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社会消费价值观四大困境及其消解

2018-02-11 15:46
江西社会科学 2018年11期
关键词:工具理性客体物质

在当代中国社会,以过度消费为手段,以挥霍浪费、炫耀攀比、追求享乐为目的的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享乐型消费价值观,开始滋生和蔓延。它们打破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平衡关系,加剧了物质需要与自然资源之间的张力关系,造成了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之间的紧张关系,曲解了人的需要与人的幸福之间的正当关系。最终,使当代中国陷入由消费主体与消费客体的反向引发的价值危机,无限需要与有限资源的矛盾引发的生态危机,过度消费与消费不足的对立引发的社会危机,以及物质丰盛与精神匮乏的矛盾引发的人的危机的困境之中。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当代中国居民的消费价值观逐渐由生存型向享受型、发展型转变。由物资匮乏所引起的传统节俭型消费价值观,渐渐被物质资源丰盛条件下形成的“量入为出”的现代节俭型消费价值观所取代。与此同时,以挥霍浪费为目的,对超出社会平均价格水平和社会心理承受能力的可经济替代的商品(服务)进行消费的奢侈型消费价值观;以向他人炫耀自身金钱实力和社会地位,获取金钱实力和社会地位带来的荣耀、声望、名誉为目的,对超出实用和生活必需的商品进行浪费性、夸饰性消费的炫耀型消费价值观;以追求享乐为目的,以无休止的物质消费活动为手段,以获得感官上的愉悦和当下的快乐为内容的享乐型消费价值观,也开始在我国普通百姓的生活中滋生、蔓延。由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和享乐型消费价值观所引发的价值危机、生态危机、社会危机以及人的危机,值得我们进行学术上的探究和理论上的考量。

一、价值危机:消费主体与消费客体的反向

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典理性(希腊理性)时期。当时的价值理性关注的是对“人是什么”的解读,对自然、科学的探究推动着工具理性的发展,此时的价值理性始终是工具理性的追求,两者和谐统一。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让人们将只关注上帝和天国的目光,转向了现实的物质世界。19世纪中期,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理性的意义发生了改变,传统的启蒙理性出现了对立。马克斯·韦伯用“工具的合理性”描述“工具理性”,“通过对外界事物的情况和其他人的举止的期待,并利用这种期待作为‘条件’或者作为‘手段’,以期实现自己合乎理性所争取和考虑的作为成果的目的”[1](P56);用“价值的合理性”解释“价值理性”,“通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行为——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任何其他阐释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1](P56)。工具理性通过实践的途径,证明工具(手段)的有用性,从而实现对事物最大效用的追求以及对人的某种功利的服务。认识事物的规律和本质,解答世界与人的关系的“实然”状态是工具理性的宗旨。价值理性是人对价值的理性思考,对人性的剖析,对存在的追问,对世界的终极关怀。认识自我的内心世界,探索世界与人的关系的“应然”状态是价值理性的宗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并不是一对相互对立的矛盾体,而是一个相互统一的整体。工具理性是主体在实践的过程中作用于客体的主体客体化体现,价值理性是主体通过实践解构现实社会,建构理想社会的客体主体化过程。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是人的客观世界的主体客体化和主观世界的客体主体化统一于实践的两个方面。但是,在社会“现代性”构建的过程中,意义的丧失以及价值理性的式微成为世俗化社会的隐患。“第一个担心是关于我们可以称呼的意义的丧失,道德视野的褪色。第二个涉及到,在欣欣向荣的工具理性面前,目的的晦暗。第三个是关于自由的丧失。”[2](P13)消费作为人与外界进行物质和精神交换的手段,它在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在大规模消费的现代社会中,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和享乐型消费价值观的出现,使消费由满足生活的手段演变为人类生活的目标,消费意义的丧失取代物资的匮乏成为困扰人类消费活动的主要问题,手段与目的之间的价值错位成为造成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失衡的关键问题。

