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新要求,平顶山市鲁山县编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通过做“加法”,实现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和保障重点领域急需“双目标”,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做“加法”。围绕县域发展中心工作,持续增强重点领域机构编制保障。建立事前调研与事后问效跟踪机制,对提出的用编申请、机构调整设置等机构编制事项的,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摸底,通过测算实际工作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初步确定编制使用量及机构设置的必要性,并对运行情况及时开展跟踪问效,确保发挥应有作用。用活“带编调人”“内部调剂”“动态调整”等方式,盘活机构编制存量,以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好,为重点领域改革提供保障。二是围绕用编进人做“加法”。按照“空编单位按需进人、满编单位先出后进、超编单位只出不进”的原则,着力加强用编进人计划管理,严把编制“入口关”,进一步完善用编审核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结合当前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空编人数、人员年龄结构等情况,研究确定各类编制下达数额,将其均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对超编、满编、职能弱化、体制机制面临调整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安排用编进人计划,通过用编计划管理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结构。三是围绕智能平台做“加法”。围绕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着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例行检查制度,对全县机构编制数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查,实行数据“即时更新、每月核对、每年剖析”的日常督查机制,在每个数据录入更新前,通过“双人双审”工作模式,严格审验对应的机构编制文件依据和审批手续,实现督查有据、纠正及时,确保每一项机构编制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着力加强协作配合联动机制,强化与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实行信息共享与动态通报,建立起相互配合的“全链条”监督机制,有效促进了机构编制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