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昭喜(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原主任)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一切当下皆为历史的延伸,历史亦因细节丰满而生动。革故鼎新当思历史之钩沉,研流变之脉络,创发展之新机。值此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我们撷选了部分社保制度的创建者、社保改革的领导者、社保经办的耕耘者、社保待遇的享受者饱含深情的回顾与展望,其间既有喜怒哀乐的故事,也有酸甜苦辣的经验;既有激情澎湃的畅叙,更有静水流深的思考——
记得1981年我从部队转业到北京市劳动局劳动保险处工作,当时,改革开放刚刚拉开序幕,劳动系统内工作重心确实是“一工资、二调配,保险、保护排不上队”。劳动保险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恢复在文革期间被严重冲击破坏了的劳动保险制度。答复各区、县、局、总公司乃至企业劳资人员关于劳保福利问题的咨询,是日常主要工作。各种情况下职工的工龄计算、劳保待遇、病假、退休、工伤怎么处理,医疗怎么报销等等,一本劳动保险文件汇编不知翻了多少遍。处里一位50多岁、人称“大林”的同志是解答各类咨询问题的权威,他对《劳动保险条例》的内容可谓熟记于心,是我们几个年轻同志非常钦佩的老师。
由于文化大革命冲垮了上个世纪50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劳动保险制度,使劳动保险变为企业保险。当时面临两大现实矛盾,一是大批知青回城,以安置回城知青为主的集体企业,如劳动服务公司、城市生产合作联社等应运而生,这些新生的企业和职工都没有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二是过去的老国企统管职工的生老病死,越来越担不动劳保福利的负担,特别是一些老企业,由于退休人员多,企业生产不景气,拖欠职工医疗费和退休人员退休费的问题开始增多。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退休费用的社会统筹应运而生。
1985年,我随处领导专程到广东省去学习企业退休人员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的经验,回来后我们即着手制定《北京市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基金统筹试行办法》。1986年经市政府颁布后,在全市正式启动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为此,市劳动局还专门成立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办公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北京市得以诞生。此后,北京市又相继将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纳入了社会统筹的范围。这项工作的实施,为建立企业社会保险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称得上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起点和重要成果。
同一时期,我们还开展了一项探索——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当时,企业职工退休以后,仍依附于原单位进行管理服务,节日要慰问,病了要探望,去世了要送葬,成为老企业、大企业的一项沉重负担。在深入企业和街道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尝试开展了由退休人员的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成立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组织。为此,处里安排我和市人事、民政、工会等部门的同志到东城区朝阳门街道蹲点,详细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充分论证协商的基础上,1982年成立了全市首个退休人员居住地的管理组织——朝阳门街道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不仅建立了组织架构,制定了退管会工作章程,还组织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受到了企业和退休人员的欢迎。实事求是地讲,这项探索,北京并不是全国首创。此前,局里曾派我专门去河南省安阳市考察该市在社区建立退管组织的情况,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对于北京市开展此项探索有着重要的启示与借鉴作用。
还有一件事印象深刻。1991年前后,时任劳动部保险福利司司长傅华中来到我们办公所在地,对劳动保险更名为社会保险进行宣讲、沟通。当时,我们已经习惯于劳动保险的称谓,对于改称社会保险还不理解。记得傅华中司长当时着重讲了社会保险的称谓较劳动保险覆盖范围更广,也更便于与国际发展趋势交流接轨。此后,经过沟通、宣传、规范,在全系统乃至全国,社会保险的称谓很快得到认可和接受。作为全国社会保险老一代的领导者,站位高、与国际接轨的意识强。正是他们的努力和引领,才使得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为实现与国际社会保险发展的融汇与交流奠定了称谓和理念上的基础。1994年我到劳动部社会保险局任宣传教育培训部主任,负责《中国社会保险》杂志的出版发行工作,此时,社会保险“名正言顺”进入到改革、完善和发展阶段。
【时代足迹】
1986年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改革开放40年,国有企业改革像一根红线贯穿始终。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中国的国有企业开辟了一条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道路。
【改革热词】
“破三铁”:1992年国营企业掀起了一股以“破三铁”(“铁饭碗”“铁工资”和“铁交椅”)为中心的企业劳动、工资和人事制度的改革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