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修良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通 226007)
遵循教育公平、人才资本投入以及社会服务等原则,伴随学生、学校和教育三方需求的不断发展,学生资助工作日益成为高职院校的中心工作之一,在高职院校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近年来,无论是理论内涵的丰富,还是日常践行的深入,资助工作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与此同时,与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情况相比,资助工作在时效上略显滞后,在其理论和内容形式方面仍需不断摸索和探究。
国家对高职院校的资助力度非常大,最近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文件,如2007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对资助政策予以完善,同时也把高校的资助工作提上了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开展和实施,消除贫困成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之一。学生是否能上得起学是衡量消除贫困是否全面的重要指标。高职院校本着教育公平的理念,在构建多元资助体系的过程中,将国家资助工作放在了主体位置,国家各项奖助学金体系也日趋成熟,各种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也在逐步建立,基本形成了“奖助贷补减免”于一体的资助体系。
然而,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和缺陷也日益凸显,如国家奖助学金在高校运行中的制度缺陷、操作困难问题,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的如实公平性问题,助学贷款的回收保障机制和供求失衡问题等,这些问题需要从教育资助的功能、原则和对策等诸多方面进行深层考虑和反思。
我国关于高等院校的资助制度和政策十分丰富,从1987年便有较为完整的资助文件,如1987年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的通知。近年来,随着多元助学体系形成,《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相继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于高校资助工作的高度重视。
高职院校在履行国家制度政策和提供学生根本需求的同时,也着力探索教育的实效性。然而,在探索过程中发现制度政策的落实需要结合具体地区、具体学生情况来创新内容和形式。在创新中也遇到了一些困境,如不同经济背景和社会区域的学生,会有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资助工作难以绝对公平,学生家庭情况存在一定的隐私性,一些私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经济情况更加难以确定,等等。这些不可控制的因素都让资助工作的实效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当前,社会已经进入了“微时代”,大数据使得资助工作的精细化程度得到了大幅度提升,通过系统和平台的运用,可以精准地定位受资助学生的个人信息。这种手段的更新,对于资助工作者而言,是工作创新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而对于受资助者而言,则是完成学业、接受社会服务的最新福利。除此之外,现代化的手段还体现在利用多媒体、电子信息技术等方式增强资助育人工作的宣传、普及和推广,渗透资助育人的理念和社会文化等方面。
资助手段的现代化是资助工作与时俱进的必然趋势,但对于它育人的实效性却不能急于下定论。现代化的工具容易使人脱离本源性的内容,且越精细的工作越容易出现细节上的错误,进而影响最终效果。事实上,在运用现代化工具完成资助工作的时候,经常会发生信息录入、导入时的错误,反而使基础工作变得繁琐,而决策者在读取数据进行分析的时候,也更容易从数据而不是一线工作的角度来做出相应的判断。因此,资助工作的实效不能完全依赖于现代化、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还应配合以传统方式,如走访调研、思想教育等,将育人和资助融为一体。
2000年,我国实行了助学贷款制度,2003年,四部委对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新机制。2004年,又将还款期限延长至最短——学生毕业后6年。同时,2007年,我国建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标准为每年每生5000元,助学金的标准也一再提升,从2000元提升到30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受资助达4000元。加之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我国的助学范围几乎覆盖了所有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效促成了学生学业过程的完整。
我们经常发现某些经济困难的高职生的学习成绩也不理想,甚至还存在心理上的困境。有些高职生学习热情不高,对助学金存在“等靠要”的心理,而对奖学金较为冷漠;一些学生甚至还存在“套取”国家资助的心理或是行为。这对于高职资助的育人属性而言,是一个较为严峻的挑战。
国家的资助制度和政策非常多,资助力度非常大,高职院校若完全遵照国家层面的制度、政策执行,有时难免会“茫然”地“望文生义”。原因就在于从国家层面来讲,通常会为了考虑地区和院校的差异,在政策制定时要关照全局,无法针对某一院校、某一学生群体制定过于详细的政策。如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方面:什么样的家庭经济才算困难?什么样的学习成绩才是优秀?什么样的学习态度才算积极上进?政策文件对此还没有具体说明和界定。笔者建议,是否可以增强高职院校的自主管理权,结合本校本地区情况,在遵循国家助学政策的前提下,在学校内部制定更为详尽的规定,将资助育人工作做实做细,提升资助育人的实效。
资助育人和思想政治教育在理念、功能、方法等方面存在互通和促进关系。首先在理念方面,资助工作不但能让贫困学生上得起学,让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学习方面得到更大发展,而且也能让学生的思想认识得到提升和发展。如我们经常进行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文明教育等,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资助工作的重要方面。其次,在功能方面,思想政治教育往往在学生遇到心理问题、三观问题或者情绪问题时,成为学生人生成长道路上的工具和法宝。如思想政治教育的疏导功能、激励功能等,这些功能在源头上也适用于大学生国家资助工作。再次,在方式方法方面,一些指导性的实施途径也是一致的,可以运用思想政治教育讲求实事求事、公平公正、积极引导等方法,使思想政治教育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兼顾渗透资助育人的理念。
高职生的资助育人工作可以说比本科、研究生更加难以把控,除了要利用好各类平台、系统和多媒体设施之外,还要兼用传统的资助育人方法。首先,要用人性化的手段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和变化。其次,要注重隐性资助的方式,注重保护学生的隐私,开拓资助的形式;要注重各类学生的想法,将有偿资助和无偿资助结合起来;同时,还要注重资助客体的千差万别,挖掘典型事例,不断激发受资助者的自信心等。再次,要运用思想教育和教育资助在基本范畴、环境优化、教育内容、基本方法、评估和管理等方面的密切联系,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育资助中,提升资助的实效。如运用辅导员、班主任谈心谈话、思政课教学、专业课老师课堂渗透、朋辈辅导、社团推进等方式,全方位运用传播途径渗透资助育人的理论和实践,推动高职生在心理和思想上接受、了解、领悟资助的内涵和意义。
首先,在高职院校学生群体中,目前普遍存在一些负面的认识,即认为个人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国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导致部分学生觉得自己的学费理应由国家和政府来买单,进而对于一些奖助学金持着“等靠要”的态度,这是由国家资助政策的力度空前之大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对于教育本身而言,这是不利的。另一方面,作为国家政策的传播者、教学育人的执行者,学校对于高职生的资助又有着最为重要而直接的责任,学校有义务也有必要为了高职生顺利完成学业做出努力。不但要根据国家和政府的理念,将资金传送到位,还要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资助育人机制,完成教育的使命。这就需要开拓资助育人的领域,广泛联络社会各个领域,通过共建的方式增强资助育人的能量;要与社会各界资助者形成育人的共识,将资助和技能、学业、励志、诚信、友爱等正面因素结合起来。要让学生看到,学校的资助不仅仅是国家资助,更不是依靠“等靠要”就能获得的资助,而是来自全社会,包括国家政府的资助,是用于学生学业进步与各项素质提升的相关资助。只有这样,才能摆脱某些学生错误的受资助心理,提升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效。
高职生的资助育人工作不但是一项日常学生工作,还是一项亟待创新突破的工作。事实证明,传统单纯的“救急救困”已经不能满足资助育人的现实需求。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现实背景下,高职生的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应与经济上的资助形成互补、互融,并形成新时期特有的资助育人内涵和形式。因此,必须采取符合新时期学生特点的,更加具有人文性的方式方法,集合社会各方资源对学生进行资助,相关路径和措施还需在今后的高职资助育人实践中进一步总结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