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芳 彭志炜
(宣威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 宣威 655400)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果安全监管不到位,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影响人们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避免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必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与措施,严格遵循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效性得到提升,有效保障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但不能忽视的是,目前该项工作仍然存在不足,有必要采取完善措施[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实际工作中应把握重点,明确方向,促进工作水平的提升,有效保障农产品安全。
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是监管工作实效性提升的前提,如果缺乏监管体系的约束和规范,则难以提升工作效率。为此,应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并严格落实各项规定,遵循检测规范标准,提升工作实效性。目前,宣威市逐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关的检测检验机构也陆续成立,仪器设备配置不断完善,并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全覆盖[2]。
为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状况,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步伐,推动优质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是必要的。鉴于此,宣威市也陆续开展农产品安全标准化建设。例如,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申报认证,开展绿色农产品认证,制订并落实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通过综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随着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构建智能监管信息服务平台是必要的。宣威市也非常重视该项工作,综合采取多项措施建立智能监管信息服务平台,涵盖农产品生产、收购、存储、加工、包装、检测和运输全过程,并集中了全程追溯、智能监管、数字检测和电子交易等多项功能。在该服务平台的支持下,能及时上传全市农产品检测站点、农业园区、生产基地的数据,有利于详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并采取措施改进不足,确保农产品安全可靠[3-5]。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需要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建立综合执法机构,构建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严格按要求执法,及时发现并改进存在的不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虽然近年来,宣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在不断加强,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昆明市、成都市、广州市以及武汉市等发达城市相比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目前,宣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存在人员数量不足、经费短缺、仪器设备陈旧以及技术支撑不够等问题,再加上各级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检测能力和综合技能参差不齐,影响了工作水平的提升。此外,工作人员也没有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完善的监管检测体系,难以有效应对存在的不足,制约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6]。
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监管部门相互合作不到位,难以形成合力,制约工作实效性提升。例如,农业和畜牧业分家,种植业和畜牧业、水产品分开检测,检测中必须分别建立相应的检测实验室。再加上未能建立有效的协调与合作机构,不仅导致资源共享困难,同时也加大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管成本,制约工作效率的提升[7]。
目前宣威市农产品供给仍然主要依靠个体户,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生产与经营,农产品生产分散进行,组织化与标准化程度较低;不利于外部监督管理,甚至加大监督管理难度,增加不必要成本,也难以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
一方面,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不足。如需要监督管理的内容较多,但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制约工作实效性提升。另一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农民法治意识淡薄,未能有效配合执法工作。再加上执法队伍不稳定,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在工作中显得力不从心,影响执法工作水平提升,也不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完善机构设置,合理设置相关部门,充实工作人员数量,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目标和要求,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与措施,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与规范化。规范工作要求,明确分工负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实际工作中,可以指定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管员,及时搜集并上报相关信息,为开展监管决策提供参考。搭建信息共享、交流和互动平台,确保信息畅通,密切各部门联系,提高工作实效性。制定合理的季度与年度监管目标,将其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考核体系,明确考核目标与考核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监督检查措施。最终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
结合宣威市实际情况,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效性为目标,合理设置监管部门,科学配置监管工作人员。制定完善的制度与措施,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为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奠定基础。密切各监管部门之间的配合,推动信息资源共享,使之相互形成合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工作人员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不足,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效性。
参照相关规范标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并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使之更好地发挥规范作用,也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指引。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支撑。农产品在上市前要进行自检或委托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书。而且要建立并落实市场准入制度,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要有进货票据、产地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同时实施农产品溯源和公示制度,公示农产品各项信息。密切与畜牧管理和食品监管部门的联系,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加强相互配合,提高执法效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整治。
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员,充实工作队伍,确保胜任日常工作需要。注重监管队伍培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此外,还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防止出现不必要损失。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广大群众支持,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结合宣威市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制度与措施,增进不同部门的合作,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不仅能更好地约束和规范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还有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效性,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有效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