为了满足人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消费活动,不仅是为了维持自我新陈代谢的需要,而且是为了实现自我肯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需要,更是为了达成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的需要。“在生产中,人客体化,在消费中,物主体化。”[3](P689)在消费活动中,消费主体与消费客体应该是一种正向和谐的关系。消费主体之于消费客体的主观需要是主体客体化的过程,消费客体之于消费主体主观需要的满足是客体主体化的过程,这两个相互互动的过程统一于消费实践。在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和享乐型消费价值观滋生的当下,人的需要渐渐被物质需要所代替,片面的需要产生了片面的人,片面的人导致了片面的生产和发展。人的价值越来越依靠“物”的价值来体现,“物”不仅成为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消费客体,更成为实现人的自身价值的手段。“人”的主体性渐渐丧失,而“物”的客体性却在逐步扩张,“人”的主体性正在被“物”的客体性慢慢渗透和消解。更为严重的是,原本存在于消费主体与消费客体之间的正向和谐关系开始向反向对抗关系发展。消费主体之于消费客体的主体客体化,和消费客体之于消费主体的客体主体化的双向互动过程,也出现了被消费主体之于消费客体的主体客体化的单向封闭过程所取代的趋势。在这种单向封闭的主体客体化过程中,作为消费主体的“人”逐渐丧失了对消费活动的价值判断能力,变成为“物”实现的手段;作为消费客体的“物”则逐渐取代消费主体的主体地位,变成为“人”存在的目的。消费主体的客体化和消费客体的主体化趋势使“人”沦为“物”的奴隶,人的主体性在“人”被“物化”的过程中逐渐被消解。逐渐被消解的人的主体性使人的意识变得不自主、不自由,人已无法独立思考消费的“价值”与“意义”,最终导致价值理性的生存空间逐渐萎缩,工具理性的生存空间日益膨胀。在理性结构的这台“天平”上,越来越“重”的工具理性打破了它与价值理性的平衡,从而必然导致价值危机的爆发。

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和享乐型消费价值观的滋生和发展,使消费活动中的消费主体与消费客体出现了反向的趋势。消费主体的客体化使消费主体逐渐演变成为消费客体实现的手段,消费客体的主体化使消费客体逐渐演变成为消费主体存在的目的。与此同时,消费主体与消费客体之间的反向使消费活动由满足人类需要的手段演变成为人类生活的目的。手段与目的的价值错位,不仅使消费主体之于消费客体的主体客体化挤压着消费客体之于消费主体客体主体化的空间,甚至使消费活动由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互动过程演变成主体客体化的单向封闭过程。在这种单向封闭的消费过程中,消费成为消费主体进行挥霍浪费、炫耀攀比、追求享乐的工具,成为消费主体之于社会、自然、自身的工具。消费主体对物质需要的消费越来越多,对精神需要的消费越来越少,甚至有的人将物质需要当作消费的唯一价值追求。放弃了精神需要追求的消费活动,忽略了对消费价值和意义的思考和追问,失去了对消费问题的批判和解构的能力,淡漠了对终极价值、终极关怀、终极意义的追求,忽视了对人生价值的思考和人生意义的反思,价值危机必然随之而来。虽然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作为现代性显著特征的“工具理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消费主体与消费客体之间的反向关系加剧了“工具理性”的膨胀趋势,逐渐膨胀的追求效用和功利的“工具理性”打破了“价值”与“工具”之间的平衡状态,挤压着追求价值和人性的“价值理性”的生存空间。在这种失衡的理性结构中,工具理性的膨胀导致价值理性的批判和解构对象由现实活动转变为工具理性本身,削弱了价值理性的思考和批判功能。与此同时,逐渐式微的价值理性丧失了在实践基础上进行建构的能力,无力引导人们对实践客体进行批判和解构,进而造成工具理性失去了前进方向和精神动力,最终导致价值危机的发生。然而,价值危机的出现引发了人与人关系的疏远、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和人与自我关系的分离等困惑,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便是人将自我奉为中心;表现在人与自然关系上,便是人对自然的无限占有;表现在人与自我的关系上,便是人对自我发展的单向否定。

