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南,李佳轩
(1.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天津300387;2.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300350)
牙含章是我国当代著名民族问题理论家、宗教学家和藏学家,革命经历丰富,学术著述等身。他在诸多领域有着独特贡献和重要建树,曾护送班禅额尔德尼回藏,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等重要机构领导职务。时值先生逝世30周年将要来临之际,重温先生丰富学术思想,从中撷记若干,深感学术价值常在,作文谨表纪念。
牙含章在民族问题理论研究方面有着诸多重要贡献,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出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创新观点;(2)解析斯大林“民族”定义,建言统一翻译“民族”和“部族”;(3)完善民族形成理论;(4)诠释社会主义民族问题。
抗日战争爆发后,身处西藏拉萨的牙含章毅然辞别嘉木样活佛,辗转奔赴延安参加抗战。当时日本帝国主义企图肢解中国,在我国西北地区扶植傀儡政权,制定了成立“回回国”的计划。为了粉碎日本帝国主义的阴谋,争取回族群众及其上层参加抗战,中共中央批准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牵头编写《回回民族问题》一书,牙含章负责撰写的是回回民族起源和历史这部分。
《回回民族问题》明确指出:“回回”是一个民族,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牙含章以史实为依托,论述了回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他否定了“回纥(唐)→回鹘(宋)→回回(元)”这种原先流行的观点,提出了回族主要是由元代时期从西亚、中亚来到中国的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移民和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汉人一起逐渐形成的一个少数民族。这一观点后来得到了广大回族同胞和学术界的普遍认同,成为了我国回族起源和历史研究的权威和主流观点。《回回民族问题》一书是我党首部公开发表的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著作,书中详细阐述了党的民族政策,号召回族人民与祖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共同抗战。牙含章在书中运用了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的观点,科学论述了回回民族问题,对推动大批回族同胞走上革命道路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国初期,我国学界曾掀起一场关于“民族”概念和民族形成问题的大讨论,牙含章参与了这场讨论,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解析斯大林“民族”定义
众所周知,斯大林曾给“民族”下了经典定义,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1]294。并强调“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1]300。作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斯大林的定义为新中国伊始的民族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如民族识别)提供了理论指导,但也引发了不少困惑和争议,很多人关心中国历史和现实中的“民族”能否对应斯大林的经典定义。1954年,范文澜发表文章提出了“汉民族形成于秦汉时期”的观点,引发学术论战。反对者们认为资本主义上升期以前的汉族只能称为“部族”,范文澜的观点违背了斯大林的经典论述。这次争议在当时极具代表性,因为当时新中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民族识别工作,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关乎自身民族身份及源起的识别和认定问题,当然希望能得到科学和权威的、能很好解释现实问题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
