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春雷
随着网络和新媒体研究的深入,其与社会结构中各个层面的关联逐渐被学界呈现出来。不难发现,各种舆情事件或微博微信公共事件的背后,往往是强大的情感系统、价值系统乃至信仰体系的支撑,换而言之,新媒体与社会心理“结构性”的问题正逐渐凸显,从某种意义上说,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就是公众心态被结构性唤起的过程。
与网络和新媒体相伴而生的,是近些年频繁发生的突发事件,尤其是突发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并且这些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呈现出明显的年轻化和底层定位倾向。事件中,这些事件参与主体受外界政治环境因素的刺激产生的对社会行为发生、发展缺乏控制感的心理反映也越来越凸显。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方式除了传统的集群行为外,其对网络和新媒体“汇聚”功能的依赖已不能小觑。笔者因之把新媒体与社会心理的研究置于“事件”的框架下进行审视和考量。
以学术的眼光观之,被中国现代化、城镇化裹挟着的中国社会,其“新”问题和“老”问题叠加式的全面呈现,如笔者所述,“公众的信息需求与信息的提供机制”“公众的情感诉求与信息的表达机制”等矛盾体现的尤为明显。中国的公众尤其是底层群体的话语表达处于“被淹没”状态,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和新媒体,其对公众情感和利益的诉求基本上是建立在固有的新闻价值的基础上的,即与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之间的张力的程度。这其中,前者彰显了社会系统下强大的认知和情感体系,在认知维度(Cognitive Dimension)和情感维度(Affective Dimension)等方面有着诸多的探讨空间;①后者则更多的捕捉政治、资本、技术等方面的信息,甚或出现几者之间的“合谋”。因此,即使是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其报道或呈现的信息,与事件的本真往往会相距甚远,有时甚至会背道而驰,在此基础上单一的依靠媒介文本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愈成体系,与事实和“真”问题则渐行渐远,与整个新闻传播学学科成立之初面对的“问题”也是背道而驰。
网络和新媒体时代,大数据和大数据意识应运而生,现在对于媒体和媒体案例的分析和调研,似乎如不应用网上大数据的抓取,则不足以彰显研究的价值。实事求是地讲,对于新媒体与社会心理的相关研究,如果把其间所涉及的案例、问题纳入全景式的解读,则网络和新媒体平台上数据的提取则不失为一种方法。但很显然,前述中国社会问题喷泉式涌现,使得单一的研究方法的理论和逻辑缺失更加凸显。
更重要的是,现阶段中国的公众尤其是底层公众有着自己独有的“政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事实上普遍存在着“政治弱势心理”,即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社会成员受外界政治环境因素的刺激产生的对政治行为发生、发展缺乏控制感的心理反映。②这种心理及心理的泛化使得公众有着自己独特的生活处事哲学:不会简单非理性地集群来抗衡基层政府,在日常话语表达上更会谨慎地规避政治风险。因此,不仅仅是在微博等社交媒体上的意见表达、利益诉求等离他们较远,即使是在充分突破技术壁垒后的微博微信发声,也不会是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对政治风险的触碰,学界简单抓取所谓的大数据也因之是视觉上的轰轰烈烈,与所探析真实问题则渐行渐远。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在《大数据的时代》中亦关注到这一点,“数据量的大幅增加会造成结果的不准确,一些错误的数据会混进数据库”③,甚至可以说,如果置于事件的框架之下新媒体与社会心理的研究,搜集的公众在“两微一端”上的发言大都是“伪数据”。
