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华鲁 图/乔小通
退休待遇的调整是退休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能不能调、什么时候调也是退休人员十分关注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中央经办按照相关政策计发养老待遇,由系统按照单位填报的信息自动准确核定,社会化发放到位。
那么,人员退休后想重新认定退休身份、再次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调整养老待遇可不可以?改革后国家连续调整基本养老金,除此之外每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还会不会有其他调整?什么时间会调整?社保“晓博士”来为大家解答养老待遇中的“变”与“不变”。
老刘:我在职时有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又担任管理职务,退休时学校批准我按照专业技术职称退休并领取退休待遇。我想在今后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变更退休身份,按照管理岗位调整可不可以呢?
社保“晓博士”:《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0号)中规定“离退休前既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又担任行政职务的离退休人员,按照离退休时计发离退休费的行政职务(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增加离退休费,以后增加和调整离退休费标准均按此执行。”根据此规定,退休时计发退休待遇的职务不可以再变更,退休后均按照退休时计发退休待遇的职务调整养老金。
老刘:那养老金的高低会一直跟我的退休身份挂钩吗?
社保“晓博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按照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退休待遇的高低与退休人员在职时的缴费水平直接挂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单位A:我单位在某些人员退休后为其重新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不能按照新的专业技术职务为其重新计发养老金?
社保“晓博士”:《关于重申离退休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人发〔1997〕30号)规定,“对已满退休的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此规定,对于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再评审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能按照其退休后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其重新核定养老金。
老李:我2018年退休,跟我级别一样的老王2017年退休,本来领取的养老金差不多,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老王涨了好几百, 2016年以及之前退休的同志养老金都变多了,为什么我的养老金没有变?
社保“晓博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调整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92号)规定,“2017年12月31日(含)前经批准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根据此规定,2018年退休人员不属于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老李:那我的养老金什么时候能变呢?
社保“晓博士”:2018年退休的人员需等待下一次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
同时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的规定,2018年退休人员在按照老办法计发退休待遇时将乘以G2017,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参数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88号)公布的工资增长率G2017,中央经办将于今年12月份使用G2017重新核定2018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今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在12月份发生变化。
老李:12月的养老金变了,之前的会补差额吗?
社保“晓博士”:对于2018年1—10月退休的参保人员,中央经办在启用G2017时将为其重新核定改革后老办法待遇,在准确发放其12月养老金的同时为其补发待遇享受起始年月至11月的应发差额。
对于今年11月退休的参保人员,12月中央经办将使用G2017准确核发其老办法待遇。
老李:组织认定的出生日期同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计发待遇时会按照哪个日期给我核算呢?对我的待遇有影响吗?
社保“晓博士”:《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规定,“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据此,组织认定的出生日期同退休人员身份证出生日期不一致时,中央经办目前以组织认定的出生日期为准。
退休年龄目前主要影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中的高龄倾斜部分。单位可以根据退休人员档案中组织认定的出生日期为其准确填报,当退休人员符合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时,系统会以组织认定的出生日期为其计发待遇调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