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武术竞技运动的审美直觉现象

2018-03-24 02:27刘晓燕
武术研究 2018年1期
关键词:旁观者

刘晓燕

摘要:文章从审美经验出发来探讨武术竞技运动中的审美现象及其内涵,以杜夫海纳的关学现象学中的关于旁观者的体验对体育竞技赛事的内在作用作为契机。在武术赛事中观众和运动员互动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观众观看武术比赛时的审美感受和竞技知觉,认为观众的反映强度可以对武术赛事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

关键词:竞技运动 武术赛事 审美经验 旁观者 杜夫海纳

本研究尝试从杜夫海納关于审美经验的哲学思维成果为逻辑出发点,在给出“竞技直觉”一个恰当界定的基础上,从杜夫海纳对于“旁观者”的审美体验的分析的视角,探讨武术竞技运动的“审美直觉现象”。杜夫海纳是西方重要的现象学美学家,他以《审美经验现象学》享誉现象学美学界,在《审美经验现象学》中,杜夫海纳严格区分了“美学对象”和“艺术行为”,并强调“审美直觉”在审美体验和艺术欣赏中的重要意义和价值,这对于笔者尝试从现象学美学的视角分析武术竞技运动的审美直觉现象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指导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杜夫海纳并没有从艺术的观赏者为出发点建构自己的现象学美学体系,这就是说艺术的鉴赏者或者说审美欣赏并不是杜夫海纳现象学美学的核心议题,这与着重论述“审美鉴赏”的康德有着很大的差异。杜夫海纳感兴趣的问题是,当一件具有“审美对象”潜质的物品如何在“艺术家”的观照下成为“艺术品”,进而成为美学的研究对象和审美鉴赏者“美感体验”的来源(触媒)的。杜夫海纳解答这一问题的路径是,首先弄清“艺术品”的本质是那些有“潜力”能够被“审美直觉”所经验(感知)到的东西,这就是说沉默寡言的“艺术品”要想成为审美鉴赏者的欣赏对象,首先需要“鉴赏者”长有一双“懂审美的眼睛”,这是因为“眼睛是审美的‘直接性和现象的感觉器官。”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被杜夫海纳所用来定义“审美经验”的“现象学工具”是否有助于人们解决其他“审美现象”,如观看武术竞技赛事呢?

武术作为一种竞技体育项目,是一种全球性的运动,已有的部分研究成果从社会学、文化学等视角来审视观看武术赛事的人们的心理反映(如美感体验)等。本论文与这些已有成果的不同之处在于,笔者更愿意借用杜夫海纳现象学美学的术语和诠释方式来考察这些对艺术进行审美鉴赏者的美感体验(审美经验),即探讨武术竞技赛事中观众的“审美直觉现象”。

美学学者Stolnitz.J认为:“要想理解现代美学理论,我们首先要理解‘审美无利害的概念。”Stolnitz之所以强调审美无利害这一体验是因为一旦进入到了这一体验当中,人们就会全神贯注不生杂念。Vivas将审美体验定义为一种非及物的经验(intransitiveexperience),此外,他还向我们展示了如何将体育竞技赛事以美学的观点进行赏鉴,他在其著作中写到:“曾有一次机会,我以慢镜头的方式欣赏了一场曲棍球比赛,那可以说是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体验,运动员们优美的运动的缓慢节律完全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以至于我忘却了双方的输赢结果。”

竞技直觉当然能体现在如武术表演打分的体育项目当中,但本研究的主旨并不在于思考这些所谓的“表演性运动”或者对这些项目作一个一致的细致分类。正如学者张娜在其《体育美学》一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当我们谈论体育审美时,我们是否总是会想到这些‘表演性运动。然而,美的定义是什么?对于美的定义的争议是如此巨大的吗?我们能否斩钉截铁地宣布哪些体育项目是美的而哪些体育项目是不美的吗?难道在‘丑的运动员们的运动身姿没有展现出任何的美感吗?”对于美与丑的争议笔者无意探求,本文关于竞技直觉的论述主要集中于那些对自己喜欢的选手或代表队抱有热烈支持态度的观众的。“一切在者之在就是显象者,也就是最美者,最常见于自身中者。希腊人所谓的美就是约束。……为我们今天的人说来,美的却反过来是轻松宁静的因而是为享受而规定的。……艺术享受到底是为满足鉴赏家与审美者的敏感还是为提高心灵的道德境界,在本质上都没有区别了。……对于美学来说,艺术就是从令人喜欢和讨人喜爱的东西的意义上对美的事物的表达。然而艺术却是把在者之在敞开。”我们将着力研究武术单练、对练、集体演练形式的赛事,而观众们可以在体育场或者电视上观看此类比赛。

