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恺迪
[摘要]基于深、沪两市520家上市公司2016年数据面板数据,文章研究针对税收优惠、研发投入与企业创新的关系与影响机理进行研究。经过分析表明,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入与创新起到正向激励作用,同时研发投入成为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的中介变量,税收优惠通过增加研发投入而实现企业创新增长的传导激励。希望通过此次研究为我国税收政策的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税收优惠;研发投入;企业创新;中介作用
[DOI]1013939/jcnkizgsc201808095
1引言
创新是企业乃至国家发展的源动力,也是立足国家、民族进步的重要战略部署。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化经济改革的推动下,呈现出逐年9%的经济增长速度,跃居成为全球经济总产量第二的大国,谱写出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2008年我国也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波及,一方面外部需求的缩减,另一方面我国的人口红利逐年增速缩减,受到资源、环境的约束,使我国经济呈现出增长疲软的“新常态化”。在十八大中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将“创新”放在首位,成为我国发展布局的核心。因而,我国加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企业创新淘汰高耗能、高成本的粗放式增长模式,继而转化为集合高、精、尖的集约式发展模式。因此,企业应当将技术创新视为企业长足发展的核心,使企业创新在企业中蔚然成风。企业创新的关键是研发活动,成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驱动力,然而研发活动存在投资回报周期长、投资风险高、不确定等问题,加之创新成果的公共品特征,都导致企业实施研发活动受阻。因而政府部门需要拉动企业“创新”,其主要手段是通过财政补贴与税收政策。税收政策与财政补贴相比更具有主观性、市场性、长效性与内生激励的特点,因而税收优惠政策已成为美国、日本、韩国、法国等多个国家拉动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手段。我国也从2008年,逐步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现今随着我国产业优化升级的不断推进,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更好地发挥企业创新的优化配置作用。
2文献综述
企业创新需要企业大量的资金、技术、人力等要素投入,因而具有显著的外部性特征。政府税收优惠是激励多国刺激企业创新的重要手段,因而在国内外的学术研究中,纷纷针对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的政策的激励效果进行验证,继而为税收优惠政策的优化提供参考依据。
国外针对税收优惠、研发投入与企业创新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者之间的传导路径进行研究,Jones(1995)在研究中认为优化产业升级、强化企业创新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同时指出拉动经济可以通过政府税收优惠或者财政补贴研发支出而实现; Bloom N(2005)在研究中分别针对不同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研发投入的增加,继而实现企业自主创新的传导效应进行验证分析,继而发现均具有较为明显的传导效果。然而,将学术研究传导路径的研究成果进行汇总,发现其研究结论尚未统一。其中Berger PG(1993)、Sidirley F(2014)等在研究中均指出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具有正向激励作用;而Bloom N(2002)、Fulvio C(2015)、Liu FC(2011)的研究中均指出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主要呈现出长期效应。
随着“十三五”期间我国将“企业创新”作为我国发展的基本思路与方向,大力推进与扶持企业创新,因而税收优惠对研发投入与企业创新的传导作用,成为我国学术研究的焦点。其中刘放、杨筝(2016)在针对制度环境、税收激励与企业创新投入关系的研究中,发现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创新投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针对融资约束性越强、竞争强度越大、市场化水平越高,则税收激励效果越明显。同时,在该研究中针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税收激励杠杆作用进行分析,发现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对创新投入的杠杆促进作用显著高于国有企业。邹晓丹(2016)研究结果表明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入与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且实际税收优惠对名义税收优惠的作用更为显著。然而,卜伟和王稼琼(2008)、江静(2011)均在其研究结果中发现税收优惠对研发投入具有激励作用,然而其激励效果并不显著。由于研究结论的尚未统一,因而,此次研究通过针对沪、深两市520家上市企业,税收优惠对研发投入、企业创新的激励作用进行验证。
3理论依据
20世纪90年代初期,Romer(1990)对内生技术创新的传导机制进行研究,在研究中将创新、研发与经济增长等因素均放入动态均衡的研究框架,并指出研发创新的活动与相关的垂直创新过程是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企业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键。Segerstrom(1998)、Young(1998)等人在研究中分别针对不同角度对其进行拓展,通过研究分别指出政府政策对技术研发具有增长效应,而长期经济增长能由研发指出的税收减免与补贴来实现。总而言之,内生技术创新增长模式强调社会经济增长是由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部门的研发活动带来的技术变化所驱动,并认为研发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其他政府措施能够对社会经济的长期增长率产生影响。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贴政策相比,税收优惠政策依靠市场机制配置科技资源,可以避免为纠正市场失灵而设置的资助政策产生新的政府失灵,因而市场经济导向的国家更倾向于选择对市场部门的创新活动采用税收优惠政策予以扶持。
4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41研究假设