另一方面,新闻传播学界对媒介报道文本的大量解读,或者仅仅以此为依据的学术解读或解释也已经是常态。应该说,这种研究方法有其学术价值,但对于新媒体与社会心理以及社会行动这种还未进入“高度组织化的、高度体制性的”状态,换而言之,网络社会背景下的社会运动,在当下的中国尚未纳入“常规政治(routine politics)”的范畴。④因此,传统主流媒体基本上按照传统思维对事件进行审视和考量,也可以说,这种情形下的媒体报道基本代表了基层政府的意见,其代表基层政府对社会运动事件的建构亦在情理之中,而单一对媒介报道文本的“量化”的统计和解读也因此会失之偏颇。
笔者在诸多的田野实践中更是得知,从实地田野调研的方法来解析各阶层在群体事件中话语表达的现有状态和行为趋向不失为有效的研究突破口。如前所述,就目前中国的传媒生态而言,研究这一尚未“脱敏”的领域,从什么地方作为观察和分析其话语表达的状态和方式就尤为关键,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又使得学界必须对事件“之前”和“之后”进行分析和预判,这就要求能够“瞻前顾后”,这是研究的难点之一。前述中国的相关群体尤其是底层群体有着自己独有的“政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调研中制定出对相应群体合宜、合情、合理的面对面的调研问卷和深度访谈提纲便是关键之关键了。
当然,大量的实地调研资料毫无疑问是第一手资料,亦是当下新闻传播学研究最匮乏的,但如果学养和学术的敏锐不够,反而会被资料所桎梏,因此,秉持学术研究中自身的学术规范,以学者该有的学术耐心和学术公心,在实地调研资料的厚重下穿行,以平和的学术态度得出真正属于所论议题本身的“新”观点,这当是研究公众在群体事件中话语表达研究中的难点。当然,如果,上述四个原因再加入传媒的因素后,令一众研究者望而却步便不难理解了。
问题在于,曾经目睹或“耳濡目染”事件经过的基层民众较之仅仅接触媒体的民众会有一个参照系,这个参照系核心问题包含了他们前后对于基层政府的认知、对案件演进进程的价值判断、媒体报道失实与否的感知,因此,有关“公众在事件中的话语表达”议题中的“基层政府”“信任”“传媒报道”“网络舆情”“群体心理”“抗争风险”等核心词汇则逐渐浮出水面。
新媒体与社会心理放到群体性事件中来审视的方法体系还在于,公众有着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面对“闯”入其家门的不速之客,而且很快又涉及如此“敏感”的话题,防范和护卫自身的想法会自然产生,因此,要想探寻真正问题的答案,新媒体与社会心理的田野调研势必采取多种方法,如在制定调研问卷时一定要通俗易懂、避免单刀直入式的问题等,且对于诸如里克特量表式的答案或问题调研要能用相应的语言进行阐释,除了对调研问卷精雕细琢外,还有较为详尽的访谈提纲,最为突出的是“身临其境法”,即深度访谈时让访谈对象自身处于与事件主角同样的境地,再经过层层的“热场”和“剥离”,这时访谈对象的问答则与调研的预期较为接近,一定程度上去除了厚厚的“保护”思想和“杂糅”因素的外壳。
当然,在调研案例和调研对象的选取方面,以“事件主要参与方为相关群体”、事件主因彰显了“公众的信息需求与信息的提供机制”以及“公众的情感诉求与信息的表达机制”的冲突等为标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代表风险社会和媒介化社会所能遭遇到的“普适”问题等。在具体样本的选取上则根据科学分层和抽样,对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个案中公众话语表达背后强大的情感系统和社会系统进行追溯、调研和跟踪,将通过整理调查问卷、深度访谈记录,观察、分析、研究调查结果,揭示和彰显关注的相关问题。可见,是“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方法”较为合适。⑤