上述vivas所举的例子表明,武术竞技赛事可以通过美学观点进行赏鉴。而本文的目标是通过解决一系列的问题来描述一些特别的体验,这些问题包括: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得我们在观看比赛时会不自觉的把自己当作场上激扬的选手?究竟是什么使得选手、教练、甚至裁判的一举一动都能左右武术迷的情绪?这些是笔者想要探讨的一些问题,但首先我想从杜夫海纳对于美学经验的定义中去解读这些问题。

1武术竞技运动:天才淬炼的艺术美

武术竞技运动作为一种群众现象,是按照人人必须服从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就像依照规则进行的游戏一样,它为有可能危机生命机器的冲动提供了发展的出路,这就是武术竞技运动之“善”。竞技运动占据了群众的闲暇从而使他们保持审美的生活状态,这就是“美”,然而正如“歌德提出‘美高于善,美包含善。”。正是这种追求美感体验的生命意志——它在新鲜的空气和阳光中运动——才导致这种对生命的集体享受。它并不同自然发生思想关系,并不把自然美当作一个有待于揭开的谜;它也终止了导致种种后果的孤独。攻击性本能的发挥,或者,在武术竞技中优胜欲望的实践,要求最高的技艺,要求将自然赋予的人的身体运动能力打磨为各环节有机配合的精致艺术,因为每一个竞争者都想要建立他对别人的绝对优势,“人是作为‘天生的超越者而存在的”。对于那些被这种冲动所刺激的人们来说,全部重要的事情在于创造纪录。名声与喝彩声是基本必须的审美元素,遵循游戏规则和观众守则的必要性则导致对礼节的服从。由于这种服从,在现实的武术竞技运动中,那些有利于社会交往的规则也同样地被遵守。

武术竞技运动的行家的冒险行动表明何者是为观众所不能达到的,以及其运动天才所淬炼的艺术美表明何者为观众所不能达到的,以及何者是群众视为英雄行为并且认为如果可能他们自己也愿意去做的事情,由于“天才有能力创造出某种知性不能为之提供任何规则的东西。原创性是其首要的要求。因为天才的种种制品不能通过模仿被创造出来,所以他们必定是示范性的;他们充当评判其他作品的标准或规则。”。登山者、游泳家、飞机驾驶员和拳击家都是英雄行为的楷模,他们拿自己的生命创造艺术美,并且“凭这种文明的光辉就辨认出英雄们之所以成为美的那种文明的美。……后来物理学家们把这种文明的美看作自然的美,甚至看作全部成形的自然的美,因为成形的自然是用一切可感知的形状美装饰起来的。”,这种相对于观赏者而言的“艺术美”是竞技家的“自然美”。同时,这些人也是唯美主义的牺牲者,观众因此被激动、被震惊、被满足,并且始终怀着一个隐秘的想望,即他们自己或许也能去做非凡之举动。但这必须运用审美机制的内模仿原理才能达到,与竞技运动家自动化后由艺术美脱胎而成的自然美相比,还只能算是一种拙劣的艺术美。