税收优惠对我国企业研发投入、企业创新的主要影响机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直接减轻企业的重复纳税,避免由于过重的税负压力导致企业研发资本投入不足,进一步降低企业额外的净现金流,对企业创新资本的积累具有重要意义,尤其针对研发投资存在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起到一定保障作用,促进企业的研发成本支出。其二,税收政策作为政府对企业创新的重点扶持方式,通过政策信号,可以有效发挥资引导作用,政府部门向金融机构或者天使投资人释放政策倾向信号,以此改善研发创新企业信息与金融机构获取信息不对等的问题,缓解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压力。其三,此次研究侧重供给面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税收优惠能够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的研发资本,以此提升企业创新的意愿。本次研究通过对研发投入对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的传导作用进行分析,通过对传导机制的分析,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侧重面提出参考依据,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进一步针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保障,以此最大效率地提升企业创新,有效增强其转化率。在Berger PG(1993)、Sidirley F(2014)研究中均佐证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创新的激励作用。在此次研究中将企业营利能力与企业规模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分析,主要原因是由于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提升企业盈利,而企业营利能力与企业规模为企业研发投入提供必要的資金与技术保障,因而可以有效提升企业创新水平。继而提出以下假设如下图所示。
假设1: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入具有正向激励作用。
假设2: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具有正向激励作用。
假设3:企业研发投入对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的中介作用。
42模型构建
本次研究参考刘放(2016)、邹晓丹(2016)等现有相关学术研究成果,此次研究选择使用以下回归模型进行研究假设。由于此次研究中企业创新Ein与研发投入R&D、税收优惠Tp与控制变量企业规模GM、企业盈利能力YL;基数相差较大,因而将指标原始数据均进行对数转化,继而得到LnEin、LnR&D、LnTp回归模型具体如下:
方程1:LnR&D=α0+ α1LnTp+ εit
方程2:LnEin=c0+ c1LnTp+ εit
方程3:LnEin=b0+ b1LnR&D+b2LnTp+ εit
以上3个检验方程通过逐步回归的方式检验创新投入对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的中介作用。方程1中自变量Ln为Tp为税收优惠,因变量为LnR&D研发投入,当α1数值为正数则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入具有正向激励作用,成立。方程2中自变量LnTp税收优惠,因变量为LnEin企业创新,当α1数值为正数则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具有正向激励作用。方程3:自变量为LnR&D、LnTp,因变量为LnEin,当方程2,未通过显著检验,且LnR&D研发投入对LnEin企业创新影响显著则为完全中介效应;若方程2通过显著检验,则带入方程3,当方程3中b2绝对值小于方程2中系数c1,则是部分中介效应。
5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51变量选择
此次针对税收优惠、研发投入以及企业创新的关系研究中,主要参考邹晓丹(2016)撰写的《税收优惠、研发投入与企业自主创新》、刘放(2016)撰写的《制度环境、税收激励与企业创新投入》以及袁建国(2016)撰写的《税收优惠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变量选择。
现阶段我国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类:其一为税率式企业所得税减免;其二为税基式减免,在以往研究中主要针对税率式减免进行研究与研发投入与企业创新关系进行研究,税率式减免模式主要是针对创新企业的低税率优惠扶持政策,例如:国家针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術企业,采用减免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征收。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经济发展也迈入“疲软”新常态,亟待通过科技创新拉动经济发展,因而2016年我国财政部门颁布新的税基式减免政策,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中涵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在以往研究中主要针对旧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因而此次研究将针对新的实际税收优惠进行研究,其计算公式为:实际税收优惠= (法定税率-实际税率) ×利润总额;研发投入抽取R&D指标;企业创新主要是通过企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数加总计算求得。
52数据来源
本次研究针对深、沪两市520家上市公司2016年数据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其中18家上市数据缺省,最终保留502家,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
53实证结果分析
531税收优惠与研发投入回归分析
通过实际税收优惠与研发投入、企业规模、企业盈利指标带入的对数带入回归模型,其中R2=0105,F=8563,说明该方程具有较高的拟合度,然而在共线性分析中企业规模B系数=0032(P>005);企业盈利能力B系数=0002(P>005),因而控制变量不存在共线性问题,税收实际优惠B系数=0652(P>005),则表示:税收优惠对研发投入具有正向推动作用,假设1成立。详见表1。
532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回归分析
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的对数带入回归模型,R2 =0168,F=19553,继而说明所构建的方程具有较高拟合度,其中实际税收优惠政策B系数=0884(P<005),则表示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具有正向推动作用,假设2成立,由于方程2成立,因而创新投入不具有完全中介效应,需要考量其是否存在部分中介效应,则带入方程3进行检验。详见表2。
自变量为实际税收优惠、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注:**在5%显著性水平显著。
533研发投入对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的中介作用
对研发投入与税收优惠、企业创新的中介作用进行检验,通过检验2得出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的回归分析,成立,B=1184**;最后将研发投入、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同时带入方程,继而得出方程式:企业创新=0479×税收优惠+0264×研发投入-2515,其中税收优惠的系数小于检验2的方程系数,继而说明研发投入对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具有部分中介作用,详见表3。通过部分中介作用的分析,我国现阶段推进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需要企业将资金充分运用于研发投入,通过研发投入的增多提升科技转化率,因而在后续的税收优惠中,实现研发成本的引流具有重要意义。