利益博弈时代,事件尤其是突发群体性事件频繁爆发,主要肇因之一即为在社会系统中的各群体高度嵌入,而呈现出来的承担风险的能力则渐趋薄弱,这关乎整个社会心理的复杂的演变,以及社会普遍心态与新媒体的呼应,这是新媒体与社会心理研究的“新”问题所在。更为重要的是,传媒尤其是新媒体在汇聚心态方面造就了社会风险的源头。
1.相对剥夺感的升温
相对剥夺感是需求和期待得不到满足和实现的对比式心理状态,它普遍存在于社会各群体中。孙隆基认为,“中国整个历史发展过程呈现出来的‘深层结构’遂表现为一个‘超稳定体系’的形态”“中国人之作为‘人’,是完全在人世间中实现的‘平面人’,而且必须由‘二人’去定义‘一人’”⑥。这种“二人”定义“一人”的比较过程恰恰是相对剥夺感存在的缘由,只是作为一个“超稳定体系”的社会形态,“平面人”人之间的比较凸显不出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可以说,传统向现代社会的嬗变 “激发”了社会结构中相对剥夺感的升级。
另一方面,社会关系的变化导致社会阶层的自我认同和“他认同”相应发生变动。一方面,社会重新产生并定义了社会各个群体;另一方面,公众的生活相应地得以改善,他们的期望值随着升高。“满意与财富的关系不是直线上升的关系,财富上升有可能使人的幸福感下降。经济越繁荣,人们的普遍幸福感反而越下降”⑦,“拥有而后不满”在社会生活中开始积累,随着财富的增加和权利感的加强,公众对财富分配的公平与公允、权利保障与实施等问题变得敏感甚至苛刻,因此,相对剥夺感的加剧恰恰可能发生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转型变革中。
当前社会,一个包括十大社会阶层的新的社会阶层结构正在形成⑧,新媒体的出现,使得公众可以清晰的看到其他阶层群体的状态,这为他们进行多个参照物的对比提供了可能:如果说横亘在阶层之间的并非是挡住人们视线的城墙,而是可以用以互相观望的铁栅栏,新媒体则成了破除铁栅栏的利器,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加大了群际间的冲突。因为,无论他们选取哪个阶层作为参照系,其相对剥夺感都会比较明显。“当相对剥夺感高涨时,一些人会采取违法行为或参加社会运动,以此来表达他们的不满或以此去改变现状”⑨,这也是突发群体性事件频发发生的社会心理基础之一。
2.过度焦虑后的抱团取暖
如果说相对剥夺感为公众打上了不安的烙印,新媒体时代的普遍焦虑感则在不安的风险境遇中进一步发酵。风险不断演变成危机的现实打破了人们对传统风险认知的共识,人们寻求风险屏蔽的意识是社会生存问题。公众限于本身掌握社会资源的限度,在本体性安全受到威胁时需要寻求群体的力量来缓解其对危机的恐慌。贝克认为,在风险社会中,政治的驱动力从传统工业社会的“我饿”变成了“我害怕”,即“从需求型团结到焦虑促动型团结”。⑩在贝克看来,焦虑促动型团结是政治驱动力,是一股强大的政治动员力量。而由社会的普遍焦虑促进的群体团结显然更具复杂性,他们并非简单的个人在群体中的情感互诉和遭遇风险后的抱团取暖,而可能是一支饱含怨恨情绪的蠢蠢欲动的超强破坏力量。
具体而言,是社会情绪系统中暗含的相对剥夺感和弱势情绪在群体提供的安全感中不断地酝酿和发酵,在经验的分享和自我遭遇不平的共鸣中不断“板结化”并开始有恃无恐。这种力量无法自我内化,在群体商议中,他们以找到了团结的依靠而暂时性地缓解了焦虑,但是却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生长在群体内心的恐惧、焦虑、敏感,他们逐渐将风险怨恨化,群体的庞大力量开始找寻指向的目标和怨恨对象。
无论是笔者田野调研的山东东明事件还是四川什邡事件,均是参与事件的群体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大型项目威胁自身本体安全而恐惧,这也是贝克所言的“我害怕”,即群体焦虑。在考虑到政府人员或精英阶层可以获得更好的风险避护后,底层群体就会加剧相对剥夺感,这进一步催生了群体焦虑。而要想在事件的博弈中有足够的抗衡力量,各相关群体开始走向团结。什邡事件尤为明显,参与抗争的人群还有90后学生。值得注意的是,当传统媒体一如既往的采取“冷处理”时,公众尤其是青年群体开始对新媒体投注了信任,新媒体对情绪的强大“汇聚”功能,很快便成为了事件情绪生成、发展乃至指向性十足的“集散地”。