牙含章参与了这场学术论战,对“民族”概念及相关的民族形成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观点。后来,他借编撰《中国大百科全书》相关词条的契机,专门发文解析了斯大林“民族”定义,指出斯大林所指的“民族”是有特定涵义的。他指出:长期以来人们对斯大林“民族”定义有着严重误解,误认为世界上所有的民族均为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成的,在此之前根本不存在民族。他强调:这“完全不是斯大林的原意”,其原意只是说明“现代民族”(即“资产阶级民族”)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产物,斯大林的这一论点是“非常明确的,不应有任何误解”[2]8。此外,他进一步解析了斯大林所强调的民族“四个条件”,认为民族形成后,往往不能永久保持四个条件的完整,但这并不影响该民族的“继续存在”,这是因为民族有其自身的“特殊稳定性”[2]1。牙含章的解析契合了历史和现实中诸多民族的实际情况,具有突出的创新价值。
2.建言统一翻译“民族”和“部族”
牙含章在广泛查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时,发现“民族”和“部族”两个概念普遍存在翻译相互混用的现象。为此,他提出了应统一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民族”和“部族”的译名。1962年初,他写信给有关部门,建议召开座谈会,讨论对“民族”和“部族”的概念统一翻译。他的这一主张后被采纳,影响至今。
不难看出,牙含章的诠释和建言具有显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既维护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经典论述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又很好地契合了我国民族识别等实际工作。在今天看来,牙含章的诠释仍是我们理解斯大林经典论述的权威注解。
民族形成问题是我国民族理论界的一个焦点问题。在这方面,牙含章同样作出了重要贡献,完善了民族形成理论,尤其是对民族形成的过程和上限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1.民族形成的过程
牙含章深入研读了《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马克思著)、《古代社会》(摩尔根著)及《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著)等经典著作,总结了民族形成过程的一般路径,即“原始群→氏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他指出“民族是由部落发展而成的”,并强调“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在历史上最初形成民族的基本原理”[2]1。此外,他还补充解释了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的一些民族形成的过程,完善了相关理论解释。他强调要对各个民族的起源和形成问题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拿“部落→民族”这一公式套向所有民族的头上,这是因为在阶级社会形成的新民族,并不是从部落发展而成的,而是由“旧的民族分化出来的一部分人与其他民族的一部分人同化在一起形成的”[3]。
2.民族形成的上限
在“民族”概念和民族形成问题的论战中,民族形成的上限问题(即民族到底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哪个时候产生)成为了论战的另一焦点。当时流行观点主要有三种:一是认为民族最初形成于原始社会的末期,大体上是与阶级、国家同时产生;二是认为民族最早产生于奴隶社会;三是认为民族最初形成于原始社会“蒙昧时代”。牙含章支持第三种观点,并为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性观点。
牙含章指出,前两种观点主要依据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论述。当时,马克思、恩格斯将民族的产生与阶级、国家的产生及奴隶制联系在一起。这在马克思、恩格斯后来看来是不成熟的。牙含章发现马克思、恩格斯后来对上述观点有诸多修正,其中摩尔根《古代社会》的发表是马克思、恩格斯认识转变的关键。牙含章又根据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对“蒙昧民族”“野蛮民族”概念的多处使用及“氏族在蒙昧时代中级阶段产生,在高级阶段继续发展起来”[4]439的相关论述,提出了“民族的产生,最早也不能早于‘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最迟也不能迟于‘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5]17-18这一论断。由此,牙含章主张把民族形成的上限定位在原始社会“蒙昧时代”。
1.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
改革开放后,针对有些人仍有“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认识,牙含章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对这种错误认识进行了批驳。他指出:“不同的民族差别产生不同的民族矛盾,形成不同性质的民族问题”[6]134,民族问题的产生是由于民族差别的存在而引起的,存在差别就会产生矛盾,这些矛盾就是民族问题,这便是民族问题的实质。所以,并非所有的民族问题都是阶级问题。
