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敏
(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山东 泰安 271000)
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阴道分娩者出血量大于500毫升,剖宫产者出血量大于1000毫升时则判定产妇出后出血[1],产后出血会导致产妇失血性休克,继发性贫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甚至导致产妇死亡。本文主要研究剖宫产产后出血治疗的效果,具体内容如下:
选取2016年3月~2017年3月我院收治的剖宫产产后出血产妇80例为研究对象,产妇年龄21~39岁,中位年龄(33.4±5.7)岁,孕周37~42周,中位孕周(39.5±2.7)周;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产妇均分成实验组和对照组,各40例。
本次研究中产妇行剖宫产术前,纠正产妇贫血,并准备好缩宫素(生产厂家: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0482),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生产厂家: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4183),卡前列甲酯栓(生产厂家: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800006);在进行剖宫产手术时,对照组产妇给予缩宫素10 U宫体注射、子宫按摩,同时舌下含服卡前列甲酯栓。实验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向产宫体注射250 ug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并采用宫腔填塞纱条压迫止血,术后产妇子宫收缩仍欠佳,则可在15至90分钟后再次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使用量小于2000 ug(8支)。
本次研究中,医护人员需要仔细记录产妇的手术时间、产后2 h出血量、产后24 h出血量以及术后并发症等情况,对比两组患者治愈效果以及并发症发生情况。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数(%)表示,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实验组手术时间、产后2 h和产后24 h的出血量情况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存在(P<0.05)。见表1。
表1 两组产妇手术时间以及产后出血量对比(±s)
表1 两组产妇手术时间以及产后出血量对比(±s)
组别 例数 手术时间(m) 产后2 h内出血量(ml) 产后24 h内出血量(ml)实验组 40 56.72±8.31 1114.63±42.15 1327.88±53.96对照组 40 62.34±9.23 1156.15±47.53 1364.27±68.33 t 2.8619 4.1335 2.6433 P 0.0054 0.0001 0.0099
对比两组产妇剖宫产术后并发症发生,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对比两组产妇剖宫产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 [n(%)]
产后出血,是目前我国孕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产后出血不但会导致产妇出现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失血性休克以及感染等症状,严重者甚至会造成死亡[2]。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与宫腔填塞纱条联合治疗产后出血可以有效降低治疗风险,宫腔填塞纱条可以增加子宫腔内压力,强迫子宫静脉收缩,促进产妇自身肌体机体凝血功能快速发挥作用,起到有效止血效果[3]。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可以增加Ca2+在肌细胞膜中的反流量,提升产妇细胞中的Ca2+含量,增强其肌原纤维快速收缩,起到良好的治疗效果,有效降低产妇的出血量和手术时间。
本次研究发现,实验组治疗产后出血的效果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剖宫产产后出血行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与宫腔填塞纱条联合治疗的效果显著,值得临床应用。
[1] 孔玉玲.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宫腔填塞纱条治疗前置胎盘剖宫产产后出血的疗效观察[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4(12):48-49.
[2] 庞素琴.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剖宫产术后出血的临床观察[J].中国基层医药,2014(16):2513-2514.
[3] 冯苗苗,邢 梅.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卡贝缩宫素对前置胎盘剖宫产产后出血的疗效观察[J].中国计划生育和妇产科,2017,9(9):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