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族教一体”论,引导宗教中国化

2018-02-20 05:48李维建
新疆社会科学 2018年3期
关键词:信教宗教信仰一体

李维建

内容提要:“族教一体”论强调民族与宗教的一体性,将某一种宗教作为本民族永恒的宗教信仰与传统、与本民族的民族身份不可分割,从而强迫民族成员信教。文章在分析“族教一体”论的本质与特征的基础上,从哲学、历史、实践等多个方面对“族教一体”论进行系统批判,主张在宗教中国化的道路上必须反对“族教一体”论。

一、“族教一体”论的特征

近年来,中国出现了关于“族教一体”的争论,支持者与反对者各抒己见,目前仍未达成统一。“族教一体”论者多在网络媒体上以博客文章和论坛帖文发声,论证“族教一体”的合理性,认为“族教一体”是历史形成的;对于个别民族而言,某些特定宗教与民族身份互为等同、是民族发展的特殊性表现、反对“族教一体”等于干涉宗教信仰自由。*目前,支持者均以网名形式匿名发声,未署真名。代表性文章有:《与习教授谈谈“族教一体”捆绑束缚说》,http://www.sohu.com/a/127716021_365408;《驳习五一的“族教一体”论》,http://blog.sina.com.cn/s/blog_15e3636ed0102xga9.html。支持论者中,谩骂的网文也不少,但多被屏蔽。反对“族教一体”论的声音,既有纸媒文章也有网络发声,主要观点是“族教一体”论不符合民族、宗教的历史与现实,有干涉个人宗教信仰自由之嫌。*反对者的代表文章主要有:习五一:《“族教一体论”的危害》,http://www.wyzxwk.com/Article/shidai/2016/05/364803.html;高波:《破除“族教一体”的迷误》,《环球时报》2017年11月4日;司律:《“族教分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族—教关系》,《广西民族研究》2017年第4期;何金宝:《谨防有人借“族教一体”制造矛盾》,http://www.sohu.com/a/160893150_99895507。可见,双方的观点是针锋相对、各执一词、难以调和的。

“族教一体”论认为,根据历史传统,某个民族或族群只能信仰某一种宗教,并将这种宗教视为本民族或族群的“精神纽带”“文明载体”“文化核心”“共同的民族意识”,等等,将宗教等同于、甚至拔高到超越民族的地位。比如,维吾尔族、回族只能而且必须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藏族只能而且必须全民族信仰藏传佛教等。如果该民族或族群中的一员不再信仰该宗教、或者改信了其他宗教,就被视为违背了民族传统,也就不再被视为民族或族群的一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中国宗教信仰史上曾比较成功地否定了“族教一体”论,如民国时期关于“回教回族辩”的大讨论,基本上否定了“回教即回族”的观点。奇怪的是,近年来“族教一体”论又有卷土重来之势,且较之传统的“族教一体”论又有新的发展。

拆解开来,“族教一体”论的核心要点有三:(1)全民族信教,不允许民族内部有无神论者存在。(2)族即教,教即族,“以宗教为民族核心”*习五一:《“族教一体”论的危害》。,全民族的所有成员信仰且只能信仰一种特定的宗教,不许信仰其他宗教,实行族教捆绑。“在一些人那里形成‘族教一体’的观念,将民族和宗教捆绑起来,认为某一民族天生就是某一宗教的信众,或是认为某一民族就必然或必须信奉某种宗教;甚至以为某一民族的历史,就是该民族较多人口目前所信奉的宗教的历史;该民族的文化就是他们所信奉的宗教文化。”*④ 高波:《破除“族教一体”的迷误》。(3)强迫信教,不管你愿不愿意,只要属于这个群体就必须信教。因此,“族教一体”论的本质就是族教捆绑,强迫信教。笔者在实地调查中也发现,仍有许多干部、群众对“族教一体”论认识不清。一方面,大家都能认识到,宗教是信仰,与思想认识密切关联;民族是人的群体,是宗教信仰的承载者。但一谈到民族与宗教的关系时,分歧就显现出来了,“族教一体”的观念仍然被许多干部、群众奉为圭臬,认为“族教一体”是历史形成的,是民族传统、文化传统,也是既成事实,谁也无权改变、无法改变。这种“族教一体”的意识或理论,明显带有强制的性质,将某个民族或族群信仰某种宗教视为一种责任、一种义务,所以有时候“族教一体”又被称为“族教捆绑”。在现实生活中,“族教一体”又通过最常见的形式表现,如族内婚、教内婚、饮食禁忌等,使“族教一体”的粘合力非常强。

