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昭恒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进入21世纪,全球科技创新速度明显加快,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创业创新成为潮流。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支持,作为推动新兴产业崛起和科技企业成长的重要支撑和推动力量——科技金融,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近年来,随着社交网络的繁荣和金融脱媒化趋势的形成,人类迎来了互联网金融时代。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的运用,能够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能力,为科技金融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笔者以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合肥高新区)为例,对互联网金融视角下科技金融发展现状与对策进行了探讨。
合肥高新区是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级高新区,区域面积128km2,是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首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也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支点和合肥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主要载体。经过多年建设,培育了以科大讯飞、科大国盾、四创电子、华米科技、阳光电源、安科生物等为代表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形成了智能语音、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公共安全、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高端产业集群,建有集成电路(芯之城)、智能语音(中国声谷)、生物医药3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区内企业2万家,高新技术企业603家,自主培育上市公司18家,在146个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中位居第7位[1]。作为安徽省最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合肥高新区科技企业融资需求旺盛,成为科技金融发展的推动力。目前,区内创投及资本聚集,拥有投资基金80余支,总规模超千亿元,为企业提供了天使投资、创新贷、政保贷等全方位、全周期的投融资服务。在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引导下,科技金融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技金融的创新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支持。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自2012年4月合(肥)芜(湖)蚌(埠)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入选首批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后,安徽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从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创新投入和人才扶持力度等方面出台了26条细则,进一步推进试验区发展。2017年发布的《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中,从政策扶持、风险控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科技金融的发展。合肥高新区管委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相继出台了专门性文件,如《合肥高新区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积极探索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为区内科技企业提供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并通过专利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平台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根据科技企业不同阶段资金需求及风险收益特征,合肥高新区已初步建成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创新融资体系。目前,区内银行、担保、证券、保险、基金、创业投资等各类金融服务机构数量已达200余家。合肥高新区管委会与杭州银行、徽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合作推出“创新贷”、“助保贷”等创新金融产品,累计扶持企业73家,发放贷款1.96亿元。近几年来,杭州银行、徽商银行分别在区内设立科技专营支行,努力共建科技金融创新试验基地,以大数据平台、互联网金融为依托,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联盟。同时,推出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内的金融服务模式,提供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此外,积极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发起设立了天使投资基金(1支),参股中兴合创、紫煦、兴皖创投等产业投资基金(7支)。合肥高新区财政累计出资4.28亿元,撬动资金规模25.61亿元,撬动比例达1∶6,有力支持了高新区内企业发展。与此同时,引进安徽省高新投、合肥市创新投等20余家投资管理机构,基金总规模超百亿元,形成“财政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的发展模式。目前,合肥高新区科技金融实力加强,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
我国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来自政府补贴及专项投入、企业自主研发投入、风险投资、面向社会发行股票、债券的直接融资和向商业银行、民间金融机构进行借贷的间接融资等,其中银行借贷依旧是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来源,而中小型科技企业从商业银行贷到的款项非常有限,致使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不顺畅,后续产业化发展资金更是难以为继。目前,由于科技企业成长的不确定性、科技金融投融资系统尚未完善,合肥高新区科技金融发展面临着诸多困境。
中小型科技企业凭借创新性、高收益、高成长性特点,成为市场经济下极具潜力和发展前景的经济力量。然而,科技企业的发展在技术开发、商业运作模式、市场前景上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风险高,加之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缺乏信用担保和有效抵押,因而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在不能对企业的实际状况做出有效评估的情况下,它们难以成为银行融资的对象。所以,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遭遇融资难的问题,资金缺口成为制约其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随着企业升级换代的加快,能否寻找到充足的资金支持成为越来越多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目前,央行虽然基本建成了个人和企业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但这一套体系主要服务于传统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机构覆盖不够。一方面,快速发展的中小科技企业迫切需要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由于征信体系的缺失,使得科技金融风险加大。形成上述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来自高科技企业发展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外,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原因。首先是科技投融资主体彼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2]。这种不对称来自企业和金融机构2个方面。随着企业间竞争的激烈,科技创新成为企业存活的关键,使其很难披露完整的信息。科技企业信息的不对称、不完整也导致企业难以长远发展。金融机构信息披露不透明,使得科技企业不能及时了解其投资的相关情况,降低了获得资金贷款的可能性。