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特征与藏族村民乡村旅游参与意愿
——C村案例研究

2018-02-10 20:50
关键词:村干部意愿村民

(1.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管理学院, 四川 成都 610103; 2.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 四川 成都 611830)

一、引言

四川藏区位于川西高原,囿于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约束,无法依托现代工业有效推进经济发展;但因拥有独特的少数民族民风民俗和优美多样的高原风光,具有发展旅游业的优势。因此,当地政府将乡村旅游作为推动藏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四川省也将发展乡村旅游作为藏区精准扶贫的重要产业策略。发展乡村旅游,丰度与品位皆优的旅游资源和较强的可进入性是基础,村民愿意参与发展乡村旅游是基本前提。因此,本文以松潘县藏族村落乡村旅游的发展历程为例,从家庭视角考察家庭特征与村民参与旅游发展意愿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有利于厘清藏区村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阻碍因素,降低发展阻力以推动乡村旅游顺利启动与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四川省藏区旅游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效率,从而实现依托旅游业推进藏区经济发展的目标。

二、文献综述

直接研究乡村旅游参与意愿的文献较少;因参与意愿受感知、态度和期望的影响,部分成果探讨居民对发展乡村旅游的感知、态度和期望,从而推断居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意愿。这些研究内容主要以特定的区域(community)为研究对象,从个人视角探究目的地(community)居民对旅游业的感知、态度和期望〔1〕,如Liu&Var研究了夏威夷旅游发展成熟期居民对旅游影响的态度,居民强烈感知到旅游带来的良好经济和社会文化影响,但对环境影响却持保留态度,即居民不愿意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换取经济好处,但他们也不愿为保护环境而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准(即享有旅游发展的好处)〔2〕。Perdue R, Long P & Allen L发现乡村居民对旅游业发展的态度与自己在旅游发展中的收益相关〔3〕。Gursoy D,Ko D等从社区满意度角度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研究居民对旅游业态度的影响因素〔4~5〕,发现居民对旅游业的态度取决于发展旅游业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Rich Harrill回顾了居民态度与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社会经济因素、空间因素、对旅游的经济依赖、居民和社区的类型均影响了居民对发展旅游的态度〔6〕。国内学者汲忠娟等梳理了1975~2015年间国内外旅游地居民感知和态度的研究成果,发现对影响旅游地居民感知和态度的因素并没有得到一致的结论〔7〕。

居民参与旅游发展意愿还受其他因素影响,如对旅游开发态度〔8〕、旅游发展收益公平的感知〔9〕。从参与水平视角来看,古村落型乡村旅游的家庭参与水平受家庭收入来源、经营的资产和自身的技能、家庭人口数量等因素的影响〔10〕。从旅游决策权力的视角看,旅游发展参与意愿的原始动力之一则是不同群体、地方和社会意识形态层面上的“异质的现代性”〔11〕。从旅游目的地发展而言,良好的旅游决策网络同时要就旅游发展决策问题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和联系网,使网络中的利益相关者群体之间保持较高的紧密度,以增强网络成员的凝聚力〔12〕;社会资本有利于调节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的意识,社会资本水平越高旅游参与意识越强〔13〕;农村社区内部非正式制度嵌入的差异导致社区参与旅游发展决策和结果的差异,“所谓嵌入性,指的是经济行动、行动结果和制度都受到行动者的个人关系和关系的总体网络结构影响”〔14〕。Wang Hui等以新疆喀纳斯的图瓦地区为例,研究白哈巴、禾木、喀纳斯三个少数民族村落参与旅游发展的实践,发现当地少数民族居民因缺少旅游参与意识、旅游知识和服务技能影响了其参与旅游发展的积极性〔15〕。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主要围绕旅游发展成熟期的案例地进行研究,涉及居民对发展旅游的态度,但其态度是面对旅游业发展后所产生的现实影响,而非发展初期甚至筹划期居民参与旅游业的态度(或参与意愿),缺乏旅游业启动期居民的参与意愿研究。更为重要的是,现有研究针对旅游业已发展后的单个居民进行调查,分析居民态度与旅游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以促进目的地的可持续发展,缺乏家庭视角下的旅游参与意愿研究;研究单个居民参与旅游发展意愿的影响因素,固然有利于厘清居民与旅游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但在经济活动中,农村(或社区)主要以家庭而非个人为单位参与经济投入活动。藏族以亲缘关系构建大家庭,其经济活动受家庭的影响更为突出,因此,有必要研究家庭特征对其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意愿的影响。通过对个案的跟踪研究,本文考察家庭特征与藏族村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意愿之间的关系,不仅比较家庭特征在不同发展阶段对参与意愿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厘清了家庭特征对参与意愿的激励和制约,为顺利推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发展奠定基础,弥补现有研究不足。

