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桂花 毛淑研
近年来,泰顺县按照“生态立县、旅游兴县”的方向和“旅游主业化、全域景区化”的目标,紧扣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三大国家级生态改革试点,通过实施生态高地、美丽轴带、乡村振兴等生态示范工程,推动资金、项目、土地、人才、政策等各类要素竞争性分配导向机制全面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为生态文明和绿色转型发展提供了示范。
建立动态量化的生态考核指标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县对乡镇生态考核指标体系,指标设置突出生态环境提升在考核中的核心地位,不仅结合了省对26县实绩考核办法、浙江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等,而且创新运用了市对县、县对乡镇部门考核及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和山区县发展实际要求,遵循可获取、可度量、可操作原则,设置了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四个方面12个一级指标、37个二级指标,按照各项指标对生态建设的贡献率不同,通过极值线型模式确定指标权重,生态改善权重占比高达70%以上。
实施科学有效的生态考核评价办法。要素生态化配置综合改革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办法,考核得分=生态环境得分(30%)+生态经济得分(40%)+生态人居得分(20%)+生态文化得分(10%)。结合19个乡镇不同的生态特点、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分成两类乡镇进行考核,同时根据各乡镇的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基础,在考核中赋予乡镇不同的难度系数。考核评价结果采取分档排列法,共分三档,优秀单位21%、良好单位58%、合格单位21%。发生重大生态安全责任事故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取消评优资格。
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资金要素挂钩机制。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挂钩。县财政统筹安排1亿元保底资金不变,专项用于县级要素生态化改革财政补助奖励。考核结果与省对26县考核挂钩,全县考核结果优秀的,当年度专项奖励资金提高10%为1.1亿元;考核结果良好的,专项奖励资金保持1亿元不变;考核结果合格的,专项奖励资金降低10%为9000万元。考核结果与金融扶贫挂钩。对考核结果为一档的乡镇优先实行财政补助、贴息等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其支持力度,在信贷额度上给予倾斜,支持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依托生态资源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优先支持一档乡镇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政策,通过扩面和提高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其绿色种养殖业、农村住房加强保障,并进一步提高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水平。
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项目要素挂钩机制。考核结果与投资项目挂钩。政府投资项目、债券项目等政府性投资项目,以及“两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进一步向考核评价优胜的乡镇倾斜,优先支持其交通、水利、新型城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移民等民生项目,休闲旅游、健康养老、清洁能源等产业项目,并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预算草案,积极向上申报争取资金支持。考核结果与投融资创新挂钩。对考核评价优胜的乡镇,优先推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型投融资项目,优先推荐列入省或市县PPP项目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乡镇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运营,加快建设必要的防洪排涝、流域治理、水资源保护、通景交通基础设施等。
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土地要素挂钩机制。考核结果与用地指标考核奖励挂钩。建立与省对县考核结果的联动机制,根据省对26县发展实绩考核奖励,奖励土地指标优先用于要素生态化配置改革考核结果运用,对一档、二档的乡镇分别给予60%和40%的用地指标奖励,且允许奖励指标在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下统筹调剂使用。考核结果与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挂钩,对考核结果为一档的乡镇在下达的年度农村村民建房指标中予以倾斜,并对明确允许采用“补改结合”方式落实占补平衡的报批建设用地项目,优先调剂安排耕地占补指标。
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人才要素挂钩机制。考核结果与人才使用挂钩,对考核结果为一档的乡镇,优先安排省市下派挂职干部、新招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给予安排事业周转编制1-2名(其中:一类乡镇2名,二类乡镇1名)。考核结果与科技人才挂钩,考核结果为一档的乡镇,优先推荐农业、林业、教育、规划、建设等专业技术人才智力支撑,优先引导科技人才服务基层,开展“科技人才基层行”“科技人才服务企业”等活动,无偿为其提供技术、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服务。
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政策要素挂钩机制。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政策挂钩。要素生态化配置综合改革评价列为乡镇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评价结果由县委、县政府发文通报,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作为县委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乡镇绩效政策挂钩。考核优胜单位,优先推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对成绩特别优秀、贡献特别突出的乡镇给予集体嘉奖和集体记功,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最后一名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最后一名的乡镇取消资金奖励。
改革使得生态优先地位得到进一步确立。要素生态化配置综合改革指挥棒的作用下,以生态为核心的发展共识持续深化,全县生态环境优势不断显现。近两年全县主要生态环境指标持续提升,县域出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地表水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先后被列入生物多样性国际项目示范县、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荣获全国首批“碳汇城市”称号,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在省市前列。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接近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位列全省第一,PM2.5均值仅为25微克/立方米;近年来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和过火面积不断下降,“中国氧吧·康旅泰顺”的品牌影响日益扩大。
改革使得“三大国家级试点”基础得到夯实。要素生态化配置综合改革不断强化考核和要素分配作用,通过生态化考核这只“有形的手”和要素分配这只“无形的手”,双手合力形成生态化考核与要素配置相挂钩的体制机制,有力推动泰顺空间布局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转型,夯实三大国家级试点建设基础,推动了三大国家级试点在泰顺县的落地实施。
改革使得经济生态化导向更加明确清晰。通过要素生态化改革,泰顺以要素引导生态优化,以生态筑起旅游发展,先后入选“中国最美乡愁旅游目的地”“浙江十大欢乐健康旅游城市”“浙江十大养生福地”。游客接待数量和旅游综合产值两项指标,持续保持20%左右的较高增速。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7年全县第三产业比重提高至62.7%,服务业对泰顺GDP增长的贡献率达77.4%。农旅融合加快发展,农家乐、乡村民宿、观光采摘农业蓬勃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改革使得绿色生态家园加快建设形成。要素生态化配置改革,有力推动了“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和“无违建县”创建等重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2017年泰顺完成排污口封堵20个、河道综合整治23公里,“五水共治”得到深入延伸;全年完成“三改”23.9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27.2万平方米,基本创成“无违建县”。深度整合特扶、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农民异地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政策,全力推进“三个1.5万”生态移民搬迁平台建设,2017年搬迁安居2万名山区群众,实现人员、产业有序转移,减少村民对生态资源依赖破坏,通过退耕还林、退居还田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动了生态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