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奇 刘正桥
(1.泰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山东泰安271000;2.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湖南长沙410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作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经济新常态和新旧动能转换下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资源更多地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增长点,是满足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思路,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题中之义。
然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明显的“轻资产”和“高风险”特征,这就使得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难以依靠传统的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当前银行业对创新型产业的金融支持存在着不平衡和不充分等问题,银行信贷投放仍然以“重资产”行业为主,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环节的科技创新型初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然非常突出。显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具有不同于一般产业金融支持的特殊性。探讨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可行方案,对于处于新旧动能转换关键阶段的山东省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到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新动能”作为热词之一被屡屡提及。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诸多新产业、新业态蕴含巨大发展潜力,经济发展新动能正在形成[1]。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过程中,新动能表现以创新驱动、技术进步、消费升级为牵引,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标志,以数字经济、智造经济、绿色经济、生物经济、分享经济等为主要方向,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物质生产、流通和交换模式的新生产力。
“新旧动能转换”最早来自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10月的政府会议中对当时中国经济进行的初步判断,即“我国经济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的艰难进程中”。2016年以来“新旧动能转换”连续3年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2018年1月3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标志着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正式成为国家战略,山东省将在全国新旧动能转换中先行先试、提供示范。随后山东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动员全省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方力量,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迅速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吹响山东省向高质量发展的进军号,迈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步伐。
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中,其核心是构建以实体经济为本体、以新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为支撑的“一体两翼”产业发展新格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目标设定,到2020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将持续壮大,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到2030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导力量。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形成未来竞争发展与创新的新动力。显然,战略性新兴产业,正是当前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和主导力量[2]。
2018年国务院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让山东省成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焦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是山东省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前列的重要战略部署。2018年《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将智慧产业化作为主攻方向之一,明确要求“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集聚区和特色产业集群,实现新兴产业提规模”。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山东省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为此,山东省将着力培育壮大“5+5”十强产业,构建“12+1”项目布局、“10+100”项目推进机制,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取得实质性进展。山东省确定的“十强产业”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五个产业属于新兴产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赢得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所在。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是要具备有助于产业调整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在现实经济发展中,金融资源作为最基本的战略性稀缺资源和对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重要资源配置工具,对产业调整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面都发挥着广泛而关键的作用。一个国家所建立的金融体系如果功能完备且运行高效,不但能够发挥投融资功能,而且具备风险分散、价格发现和激励约束等功能,可以有效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创新驱动,保驾护航。金融资源能否得到高效创新配置成为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难题中的重要环节。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需要持续而巨额的资本资源投入,虽然国家政策支持和金融机构支持使得其发展境况有一定程度改善,但是其融资困境并未从根本上发生改变,问题并没有得以真正解决,因为健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系统并未建立。除了国家政策支持和金融机构的支持外,它迫切需要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特性相匹配的市场性金融支持的参与。
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发展存在明显的金融短板,金融支持方式及效率亟须改进,在发展阶段、产业特征和企业构成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3]。
1.产业发展阶段与融资形式不匹配
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向成熟阶段演进,向其供给资金的风险也在逐渐减小,故而供给资金的种类应当从可承受高风险的资金逐渐下降,前期进入的资金应该是能够承受最高风险的。以美国硅谷为例,其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得到了风险投资的支持。而在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风险投资严重缺位。
2.产业特征与传统的金融供给模式不匹配
银行间接融资是国内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但银行贷款的发放更多着眼于各类有形资产,如房地产、大宗原材料等固定资产或实物,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大多属于“轻资产”型,缺少银行偏好的固定资产等传统抵押品。银行贷款偏好和企业资金融通需求间的错配导致诸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难以获得来自银行的资金支持。
3.产业领域中企业构成与银行贷款倾向不匹配
中小型创新企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力军,特别是在生物和新材料等细分领域,中小企业占比高达75%,而作为融资主渠道的银行偏好“贷大、贷集中”的客户授信模式。传统的银行信贷模式并不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小、散、专”的行业主体结构[4]。
此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不仅是一个技术性的金融问题,还涉及市场的功能与定位、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2017年3月,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金融部门应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金融支持,积极拓宽技术密集型和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一方面,国家开发银行在“十三五”期间将安排不低于1.5万亿元融资总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规划,国开行将重点支持实施“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的21项重大工程和创新平台建设,并通过投贷联动等创新模式,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已成为新兴产业的强大助推器,从沪市情况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已逐渐成为新上市公司的主力军。上交所统计显示[5],2017年沪市新增IPO上市公司214家,融资规模达1376.56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82家,同比增长109.3%,占IPO新上市公司总数的85.0%;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12家,同比增长107.4%,占比为52.3%。显然,未来应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成长特性,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匹配以相适应的金融工具与融资形式。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所获取的金融支持主要依托于政策性资金支持、企业自有资金支持和银行信贷资金支持,部分企业能够成功上市获取直接融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市场化融资方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效应并不明显。
1.间接融资环节
