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渊迪
内容摘要:放置到整个百年学术史的大语境中,许建平先生的经学研究特色可以说是以传统经史小学这一旧的问题意识来攻治敦煌文献等新的文献材料,其新著《敦煌经学文献论稿》则标定了这种研究路数的新高度。该书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学术特色:钩贯群经、精通小学和尊重成说。
关键词:经学;小学;敦煌;异文
中图分类号:K87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18)06-0177-05
中国敦煌学在发端肇始之时是带有浓厚的旧问题意识的,即以经史小学和金石学这类有清三百年最为发达的旧学问来研治敦煌文献这堆新材料,可以说是以“旧问题”治“新材料”。无论是罗振玉对于敦煌写卷的拚命刊布,还是刘师培对写卷异文的精细考订,都是如此。大约在上世纪20、30年代,中国的敦煌学经历了一次急剧的转型,从此转向了对变文、胡语文献、夷教文献、经济文书乃至壁画艺术等“新问题”的探讨,先前的“旧问题”则被冷落下去,直至今日,这一大趋势仍未见改变的迹象。因此,自上世纪30年代至今,在整个敦煌研究的大格局中,敦煌经学文献研究所占比重偏小,其中论断精确、质量上乘者更是少之又少,许建平先生却是这其中的佼佼者。自上世纪末以来,许先生一直埋首于敦煌经籍写卷的整理与研究,二十余年艰辛,换来数百万字的著述,这其中,无论是“最全面、最准确、最简洁”的《敦煌经籍叙录》①,还是煌煌五巨册的《敦煌经部文献合集》(群经类及小学类群经音义之属),以及本文将要着重论述的《敦煌经学文献论稿》,皆足以标定许先生在敦煌学界之地位,亦足以标定敦煌经籍文献研究在整个敦煌学史上的新高度。
《敦煌经学文献论稿》(以下简称《论稿》)于2016年4月出版,收录许先生自2000年以來已发表论文21篇,外加学术自述《我与敦煌学研究》一篇,乃许先生有关敦煌经学方面研究成果的最新结集。笔者自去年9月始获此书,反复翻读,深觉汲深绠短。钻坚仰高之余,每有心得,辄随笔记之。愚见所及,是书特色,略有三端:一曰钩贯群经,二曰精通小学,三曰尊重成说,兹各举数例,分述如下。
一 钩贯群经
自来治经之途不外两端,或穷治一经以通群经,或泛览群经而归宗一经。这两者在本质上并无区别,都是对治经者提出了通贯群经的要求。许先生之研治敦煌经籍,也照样做到了钩贯群经。具体到《论稿》本书,其钩贯群经之处亦自有特点,大约有如下三端。
第一是对于群经字面的贯通。经典字面,常有诸经参见,因此,对某经中一字之考查,往往需要钩贯他经中之对应诸字。如《唐写本〈周易经典释文〉校议》中,为论证“劳谦匪解”之“解”字乃“佳卖反”而非“佳买反”,许先生将经典中凡出现过之“解”字全部摘出,即征引到《易》《诗》《周礼》《礼记》《公羊传》五经,共出“解”字十条,其中读为“懈”、作懈怠义解者计七条,《释文》无一例外皆读去声卦韵;作说解、解脱等义解者三条,《释文》又无一例外皆读上声蟹韵,是知《释文》于“解”字上、去读音分别甚严,而“劳谦匪解”之“解”显然作懈怠义解,故当读去声。然则宋本《释文》之作“佳卖反”者正确,而P.2617《易释文》写卷之作“佳买反”者误,盖误“卖”作“买”。许先生于下文论证“买”、“卖”二字之易混淆致误,又例举书证四条,其中两条是经部文献[1]。
第三是对经理的通解以及对群经体例的把握。清代朴学家的长处在“一字不肯放过”,即于经籍中一字一词必推寻到底,随之带来的流弊则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于经籍大意反而疏忽了。许先生在步趋清儒的同时,却避免了这项流弊。《论稿》中亦有以经典理论来解决问题者。如《关于傅斯年图书馆所藏〈周易正义〉写卷》一文中,其证明《贲》卦下孔疏“坤之上六,何以来居二位不居于初三;乾之九二,何以分居上位不居于五者”之“初”字为衍文,便全凭《周易》象数变化的理论来解决。其文不长,且抄如下:
