对企业自身起到了监督管理的作用;社会环保民间组织的宣传在社会教育中具有重要作用,不断引领人们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使越来越多的人都自觉参与到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中去。
2、増强公民生态参与意识,提升公民生态实践能力
第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鼓励民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提倡居民使用太阳能、节水节电设施;减少一次性餐具、一次性洗漱用品的使用等。通过增设旧品交易场所、布设回收公共基础设施(垃圾分类、垃圾的回收利用、废旧电池回收、废旧电器回收)等方式,或通过设立节约生活中介机构来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积极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开展节能技术交流与推广的途径,通过举办节能技术产品现场会、展览会、节能技术研讨会等活动,推广节能技术产品,交流节能经验信息, 进一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水平。总之,政府要在大力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努力创造环境和机会,让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中去。
第二,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提高公众参与水平。鉴于宿迁目前暂无民间环保组织,可考虑加快引进或培育民间环保志愿者组织,注重引导和规范,以提高其整体素质,建构民间环保组织与政府的良性合作关系。
第三,创建绿色社区,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创建绿色社区旨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社区环保组织,社区居民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他们的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从而使决策符合广大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提高居民的参与水平。绿色社区的建立可让环境保护走进社区,走进每个家庭、每个人的生活,使公民能够认识和行使自己的环境权利和责任,从而实现人人选择绿色生活、参与共建家园的目的。
(四)开展舒适和谐生态人居建设,打造生态绿色宜居家园
建设舒适和谐生态人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环节,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生态发展理念,也正是“以物化人、以物应人”施政理念的巧妙應用。
2016年底,宿迁市在扶贫重点片区选取8个乡镇,作为全市首批生态经济示范镇进行试点,推动人口向镇区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目前宿迁各生态经济示范镇主要是通过“三园”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民创业就业园、生态宜居新家园),将生态宜居新家园建设与生态环保创业园、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有机融合,加快农民向股东转变、务农向务工转变、打工向创业转变,致力在生态提升的基础上实现产、镇、景高度融合发展。
进一步推进生态宜居新家园建设,可主要通过五大生态人居水平提升工程来实现。重点打造绿地景观提升工程(如湿地公园规划建设、运河两岸生态廊道铺筑延伸等)、绿色交通打造工程(如绿色交通道路网络合理构建、绿色交通工具枢纽和谐分配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工程(如水、电、气、邮电、通讯等)、强化经济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投入(如教育、科学普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公共安全服务调配升级工程(如军队、警察和消防等)、宜居家园创建工程以及人口体系和谐工程(如社区公共交通便利、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周边生态环境舒适等)。
四、结语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渐进的长期过程,牵涉到社会、经济、人口、环境和资源等诸方面。所以,宿迁市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需要更多思考的是如何在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区域特色发展的同时,动员并协调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面力量,通过多渠道、多方位的路径选择来逐步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为营造低碳绿色的生态经济、自然美丽的生态环境、舒适和谐的生态人居、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和健全长效的生态制度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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