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湖北 襄阳 441021)
中小企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解决城乡居民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融资难”的现实始终制约着中小企业的成长,也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如何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为中小企业融资寻求出路,做到资源的有效配置,是我国一直在思考和努力解决的事情。借鉴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融资经验,近几年我国重点研究并开始采用供应链金融业务。不同于传统融资方式,这是一种更加科学、个性化以及针对性强的金融服务业务,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经营中各阶段出现的资金缺口问题。
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种针对中小企业的新型融资模式,这一金融创新产品以核心企业为依托,将上下游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有机结合,实现供应链全链条融资。有别于传统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有利于商业银行将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建立供应链数据库全面获取各类信息,达到有效的信用评级和过程监督。前瞻产业研究院的行业报告数据显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逐年增长,截止2017年已达到13万亿元左右,而到2020年,则有望达到15万亿元左右。供应链金融的迅猛发展,既能有效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又能延伸银行的纵深服务。我国于2016年5月发布的《中国供应链金融行业未来发展展望及十三五发展方向报告2016—2020年》也再一次强调了供应链金融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的重要性。
与发达地区相比,供应链金融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国内银行的追赶脚步是相当快的,已经认识到可以通过这种“1+N”模式促进整个供应链生产效率的提升和不断增值,实现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三方共赢。例如,中国银行2014年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总额达到近1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8%,累计拓展了华为、富士康、比亚迪、宇通客车、徐工集团、东风汽车等500多个供应链金融项目,为核心企业的8 000多家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服务。招商银行的核心板块之一“智慧供应链金融”业务则针对不同行业的供应链经营和管理特征,主推拳头产品,全面覆盖结算+融资,深度嵌入企业日常供应链经营和管理,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光大银行2017年推出的在线供应链平台“阳光融e链”则在汽车、钢铁等行业做的有声有色,既契合国家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和加大供应链创新的国家战略,又有效提升了金融机构业务处理效率,为客户带来了更好的体验。截止2017年,工商银行累计发展供应链超过3 200余条,为11 000多户中小企业发放信贷8 000多亿元,融资金额5年中同比翻了8番,其中“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累计为1 000余户中小企业发放融资额300多亿元,成为最受中小企业欢迎的产品之一。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兴起已成为中小企业打开利润之源的钥匙,随着社会的发展,会成为越来越多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首选。
截止2017年,湖北省共有中小企业类市场主体97.81万户,比去年底增长3.6%。中小企业的飞速发展,已成为湖北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农村经济增长的主体力量。但是,“融资难”对中小企业的困扰仍是第一位的,手中无粮的困境严重桎梏着中小企业的业务发展。从调研结果来看,在融资方式选择上,大多数中小企业仍采用银行贷款,极少部分采用小额贷款公司或民间拆借等融资方式,模式比较单一和保守。且大多数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说明企业的资产还是比较优良的,但是由于银行的“嫌贫爱富”,相当一部分企业是“想贷却没有好的方式”,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新型融资方式。
目前,湖北省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还不够大,发展也比较滞后。截止2016年,交行湖北省分行在医疗卫生、建筑施工等核心企业供应链项目上,累计发放小微贷款近2.6亿元,新拓展小微客户100余户,为更多的企业缓解了“融资贵、融资难”问题。随着我省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也为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湖北省供应链金融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银行在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存在很多顾虑: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违约成本较低;存在税务问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规模相对小,抵御风险能力弱;人员流动性较大等。其次,由于中小企业数量庞大,资金需求量大,经营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致使银行授信业务量大、业务办理程序复杂,这就会对银行工作的效率和成本提出严峻挑战。最后,由于大多数的供应链处于“上游弱势、下游强势”的不均衡状态,这就使得上游的中小企业相对于下游的深加工和销售产业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必然会影响到下游企业参与到整个供应链融资形成的积极性。并且,由于这种新型的金融服务业务实施和技术产品的宣传和服务不到位,大多数企业甚至从未听说过这种新型的融资模式。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商业银行的传统收入来源—存贷利差不断缩小,拓展中小企业贷款等业务的竞争正在白热化。如何尽快地开发金融衍生品,开展金融创新,拓宽业务,将是未来商业银行成败的关键。目前,供应链金融正在成为商业银行新的竞争点,也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的新出路。
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意识,充分认识到它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采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支持其发展,并大力加强业务宣传力度。国家应积极制定专门针对供应链金融融资的法律法规、实施意见及建议,完善《物权法》等相关法规,规范金融机构、企业和第三方的融资行为,使得这一交易行为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在给予其法律地位的同时,积极防控风险,创造公正的法制环境。地方政府则可制定相应的鼓励和奖励政策,积极宣传成功案例,打消中小企业运用供应链金融融资的顾虑,促进银企协同发展。同时,地方政府应利用湖北省的区域经济优势、地理优势和政策优势,以武汉市为中心,构建1+N城市圈,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大力扩张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建立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预警系统。商业银行在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同时,需高度重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防控。各商业银行应及时出台具体的业务管理办法,从制度上防微杜渐。并大力加强信息平台的搭建,建立不同于传统融资模式的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即“主体评级+债项评级”,及时掌握相关的资金、物流信息,实现资金的封闭管理,将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防范内嵌于对企业和个人的日常金融业务之中。在信用风险方面,根据企业和相应产业链的特点,不断创新质押、抵押等担保方式,加强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间的利益联合。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主体共同参与进来。
(2)培养专业的人才队伍。供应链金融业务在湖北省起步较晚,银行系统内还缺乏精通此融资业务模式的专业性人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上的扩张,也难以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发挥积极作用。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从营销推广到实际操作、过程监督、产品创新、客户维护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专业素养的人才进行操作管理。随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银行机构不仅需要设立专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部分,还需要建立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制度,进一步强调专业素质。
(1)加强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的信息互通。通过建立核心企业数据库,实时监控上下游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和销售等数据,了解经营状况,及时沟通并有利于银行调整信贷对象和信贷规模。随着目前产业集群效应的凸显,中小企业应当摒弃“小而散”、“小而全”的经营模式,避免规模不经济,以核心企业的规模经济优势为依托,逐步走上以小补大的良性发展轨道。
(2)促进第三方物流,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物流行业的发展是供应链金融融资的润滑剂,是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必不可少的一个主体。目前,湖北省物流业发展速度较快,产业规模也呈不断扩大趋势。“十二五”期间,湖北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促进全省物流业发展,在促进物流产业集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物流总额从2011年的45 919亿元,增至2015年的77 138亿元。湖北省制定的《湖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到2020年,物流业增加值将达到3 600亿元左右,基本建立现代化物流服务体系。在全省现代化物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该基于供应链金融管理的角度去定位自身的服务功能,这不仅有助于提高相应的资金流和信息流方面的服务,也为自身争取了更为广阔的利润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