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荀爽曰:“此本《泰卦》。”《贲卦》自《泰卦》来,《泰卦》下乾上坤,其上六来居二位,二位而居上六(引者案:此作“九二而居上位”似更合适),则成《贲卦》。坤之上六,坤卦之极,其对应之爻乾三也;乾之九二,其对应之爻则坤五也。今坤之上六下居乾二而不居乾三,因“坤性柔顺,不为物首”也;乾之九二不居于坤五而居于上六,因“乾性刚亢”也。“初”字当是衍文。若该句作“何以来居二位不居于初三”,则下句为何不作“何以分居上位不居于四五”也?写卷无“初”字,是也。[1]82
五经中数《易》最难,以象数解《易》难之尤难。许先生此处解《泰卦》、《贲卦》演化消息略无疑滞,其于他经经理之熟稔更无待论矣。此是通解经理之例。
《唐写本〈周易经典释文〉校议》第2条,其举证多方,周详往覆,以发明《易释文》“卦末注同”之例,从而知P.2617号写本《易释文》中“乌路反注同”句脱“卦末”二字(在“注同”前),而“所恶乌故反”为后人妄添。此是把握经籍体例之例。
二 精通小学
既然群经异文极其丰富,而这些异文间的关系又极为复杂,或此为本字,彼为借字;或此为古字,彼为今字;或此为正字,彼为俗讹;或一正一误,或字可两存,不一而足,那么,在对种种异文作出取舍判断时,便要求学者必须精通小学。因此,清代经师无不精通小学者,王国维谓有清一代学术“所以超绝前代者,小学而已”[2],可谓一语中的。
许先生既步趋清儒,其于小学自然十分注意。在《整理敦煌文献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文中,他特别指出:
在异文录校时,存在问题最多的是关于古今字、通假字、异体字的判定。很多论著在碰到这一类的异文时,往往不作考察,就简单地赋予“通假”二字,不仅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产生了新的讹误。正确地判定它们的关系,对于考证写卷价值有重要的作用。但这要求整理者必须具有文字、音韵、训诂方面的一定功底,否则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1]38
就《论稿》所见,许先生之长于小学大约有三方面之特色。
一是精熟《说文》。《说文解字》乃治小学之第一要籍,自段玉裁为之作注,所谓“创通条例、开发奥窔”[2]卷27(19A),此后,有关《说文》之著作可谓汗牛充栋。许先生于清人有关《说文》著作的掌握简直到了叫人惊叹的地步。所谓“四大家”之著作自不必论,煌煌数百万字的《说文诂林》也常在引用之列,甚至于《续修四库全书》及《中华汉语工具书书库》所收录的清人《说文》著述也几乎被许先生爬抉殆尽。清人以外,近百年来续出有关《说文》之要籍若马叙伦《说文解字六书疏证》、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季旭升《说文新证》等也常在引用之列。
三是长于音韵。古音学在先秦经籍文献研究中的重要性早经前辈名家指出,今日已是众所周知,不必赘引。然音韵学向称绝学,今日学者大多更是视为畏途。许先生于音韵方面却特别擅长。论稿收论文21篇,其中专门研究音义写卷者即有7篇,论篇目,占全书三分之一,论篇幅,却几乎占了全书之半。应该说,这7篇文章是全书中最能代表许先生治学特色、发明最多,同时也是最难读的文章。不过,必须指出的是,这些文章虽然都是研究音义写卷,却并不讨论音韵本身的问题,许先生只是将音韵作为工具,最终的落脚点仍然是文献本身,这一路径与清儒毫无二致。