3.闹大心理后的风险触碰
公众尤其是底层的逻辑首先是一种生存逻辑,他们的直接目的并非是抢夺精英阶层的既得利益而主导社会,而更多为了生存必须进行利益博弈以谋取一些具体的利益达至本体性安全。从厦门PX事件到瓮安事件、石首事件、东明事件、乌坎事件、什邡事件、茂名事件等近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不难发现社会群体都在寻求利益损失后的补偿和风险逼临的安全感。同时,经验和经历也在逐步强化他们的生存逻辑,博弈胜利的可能是把事情闹大,且越大越好,越大越能解决问题,也越能规避风险。在乌坎事件中,一位当地的治安队员告诉课题组:“不叫全村人去市政府把事情闹大,这个事情没人会管的。”而这恰恰“暗合”新媒体需要的“新闻价值”。
新媒体的“逻辑就是指预定的对既定内容应该符合什么特点的界定所具有的系统性传播思想,也可以说,是一种观察和解释社会事务的方式”,此时,新媒体开始大显身手,对事件按照自己的编码方式来为社会观察和解释群体事件,而新媒体要把相关群体闹大行为形成的对社会意识和秩序的冲击包装成一个精美的信息产品,这个过程中的新媒体充当了“鼓风机”和风险“发酵器”的角色,群体事件也要演变成媒介事件:“是思想和情绪的设计,是用熟悉的程式化形式和惯例给某些事件类型确定表现框架。”
公众的闹大经验是社会文化系统与社会情感系统长期与过往的传媒经历中获得,传媒尤其是新媒体一面培养了公众的这种心理,一面又在更大范围强化了这种心理效应,这个过程再一次定义了社会各群体并使其标签化,也进一步加剧了群际情绪的断裂。而社会群体的负面心理并不会因为事件的“体制内结束”而缓解,恰恰相反,伴随着社会突发事件的多频次发生和新媒体的系统性介入,公众的刻板认知日趋固化,底层心态、弱势心态等社会心态效应亦进一步泛化。
现实中的新媒体往往承担了传统媒体“缺位”后的价值给予的功用,公众的期望似乎与新媒体维护正义的旗帜相符,但显然新媒体“从来不是对物理状态的信息资源或新闻事件进行直接开放或反映,而是一种社会性的表达工具,服从于社会的目的和选择”,因此,即使是排除了资本与政治的“合谋”,寻找“冲突性”便成了新媒体关注的题中应有之义,为民请命成了其新闻理想的代名词。而这恰是新媒体的另一种“站队”。
究其实质,这种关注中的“站队”更有传播中伦理和道德绑架的因素。哈佛神学院的拉尔夫·波特博士甚至设计了一个社会伦理模式,认为道德模式是“针对某一问题从定义情况——到确认价值——再到提出一个道德原则——最后选择一个应该忠诚的对象——从而推理出要解决的问题”。由此不难推断,新媒体由立场再到情感框架再到报道模式的确立,一定程度上是强调了公众心态的“泛公共性”,却忽视了隐身于其后的诸多议程和“合谋”,尤其是情感体系被置于了话语边缘。新媒体与公众的关联如上解读,是单线的促动其对自身利益的诉求,新媒体关注的文本描述中更多是在体制框架内的情感表达和“论争”过程:实质就是一种简单的认同和为中国政治系统的基层衍变阐释合法性的逻辑——诸多的富有启蒙意义的价值引导完全被顺应“民意”的“浅草根性”所替代。
对于社会伦理而言,新媒体的站队现象更多是对维系社会秩序的社会政治群体心理的简单颠覆。众所周知,社会政治群体心理是指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对社会现象和政治理念的一种认知和体悟。民众的这一心理则表现为民众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所承袭的一种传统意识,也是他们所特有的一种生活经验。社会政治群体心理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前提。但是,随着新媒体在各群体的扩展,公众的社会政治群体心理出现了某种意义上的突变和颠覆:对利益的单向度的追逐而不再关乎传统礼节;群体性格敏感脆弱和错综复杂而鲜有先前的韧性和质朴等等。当然,公众群体价值认同和传播生态的解构并非单一因素所致,但新媒体和社会心理研究需要系统突破在“事件”呈现中的 “站队现象”则毫无疑问是重中之重。