事实上,“族教一体”及其争论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国外也有。比如,有人认为,犹太人就应该信仰犹太教、科普特人就应该信仰基督教、托罗贝人就应该信仰伊斯兰教,等等。由于历史上某种宗教在这些民族或族群的形成、演变、发展过程中曾起过或正在起着重要作用,与该民族或族群的文化传统、民族习惯、民族意识、民族情感等关系密切,以至于有人自觉不自觉地将这种宗教与民族身份等同起来,作为民族身份认同的重要标尺、甚至最主要的标尺。正因为“族教一体”论与一个群体的文化、心理、传统、历史等相关,而这些因素恰恰是决定一个民族或族群的群体特征的重要因素,所以“族教一体”及“族教一体”论在国外也不乏支持者。

二、“族教一体”不符合时代发展,难以自圆其说

如果说,在某些民族或族群的历史上“族教一体”曾经存在过,那么随着社会的发展,“族教一体”已经不再适合时代的要求,“‘教族一体’做为一种历史存在,随着时代发展、随着伊斯兰教中国化的推进,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何金宝:《谨防有人借“族教一体”制造矛盾》。。“族教一体”论已成为过时的理论,再强调“族教一体”必将遭到越来越多的反对。有学者从历史、现实发展与宗教信仰自由三方面,初步批驳了“族教一体”论。④事实上,在历史、理论、实践等多方面,“族教一体”论都难以自圆其说。

(一)从哲学上说,“族教一体”论不符合唯物辩证法

辩证法认为,世界上没有永恒不变的存在,万事万物都以各种方式在改变,变化是永恒的,不变是相对的。宗教信仰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现象,也时刻在变化。宗教的变化有多种形式,可以有内部的改变,如宗教改革,宗教思想、仪式的演变等;也可以有外部的改变,如一个民族或民族成员改变宗教信仰,即不信或改信其他宗教。“族教一体”论强调一个民族或族群的宗教信仰不能改变,永远地族教绑定,显然在哲学层面就说不通,不符合“变化是永恒的”辩证法规律。

(二)“族教一体”论不符合世界各民族发展的现实

世界上不存在宗教信仰一成不变的民族或族群,改宗或不信教在民族或族群的历史与现实中都是普遍现象。现实世界中已找不出一个民族的所有成员仅信仰某一种宗教的情况。在我国,有“基本上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下文称“1982年19号文件”),1982年3月。,也就是说少数民族中有不信教的,而且这里的“全民信教”也并非指信仰某一种特定的宗教,还有信仰其他宗教的情况。所以,在中国少数民族中,不存在“族教一体”的现象。世界范围内也是如此,比如通常认为阿拉伯人信仰伊斯兰教,其实黎巴嫩的马龙派基督徒大部分都是阿拉伯人;波斯人、土耳其人等耳熟能详的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信仰的民族,他们的宗教信仰都是多元化的;以色列人也并非都信仰犹太教。