二、生态危机:无限需要与有限资源的矛盾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中,“需要”是存在于社会中的人的基本属性。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社会实践过程中,“需要”是人对维持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客观条件的依赖和渴求的主观反映。客观实际是存在于人的主观意识之外,独立于人的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物,马克思主义哲学用“物质”来概括“客观实际”。在消费活动中,主观需要是引起消费主体进行消费活动的内在驱动力,客观实际是消费主体进行消费活动的外在规定性,主观需要与客观实际统一于消费实践。消费是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在进行吃喝住穿行等一系列活动的时候,消耗自然资源来满足自身需要的手段。“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4](P158)人通过消费这一实践活动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从而满足自身的需要,消费成为构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桥梁和纽带。然而,自从人类降临地球,消费与生态便在一定意义上形成了一种张力关系。一方面,人类不得不通过消费这种手段消耗自然资源来实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作为人类消费的物质基础,自然资源所能承受人类消费的规模和深度是有限的。只有当人的需要与自然资源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时,人和自然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一定的物品只有在一定的限度内才能被消费,才是需要的对象。”[5](P385)只有将人的需要维持在自然资源“有限”的维度内,人与自然界才能和谐发展。因此,在人与自然的消费关系中,不管“消费”随经济条件和生活水平如何变化,人的主观需要都要与自然资源的客观实际相结合,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始终是制约消费主体主观需要的最大客观实际。

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和文化需要,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追求。不可否认,大规模的消费必然引起大规模的生产,大规模的生产必然消耗大规模的自然资源。虽然,消费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但是,“过分刺激消费、张扬消费的经济功用却是存在着潜在的道德风险的”[6](P105)。过度消费在扩大消费经济价值的同时遮蔽了消费的道德价值,也带来了自然资源枯竭、生态多样性减少等自然环境问题,使人与自然陷入一种紧张和对立的关系之中。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出于推动经济增长、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等原因的考虑,用鼓励消费的政策代替了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抑制消费的制度安排。然而,扩大消费、鼓励消费并不是无限制、无止境、无责任消费的借口,无论消费的作用、地位、政策如何改变,自然资源有限性始终是制约消费的最大客观实际。当今社会,物质主义的生发和张扬、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的冲动和需求颠覆了“省吃俭用”的中国传统节俭型消费价值观念,形成了以挥霍浪费、炫耀攀比、追求享乐为目的,以过度消费为手段的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享乐型消费价值观。在它们的影响下,人们将自然界看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聚宝盆,通过无止境的消费活动满足自身无限的消费欲望。虽然,倡导物质需要无限增长的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享乐型消费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拉动了内需,推动了经济增长,但是却歪曲了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和鼓励消费的制度安排辩证处理“人—消费—自然”关系的本意,使人与生态的关系陷入无限需要与有限资源的矛盾之中。人类需要的无限性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作为引起生态时代的消费问题的逻辑前提,影响着人类消费方式生态化的走向。

建立在以人的利益为终极衡量尺度的“人类中心主义”之上的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享乐型消费价值观,形成了“利己—利他”的二分模式,将现实世界机械地划分为“主体”与“客体”,打破了“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7](P560),将原本统一一体的人与自然分离开来。在这种“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影响下,人将“自我”看作单一主体,将“自然”看作与“自我”对立的客体,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只有通过征服和占有自然这一客体才能完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分离和对立使人将强烈的物质欲望强加在自然身上,人类在价值上对自然的优先性使自然被动地成为人类满足无止境欲望的物质承担者。在整个消费实践过程中,人类只考虑了自然界的使用价值而忽略了自然界的内在价值,人类的利益成为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自然界只不过是人类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和手段。“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人类认识上的非至上性,决定了人类创造物质财富的有限性,妄图冲破这个界限,最终必须带来生态灾难。”[8](P184)虽然,现实生活中,过度消费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恶化后果并不直接显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至少人们不需要立即承担自然界反扑的后果,但是,一旦人的无限扩张的物质需要突破了生态系统的最大承受能力,生态系统便会陷入一种持续衰退的状态,无法继续维持人类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最终将会导致生态危机的出现。恩格斯其实早就警告过我们:虽然,人类具有为了自身目的支配自然界的能力,“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7](P559-560)而且,对物质需要的片面追求使人们忽略了对精神需要的满足,精神世界的空洞化和荒漠化减弱了人们对消费实践活动的评价和反馈能力,人们的消费活动仅停留在简单的“拿来”阶段,只关注了“消费”,而忘却了“生态”。