这种内模仿带来的审美体验还是浅层次的未加修饰的朴拙的美,其层次的提高在于观众在目睹与自己无关的人经历危险与可能遭遇到的毁灭时所具有的审美经验,这种审美经验在古罗马时代无疑是吸引观众观看角斗士竞技的原因。在清晰的理性思想中,一切都是已知的,或肯定是可知的;命运不再主导一切而只有机遇留存着;生活的总体却令人无法忍受地乏味,而且被绝对地剔除了神秘性——這样,那些不再相信自己有某种命运的人们便在他们自身与黑暗之间建立了联系,在他们身上活跃起一种人的冲动,即禁不住要去期望种种离奇古怪的可能性(包括对于丑的欣赏等审美活动)。生活的机器则设法使这种冲动得到满足。

尽管如此,现代人竞技运动中的审美等精神活动并不能完全通过认识上述群众本能可以从运动中得到的一切而被充分地理解。武术竞技运动是一种被组织起来的事业,被迫进人劳动机器的人在这个事业中所寻求的与他的直接的自我保存冲动相反的东西。但是,在竞技运动中,观众仍能发现和感觉到有某种毕竟是美的东西弥漫于这个事业之上。武术竞技运动不仅是游戏,不仅是记录的创造,同时也是运动家艺术美的淬炼。今天,对于健康的普遍重视,“健康当然是人生最重要的一种幸福,也是其他一切幸福的基础,因为人的精神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身体器官的气质和状况的。”,这使展示健美身体的体育竞技成为对每个人提出的要求。即使极端精致的生活也必须在自然冲动的压力下进人体育竞技。实际上,有人拿当代人的体育竞技同古代的体育竞技相比较。不过,在那些时代中,体育竞技可以说是非凡的人对其神的来源的一种间接分享,而在今天已不再有这种观念。

然而,即使是当代人,也希望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来作为人生活审美化的自觉点缀,武术竞技也因此成为武术迷自觉地审美对象(在未成为审美对象前它只是无生机的武术竞技家的艺术品而已,因此是一种自在的存在),于是武术竞技成为一种美学而进入哲学视野。当代人起而反抗被束缚、被禁锢、被限制的状况,“他们无论怎样勤奋工作或过度工作,仍无法获得真正成功的感觉。”。他们在武术竞技运动中寻寻求解放,虽然该种活动并无超越的内涵,尽管这样武术竞技运动仍然包含着前述升华的要素对僵化的现状的抗议,这种要素虽然不是共有的目标,却是无意识的愿望。在生活的机器无情地把人连同他的审美情感逐一消灭的时代里,人的身体正在要求自己的权利,因此,武术竞技运动散发着一种光辉,这使它在某些方面同古代的体育竞技相似,尽管各有不同的历史根源。当代的人在从事这种审美活动时确实并未成为一个古希腊人,但同时他也并非只是一个运动狂和只知道崇拜英雄的体育迷。在他从事运动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人:他身上紧裹着救生衣——审美情感,好像在从事一场真正的战争;这个人没有被那几乎无法忍受的命运所压倒,而是为了自己而奋力搏击,挺直身体投给他的审美的长枪。

2在与解蔽:制造距离的审美场

“假定你的生活意义是观察你周围的世界,那么你的目的论就在你自身之外。只有当每一个个人对你来说都是因素也是整体的时候,你才是按照他的美在观察他。”“‘一静观本是叔本华、斯托尔尼兹等‘审美态度理论家特别重视的一个概念。”; “‘距离则是与‘静观不可分的原则。距离并非是物理距离,而是一种‘心理距离,与审美客体拉开距离意味着切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利害关联,以避免实际事物影响审美。”“在……之外”这种若即若离的静观,即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显现和遮蔽的抗争”,“在此之中,……艺术便是真理的生成与发生的事情,真理……从无中产生。”但到目前为止,对于审美经验或审美态度的概念,人们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甚至说这两个词还不能说是完全的同义。G.Dickie提出:“审美态度一词是不存在的、是无用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误导了美学理论。”他同时也说到:“众所周知的是,审美态度这一概念在美学理论的解放思潮过程中以一种自负地对美的关注的方式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杜夫海纳的美学经验定义对于帮助理解本文的主旨很有价值的。首先,杜夫海纳将艺术作品与审美知觉加以了区分,那么,艺术作品的定义是什么呢?他写道:“艺术作品就是审美对象未被感知时留下的东西——在显现以前处于可能状态的审美对象。”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他(至少在审美经验现象学里)对艺术作品的保守看法,某种程度上说,这也使得他能够通过观察现象等方法将审美知觉抽离于艺术作品的本身而来审视。这样,杜夫海纳以方法学的角度解决了关于艺术作品的定义难题。借助这个观点,而审美知觉又是什么呢?杜夫海纳将审美知觉解释为一种唯一的能够对艺术作品进行评赏的观点,他这样写到:“在音乐会场中,我面对的是一个交响乐团但却已沉浸在了美妙的交响乐之中。”