其次是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可供科技企业融资的门槛高、渠道少,无法满足科技企业的实际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企业的发展。另外,专业从事科技金融服务人才的紧缺,也大大影响了科技金融服务效率,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全面发展为金融改革创新、对外开放提供了新思维与新视角,极大地促进了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创新为突破科技金融的发展困境提供了解决之道。以互联网金融为切入点,构建适度超前、符合客观需求的金融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高度结合。目前,合肥高新区互联网金融的应用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如何抓住机遇,实现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笔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依靠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能够对海量信息做出有效的组织、排序和检索,有针对性地满足信息需求,使投融资主体实现金融信息对称最大化,降低科技金融信息成本。通过数据模型分析平台,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准确的销售、客户评价、信用等信息,使其可以从多个维度评价企业成长,提高投资决策效率,畅通科技企业融资渠道,使投融资主体有效匹配项目,满足双方需求。同时,大数据平台信息的交互共享,也为科技企业提供了销售平台和直接的融资平台。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科技金融可以为高成长性的科技项目提供高风险高收益的股权融资。
借助互联网金融技术优势能够有效化解科技金融风险评估与控制的难题。通过自身的数据平台,金融机构可以储备与融资主体往来的所有信息。通过数据的核查和评定,可以鉴别客户信息真伪,快速获得有价值的投资信息,精准把握风险发生的规律,及时预见和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从而增强风险的可控性和管理力度。
众所周知,由央行构建的征信系统很难覆盖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机构。征信体系的缺失,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导致企业融资渠道不顺畅。互联网技术为科技金融征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有利条件。目前,大数据、云计算在征信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互联网信贷服务机构的出现和发展弥补了科技金融征信体系缺失的空白。互联网征贷服务机构采用互联网技术,对自有的大量交易行为数据、客户基础信息等庞大信息资源进行非结构化数据整合,去伪存真,做出有效评估,构建风险评价模型,从而预测现有客户的信用状况。
科技金融征信系统的建立与完善,不仅有利于规避与控制科技金融自身发展带来的风险,推动科技金融健康发展,而且通过互联共享,使投融资双方容易获得相关信息,从而充分发挥资源的配置作用。同时,不断完善的科技金融征信系统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通过共享信息,可以实现对金融风险的全面掌控。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是网络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等核心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移动通信技术普及的条件下产生的。互联网金融主要依靠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多种投资解决方案及多元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时和全方位收集、处理与分析科技企业信息,能够及时了解科技企业的生产及资金需求状况,为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在项目投融资比配、风险投资、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差异化资金管理方案,推动金融核心业务在信息对称及风险可控基础上的不断创新,使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进而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最大的金融支持。
我国科技金融实践尚处于探索阶段,在科技金融配置、法律法规制定、完善促进机制等方面,各级政府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目前,在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担保及服务等诸多领域,政府都是主要参与者,对各类金融机构投资科技企业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因此,整合构建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使之成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渠道,通过共享信息平台,为园区内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开展便捷多样的服务。例如,政府部门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园区内的高科技企业采取直接性金融扶持、政策性风险担保、税收政策优惠等方式助力科技创新;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协议合作的方式,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搭建融资授信平台;通过网络平台设立资讯、信用、金融服务等功能板块,服务于园区内高科技企业;强化科技型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企业信用调查、信用评级等,积累企业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法律发布信用信息,通过促进信用信息的交流,可以达到规范信用中介服务和推进企业间信用交易的目的,从而使信用评价、政府支付和企业融资能够有效结合。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信息技术,可以实现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高效便捷性。在此背景下,可以借鉴互联网金融的成功经验,探索科技金融创新服务模式。通过构建科技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作联盟,提高投融资双方的资金配置效率[3]。借助大数据分析科技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品推广与销售等方面的融资需求,通过整合资源及合理配置资金,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为解决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企业的融资提供适宜的金融解决方案。基于合作联盟,各商业银行、风险投资主体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海量信息,快速寻找与之相匹配的目标客户,为其提供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金融服务[4]。这种服务模式不仅降低交易成本,有效地促进科技成果的创新与转化,而且有助于科技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开拓市场。因此,在当前科技金融服务仍以政府贷款和财政补贴为主的情况下,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探索科技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有利于创新和改进科技金融产品,有利于吸引其他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共同参与科技企业的发展,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为科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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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市高新区管委会.园区概况[EB/OL].http://www.hefei-stip.gov.cn/yqgk/yqjs/index.2017-03-12.
[2]赵宇,杜伟岸,李树娟.互联网金融促进科技金融发展机制的研究[J].西南金融,2016,(12):39~43.
[3]廖传惠,杨渝南,陈永华.互联网金融、公共科技金融与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J].科学管理研究,2015,3(2):97~100.
[4]李运河.基于互联网金融框架的科技金融创新与发展机制研究[J].兰州学刊,2014,(8):175~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