三、社会危机:过度消费与消费不足的对立

自由是在不受外在因素干扰的条件下,存在于社会的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活动的权利。公正是存在于社会的人平等地、不可侵犯地享有自由的权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9](P209)因此,对于既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又是受动的社会存在物的人来说,自由与公正应该相互制约,公正应该以自由为前提,自由应该以公正为限度。自由与公正同样体现在人的消费活动中,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相互制约、相互联系。消费自由规定了消费主体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决定自己的消费内容;消费公正体现了消费主体之间对消费权利或消费利益的均衡关系。当今社会,随着市场化的不断推进,我国消费主体由原来的奉献型主体逐步转化为利益型主体,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成为利益型消费主体进行消费活动的动力。然而,消费主体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打破了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之间的平衡状态,消费自由的张扬与消费公正的萎缩使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处在一种紧张关系之中。在这种紧张关系之中,消费自由相对于消费公正的优越性,导致消费主体之间的消费权利或消费利益的均衡状态被打破,最终导致消费主体之间的不公正。

在当代中国,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以及“大锅饭”式平均主义的瓦解,社会阶层开始逐渐分化。在社会阶层分化的过程中,物质财富的日益丰裕、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消费意义的重新获得,使原本奉行“黜奢崇俭”节俭型消费价值观的中国人分化出了奉行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享乐型消费价值观的高消费群体。与此同时,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的节俭型消费价值观仍然是我国现阶段低消费群体的主要消费价值观。消费自由的张扬为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享乐型消费价值观的形成提供了发酵的“温床”,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享乐型消费价值观的追随者以消费自由作为理由进行的过度消费行为,其实是打着“消费自由”的旗号对奉行节俭型消费价值观的低消费群体进行消费权利、消费利益的侵占和掠夺。作为过度消费行为的践行者——高消费群体,“一方面,仅仅作为短暂的、恣意放纵的个人而行动,并且把别人的奴隶劳动、把人的血汗看作自己的贪欲的虏获物,所以他把人本身,因而也把自己本身看作可牺牲的无价值的存在物。在这里,对人的蔑视,表现为狂妄放肆,表现为对那可以维持成百人生活的东西的任意糟蹋,又表现为一种卑鄙的幻觉,即仿佛他的无节制的挥霍浪费和放纵无度的非生产性消费决定着别人的劳动,从而决定着别人的生存;他把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仅仅看做自己无度的要求、自己突发的怪想和任意的奇想的实现”[9](P233)。他们放纵自己的物质欲望无休止膨胀,将消费完全看作个人行为,任意糟蹋“维持成百人生活的东西”;把别人的劳动“看做自己的贪欲的虏获物”,无视他人的劳动和存在,贬低甚至否定人的价值。在社会物质财富、自然生态资源有限的前提下,高消费群体肆意膨胀的消费自由侵害了奉行节俭型消费价值观的低消费群体的消费公正,影响并伤害了低消费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造成现实社会中的消费不公正。以挥霍或浪费等形式满足自身虚假需要的奢侈型消费价值观、以商品的符号价值显示金钱与地位的炫耀型消费价值观、以追求物质享乐为目的进行的享乐型消费价值观引起的过度消费,与以满足基本生存消费需要的节俭型消费价值观引起的消费不足之间的对立,极易造成弱势群体及低收入阶层等低消费群体的失衡心理、“仇富”心理和相对剥夺感,社会的凝聚力、居民的创造力也会因此而减弱。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合理的疏导和处理,将会影响社会的和谐,威胁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最终导致社会危机的出现。