艺术有多种多样形式,本文将以表演艺术如音乐、戏剧、舞蹈等为例与武术运动作比较,因为这种艺术形式与套路、散打等运动都是需要成员们进行角色扮演的。在音乐舞蹈等艺术中,我们可以说观众们的表现,甚至与表演者们相互的配合都是无可挑剔的,杜夫海纳这样说到:“在一场音乐会中,何时应该鼓掌,何时需要沉默,何时潸然泪下,这些情绪观众们都配合的十分恰当,十分入戏。”

杜夫海纳认为,正如我们无法想象一场没有访问者的会展或者一本没有读者的书籍,一场没有观众的音乐会是无法进行的。杜夫海纳写到:“这些新的艺术需要一些具备更高审美经验的观众的赏评,而不是将它们束诸高阁,它们急需观众的参与,狄奥尼索斯打败了阿波罗,于是狂欢开始了,旁观者变成了选手,而他们的观点反作用于作品,形成了一种对作品本身的重新审视。”不仅“今之所观者非昔之所观者”,同时,“所有这些人都有一种感觉,使他们能以各自的方式去享受满意,而无需羡慕别人或者甚至于无需对别人的满意形成一个概念。”

那么如果这个问题出现在武术赛场上那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况呢?让我们以交响乐团来与集体演练为例加以说明。集体演练和交响乐团的成员一样是一个团队的合作,在集体演练赛事中,队员们不太需要观众的配合。可以说他们在进行着自顾自的比赛,虽然他们也接收来自观众的欢呼,但他们是可以在一个没有观众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比赛的,但对于那些在自己突破纪录之前就举手示意观众激起他们的激情的散打赛事的竞赛选手们来说呢?因此,可以说,那些观众的欢呼对于运动员的突破自我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

在另一些如单练比赛中,观众们在观看比赛时是要保持安静的,比赛中规定,当比赛被支持某一方选手的观众打扰时,裁判首先会对该选手做出警告,严重的甚至会影响选手的最终成绩。因此,引用杜夫海纳的话,我们可以说:在单练的比赛中,观众们以自己独特的‘沉默影响着比赛的进程,那么对于其他体育竞技赛事来说情况是否依旧如此呢?观众在其他运动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呢?

3竞技直觉:感性与理性的博弈

笔者认为,武术竞技运动中的“竞技直觉”与走马观花式的“欣赏赛事”是两种不同的语意范畴,我们完全能够在不受“竞技直觉”干扰的环境中欣赏一场精彩的比赛。例如,一些当红政治家去观看一场欧冠联赛的目的,就是要向本国国民和国际社会展示自己的正面形象,增加民众对自己的“好感”和国际社会对自己的“好印象”,这些当红“政治明星”犹如“偶像剧的青春演员”,在其昂扬奋发“精神面貌”的背后是对于赛事的漠不关心,至于比赛有关方的成绩如何则于己的升迁与风否成功连任关系不大。有些当红政治家同时也是资深“体育迷”,与假体育迷相比,他们是陶醉于观看比赛的全过程中。亚历山德罗·佩尔蒂尼(意大利的前总统)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体育迷,在1982年世界杯意大利對抗德国的比赛中,当意大利队进球时他就像一个孩子似的高声狂呼,手舞足蹈,而当年他已是一个86岁的老人了。对于佩尔蒂尼而言,他是以“竞技知觉”来欣赏足球赛事的,他是真正地在欣赏体育赛事本身,而不是在全民关注的足球事业中展示自己的“亲民形象”和炫耀在他治下的“帝国风光”。