三、研究方案

(一)关键概念及其度量

家庭是乡村的基本组织单位。家庭特征是一个家庭所具备的人口、经济、社会关系等特点的表现。本文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度量家庭特征,即家庭结构(内部)、家庭社会资本(外部)。家庭结构从家庭劳动力数量、小孩数量两个维度进行考察,原因在于,家庭劳动力数量表示劳动参与及带来的收入预期、小孩数量表示支出预期,两者影响了家庭的经济条件和劳动力投入量,从而对家庭参与旅游发展的意愿产生影响。例如,家庭中劳动力数量越多,家庭产出越多;同时,还存在剩余劳动力的可能,这为家庭参与旅游发展的可能性奠定基础。小孩多的家庭则会因为抚养小孩而增加家庭支出,且缺乏劳动力,因此难以承担发展旅游所需的基础设施改建费用(住宿、餐饮硬件的改造),制约了参与旅游发展的意愿。

本文从社会网络角度度量家庭的社会资本,包括村内社会资本与村外社会资本两个方面。将C村视作一个完整和封闭的社会关系网络,网点是每个村民或者以其为核心成员的家庭〔16〕。村内社会资本从与村干部的亲疏关系角度考察,主要原因在于村干部是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要力量。村外社会资本是指家庭的对外联系,主要考察家庭成员是否拥有外出工作或经商的经历。本文未从婚嫁的角度考察外村亲戚朋友带来的影响,原因在于案例村落中仅有一位妇女是从外村嫁入(“全村都是亲戚,只有一位是嫁过来的”——被调查者语),即案例村落具有相对封闭的亲缘关系。

(二)案例村落概况

C村是松潘县川主寺镇水晶乡下辖的传统藏族村落,有37户农牧户,位于“九寨沟”至黄龙景区之间,具有发展乡村旅游的区位优势。

2009年,西南交通大学旅游研究团队在科研项目的支持下,为C村旅游发展模式、村容村貌整治、庭院优化与整治、接待设施与接待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同时为其制定系列营销方案,通过成都旅游集散中心、网站等进行宣传,于2009年国庆节开始接待游客。此前,全村仅有一户人家为旅游者提供藏族民居参观服务,其他则从事以牧为主、以农为辅的生产活动,大多数村民缺乏参与旅游发展的意识,甚至有抵制情绪。因此,在指导C村旅游发展的导入期,在改造村容村貌的同时,团队首先选取经过村干部动员后愿意参与的5户家庭作为旅游示范户,将藏族乡村旅游的住宿、餐饮、院落等硬件接待标准具象化,树立旅游接待形象和标准以刺激当地村民参与旅游发展。2010年进入发展期,全村有17户家庭参与旅游发展;截至2015年,全村共有31户家庭参与乡村旅游的接待服务。

经过发展,C村已成为当地乡村旅游发展的榜样,“九寨沟—黄龙”景区沿线的藏族村落借鉴C村的发展路径,陆续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形成了乡村旅游发展群,促进了“九寨沟—黄龙”景区沿线藏族村落的经济发展。

(三)调查方法

本文的研究时段为2009~2015年,2009年年初该村启动了乡村旅游发展,同年国庆节开始接待游客;2015年该村乡村旅游产品业态已基本稳定,准备积极拓展、开发新的乡村旅游产品或服务。

笔者全程参与指导C村乡村旅游发展,并跟踪了其发展历程。2009年的相关资料由笔者参与指导C村旅游发展的纪录整理而得,2010~2014年的资料由跟踪调查所得,2015年的资料则由笔者所在的《家庭特征及其社会网络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影响研究——以藏族村落为例》课题组调研所得。由于大多数(95%左右)居民不会普通话或不识汉字,本研究主要以浸入式深度访谈为主,辅以客观观察开展调查。课题组驻村5天,聘请本村一名大学生协助(协助员)调查和访谈,问卷和访谈内容由课题组成员先读给协助员听,再由协助员翻译给被访者,被访者回答后由课题组成员填写和记录。