牙含章同时指出:阶级社会“构成民族之间最重要的差别是政治上的不平等”,这种差别产生了民族间政治不平等的矛盾,“构成了民族压迫与反对民族压迫的民族问题”[6]134。他认为:这种民族问题的实质才是阶级问题;进入阶级社会后,政治上的差异构成了阶级社会民族间的主要矛盾,所以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的实质才是阶级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则是实现民族平等,根本办法是消灭剥削阶级。
2.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关系的性质
针对有些人认为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关系仍是阶级关系的错误看法,牙含章坚持主张“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6]135的观点。他认为:民族问题的实质是由民族间的差异导致的矛盾,只有那些因政治地位的不平等导致的民族矛盾才是阶级问题;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基本上变成了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6]135。
3.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内容
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关系的性质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民族问题。对此,牙含章认为,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仍然存在,其内容可概括为四个方面:(1)政治平等的实现问题,即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巩固各民族民主平等和团结统一;(2)逐步消除各民族间经济、文化事实上的不平等;(3)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矛盾,承认民族差别,照顾民族特点;(4)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关系方面的阶级斗争和思想斗争问题。
牙含章不仅在民族问题理论研究领域有着独特贡献,在宗教学研究方面同样建树良多:一是科学阐释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二是剖析宗教与迷信的关系,三是编撰《中国无神论史》。
牙含章是第一个对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内涵做出科学阐释的理论家。同时,他还强调了宗教信仰不是没有任何条件的自由,而是有范围的,比如“宗教就国家而言,是私人的事情;宗教就我们的党而言,并不是私人的事情”[7]49。他所撰写的《论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党首篇全面阐释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权威性论述,澄清了一些人的错误认识,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和重要的影响,在今天仍具有显见的指导意义。
牙含章同时强调,绝不能把宗教信仰自由与放任利用宗教进行封建压迫混为一谈。他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我党虽然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且允许宗教长期存在,但对于利用宗教对人民群众进行压迫和剥削的行为是绝不姑息的。他进一步强调,宗教信仰自由与封建专制制度是势不两立的,只要封建压迫和剥削还依稀残存,人民大众就不可能获得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
牙含章认为,宗教是一种错误的世界观,其产生源于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对人们的压迫。他引用恩格斯《论布鲁诺·鲍威尔与早期基督教》一文中的观点,把宗教分为“自发宗教”和“人为宗教”两类。他指出,“人为宗教”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阶级压迫造成的社会压力联合原有的自然压力催生的产物,“人为宗教”的反动性在于“充当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7]50-51。
牙含章还详细考察了封建迷信问题,认为封建迷信在我国较为普遍且已有很长的历史。他总结了封建迷信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人们科学知识匮乏,无法认识一些奇特现象的本质。加之反动统治阶级提倡和扶植,并与简单的宿命论结合起来,营造出了封建迷信生长的土壤。此外,他还强调旧社会那些搞封建迷信活动骗钱的“江湖术士”及乡村巫卜作用极坏。
