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祥勇
(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畜牧兽医站, 重庆 401236)
免疫副反应是指动物在接种疫苗后产生的不良反应。可分为:(1)轻症型。在注射疫苗后12h以内,发病猪可能出现皮肤色变、呼吸及脉搏加快、微喘、即时性腹泻、食欲不良等,养殖者加强饲养管理,病畜能够在12h以内自行恢复正常。(2)中度型。在注射疫苗后1~3d内,病猪出现发热(稽留热)、皮肤潮红、精神沉郁、粪便异常(便秘或腹泻)、食欲衰减或完全废绝等,多呈局限性不良反应,病死率不高,会造成生长猪暂时性发育停滞。此类型一般需要肌注1~2剂常规针(清热排毒+强免疫力+控制继发感染)治疗后可康复。(3)重症型。多见于具有不良遗传基因缺陷、高度过敏体质的猪,常呈急性发病,症见接种疫苗后5~15min以内快速发生过敏反应,病畜表现过度紧张、亢奋、共济失调、运动失调、癫痫、心跳及脉搏频数、呼吸抑制、口吐白沫、突然倒地不起等,若无有效对症救治,容易造成急性猝死,病死率达50%以上。
1.1 完善免疫副反应处置程序 基层动物防疫队伍事先制定严谨的免疫副反应处置程序,可以有效处置即时性免疫副反应:
1.1.1 免疫反应是出现在接种疫苗后48h以内出现的应激反应,一旦出现免疫副反应时,畜主应及时报告村级动物防疫员,防疫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积极、及时的开展救治。
1.1.2 村级动物防疫员前往救治时,应将情况上报当地党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畜牧站)。
1.1.3 当地党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接到反应报告后,属一般反应的,应及时指导畜主采取自救措施;属严重反应的,由村防疫员和兽医站工作人员分工协调实施急救;医疗处方由治疗人员填写。若因治疗处置无效死亡的,由乡村兽医(最好是官方兽医)拍照、估重后立即将情况报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畜牧主管部门)。
1.1.4 已确认免疫反应死亡的牲畜,由畜主所在村委会负责人、乡(镇)包片挂牌官方兽医人员和村动物防疫员共同督促指导农户对死亡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1.1.5 处置结束后,填写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免疫反应及免疫死亡申请及鉴定表》,按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补助。
1.2 疫苗注射前四诊检查 对被免畜(被注射对象)作免疫注射前检查,尽量剔除不适免对象,可有效避免副反应发生。
1.2.1 问诊法。入户注射时先询问畜主(饲养人员)关于家畜近期的综合情况,包括猪的性情、饲料、用药、食欲、疫情、转圈情况、是外购品种还是自繁自养等,了解得越全面,越能判断出不安全因素。此法的好处在于了解被免猪的性情,如果性暴躁的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伤人;部分饲料添加剂及不当用药可致免疫效价降低及免疫失败,应合理调整日粮及用药方案;不食、少食或绝食及近期发病、打针的,可能因处于发病、潜伏期,恢复、治疗期,强行免疫可致多种继发、并发症,造成意外及损失;刚转圈或阉割的仔猪也要注意,避开暂时的应激反应情况,对安全免疫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2.2 养殖环境观察法。猪舍内小环境的优劣与免疫副反应发生关系密切,注意查看猪舍的卫生情况是一大关键。若猪舍内粪尿堆积,蚊蝇滋生,氨气熏天,则不宜勉强注射疫苗,因为在此不良环境条件下,很容易产生各种外源性感染,多种隐性感染均有较强的免疫抑制性,可造成免疫失败。所以,一定要交接畜主先搞好圈舍卫生并要长期保持,择日再作防疫注射,3~7d内加强对猪的管理,包括充足饮水、全价日粮、圈舍消毒等,才能确保安全。
1.2.3 被免猪健康度检查。首先是即将临产的母畜不能作免疫注射;30日龄以内哺乳仔猪不必作免疫注射;处于发病治疗期间的猪不能作注射。另外,外观被毛粗乱,极度消瘦的,患严重寄生虫病的;阉割手术及外伤化脓性炎性反应的;明显肺炎、肠炎症状的;皮肤及可视黏膜显著色变、溃疡及充血或出血的;生殖道、尿路严重炎性感染,包括子宫炎症、生殖炎、膀胱炎等;免疫注射前表现过度紧张、肌肉绷紧或振颤的,有经验的兽医、防疫员必须要避开这些情况即可大大减少免疫应激副反应发生率。
2.1 合理使用饲料 免疫期的猪日粮中禁止添加抗生素类防病药物,应使用无抗饲料;其他一些矿微元素、促长剂等也能导致疫苗免疫失败,所以也要酌情使用。
2.2 科学管护 重点搞好猪舍内良性小环境控制,长期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安静、采光良好的宜居环境条件;全天不间断供给充足清洁饮水;夏季气温炎热宜坚持每周至少1次防疫消毒,必要时采取逮住消毒;被免猪群以青绿饲料为主,坚持少食多餐,7~8成饱为宜;场内严格控制鼠类、蚊蝇、体内外寄生等,防止各种中间传播媒介流动散播相关疾病。
2.3 巩固免疫效果 建议在免疫注射后7~10h内连续给猪群投喂植物多糖(黄芪多糖、灵芝多糖、人参皂苷等)、动物必需维生素等免疫增效剂,能降低不良免疫应激、强化当前免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