课题组对全村37户家庭进行访谈,并将其中11户家庭作为重点访谈对象——他们分别是在2009年发展初期即首批参与发展的5户家庭和在2015年发展期仍未参与的6户家庭——这11户家庭能反映出两个发展阶段村民参与意愿的典型特点。

四、结果分析

(一)旅游发展初期与成熟期参与意愿变化特征

C村的房屋为传统藏式建筑,一般分为两层:一层主要用于灶房、牲畜关养、农牧工具存放,二层为住宿、佛堂、客厅(待客灶房);另有院落则主要用于堆放杂物、柴火和家畜家禽的饲养。从家居建筑及其功能可见,若要参与旅游接待,必须对家居建筑进行改造,以满足旅游接待的基本要求。2009年C村村民委员会召开发展乡村旅游动员会,向村民介绍参与发展的投入、收益和前景、政策支持、专家团队指导、示范户改造资金帮扶,以及旅游接待服务的基本设施、基本礼仪、餐食制作要求等。

由于投入房屋改造、庭院整治、人畜居住分离改造的资金较多,且需要参与基本服务技能培训,第一次会议响应者寥寥无几,在村干部逐户动员后仅有5户家庭愿意参与发展。2010年参与乡村旅游接待的家庭增加到17户,这17户家庭在2010年6月~10月间的旅游接待收益达150余万元。显见,参与乡村旅游接待的辛劳程度、劳动时间长度和经济收益均优于畜牧业生产,且不影响日常生产劳作。因此,2010年后,主动加入旅游发展的家庭陆续增加,由“在发展初期,挨家挨户去求大家参与发展,到后来,有人拎着礼物到我家来,请求参与旅游发展(村长语)”。而截至2015年,课题组对村户进行访谈时,所有家庭都表示愿意参与发展旅游业;但尚有6户家庭未参与旅游业发展,原因在于房屋不符合旅游接待标准,且缺乏房屋改建资金。

(二)家庭结构对参与旅游发展意愿的影响

根据调查结果,村民在决定是否参与旅游发展时,会首先考虑家庭的劳动力数量和小孩数量。即家庭结构影响了家庭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决策。劳动力数量较多的家庭参与旅游发展的意愿更强烈,小孩数量较多的家庭限制了家庭参与旅游发展的意愿;前者在旅游发展的初期和发展期存在差异,而后者两期无差异。具体表现为家庭中所拥有的劳动力数量在发展初期对其参与决策存在影响,如果家庭劳动力数量较多,则能保证家庭畜牧业正常进行后尚有劳动力剩余(外出打工、经商),这类家庭参与旅游发展的意愿强烈,愿意积极改造庭院以满足藏族乡村旅游发展基础接待设施的硬件要求;在乡村旅游发展的发展期,受到已参与家庭居住环境改善、经济收益增加的吸引,部分家庭自发降低对畜牧业的劳动力投入量,一方面积极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另一方面将家庭劳动力配置到诸如接待设施的建筑与装饰等具有更高收益的劳动项目中。因此,劳动力数量对其参与意愿的影响不显著。

小孩数量不论是在发展初期还是发展期对藏族家庭的参与决策均存在显著影响。在乡村旅游发展初期,主要预期小孩求学和成长致使家庭支出增加,从而抑制其参与意愿。由于红原县城和若尔盖县城的教学质量优于本地,为了小孩的教育,家里愿意将小孩送到离家约200公里外的县城就读初、高中。尽管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免除学杂费,但日常费用和生活费用的支出仍较大;同时,小孩求学期间无法参与家务及放牧,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家庭收入。在发展期,这一预期同样影响着家庭的参与决策。

(三)家庭社会资本对参与旅游发展意愿的影响

家庭的社会资本度量包括与村干部的亲疏关系、家庭成员是否拥有外出工作或经商的经历两个方面。根据访谈结果,家庭成员有在外工作和外出经商的家庭在初期即表现出愿意参与乡村旅游发展,而与村干部关系较近的家庭则在村干部多方劝说下表现出愿意参与发展。最终,在发展初期参与乡村旅游的家庭有三类:村干部、外出经商者、与村干部关系较近的家庭。