在这些文章中,我特别要提请读者注意的是《“又音”考》一文。此文所考者不过21条音切材料,却竟然写成了上万字的论文,其功力可以想见。而其中第14、15两条更是几乎在一空依傍的情况下(没有直接文献材料,仅据音切以及旁证),凭空考出了两条以前经学家都未见过的异文:一是《诗经·大雅·皇矣》“攘之剔之”之“剔”字,据许先生所考,六朝时当别有作“鬀”之本;一是《大雅·生民》“载谋载惟”句郑笺“则诹谋其日”之“诹”字,据许先生所考,六朝时当别有作“掫”之本。说这两个异文“一字千金,惊心动魄”,殆不为过。
三 尊重成说
尊重先贤成说也是《论稿》之一大特色。许先生在谈及整理敦煌文献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时,特别强调了当下的敦煌文献整理对清人的研究成果不够重视[1]41。这显然可以反证,许先生本人是极其重视既有研究成果的。《论稿》中引用清人以及近人著作者比比皆是。随手举例,如考今本《谷梁传·庄公二十年》“冬,齐人伐我”之“我”乃“戎”之误,即引赵坦、钟文烝之说;考今本《毛诗·豳风·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斨”传“隋銎曰斧”下脱“方銎曰斨”又迭引阮元、陈奂及潘重规之说[1] 12-16。
书中有好多地方,往往是引了前贤成说后,便得出结论,许先生自己的意见一点也不掺杂进去,乍看“殆同抄书”。实则汇集前人学说并抉择之,又谈何容易?抄哪些,不抄哪些,实有自家见地在。同样是清人的见解,《论稿》第14页于王先谦之说不就果断抛弃了吗?显然,这样的抄书,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抄得好的。众多前贤成说经过研究者的含英咀华,最终汇集在一起,这对于后来学者而言更有意义。王重民先生《敦煌古籍叙录》是敦煌学史上不刊的名著,其中好多地方王先生也只是汇集成说,而并不提出自己的意见,许先生却评价说:“能将散见各处的研究成果汇为一编,为后人利用这些成果提供方便,其功可谓至大。”[1]110这一评价也未始不可移用于《论稿》中的很多条目。
具体来讲,许先生之重视前人成果亦有其特色,大约三条:一、特重清人成说;二、于台湾、日本著述之搜罗不遗余力{1};于未公開发表的著述也不轻易放过{2}。
也正因为这份敬业,这份认真严谨,许先生于那些学术质量低劣以及学术不端的行为绝不宽贷。且看《敦煌出土〈尚书〉写卷研究的过去与未来》一文中对吴福熙《敦煌残卷古文尚书校注》一书的批评[1]113-114,那真是拳拳到肉、针针见血,读来虎虎有生气。如此是非分明,在今日“一团和气”的学术界难能可贵。
笔者愚钝,所见《论稿》之学术特色主要便是如上这些,或许隔靴搔痒,说不到要害,那便要请许先生及读者诸君见谅。
至于该书也存在着一些小小瑕疵,却无伤大雅,读时顺手摘出,或便于许先生日后之修订。如下:
第71页注③“(明)毛居正”,“明”当标作“宋”,毛居正为南宋人。
第78页第11行、第84页正文倒数第5行“1917年”乃“1919年”之误。考许先生所引罗振玉致王国维信在《罗振玉王国维往来书信》中编为第617号[3],是信原书考订为1919年所作,综合前后各信,其作于1919年者当不误。
第108、110页两处“胡士鉴”皆为“吴士鉴”之误。
第209页正文倒数第1行“P.2729”乃“S.2729”之误。
参考文献:
[1]许建平.敦煌经学文献论稿[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88-90.
[2]王国维.殷虚书契考释后序[C]//王国维.观堂集林.上海:商务印书馆,1940:卷27(18B-19A).
[3]王庆祥,萧文立.校注.罗振玉王国维往来书信.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47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