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周 婧
随着社会发展,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消费者更换手机的频率加快,促使废旧手机数量激增。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智能手机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用户更换手机周期已经从18个月缩短到了15个月,有20%的用户1年之内就会换手机,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我国的手机用户已达13.02亿,每年产生的废弃手机大约有2亿部,然而废旧手机的回收率并不高,尚不足1%。因此,如何有效回收利用废旧手机一直是电子废弃物回收行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废旧手机因其危害性与资源性并存的特点,其回收属于绿色节能、环保产业。通常情况,手机主要由外壳、按键(功能机)、主板、处理器、电池、摄像头和显示屏等零部件组成的。与一般固体废弃物相比,废手机含有大量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质,若废弃后不作适当处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极易造成严重危害。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五条,我国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实行“多渠道回收、集中处理”制度。目前,我国废旧手机主要有五种传统回收渠道:路边流动商贩回收、维修服务商回收、二手市场回收、正规企业“以旧换新”回收和通过捐赠流通到不发达地区继续使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回收”的网络回收模式应运而生,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上提供废旧手机型号、新旧程度和破损程度等信息后,即刻获得最终回收价格,可决定是否进行交易。根据建设主体的不同,回收平台可分为三类:生产商建立的网络平台、处理商建立的网络平台和第三方建立的网络平台。目前,我国“互联网+回收”模式的网络回收平台以第三方建立的平台为主,一些生产商在已有渠道(如自营店、官网等)回收废旧手机的同时,委托第三方网络回收平台进行回收。相比传统回收模式,“互联网+回收”降低了回收商、处理商和消费者三方回收过程的成本(包括人力时间、搜索成本、交易成本)。有效提高了废旧手机回收率。
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在旧目录“四机一脑”的基础上增加了手机、手机锂电池等一些小家电。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对废旧手机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这将促进废旧手机的回收和再利用。
虽然,我国提高了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重视程度,但毕竟起步较晚,法律和法规还有许多有待改善的地方。
当前,我国缺乏废旧手机回收的信息销毁维修和元器件再利用的行业标准或规范,整个行业的发展欠缺指导。虽然,有一些环境友好或资源利用效率较高的实践,但整体水平不高。一方面亟需出台相应的技术规范、指南、行业标准或者认证,规范废旧手机处理所涉及的分类、识别分拣、信息销毁、维修、拆解元器件再使用、材料利用和稀贵金属提取等各个环节,对废旧手机回收处理全过程进行管理,鼓励、引导和规范废旧手机专业回收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科学地将废旧手机进行环境无害化处理和高效的资源化利用;另一方面,与消费者相关的手机回收费用标准也不统一,我国尚无关于手机的主要配件:电池、机芯、充电器、机壳和显示屏等统一的生产标准,二手手机价值评估也没有相应的标准可依据。目前,有些废旧手机回收平台自建一套从定价、质检到渠道的标准体系,政府应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引导,促进建立合理完善的质量审核标准,推动健全二手手机回收市场。
自从欧盟实施了《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和《关于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之后,世界各国相继制定出适合本国的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管理法规条例,欧洲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基础上,建立了较完善的废旧手机回收管理体系,回收处理率较高。
欧盟各国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核心,由生产商、销售商、市政机构、运营商、非政府组织及专业回收公司免费回收废旧手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废旧手机回收管理政策体系。涉及到的回收处理费则依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由生产商单独承担。废旧手机回收方式分为四种:零售店收集、B2B式收集、在线回收手机和公共回收箱收集。其中,以零售商收集的废旧手机数量最多。
2012年欧盟公布了最新版的WEEE指令(2012/19/EU),产品类别重新分成六大类,废手机属于第六类:小型IT和通讯设备(任何外部尺寸不超过 50 cm)。指令规范了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和工艺标准,对不同的产品类别也规定了不同的回收产品覆盖率和回收率。
日本于201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废弃小型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促进法》,涉及包括手机等100种以上的小型家电。坏的或不使用的小型家电由市町村收集,然后由国家认定的企业对小型家电进行分解、破碎,分选金属和塑料并进行处理。在日本,主要通过运营商的营业网点和手机专营店回收废旧手机。这些被回收的废旧手机在日本越来越多地被当作了一种“都市稀有金属矿”。
韩国在2005年起就将废旧手机纳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管理清单,同样由地方政府、手机生产商、运营商与零售商等利益相关方和非政府组织,在大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以免费、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
应加快完善废旧手机回收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回收法案作进一步具体化,健全废旧手机回收处理管理体系,明确手机回收的经济链条,政府提供经济支持和政策优惠,真正实现:政府出政策—企业出资金—科研单位出技术,形成一个完整的政、产、研多赢模式。地方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法规或办法,落实国家关于废旧手机回收再利用的各项政策,从生产环节直接控制手机零部件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把废旧手机的回收和处理纳入科学监管之中,强化行业准入机制,做到奖优罚劣,加大对非法处理废弃手机企业的处罚力度,保障对正规的废旧手机处理产业的扶持,为废旧手机的回收再利用提供一个良好的大环境。
废旧手机回收处理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手机生产商、销售商和消费者。对比国外发达国家,我国的相关法规对于废旧手机回收的相关责任、利益分配和强制性等内容还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废旧手机回收的责任主体包括生产者、政府、销售商、通讯运营商、消费者和专业回收公司等各方面的关联职责不明确,权利义务模糊,无法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所以,要将废旧手机回收方法进一步标准化和细化,明确手机回收的经济链条,这样才能使政府、手机厂商、移动运营商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同时,也要加大对非法处理废旧手机企业的处罚力度,保障对正规的废旧手机处理产业的扶持。
手机的资源化价值较高,而我国无法真正实现废旧手机配件的再利用,很大的一个原因是无法建立并妥善运营专业化的废旧手机配件处理企业,对废旧手机配件的处理方式简单、原始,易对环境造成污染。故,首先应鼓励建立废旧手机配件专业化处理企业,并对这些企业采取税收优惠、资金补贴等激励措施,帮助和扶持正规的回收处理企业,并加强对从事废旧手机回收利用的个体经营者和小企业的监管,取缔非法的从业者,对没有资质的小作坊私自拆解废旧手机的行为给予严惩,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合理规划废旧手机回收处理行业,避免企业一哄而上,造成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
此外,应引进先进技术,促进废旧手机回收规模化、产业化。我国废旧手机配件资源化利用技术较落后,废旧手机配件的回收处理不规范。因此,一方面要引进、开发经济有效、环境友好的废旧手机配件处理技术或投资,共同致力于废旧手机的回收再利用,解决我国废旧手机配件绿色处理的关键技术问题,减少环境负荷,真正做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另一方面,应积极组织科研单位对废旧手机的处理和废旧手机的无害化、产业化进行研究。引入市场化机制,设置专门的废旧手机回收部门,建立完整的回收体系,在各区县设立废旧手机回收中心,由专业人员定期回收再利用,使废旧手机回收规模化、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