银行贷款对中小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门槛高。一方面,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要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主要是面向盈利能力较强的大中型企业的,供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选择的金融工具和服务十分缺乏。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为了尽可能降低资金风险,需要贷款申请企业提供足够价值的抵押物,同时尽可能缩短贷款期限。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大部分企业无法提供足额的担保,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2.直接融资环节
大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自身实力有限,难以达到资本市场上市要求,无法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可见,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渠道均受阻的现实使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面临融资困境,也造成其缺乏资金支持保障,制约了其整体发展的步伐。
战略性新兴产业因仍然处于成立期和成长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核心技术的支撑不足问题较为突出,自主创新能力薄弱,而核心技术创新与研发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资源,其培育和发展融资尚未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此外,仍存在政府投资冲动和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不独立等问题。整体而言,我国资本市场正逐步由原有的银行主导型转向银行与证券共同发展型。因此,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中,资本市场将逐步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山东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努力探索促进新旧动能持续转换的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1.传统动能改造取得明显进展
“十三五”初期山东省三大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6.7∶45.3∶48.0,第三产业成为经济增长主动力,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6.4%。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4.3万亿元,居全国第2位,其中轻工、纺织服装、机械、化工、冶金、建材、医药等7大支柱行业占比约80%。传统产业与信息、智能技术加快融合,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技术改造投资1.6万亿元以上,居全国首位,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过1000亿元的产业集群超过10个。钢铁、煤炭、电解铝、轮胎、水泥等行业落后低效产能加速退出,为先进产能腾出广阔空间。
2.新经济发展实现一定突破
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要特征的新经济增加值占山东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2.6%。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等产业快速成长,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2%。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个性化定制、云智造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信息、金融、科研和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快递服务增势强劲,为加快培育新经济、促进人民群众消费升级提供了重要支撑。
3.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呈现新活力
山东省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5%。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5.5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5%左右。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数量均列全国第一。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试点)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建设。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专业化、技能型、多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资源总量突破1500万人。
毋庸置疑,山东省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大而不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与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相比,山东省产业转型与结构调整缓慢,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不大,科技产业化、市场化力度不够,科技经济发展质量还不高。新经济规模偏小,新兴产业占比低,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实力整体偏弱,新业态、新模式处于起步或跟跑阶段,新动能对经济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研发创新投入不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仅占7%,科研成果转化率偏低,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高。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提出加快培育山东省战略新兴产业,推进该产业专项资金的优化处理[6]。2017年山东省服务业投资完成26330.1亿元,同比增长12.5%。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投资快速增长,分别增长39.8%、35.6%;技术改造投资增速快,比重高,工业技改投资16728.6亿元,增长14.1%,占工业投资的比重为64.3%,比上年提高6.6个百分点。在高新技术产业、高耗能行业、装备制造业、产能过剩行业中,技改投资分别增长17.3%、17.2%、10.8%和7.8%,依次比上年提高14.9、3.6、7.1和10.7个百分点。2016年至2018年,山东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引导基金5亿元,初步形成了具有不同政策导向、不同投资偏好的基金群。
山东省从政府扶持、金融市场运作、监督管理的角度全方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但融资渠道仍然相对单一。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是从银行贷款渠道获取资金支持,但是由于本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仍然有成立时间短、风险大、经营不稳定等情况出现,获取银行贷款有一定难度。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支持比例不高,在山东省公布的第一、二、三批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名单中,共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257家,其中已经上市的企业43家,其比例仅为16.7%。资本市场这一直接融资渠道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仍然处于相对滞后状态。
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7],财税金融支持是重要着力点,政府和金融市场的协同联动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省、市各级政府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服务创业创新的作用,完善管理规则,做好风险防控,高效开展投资运作,带动社会资本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以“创新券”、引导基金等方式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示范工程、创新中心等载体的支持。充分发挥省级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的作用,设立新兴产业创投基金,重点投向早中期、初创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8]。
省、市各级政府需探索建立项目推介常态化制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采取投贷联动等新模式。在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建立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完善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探索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银企对接。鼓励建设数字创意、软件等领域无形资产确权、评估、质押、流转体系,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推动发展一批为飞机、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等产业服务的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公司[9]。
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推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培育计划,重点扶持和优先培育有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挂牌上市。山东省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应依托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打造专业化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在融资渠道拓展方面,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鼓励探索开发高收益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金融产品,稳步推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展[10]。
政府和金融市场协同联动,鼓励私募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创新省级引导基金合作方式、放宽合作条件,积极吸引大型央企、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等投资机构以及高水平投资管理机构合作设立共同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或拟挂牌企业。充分发挥私募基金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优势,省级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投资的挂牌企业,引导基金可根据企业需要跟进投资。积极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批量转板至“新三板”的企业。建立投资基金和银行信贷投贷联动机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放大倍数跟进省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投资的挂牌企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