最能反驳“族教一体”论的民族,当属犹太人。在宗教与民族的关系上,世界范围内最接近“族教一体”的群体是犹太人。犹太教包含着对犹太人生活的多方面规范,犹太教不仅仅被视为一种宗教信仰,同时已经潜移默化为犹太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因此世人曾经很难在犹太教、犹太文化和犹太人身份之间作出清晰界定。犹太人也曾经认为,犹太教在犹太人的民族形成与维系,民族精神与意志的凝聚,民族文化的形成、生存与发展等方面曾起着巨大的作用,犹太人与犹太教不可分离。但是,随着犹太人向世界各地的“流散”,然后再在犹太复国主义号召下由“流散”汇聚耶路撒冷建国,犹太文化在漫长的历史和不同的地域中产生了各不相同的特质。例如,在启蒙时代前后的欧洲社会,在安达卢西亚(伊斯兰教统治下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在北非和中东、在印度和中国,乃至现代美国和以色列,许多文化现象已与宗教出现了很大程度的分离。*张倩红:《犹太启蒙运动初探》,《世界历史》2002年第5期。社会的发展使以色列不得不面对现实,放弃“族教一体”的传统。目前,犹太人身份的认定通常有两种情况:广义上来讲,根据犹太教律法的定义,一是,一切皈依犹太教的人都属犹太人(宗教标准);二是,由犹太母亲所生的人都属于犹太人(民族标准)。但是,关于何为犹太人的问题,犹太人内部分歧仍然很大。正统派犹太教和保守派犹太教界定一个人是否属犹太人的标准是看其母亲是否是犹太人,如果其母亲是犹太人无论她的子女是信仰犹太教、还是信仰基督教或者是无神论者,她的子女也被承认为犹太人;属犹太教少数派的卡拉派界定方法刚好相反,卡拉派认为父亲是犹太人他的子女就是犹太人;自由派和改革派认为,只要母亲或者是父亲有一方是犹太人并按照犹太人的风俗习惯抚育子女,他们的子女就是犹太人。以色列《回归法》采纳正统派和保守派犹太教的标准,即只要一个人的母亲是犹太人,无论信仰何种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都是犹太人。*The Law of Return,http://www.jewishvirtuallibrary.org/israel-s-law-of-return.这就等于说,当代犹太民族已经放弃宗教标准而采用血统标准,从而放弃了“族教一体”观念。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还是“族教一体”不适应时代发展和犹太人信仰的变迁,理论与现实间构成尖锐矛盾,因而他们才明智地选择放弃。

不只是犹太人,现在任何一个民族或族群再坚持“族教一体”都只能束缚本群体的发展,民族内部信仰的多元化已势不可挡。因此,“族教一体”论不符合当今世界民族与宗教关系的现实。

(三)“族教一体”论不符合民族与宗教关系史

简单回顾一下中国和世界各民族的发展历史就会发现,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从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处在不断演变过程中。人类社会最初的信仰都是各种原始信仰、万物有灵论、图腾崇拜,等等,到目前全球仍有大约五万种规模不等的宗教,人们就是在这众多的宗教中不断变换着信仰。汉族的宗教信仰不但不统一,且各地汉人的宗教信仰总是处在变动之中,中国本土宗教在与外来宗教的竞争中不占优势,现在外来的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成为在汉人中最有影响的宗教。可见汉人的宗教生态变化是多么巨大。这说明“族教一体”不符合宗教在中国各民族中的历史与现实。世界范围内也是如此。阿拉伯人原来信仰各种部落宗教、基督教,后来大部分阿拉伯人改信伊斯兰教;波斯人信仰过祆教、摩尼教、佛教、萨满教,现在主要信仰伊斯兰教、巴哈伊教、基督教等;欧洲、非洲各民族的宗教信仰也同样经历过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一个民族或族群的宗教信仰,从来都不是固定的,而是处在不断变化中。“族教一体”论有违世界范围内宗教演变的规律,不符合各民族历史发展的实际。进一步说,按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演变的理论,宗教有一天终究是要消亡的,那时又何谈“族教一体”呢?!