从经济层面来看,消费活动是人与物的关系;从道德层面来看,体现人与物关系的消费活动可以转化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消费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消费自由的张扬不应该损坏他人的消费权利或消费利益,个人不能为了满足自身的消费需要而影响他人的消费。从伦理层面来讲,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它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又不能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也就是说,当代人在考虑自身消费需要的同时应该保证后代人有机会满足他们的消费需要,当代人应该对后代人的消费利益和消费需要负起历史责任。对于一个自然生态资源有限的世界,任何一代的过度消费都是对后代人资源和利益的剥夺。过度消费行为对自然资源的挥霍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不仅造成了当代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而且影响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关系。

四、人的危机:物质丰盛与精神匮乏的矛盾

马克思将人类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在以人的依赖为基础的第一阶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限制在血缘关系或者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的狭小范围内;在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第二阶段,人逐渐摆脱第一阶段中对人的依赖性,开始走向独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在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第三阶段中,具有完整意义的人摆脱了对人以及物的依赖,开始用全面的方式占有自己的本质。进入到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人的本质出现了新的证明和新的充实——不断丰富的人的需要,人的需要的丰富性成为证明人的本质的新证据以及充实人的本质的新内容。人的全面发展是人性自由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性的丰富性首先体现在人的需要的丰富性,要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首先应该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消费作为满足人的需要的手段,是人的本质的确证,是维持人的生命存在的前提,是实现人的发展的必要条件。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消费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通过物质生产创造充裕的物质储备,实现人的吃、穿、住、用、行等物质方面需要的满足;第二个条件是通过对科学、艺术、宗教、知识等精神世界的探索和创造,满足人对人生意义的追求与思考、自我价值的实现与发展等精神方面的需要。在这里,第一个条件是第二个条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满足了人的物质方面的需要,人们才能有足够的闲暇时间围绕自身利益开展各种精神方面的活动;第二个条件给第一个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精神需要的满足为物质需要的满足提供了智力支持,刺激物质消费向更高层次发展。

当今中国社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出现了相对剩余,物质生活资料也日渐丰盛。然而,物质丰裕并不等于获得幸福,拥有财富并不等于拥有幸福。虽然,市场经济为人类的消费活动创造了丰裕的物质基础,但是,却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埋下了隐患。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生产和经营所形成的经济,资本是生产和经营商品的生产要素。资本的“增殖性”和“运动性”,决定了资本在无限资本运动中增殖自身价值的本性。从全社会的视角来看,扩大生产与扩大消费之间的无限循环是维持资本不断增殖的最有效办法,因此,在一定生产力条件下追求消费最大化成为实现资本增值至关重要的环节。在资本逻辑的强势推动下,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和享乐型消费价值观倡导的消费活动成为人们为了满足自身虚假需要而进行的一场“消费狂欢”。在这场狂欢中,“消费=幸福”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越多越好”被定义为人们获得幸福的途径。人们在获得虚假的“快乐”和“幸福”的同时,却失去了体味真正的“快乐”和“幸福”的机会。通过“高消费”的形式满足人的虚假需要的奢侈型消费价值观,通过超出商品实用性和生活必需性的消费行为向他人炫耀自己金钱与地位的炫耀型消费价值观,以及通过无休止的物质消费行为实现感官上的愉悦和肉体上的快乐的享乐型消费价值观,都片面强调人对物质的占有和消费,使人沉浸在物质世界中,忘记了消费作为人的本质的确证,不仅是满足物质需要的工具,更是体现人的个性、实现自我发展的手段。“物”不再只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符号价值的出现使“物”被标榜为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的“原料”。被物质欲望牵引的消费活动造成人的精神世界的荒芜。在荒芜的精神世界中,人的个性的丰富性和多样性被压制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失去了前进的方向,人的自觉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慢慢丧失。