著名体育学学者胡小明先生认为:“体育运动有其独特的性质,这是体育运动与生俱来的属性,选手的参与在事实上除了增加比赛的人气外,并没有增添这种运动的属性的类别。”除了体育竞技本然的属性之外,武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重要代表,还有着不同于其他体育赛事的一些属性。例如,武术比赛并不完全以技术为唯一的标准,中国传统哲学所强调的精气神等也是重要的加分因素,这就是说,武术竞技赛事天生具有其他运动赛事所不具有的结果的不确定性。对于那些整天忙于工作的上班族而言,他们有较高的美学素养,遗憾的是往往没有机会到武术比赛现场感受“拳拳到肉”的美感体验,而是只能在下班的闲暇时间里观看比赛的重播录像,其中主要由结果的为可知性带来的对于美感体验的期待包括有意识地对员工、同事的其他知情者“欲告之实情”的有意回避和视而不见。天然自生的属性外,武术竞技赛事还有着其他的一些属性。当一场比赛开始时,没有人能知道比赛的最终结果,这就是武术竞技赛事的不确定性。如果观众们已经预先知道了比赛的结果,没有了不确定性,他们就失去了“竞技知觉”。

欣赏武术竞技运动的审美鉴赏者更愿意参加进去,所谓的参加就是观众会穿上与自己倾心的选手同样的衣服样式或者在比赛的关键时刻大声呼喊所倾心选手的名字,并以这种方式提高自己参与武术运动鉴赏的现场感和这种“现场感”的真实度。这就牵涉到一个内模仿的问题,这就是说,武术竞技运动的观众在潜意识中模仿其所倾心的武术运动员的一举一动,如腿部摆动的幅度、腰部扭动的弧度和出拳的速度和力度等都要力求与该运动员一致,以在审美体验的层面与该运动员达成一种“审美共振”效应,即形成一种“审美共通感”。这就是杜夫海纳所说的形成的“共同合作”的反馈。

站在审美的角度,单练比赛中的竞技知觉更接近于古典艺术中的审美知觉,即一种被动的,仪式性的体验。但即使是在单练赛事中,一切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非决定这个词使人记起诗歌和艺术的理论,在此理论中以类似方式提出审美静思与实践活动的关系,由于审美静思通过让心灵摆脱情欲而使它净化和高雅,革新并准备心灵,但未在任何方向上确定心灵;因为否则就不再是诗歌和艺术,而将保持或已变成个实际激情。”。例如在比赛中,尽管不允许观众的干扰,但想要做到完全的避免也是不可能的,而其实,有时候这些干扰也不是无法容忍的,至少不会像足球比赛中那些过激的观众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观众们就进入了竞技直觉的体验当中,他们已经将自己当作了团队中的一份子。而赛场旁教练们也在积极地指挥着选手。这样,无论是观众还是教练,他们就都有了竞技的直觉,这种直觉会使得他们突破敌对观念,在看到敌方选手的精彩表现时也会不禁喝彩,当然,这在某些地区是很危险的做法。于是在这时,审美的直觉战胜了竞技的直觉,“天才淬炼的艺术美”才“由艺术作品转移到美的实现。”这种武术竞技运动的“审美场”也因此成为“运动家”和“体育迷”进行“生命体验的诗意空间”,其它的都显得不再重要了。

4结论

笔者在本文中重点分析了杜夫海纳关于“审美体验”的现象学美学,尤其是他的关于观众观看武术竞技比赛的“直觉现象”的独到见解。武术作为一种竞技体育项目,是一种全球性的运动,已有的部分研究成果从社会学、文化学等视角来审视观看武术赛事的人们的心理反映(如美感体验)等。本研究在武术赛事中观众和运动员互动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观众观看武术比赛时的审美感受和竞技知觉,认为观众的反映强度可以对武术赛事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随着武术竞技运动的深入开展和现象学美学关于“审美体验”的理论水平的提升,之后的研究将会在质性研究的基础上向着多方法、多角度迈进,这是后续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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