(四)“族教一体”论要求全民族信教,有违宗教信仰自由通行理念和宪法原则

自欧洲启蒙运动以来逐渐建立的宗教信仰自由理念已经成为全球伦理之一。宗教信仰自由已被视为基本人权之一。“族教一体”论固化个人宗教信仰,涉嫌侵犯个人信仰自由。中国的法律与政策也有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相关规定。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1982年19号文件,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更为详细:“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当然,在贯彻执行这项政策的过程中、在强调保障人们信教自由的同时,也应当强调保障人们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是同一问题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方面。”“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族教一体”论以集体的名义干涉他人的宗教信仰自由理念,违反法律,也违反党和国家的政策。

(五)从一个中共党员的视角来看,“族教一体”论还存在着与党的世界观和党章党纪的冲突

其一,“族教一体”论永恒地绑定民族与宗教,等于间接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宗教消亡论,因此,本质上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其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如果坚持“族教一体”论,就意味着违反党章党纪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允许信仰宗教,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这条纪律。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07页。1982年19号文件指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2016年4月,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共产党员不允许信教,而“族教一体”论主张全民族信教,这样就与党章党纪产生冲突,使民族中的共产党员处在非常尴尬的地位。在实践中,我们曾经从所谓密切联系群众的角度,有时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放任党员信教。现在看来,这是对党的制度的破坏,积小污而成大臭,侵害党的机体,损害党的名誉,助推某些宗教去中国化,对此绝不应再放任自流。

(六)“族教一体”论不符合宗教中国化精神

针对我国宗教中出现的去中国化现象、逆中国化趋势,2016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提出,“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2017年又把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写进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支持和引导我国宗教中国化,是今后党和国家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宗教中国化要在文化上本土化、时间上时代化。在文化上,自古以来中国文化的世俗性质一以贯之,我国没有全民族信教的传统。比如回族,伊斯兰教曾在回族的形成中起过重要作用,但回族在元明的定型时期已经有“回回”不信仰伊斯兰教了,出现了“回回”与伊斯兰教分离的现象。在时间上,当前的中国是社会主义的世俗现代化国家,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认为某些宗教与民族关系密切,但从来没有认可过“族教一体”。如1982年19号文件所说:“在宗教同民族的关系问题上,各个民族和各种宗教有不同的情况。有些少数民族基本上全民信仰某一种宗教,如伊斯兰教和喇嘛教,那里的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② 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基本上全民信仰”并不是全民信仰,不是“族教一体”。而且自1982年19号文件发布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民族内部的宗教信仰越来越多元化,且有更多的人转向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因此,“族教一体”论在文化上不尊重中国世俗的历史文化传统,在时代性上与社会主义国家的世俗性发展方向很难相向而行,因此在未来的宗教中国化过程中,我们要警惕“族教一体”论的潜在危害。

(七)当前,“族教一体”论背后有宗教极端主义的支撑

各种宗教极端主义的内涵与宗教的具体信条有关,内容各不相同,但各种宗教的极端主义也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如保守性、非理性、盲目排外主义等,“族教一体”论也是宗教极端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本民族或族群的所有成员必须信仰“自己真正的宗教”。宗教极端主义将本教成员不信教或改信其他宗教仍视为“叛教”,应遭受各种处罚,甚至处死。犹太教的极端派——卡汗派,曾经主张犹太人必须信仰犹太教,且要熟读犹太经典、具备做拉比的能力,否则没有资格做犹太人。伊斯兰教本是普世主义的宗教,但是在伊斯兰极端主义那里,宗教与民族或族群发生了某种奇怪的关联。伊斯兰教中的赛莱菲极端主义传播到世界各地以后,逐渐与当地的民族主义或族群主义结合,以宗教信仰划线、以是否是真正的穆斯林为标准,作为判断是否有资格作本民族或族群的一员。极端主义组织“ISIS”更是残忍地大批处死“叛教者”和“异教徒”。这种非此即彼式的排他主义,是典型的宗教极端主义。中国某些宗教的“族教一体”论还有一个特点,即单向性;也就是说作为民族的一员,你必须信仰某种宗教,但是反过来,也欢迎其他民族成员信仰这种宗教,而不必然地成为本民族的一员。这种单向性背后是宗教扩张主义,在强制性地保留本民族宗教信仰阵地的前提下,向其他民族宣教,以实现单向度的宗教扩张。因此,在中国,“族教一体”论的立场是宗教的立场、宗教的主张,也是个别宗教人士私欲膨胀的表现。不尊重个体信仰自由前提下的宗教扩张,恰恰是宗教极端主义的特征之一。

