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瓦卓玛
(西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西藏 拉萨 850000)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更高要求,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高校纪委就要坚持把从严治党作为首要责任、刚性要求。中国高校近年在办学规模、教学质量、学术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发展迅速,然而不少高校在干部选拔使用、人事管理、资金管理与使用、基本建设、招生就业、学术诚信等领域暴露出的腐败问题也不容忽视,说明了当前高校纪委的监督工作面临新的挑战[2]。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对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高校纪委只有履行好这个“专责”,才能真正成为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捍卫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者。
2013年11月,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在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进程中,“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明确了党委和纪委的职责定位,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高校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要承担“监督责任”,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
就目前来说,严峻的国际形势和西方文化渗透对国内高校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即使高校纪委在监督工作上付出了诸多努力,由于新环境新形势的影响,不管是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工作还是监督环节上,也都存在部分问题。
对同级党委监督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上级纪委更多的只是在业务上的领导,高校纪委都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主要是对同级党委负责,除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外,人、财、物等方面都归属于党委的领导,都属于学校管理的范畴,这样的体制下,纪委很难有效地履行其监督同级党委和领导成员的职责。应该重视学校纪委的体制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明确学校纪委内设机构的体制建设,解决双重领导体制导致的对同级党委监督“难到位”的现状。
深化“三转”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是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因高校纪委都是内设机构,有时还存在纪委监督责任包办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情况,还需进一步强化“三转”工作的落实。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薄弱。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普遍显得较为薄弱。从人数上看,人员相对配备不足,远远低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从专业结构上看,目前纪检监察工作涉及政治、经济、财务、案件查办、工程建设等众多领域,而目前高校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学科背景、知识结构与业务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这也极大地影响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审计专业人才缺乏,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弱,导致学校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缺乏深度和广度。
事倍功半的工作效率。事实上,高校纪委部门监督工作具有零散性特征,监察干部的工作较为琐碎,工作人员难以时刻在校园内排查监督,这也成为了纪检工作的一大疏漏。另外,纪检工作讲究原则性,纪委工作人员秉承公事公办的原则,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和周围同事产生冲突。除此之外,纪委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升级的困难性,容易让相关工作人员内心产生巨大落差,而事倍功半的工作效率也会让他们逐渐对工作失去耐心。
监督管理体制尚未完善。就算高校监督部门在监查工作上耗费了大量心力,但还是达不到较为理想的监督效果。除了纪委工作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之外,监督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也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多数高校还未真正立足于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之下,这就直接影响着监督工作的推进,因此在开展监督工作之前,需要首先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制,进而为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就现阶段而言,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还需要不断探索,找到更适宜的发展道路,这就需要花费大量心血来探究变革,因此,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对高校环境的维护是很有必要的。最主要原因在于,全面从严治党不仅面向党员领导干部,它也对高校师生有积极影响,贯彻落实这一思想不仅能够从根本上杜绝贪污腐败现象,还能促使校内党员领导干部及师生正确价值观念的形成。
加强对高校师生的宣传教育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转变高校风气,使高校师生能够转变思想观念,坚定自身的理想信念,而对理想信念保持坚定态度是维护党风政风建设的基本条件。抓住校园文化这个阵地,紧密结合教风、学风、校风建设,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比赛、廉政文化读书活动等校园特色文化活动、学术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廉政教育主题宣传展板,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正确认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高校纪委部门可以通过完善决策机制来健全管理体制,在决策管理时候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以此来完善高等院校的版式程序和工作进度,从而保证高校纪委部门能够形成按制度办事、依靠制度管理的正确管理机制。其次,强化日常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不定期不打招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强化监督检查。紧盯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大资金支出、重大项目实施、重大问题决策情况,确保重点领域运行安全,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最后,高校纪委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不仅要将信息公开透明化,将监督渠道尽可能拓宽,将纪委监督、群众监督结合在一起,建立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兼职纪检干事,承担监督责任的工作模式,加大业务培训,发挥好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纪检干事的作用,努力形成监督合力,逐渐形成多样化的监督渠道,加大问责力度,及时惩治高校师生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
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提醒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促进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围绕“五个重点”,开展对二级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的巡察工作。即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通过党内巡察监督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通达“最后一公里”,提升巡察监督效果。
作为高校纪委部门,要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面对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视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设新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不但要让领导干部坚定信念,将清正廉洁的信念牢记于心,纪委部门自身也要有敢于揭露腐败现象的勇气和魄力,还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担当。当前国内高校目前仍处于改革的深化时期,面对这样的情况,高校纪委需要用实干精神促进党的作风建设,以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来推动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频频发生的高校腐败案件,不仅揭示了高校权力监督的缺失,也表明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高校纪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营造高校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