未来新媒体与社会心理的研究亦该以“问题意识”作为引领,尝试在社会系统中建立“结构性存在”。所谓的问题意识,是将研究对象放置于整个社会系统的框架下,以学术的触角力图系统地而不是零星地、结构性地而不是单向度地提取、拓清或构建出问题取向的一种学术素养。之所以社会公众对新媒体与社会心理领域的事件投注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个中缘由在于“社会结构性死亡”问题。简单地讲,作为社会结构性存在,应该有利益诉求机制、情感表达机制,扶助和求救的机制也应位列其中。但是,当事件发生的同时,公众发现这些机制或者已经失效,或者已经渠道不畅时,由人及己,内心产生恐慌亦在情理之中。而将这一问题放到一个社会系统中来审视,单纯的个人甚或团体已经无能为力时,心中的无力感和无奈感也会借助社交媒体迅速加强或蔓延。
每一次群体事件的背后都有着强大的公众情感系统和心态体系这些就是问题的关键了,因此,新媒体与社会心理的研究理应抽取出这一主线,系统地而不是零星地建构出研究的“问题系统”。如果把新媒体与社会心理的研究置于“事件”的框架中来思考,就不难发现,“中国传统社会的本质是倚重于道德力量的伦理社会,以规范社会个体与组织行为为宗旨的法律往往会‘不敌’前者,尤其是在处理转型时期的突发事件时更表现出了‘疲软’,这种连锁反应的直接后果是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的不断提升。”为此,面对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单纯地依靠法律的手段来遏制是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的,事件中的双方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绝对对立者,多是社会刻板认知框架在接受负面情绪后长期累积的结果。
笔者经过大量实地的调研和入户访谈、集体座谈发现,公众有着自己独特的心理特性:他们对群体性事件的参与大都是因为众多的社会不公平事件没有得到合理处置的结果,是以没有得到有效疏解的社会情绪在群体中间潜伏起来,强化着集体记忆,加深着刻板印象,与之相适应的话语表达形式便应运而生。而已有的媒体和新媒体关注模式大多是针对已然发生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学理的探讨亦是在此基础上的推演。如果以“问题意识”弥补社会结构性的缺失,公众情感表达及利益诉求风险的系列问题亦应纳入考量的范畴。而无论在学理还是实际操作层面,尤其是新媒体的介入和引导,不仅该有预警预估体系,还应有着连续性和系统性;不仅该有事件发生后的“对话”,还需要“瞻前顾后”的相关话语的“赋权”。
注释:
①李春雷、贾立平:《突发事件中传统媒体沟通党媒意见与网上舆论的进路研究》,《国际新闻界》,2015年11期。
②李春雷、张剑波:《政治弱势心理的泛化与大众传媒对底层社会的引导策略研究》,《现代传播》,2012年6期。
③[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思·库克耶:《大数据时代》,盛杨燕、周涛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6页。
④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
⑤刘京林:《新闻心理学原理》,新华出版社2012年版,第47页。
⑥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5页、352页。
⑦[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91、204、206页。
⑧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394页。
⑨李强:《社会学的剥夺理论与我国农民工问题》,《学术界》2004年第4期。
⑩[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56页。
(作者系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