三、反对“族教一体”论,推进宗教中国化

“族教一体”论不符合时代发展潮流,不利于民族或族群自身的发展,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抛弃,因此,中国也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族教一体”的主张与实践。但是,正如1982年19号文件所说,“宗教问题仍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有一定的群众性,在许多地方同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还受到某些阶级斗争和国际复杂因素的影响”②。在我国,民族与宗教的关系向来是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族教一体”论更是如此。因此,在我国,“族教一体”论仍有一定的社会基础,与“族教一体”论做斗争,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仍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

反对“族教一体”论是一项启发民智、教育群众的工作。“族教一体”论之所以有市场,源于我们部分干部、群众的认识偏差,仍固守传统思维模式,跟不上时代发展和现实中民族、宗教关系的最新变革。“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耐心地引导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转变认识,是反对“族教一体”论能够取得成功的前提和基础。引导、教育群众看清中国宗教的发展变化,看清世界民族的发展趋势,认识“族教一体”论的危害,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要使群众认识到民族与宗教的区别,民族习惯不等于教法,民族传统是可以改变而且必须改变的。宗教信仰是个人的事情,即使民族习惯与教法要求有重合的地方,也完全是个人的事情,因为不论民族习惯还是教法,都不具有强制力,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强迫个人或群体遵守民族习惯和教法,否则就是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侵犯个人权利。

反对“族教一体”论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要把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民族、宗教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反对“族教一体”论。那种把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贬损为民族同化的声音,是在为“族教一体”论张目。民族及其文化的发展自有规律,民族的消失与新民族的产生是民族为实现更好发展而自我选择的结果,不能归因于民族同化。那些固步自封、实行民族隔离的民族,拒绝学习先进文化的民族,注定没有竞争力,注定要消失。交往、交流、交融才是民族发展的坦途。试问,历史上中华民族内部已经交往、交流、交融几千年,各民族实现了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正是通过历史上的交往、交流、交融,实现中华民族内部的良性组合,共铸中华民族的强健机体,何来民族同化?!只有打破“族教一体”论的藩篱,才能与宗教极端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划清界线,从思想根源上清除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的障碍,真正让中国各民族“像石榴子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

“族教一体”论将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捆绑,给我国的民族和宗教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长期以来,有些人故意将普通的民事或刑事案件强行附加上民族或宗教色彩,以侵犯宗教信仰自由、不尊重民族习惯、威胁社会稳定相要挟,或无理取闹、或强词夺理,以期谋取不当利益或特权,已为广大群众所深恶痛绝。在具体的民族与宗教工作中,哪些是民族的、哪些是宗教的问题也困扰着一线的工作人员,出现民族、宗教工作的“不会管”“不敢管”“不想管”现象,这都属于“族教一体”的遗害。因此,认清“族教一体”论的本质、剥开“族教一体”论的包装,民族的归民族,宗教的归宗教。正如有学者所言,“让宗教信仰回归宗教范畴,让风俗习惯回归民族属性”*何金宝:《谨防有人借“族教一体”制造矛盾》。,有利于克服“三不管”的现象,推进我们基层的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的法治化。

反对“族教一体”论是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需要。维护民族团结离不开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彼此了解、理解和友谊。“族教一体”论事实上支持民族隔离,阻碍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我们当然要反对。分裂势力也喜欢“族教一体”论。“族教一体”论强调民族差异、制造民族隔阂,为分裂主义创造社会基础和活动空间。我们原来在实际工作中对“族教一体”论的模糊态度给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留下了空间,现在应该是我们坚定立场、旗帜鲜明地反对“族教一体”论的时候了。新疆在反对“三股势力”的斗争中,观点明确、态度鲜明,且敢于发声亮剑,发出了“我是维吾尔人,但不信仰伊斯兰教”*伊力哈木·热依木:《我是维吾尔族,但我并不信仰伊斯兰教》,http://www.sohu.com/a/168999186_282135。的声音,是反对“族教一体”论的成功典范。