物质的丰盛与精神的荒芜必然引发人自身的危机。物质丰盛为人类获得幸福创造了条件,却不是人类获得幸福的源泉。固然,吃、穿、住、用等物质需要不仅是人类的原生性机能,更是人类创造历史的前提。但是,如果将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分离,单纯将物质需要当作人生的唯一追求,那么人类与动物就没有什么两样了。人之所以称之为人,并与其他生物区别,归根到底是因为人拥有精神需要,满足精神需要的精神消费不仅影响着人的生活质量,而且对人的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审美情趣等方面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物质享受的满足感没有办法弥补精神的空虚和孤独,作为人的生存和发展必需的物质需要满足之后,精神需要成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真正需要。事实证明,那些沉醉在吃、喝、玩、乐等物质感官享乐中的人们,只有当他们吃着、喝着、玩着、乐着的时候才能获得快乐和幸福的感受,当这些行为消失之后,快乐和幸福的感受也随之消失。迷失在丰盛物质世界的人们根本无法真正理解“幸福”的含义,因为通过物质消费获得的幸福感是短暂的,转瞬即逝的。事实上,“消费与个人幸福之间的关系是微乎其微的。更糟糕的是,人类满足的第二个主要源泉——社会关系和闲暇,似乎在奔向富有的过程中已经枯竭或停滞”[10](P6)。当人们的闲暇时间被工作时间压缩得越来越短,精神需要被物质需要挤压得越来越少,物质消费便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缓解工作压力、弥补精神空虚的“兴奋剂”。物质消费所产生的幸福感假象使生活在物质丰盛世界中的人们以物质追求至上,至情至善的精神追求逐渐被忽略,精神需要与人的现实世界越来越远,人与人之间的精神沟通越来越少,孤独感、空虚感和精神信念危机在物质消费所产生的短暂幸福感之后开始显现。真正的幸福应该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生产的东西可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丰裕的消费和造成充足的储备”,二是“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获得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科学、艺术、社交方式等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11](P258)因此,只有摆脱以挥霍浪费、炫耀攀比、追求享乐为目的的物质需要的羁绊,在满足日常生活必需的物质需要的基础上,实现对精神需要的追求,才能真正获得长久的幸福感受,才能使人的个性得到丰富和发展,才能使人的消费活动成为人的本质的确认和实现自我的平台。

五、结 语

虽然,现如今,我国社会生产力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许多方面名列世界前茅,社会主要矛盾已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12](P839)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3](P11)。但是,我们要正视这样的事实: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其他的发达国家相比,生产力并不发达,发展并不平衡、不充分,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不足,人均收入水平并没有达到“富裕水平”。在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享乐型消费价值观的影响下,“人”的主体性正在逐步丧失,“物”的客体性正在逐步扩张,逐渐被消解的“人”的主体性使人已无力独立思考消费的“目的”与“意义”;建立在“资源无限”假设之上的消费需要以物态形式肆意膨胀,超过了生态系统的承受能力,必然会给生态环境造成压力;在社会物质财富、自然生态资源有限的前提下,过度膨胀的消费自由侵害了奉行节俭型消费价值观的低消费群体的消费权利和消费权益,造成了现实社会中的消费不公正;被物质消费欲望牵引的消费活动造成了人的精神世界的荒芜,压制了人的个性发展,使人的自觉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逐渐丧失,最终必将引发人自身的危机。因此,我们应该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辩证地、科学地处理消费与人、消费与社会、消费与自然、消费与自身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探究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物质需要与自然资源、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人的需要与人的幸福之间的应然状态。通过不断发展生产,为人们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存型、享受型和发展型消费需要,“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制止奢靡之风”[15](P806),最终,走出奢侈型消费价值观、炫耀型消费价值观、享乐型消费价值观所带来的价值危机、生态危机、社会危机和人的危机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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