牙含章认为,宗教与迷信有很大差异,不能混为一谈。具体而言,他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从意识形态上来看,宗教有相对完整的体系、系统的宗教哲学以及教义;二是从组织上看,宗教有较严密的教会组织和宗教团体,并表现出一定的全国性甚至是世界性特征,有成体系的组织章程和制度。这些都是迷信所不具备的。他进而揭示了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即“宗教是亿万人民的一种世界观,封建迷信则是一部分人利用它作为骗钱的一种手段”[8]11-12。牙含章因而强调,在社会主义国家,对待封建迷信就不能采取信仰自由政策,必须加以取缔。
牙含章在改革开放初期便发表了《中国无神论史初探》等多篇文章,晚年仍积极投身无神论思想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并承担了我国“六五”期间重点科研项目《中国无神论史》的编撰工作,鞠躬尽瘁,为我国无神论史研究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用自己独创的体例,分阶段研究了先秦到五四期间两千多年的无神论思想,概括了各阶段的特点,对中国无神论史进行了系统梳理。他的这些论著材料丰富,分析科学,立场鲜明,是我国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研究无神论史的重要文献。
牙含章认为梳理中国无神论史需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中国无神论史的分期问题。历史分期是为了方便研究,更是为了找出其中的发展规律。他将中国无神论史大体分为五个时期,即春秋战国时期、两汉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唐宋元明清时期及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时期。二是在我国无神论史上应包括哪些人物,评判这些人物是否具有无神论思想的标准是什么?对此,牙含章认为,评价这些人物,不能离开这些人当时所处的历史条件。三是应当重视中国无神论史的中国特色问题。他认为,中国无神论学说有三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分别是“无鬼”与“有鬼”的斗争、“天人”关系的斗争以及与各种迷信的斗争。这贯穿了中国无神论史的始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神论与有神论斗争史。
牙含章认为:我国古代明确否定鬼神的无神论思想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就在这一时期无神论思想“作为代表进步势力的一种思潮,登上了我国的历史舞台”[9]187。两汉时期是中国无神论的“理论形成时期”[10]94。这一时期的无神论以反对“谶纬迷信”为主导。两晋、南北朝时期,有神论与无神论的斗争突出表现为“信佛教与反佛教的斗争”[9]196。隋唐五代时期,二者斗争体现为以“天命”为主体,以反佛、道为两翼的特点。宋元明时期,斗争的焦点仍集中在“天人”关系方面,同时在反世俗迷信,特别是反对“风水”迷信方面也十分激烈。清代的无神论和有神论的斗争是对以往斗争的总结,同时又有向新时代无神论过渡的性质。近代以来,基督教及西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传入,给我国无神论和有神论二者的斗争“增添了新的内容”,给中国无神论“带来了新的思想武器”[10]95。
牙含章有着丰富的涉藏经历,对西藏历史、政治、经济、宗教等进行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他根据丰富的藏学研究经历和文献资料先后完成了《达赖喇嘛传》《西藏历史的新篇章》《班禅额尔德尼传》等著作。这些成果奠定了中国新藏学的研究基础,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1.历史依据
20世纪50年代末,为了揭穿国内外“藏独”分子和敌对势力的狡辩,牙含章着手梳理了汉藏民族关系发展史,以丰富的史料、严密的逻辑论证了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他划分并分析了汉藏关系的几个重要历史阶段:(1)公元7世纪的唐朝时期(即藏族的吐蕃时期),是汉藏两个民族政治上联合发展的时期。(2)元朝时期,西藏正式归入中国版图,西藏人民成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重要成员。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也在当时中央王朝的规定下建立起来。(3)明清时期,中央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治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册封、“噶厦”政府的组建以及宗教转世制度等都是由中央政府确定的。(4)民国时期,虽面临帝国主义分裂西藏的威胁,但在中央和西藏地方的共同努力下,始终保持着西藏与祖国的统一。牙含章据此指出,西藏民族自古就生活在我国西部地区,西藏地方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对西藏的主权有充分的历史依据。