反对“族教一体”论是引导宗教中国化的需要。“族教一体”论以宗教为手段,事实上实行变相的民族隔离和文化隔离,是宗教去中国化的一种方式。支持宗教中国化就要打破“族教一体”,促进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有学者认为:“民族与宗教既是文化共同体又是价值共同体,尽管两者时常相互交融,但却具有根本不同的价值诉求。价值取向是区分民族与宗教的重要标尺,民族与宗教关系模糊化的实质是价值观的模糊化。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出现‘族教合一’‘以教定族’等现象具有浓厚的‘反世俗化’和‘去中国化’的倾向。因此,必须将民族与宗教的关系置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框架之中做出正确的价值区分,培育信教群众的公民意识和主体性精神,积极推进‘族教分离’。”*司律:《“族教分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族—教关系》。因此,引导宗教中国化,就要顺应民族与宗教发展的时代潮流,打破“族教一体”论的束缚。

最后,政、教、学三界要在认清“族教一体”论本质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分别检讨过去在这个问题上认识的不足之处。政界要摒弃模糊立场,态度鲜明,敢管会管,同时也要转变思路,在工作中尽量将民族、宗教工作分清,不要因为二者有联系而过度强调其一体性,不然会给人一种“政教一体”的暗示或隐喻,从而造成负面效应;宗教界本身要革新观念,向群众澄清事实,引导信教群众改变错误认识,贯彻落实宗教中国化精神;学术界也要加强对“族教一体”论的研究,改变过去不准确的认识。例如,以前我们在谈到宗教本土化的时候,曾经论及宗教民族化的问题,或者在论及宗教学科发展时,有学者主张培育、发展民族宗教学学科,现在看来,宗教民族化、民族宗教学的提法有“族教一体”论的意涵,不够严谨。

我们通过对宗教与民族关系的考察,发现历史与现实中都不存在永恒的“族教一体”,这是一般性规律;从特殊性而言,有的特定宗教与特定民族有特殊的密切关系,但关系密切不等于“族教一体”,不能把根本不存在的“族教一体”归属于特殊性的范畴。“族教一体”论不只是一种简单的错误认识,它背后有错误的哲学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甚至有宗教极端主义的支撑。“族教一体”论的成因复杂:一方面,有人出于特殊的宗教、政治利益而坚持、宣扬“族教一体”论;另一方面,也有部分“族教一体”论者显然属于认识惯性,并非出于故意。从宗教信仰自由的角度看,“族教一体”论干涉信仰自由,反对“族教一体”论就是捍卫宗教信仰自由。

引导宗教中国化必须反对“族教一体”论。“族教一体”论反对世俗主义,强迫信教,不尊重民族与宗教关系的历史与现实,阻碍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族教一体”论模糊了宗教与民族的界限,造成现实中的族教不分,给宗教事务工作带来巨大的困惑、给引导宗教中国化制造障碍。因此,引导宗教中国化就要引导国人破除“族教一体”观念,在理论上批判“族教一体”论,实践中放弃“族教一体”论,共铸中华民族一体观念。

猜你喜欢
信教宗教信仰一体
农旅一体 激情米萝
学校教育支持系统视角下信教大学生的理性回归
雄浑豪迈于一体灵秀磅礴熔一炉
“因病信教”:中国农民的宗教心理及其发展
传祺GS4200T手自一体豪华版
宗教信仰自由不是宗教信仰神圣
侦鉴一体的弊端与改造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
当代中青年宗教信仰问题一瞥——从上海M佛友QQ群调研谈起
《谷魂》与傣族的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