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广告软文击中监管软肋

2018-02-19 08:10张淳艺
声屏世界 2018年10期
关键词:软文软肋媒体广告

张淳艺

《一大清早女儿对妈妈说了一句话,妈妈瞬间落泪!》,这看似一篇暖新闻,实则推销北极甜虾的软文。同样,《致爱人:我想从容的度过这一生》也无关风花雪月,而是卖香皂的广告。眼下,在互联网新媒体上,许多从暖文到广告的反转让人猝不及防。这些广告软文一般将标题做成情感风、励志风,从现代社会、生活话题切入引发受众共鸣,把人们一步步带入文章的意境中,再不失时机地推出广告产品。今年3月,相关调查机构对2012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7%的受访者遇到过阅读一篇新媒体文章直到最后才发现是广告软文的情况;对于这种广告软文,56.1%的受访者表示反感。

与传统主流媒体相比,互联网的信息浩如烟海,大大增加了有关部门的监管难度。加之,新媒体广告软文的创作更加灵活,推广更为隐蔽,植入广告几乎天衣无缝,很难被察觉。广大受众在发现是广告后,或一笑置之或不屑一顾,很少向有关部门举报,愈发让一些新媒体平台有恃无恐。另外,新媒体广告软文的定性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争议。比如,運动类公众号分享一双跑鞋的体验感,旅游公众号发布旅游攻略推荐景点、酒店,美食公众号对当地餐厅、名吃进行分享……这些很难认定其为广告。

新媒体广告软文击中监管软肋,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受众反感的问题,更造成违法广告的泛滥,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少违法广告混杂在新闻资讯中,很容易让受众以为是真实的新闻信息。前不久,多个网媒上出现一则彩票“新闻”《95后奇女子,躺家10天,只用100元存款,刷出20万收入》,文章中提供的非法彩票网站联系方式让不少彩民上当受骗。

新媒体不是广告软文的法外之地,监管亟待升级换代堵塞漏洞。一方面,有关方面应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将所有“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软文都列入广告范畴,增强基层执法的可操作性。同时,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监控,在新媒体平台增加违法广告“一键举报”功能,实现对新媒体广告的全天候全方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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