如前所述,2009年的乡村旅游发展动员会上,几乎没有家庭主动参与。深度访谈发现,乡村旅游是新兴事物,在所能接触到空间范围内,村民没有成功案例可借鉴,预期不明确。同时,参与乡村旅游必须改建现有的庭院和房屋,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而收益预期却存在不确定性,改造成本和收入不确定显著影响了其参与意愿。基于以上原因,村民首先要判断风险和收益,再决定是否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如何判断风险和收益,一方面依赖家庭成员自身的经历,一方面向信赖的人寻求帮助。如果家庭成员中有曾经外出经商的经历,对首批参与发展抱有信心,更加愿意冒险,愿意尝试;如果与村干部关系较近,或者村干部多次劝说,其参与意愿会更强烈。2009~2010年间参与发展的有17户家庭,除村干部家外的其余家庭,有的是因为家庭成员有外出经商经历,有的是因为与村干部是亲戚,或两者皆备。

在发展期,家庭社会资本对参与意愿的影响不显著。主要的原因在于已有先参与发展的家庭从旅游接待中获得的收益,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直接的收益主要包括现金收入增加、居住环境改善、投入产出快、劳动强度降低,其中,最典型的是妇女从繁重的农牧劳动中解脱出来,只需整理家务、参与接待即可获得经济收益。在此示范效应下,村民积极主动要求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并愿意大力改造或新建庭院和房屋以满足接待需要。

五、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本文考察了案例村落——松潘县川主寺镇水晶乡C村旅游发展初期和发展期家庭特征与村民旅游发展参与意愿之间的关系。家庭特征由家庭结构和家庭的社会资本进行度量:前者的具体指标为家庭中劳动力数量和小孩数量;后者的具体指标为家庭成员是否有经商经历和与村干部关系的亲疏。结果发现,家庭中劳动力数量在乡村旅游发展初期影响了村民的参与意愿,发展期的影响不显著;小孩的数量在初期和发展期均存在影响。家庭成员有经商经历者更愿意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并积极投入到发展实践中去;与村干部关系较近的村民,在初期更愿意跟着干部,积极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即拥有开阔眼界和可信赖关系的村民主动参与旅游发展的意愿更强烈。总之,家庭结构对藏族村落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存在持续性影响,不论是发展初期还是发展期该影响都持续存在,其主要原因是经济方面的;家庭的社会资本在初期对村民的参与意愿存在影响,发展期不存在影响。

这一结果的直接含义是,在少数民族村落发展乡村旅游的初期,一是要注意资金投入量带来的旅游发展约束,二是要通过村干部以及眼界开阔的家庭成员促进参与意愿的提升。在发展期,则可通过收益效应吸引更多的村民参与到旅游发展中,提升发展意愿。

(二)讨论

在2009年发展初期,从表面上看主要是因为投入资金不足抑制了村民参与旅游发展的意愿,但在仅次一年的2010年,主动参与旅游发展的家庭却大大增加,而在这一年里主动要求参与发展旅游的家庭收入并未显著增加。在发展乡村旅游的初期,政府给予了村道路、村容村貌改造资金扶持,同时,村集体担保向银行进行借贷,以解决发展的投入资金不足问题,可见,村民参加旅游发展的意愿并非单纯受制于资金的短缺。那么,根本原因是什么呢?关键在于家庭对发展旅游收益与风险的预期,即担心无法从发展旅游中受益,给家庭带来风险;当确定收益高于风险时则参与积极性增加。这就从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2010年主动参与的家庭数量增加。收益与风险的预期不仅来自家庭成员个体,还来自家庭可支配资源的衡量和配置,以及具有相似发展经验的借鉴。因此,如何降低家庭参与风险,提高收益预期是在乡村旅游发展初期必须考虑的主要内容,只有如此才能有效提升村民的参与意愿。

在考察过程中,课题组发现“中心人物”“示范效应”在相对封闭的少数民族村落里对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扮演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座村落里,“中心人物”往往是村干部,在发展初期可以通过其在村落的中心地位推动和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而“示范效应”则是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推动村民参与发展的直接动力。“示范效应”来源于早期未参与者所观察到的邻里居住环境改善、收入增加、投入回报速度快、劳动强度降低四个方面,亦即村干部示范、邻里示范、收入示范、劳动示范,吸引了有参与实力却观望的那一部分村民,推动了乡村旅游整体发展。这一结果对藏族地区的乡村旅游发展以及藏区乡村旅游扶贫有着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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