2.国际法依据
除了丰富的历史依据外,牙含章还搜集了近代以来的众多国际法依据,进一步论证了中国对西藏的主权是无可争辩的。譬如,1903年,英属印度政府事务大臣汉密尔顿曾声称“(西藏)必须继续被认为是中国的一个省”[11]40。又如1904年6月14日,英国外交大臣在致英驻俄大使的正式训令中曾承认西藏为“中华帝国的一省”[11]40。印度独立后,也曾多次表示尊重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印度总理尼赫鲁曾在印度人民院的演说中,对某些国家领导人企图抹煞中国在西藏的主权的言论进行了指责。在1950年8月26日致中国政府的备忘录中,印度政府称西藏自治为“在中国主权范围之内的自治”[11]42-43。
牙含章在西藏期间,进行了大量的文献整理和调查研究工作,对西藏农奴制度的形成历史和运行机制做了深入研究,深刻剖析了西藏农奴制度。这些研究具有极高的史料学术价值。
1.从奴隶制到农奴制
吐蕃晚期(约公元869—877年间),西藏进入了长达四百年的混乱时期。牙含章认为,“这四个世纪是奴隶制逐渐崩溃,封建农奴制逐渐产生的过渡时期”[12]。在封建农奴制下,农奴主把部分土地分成“份地”分给奴隶经营,拥有“份地”的奴隶就成了农奴。牙含章分析道:有了可自己耕种的土地,农奴的生产积极性就起来了,也就发展了西藏的社会生产力。一些农奴主还建立了适应这种农奴制的封建庄园(藏语称“溪卡”)。“噶举派”帕竹政权上台后,大力推行溪卡庄园制度。到五世达赖建立噶厦政权后,这种制度发展到了顶峰。
2.对农牧奴的剥削制度
“黄教”格鲁派建立政权后,西藏农奴制正式形成了三大领主,即寺院、政府以及贵族,溪卡也都分属于这三大领主。牙含章经过研究发现,西藏农奴主从此以“岗”为单位对农奴进行剥削。“岗”既是耕地面积也是支应差役的计量单位,农奴以耕种的岗地为依据,支付相应的差役。最初农奴只有对政府和其农奴主的两种差,后又增加了马岗差(兵差)、喇嘛念经费用、打场差、砍荆棘差、修水渠差、秋后放牛酥油差等各种差。
还有一部分牧民,与农奴一样受到三大领主的残酷剥削,被称为牧奴。牙含章总结了三大领主剥削牧奴的主要方式:一是“节约其约”(有生有死税),根据牲畜数量纳税,牲畜的出生死亡都要报告,计入核算;二是“节美其美”(无生无死税),每年牲畜不管生死多少,都按规定税额交纳。此外,还有一种普遍、惨重的剥削方式,即高利贷。在这些剥削制度下,大批农牧奴破产或被迫逃亡,西藏农奴制度也因此逐渐走向衰落。
1.西藏喇嘛教的发展历史
西藏喇嘛教又称藏传佛教。牙含章在其专门研究西藏喇嘛教的文章《西藏喇嘛教浅说》中介绍道:“喇嘛教分为四大教派:一是‘宁玛派’(俗称红教),二是‘萨迦派’(俗称花教),三是‘噶举派’(俗称白教),四是‘格鲁派’(俗称黄教)”[11]137。此外还有“本布派”(俗称黑教),是西藏的本土宗教,后因吸收了佛教内容也被算作喇嘛教的一个教派。
牙含章认为,西藏佛教兴起于吐蕃王朝的松赞干布时期,经过几代藏王的大力扶植,佛教逐渐取代了“本布派”,成为西藏主要宗教。他认为“佛教在西藏社会上盛行起来,完全是由于西藏统治阶级的大力扶植”[11]140。之后西藏陷入了长达四百年的分裂混乱状态,各个奴隶主各自为政,扶植新的佛教教派,先后涌现出了“噶当派”(后和格鲁派合并)、“萨迦派”和“噶举派”。大分裂结束后,西藏先后经历了“萨迦派”和“噶举派”的统治。牙含章指出:“‘萨迦王朝’和‘噶举王朝’都是奉行政教合一制度”[11]148,其统治者既是宗教领袖又是世俗首领,容易滋生腐化,加深民怨。格鲁派就是在对其改革的基础上创建起来的。它要求僧人严守戒律,因而受到老百姓欢迎,很快发展壮大,最终于五世达赖喇嘛时期取得西藏地方统治权。
牙含章还深刻分析了喇嘛教在历史上对西藏社会发展的负面作用和影响:(1)严重禁锢了西藏人民的思想。(2)影响了西藏人口的自然增长。牙含章分析指出,西藏大量人口出家当了喇嘛或尼姑,受教义规定不许结婚生育,导致西藏人口锐减。(3)对西藏生产破坏较为严重。牙含章指出,历史上西藏的社会财富,相当部分用于宗教上面。大量喇嘛和尼姑几乎完全不从事生产,造成巨大的人力资源浪费。此外,“喇嘛教对西藏社会生产的破坏,还表现在宗教活动对粮食、酥油等等生活物资的大量浪费上面”[11]160。
2.撰写《达赖喇嘛传》与《班禅额尔德尼传》
《达赖喇嘛传》是牙含章关于西藏历史的一部学术力作。此书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系统介绍了元代以来西藏的政治宗教制度、达赖与班禅两系的地位与关系,对正确认识中央与西藏的辖属关系及粉碎“藏独”阴谋有着重要作用。该书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在国内外出版,是研究西藏的必读书目。
《达赖喇嘛传》在20世纪50、60年代即已内部刊印、发行。1984年正式出版后,牙含章应中央指示又着手了《班禅额尔德尼传》的撰写工作。该书和《达赖喇嘛传》一样,采用藏族传统的“南木他”(传记)体裁,以班禅世系和西藏历史分别为经纬,系统论述了达赖和班禅两个并行的传世系统,再次论证了中国对西藏自古以来的主权,总结了中央政权治藏的历史经验,“对于人们正确认识西藏历史有着重要的启迪作用”[13]。