6研究结论与政策措施
61研究结论
由于在现有研究中针对税收优惠、研发投入与企业创新三者关系,研究结果尚未统一。加之税收优惠向企业创新的传导机理不明确,因而通过回归分析继而得出: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入具有正向激励作用,成立;研发投入对企业创新具有正向激励作用,成立;企业研发投入成为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的中介变量,成立。深度剖析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传导的机理,对优惠税收优惠,提升企业创新水平具有指导性意义。
62政策措施
621以推动创新产出为导向,优化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本次研究发现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创新起到激励作用,而研发投入在传导过程中起到中介作用,换言之优惠政策通过研发投入的提升而实现企业创新水平的提升。这说明现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加侧重于拉动企业研发投入,然而对企业创新的产出激励较弱,继而说明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创新效率低。因而需要推动以创新产出为导向的税收优惠政策。首先,针对现阶段实施的企业所得税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相关税法进行调整,在实施现行税收优惠措施的同时,将“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提升至200%,同时对摊销年限进行调整,将摊销年限由10年降低为5年。其次,推进技术转让所得税免征额度,针对纳税年内,民营企业技术转让所得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进行免征,并针对1000万以上进行减半征收。最后,构建技术创新税收优惠绩效评估机制与税收优惠推出机制,强化政府对政策而实施的追踪与评价,对量化政策激励效果进行评价,继而有效提升税收优惠政策对创新投入、创新产出的转化效果。
622全面推进税减政策,加大技改投资
政府税务部门要全面推进减税政策,实现对创新产业的扶持与反哺。高税负成为制约企业创新的关键性问题。通过本次研究,发现税务对研发投资具有推进作用。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税收比例从10%一路攀升至20%。虽然我国在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但较少涉及具有增税意义的税种。由于税控技术与工作人员的素质不断提升,税收的实际征收率逐年增高,企业实际赋税压力越来越重,对企业科技创新乃至生产经营都造成较大影响。受全球金融危机的波及我国经济也步入增长疲软的“新常态”,降低税收压力成为激活企业研发活力的重要方式。现阶段我国不断推进“营改增”税收方式,致力于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实现国家税收对企业的“反哺”,尤其是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扶持。现阶段我国财政部门针对研发保护以提出研发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继而进一步推进科技园、产业园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必要保障。因而税收部门要针对创新研发投入提供更多利好政策,保障企业发展创新的推进。
623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给予特殊税收优惠
针对初创期与中小型科技企业进行特殊的税收优惠。首先,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由于企业的体量较小,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因而进行研发创新的风险极大,需要政府给予特殊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一方面政府牵线将新资本引入初创企业的研发;另一方面采用降低初创期企业所得税的方式进行补贴,帮助初创期企业降低税负压力,全力扶持初创期企业的发展。由于多數初创期企业在初创阶段大多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因而通过企业所得税进行税费优惠的措施也受到极大限制,因而政府可以针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企业,通过专项资金与降低融资成本的方式进行帮扶。其次,现阶段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花开遍地,这类企业多数缺乏资金支持与研发能力,而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未针对中小型创新企业给予特殊帮扶,对中小规模企业在企业创新方面投入资源较少,因而很多中小型创新企业都面临入不敷出的尴尬境地,更没有资本搞研发。这也成为我国中小型创新企业亟待改善的问题,因而,可以借鉴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对于中小型创新企业给予更大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帮扶,主要措施包括扣除限额与额度范围内的税收返还等。
参考文献:
[1] Jones CIR&D-Based Models of Economic Growth[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5,103(4),759-784
[2] Bloom N,Griffithr Reenen JVDo R&D Tax Credits Work? Evidence from a Panel of Countries 1979 ~1997[J].Public Economics,2002 ( 85) : 1-31
[3] Berger PGExplicit and Implicit Effects of the R&D Tax Credit[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1993,31(2) : 131-171
[4] Fulvio C,Lie CMDo the Effects of R&D Tax Credits Vary across Industry? A Meta-regression Analysis[J].Research Policy,2015,44( 4) : 819-832
[5] Liu FC,Simon DFChinas Innovation Policies: Evolution,Instiitutional Strucutre and Trajectory[J].Rsearch Policy,2011,40(7) : 917-931
[6] 刘放,杨筝制度环境、税收激励与企业创新投入[J].管理评论,2016(2):61-73
[7] 邹晓丹税收优惠、研发投入与企业自主创新——基于沪深两市 A 股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0):64-70
[8] 王玺,张嘉怡促进企业研发创新的税收政策探析[J].财税论坛,2015(1):28-32
[9] 薛薇发达国家支持企业创新税收政策的特点及启示[J].经济纵横,2015(5):10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