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文静,女,1986年8月出生,籍贯内蒙古兴和县,2006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9月至今在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是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代表,广东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共中山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山市党代表,也是团中央十七大代表主席团成员,广东省青联委员、中山市青联委员、中山市妇联执委、中山市杰青协成员、组长。曾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百佳就业之星”,全国“五一劳动奖”、全国“三八红旗手”、“广东省百佳团支部书记”,“广东省百佳外来务工人员”,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广东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湖北省职教之星、湖北省优秀毕业生、“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中山市志愿服务金奖、中山市百佳外来务工人员、中山市五四青年奖等荣誉称号。
闫文静入职公交集团以来,对同事及他人关心爱护,热心帮助,对口帮扶困难户,及时为他们解决了困难、送上了温暖,帮扶精准有特色。她在工作上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积极上进,将工作做得更好。在公司党委的支持下,闫文静始终坚持“抓党建就是抓发展”、“党建就是生产力”的理念,把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改革发展中,在抓党建中促发展,在抓生产中强党建,致力于办人民满意的公交,为城市发展和市民出行提供优质公交服务。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按照集团要求,闫文静切实把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及自身发展结合起来,为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如探索把支部建立在部门、单位的党建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将党建写入企业章程,突出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领导地位;组织策划了党建修身长廊,并被中山市国资委列为国资系统党建学习教育示范基地,党建工作受到中山市委组织部的肯定;推行党员多渠道亮明身份上岗,接受广大市民监督等;组织对主管副职以上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实施“双培养”模式,把骨干培养成党员, 把党员培养成骨干。以上做法,有力地推动了具有中山公交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山公交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文明企业”、“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中国城市公共交通科技进步企业”等70多项荣誉。
闫文静大力推进党建党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合力作用,创新实践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党团工青妇活动。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坚持党建工作和营运生产深度融合,建立并落实党委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及党代表工作室接待制度。2014年,闫文静同志在城南公交站场成立党代表工作室和爱心妈妈工作站,每年受理国资系统及中山市民反映事项、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或移办事项100多件,为200多名非中山户籍的职工子女解决就近入学问题,为员工购买住院二次医疗保险等,提高了广大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确保了公司近5000名员工队伍整体平稳。个人党代表工作室多次获得先进党代表工作室。筹备创建“十九大代表个人网上工作室”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十九大代表(闫文静)工作室”,在中山日报APP客户端开辟“十九大代表(闫文静)工作室”,拓宽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听民意、促和谐,实现“线上线下、即时直达、方便群众”。
闫文静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带头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牢记使命,勤奋工作,维护清正严明的良好形象。近年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持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推进监督机制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员工反映问题,化解矛盾根源,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及管理人员操守行为,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与增效提供了强而有力的纪律保证,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闫文静当选为中共十八大代表、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共中山市第十三次、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后,积极履行代表职责,深入中山市24个镇区,先后走访近30家企业、40个社区、80户村民进行调研,发放2000多份调查问卷了解基层情况,听取基层声音,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跟进直到落实,有效地促进了新老中山人融合。今年5月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后,扎根一线、不忘初心,围绕服务民生和加强基层党建两条主线,多渠道开展深度调研,高质量完成代表职责,为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和美宜居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陈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