《达赖喇嘛传》《班禅额尔德尼传》作为研究西藏历史与社会、政治与宗教、经济与文化以及达赖与班禅两个世系发展的学术专著,对藏学研究者和涉藏工作者而言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资料价值。牙含章的这两部力作,与1979年出版的《西藏历史的新篇章》一道,为藏学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史料和学术研究基础,谱写了藏学研究的新篇章。
据不完全统计,牙含章一生共著有论文42篇,编著14部①参见牙含章《牙含章文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494页。。这些著述不仅在民族问题理论、宗教学、藏学等方面体现了高超的学术造诣,而且展现出的治学精神与思想认识更是对数十年之后的后学研究者仍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首先,从学术造诣方面来看,牙含章的诸多研究成果和观点完全称得上后学研究者继进研究的理论基础,值得持续学习和深入领会。这尤其体现在民族问题研究领域。牙含章亲身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关于民族形成问题的大论战。这场论战可分为两个阶段:1954—1962年间的第一阶段,1962—1982年间的第二阶段(“文革”期间曾中断10年)。在这场论战中,牙含章(曾用笔名章鲁)就民族的概念、起源和形成问题、翻译问题等基础性问题发表了诸多具有理论奠基作用的著述②相关论文有章鲁《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翻译情况》,《中国民族》,1962年第7期,第34-38页;牙含章、孙青《建国以来民族理论战线的一场论战——从汉民族形成问题谈起》,《民族研究》,1979年第2期,第3-8页;牙含章《关于民族形成的上限问题的两封来信》,《云南社会科学》,1981年第4期,第69-70页;牙含章《论民族》,《民族研究》,1982年第3期,第1-6页。。当前,我国民族问题研究一方面随着一些“新”概念(如最近20多年广泛使用的“族群”)的使用、多学科的交叉涉入呈现出百家齐鸣、欣欣向荣的面貌,但另一方面也因为有的研究者对基本概念的理解不清或各自歧解,导致学术交流明显存在基本概念共识难成、各唱各调的现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理论和话语表述混乱,不利于理论传播和继进发展。其实,许多情况完全是可以避免的,遗憾的是似乎一些后学研究者并未真正明晰和领会之前早有共识的基础理论观点,其中就包括牙含章的诸多学术贡献。换言之,如果后学研究者多去认真研读牙含章在民族问题理论、宗教学、藏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领会其学术思想和理论观点,相信会大有裨益。
其次,从治学精神方面来看,牙含章严谨的治学精神尤其值得后学研究者学习。1959年10月,当得知有读者对自己发表的《西藏地方与祖国的历史关系》《西藏地方政府的反动本质》二文提出商榷意见后,牙含章第一时间致信《民族研究》编辑部进行回应,对读者的纠正和更正意见表示感谢,并希望编辑部能将回应函公开发表。无独有偶,1988年9月,牙含章致信《中国藏学》编辑部,就发表的《试论西藏封建农奴制度》文中使用的资料来源作出补充说明,特别提到文中“据我们调查”的表述容易引起读者误会,应使用更为准确的“据调查组调查”的表述。同年,牙含章更是就《民族形成问题研究》一书出现的有关示意图排版错误主动揽责,专门发文说明。以上例子③具体情况参见牙含章《牙含章文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416-417页;牙含章《民族形成问题示意图重要正误》,《云南社会科学》,1988年第3期,第64-67页。展现出的严谨治学精神,无疑值得后学研究者学习和承继。
最后,尤其从思想认识方面来看,牙含章对“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深切感知和谆言值得后学研究者铭记。牙含章是一名马克思主义者,更是一名从丰富革命和学术研究经历中成长起来的坚定马克思主义者。他出生并长期生活在民族地区,少年时期曾在寺院当过“阿卡”(喇嘛的昵称),青年时期曾在藏区深造游历,学术研究基本上围绕民族宗教和藏学展开。正是基于这样的人生经历,也正是基于对民族宗教和藏学的广泛涉猎和深入研究,牙含章最终走向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和学术道路。从《回回民族问题》到《达赖喇嘛传》《班禅额尔德尼传》,再到《无神论和宗教问题》《民族形成问题研究》,最后到晚年编撰《中国无神论史》,整个学术研究生涯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主线。1983年,牙含章写下《马克思主义指明了民族研究的正确方向——纪念马克思逝世一百周年》一文,在详细论述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我国传播情况的同时,深切表达了“对马克思的崇高敬意”[5]11,正是其思想认识的浓缩和写照。今年恰逢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和《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在此之际回味和铭记牙含章的学术思想和谆谆教诲更是具有特别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