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2018-02-06 23:21李太淼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公有制非公有制所有制

李太淼

(河南省社科院《中州学刊》杂志社,河南 郑州 450002)

为何坚持、如何坚持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必然面对、必须解答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改革开放4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非常正确、非常有效率、非常有优势的制度。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被历史证明了的一条基本实践经验,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条基本理论结论,是保持中国未来发展正确方向的基础性制度选择。在中国未来发展中,我们既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也不能走僵化保守的老路,必须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及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所有制改革问题上不断探索创新。改革开放后的一个时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需要,我们党与时俱进地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党的十五大进一步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既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深刻变革,也是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

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从此,“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献中一再被重申,成为处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关系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准则。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将混合所有制提升到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高度,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同时,又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党的十七大在基本经济制度理论中首次提出了“平等保护物权”,把“公有物权”和“私有物权”放在平等保护之列,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营造各种所有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地位作了新的阐述,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进一步突出和明确了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作了新的概括,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些新的阐述,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中,“以公有制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的矛盾统一关系,二者共同构成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内涵,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之中[1]。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基础上不断进行发展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提出和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创新。

1.创新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和生产力发展要求,社会主义所有制不应该是单一的公有制结构,而应该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私营、外资、混合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动态的、多层次的所有制结构。

2.创新了公有制经济理论。一是扩展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二是界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主要特征。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不仅要有量的优势,而且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三是明确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针对人们长期争论不休的股份制姓“社”姓“资”的问题,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针对改革中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党的十五大报告也予以了充分肯定。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拥有国有国营、集体经营、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参与制、合同订购制、特许经营制等多种多样的实现方式。

3.创新了非公有制经济理论。非公有制经济曾被看作私有制社会的专有物,看作社会主义的对立物,与公有制经济水火不容。改革开放后,我们党从开始时认定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到认定存在雇佣关系的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直到党的十五大认定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又一大创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加劳动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不仅不能取消,而且必须大力发展。党的十五大之后,针对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巨大变化,国内外出现了一些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表示怀疑的议论,有人否定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必要性,也有人担心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上升会削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这种形势下,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这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充分表明党中央对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定信念和决心。

4.创新了社会主义所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货币相排斥的。然而,社会历史发展的实践证明,市场经济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手段,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还必须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因此,中国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多层次所有制结构是同市场经济相互兼容、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建立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体制,既不同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5.创新了社会主义所有制与分配关系理论。传统的单一的公有制是与单一的按劳分配方式相对应的,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多层次所有制结构是与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相对应的。在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按要素分配存在,可以充分调动资源、资本、劳动、技术、管理、信息等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投入和参与社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因此,要实现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有机结合,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

6.创新了社会主义所有制与产权关系理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产权是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工具,同时也是所有制有效运作并得以实现的工具。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得以有效实施,有赖于建立健全具体和明晰的产权制度。我们必须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正确处理国家权力、政府权力同产权的关系,建立健全公有产权权益的实现和保护机制,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构建和完善私有产权权益的实现和保护制度体系[2]。

三、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一种新的制度形态,既同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即全面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有着本质的不同,也同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存在重大区别。正是这些不同和区别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中国特色。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全面私有制。资本主义国家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尽管也存在国有经济,但因私有制的基础作用所决定的阶层劈分,其国有经济只能成为私有制的补充,国家只能成为“理想的总资本家”,国家所维护所代表的更多的是富人阶层的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虽然也存在私有制经济,却不以私有制为基础,而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以公有制为主体结合在一起。从理论上讲,这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诸多弊端。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同于传统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传统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主张“一大二公”的单一所有制,把“私有制”当作社会主义制度的对立物加以排斥,反对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主张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反对“按资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分配方式的存在;主张实行全面的计划经济,反对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和决定性作用,反对实行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则主张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不再是社会主义的对立物,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张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主张实行市场经济,并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和决定性作用。

3.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以公有制为主体”是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的。二者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紧密结合在一起。只有作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才能有其各自存在、发展的合理性,才能更好地发挥各自的功能作用。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正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共同作用的结果。离开了“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则难以更好地发展,私有制的发展必将导致经济发展陷入过度竞争、资源掠夺、资源浪费、生态破坏、贫富悬殊、矛盾激化的状态;离开了“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则失去立足基础,难鸣孤掌,难以发挥其功能作用。有鉴于此,我们必须在思想理论上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借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之理由,反对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公有制经济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前提下,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更有利于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更有利于发挥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作用。二者不存在非此即彼、相互替代的关系。另一种是以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理由,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存在的必要性。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仅会导致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性质变化,而且也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健康发展,不利于整个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诸种功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性首先在于它是适应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制度选择,同时还在于它有诸多的功能,如经济功能、政治功能、社会功能、文化功能、生态文明建设功能等。正是由于这些功能的存在,才更显示了基本经济制度存在的合理性。认真分析这些功能作用,可增加我们对基本经济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加我们对基本经济制度的自信。

依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整个社会的发展变化中,经济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经济制度制约着其他社会制度的构成和发展。经济基础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宗教等观点以及同这些观点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设施。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有机统一,构成了特定的社会形态。一方面,在这个矛盾统一体中,经济基础一般表现着主要的决定性作用。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上层建筑或早或迟也将发生相应的变革。另一方面,上层建筑并非只是消极地反映经济基础,它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起巨大的反作用。旧的上层建筑维护旧的经济基础,阻碍新的经济基础的产生和发展;新的上层建筑则为建立、巩固和发展新的经济基础服务。经济基础通常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特定的经济制度包括基本经济制度及具体经济制度,主要是指人们之间生产协作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状况;另一方面,特定的经济发展成就,包括特定的自然资源构成状况、劳动工具和生产资料的发展变化状况以及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状况。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制度作为基本的经济制度在经济基础中占有着重要的位置并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作用。既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么,作为经济基础重要构成之一的基本经济制度,必然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有着重要的功能作用。

1.经济功能。经济功能是基本经济制度的最基本功能。具有良好的经济功能是基本经济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合理性、生命力所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之所以具有合理性,之所以具有生命力,关键就在于其具有良好的经济功能。总体而言,它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一是有利于构成充分调动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积极性的利益机制。这是其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经济功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落实各种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主体地位,有利于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因而有利于充分调动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个体生产经营者以及工人、农民、自由职业者等各种生产经营单位、各种生产经营者以及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从而使经济发展获得持久的内生动力。二是有利于发挥市场经济的正效应并有效避免市场经济的负效应。市场经济是被历史证明的现阶段有效的经济发展方式。如果说单一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存在着根本对立、难以兼容的问题的话,那么,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则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兼容性。由于多种所有制的广泛存在以及相互独立的不同利益的主体的广泛存在,使市场经济的发展获得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使市场机制完全有可能在各种经济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和决定性作用,因而基本经济制度非常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同时,由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重要产业行业掌控在国家手里,国家和政府具有强大的调控能力,因而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传统市场经济发展中那种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盲目竞争等弊端,避免周期性经济危机,保持经济较平稳发展。例如,中国成功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就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势功能。三是有利于国家实现宏观调控。宏观调控为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为国家实行有力的宏观调控提供了一定的体制基础,因为重要的生产资料、自然资源、行业和产业为国家和政府掌控,有利于宏观调控政策的及时、有效执行。四是有利于实现分配公平,避免两极分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然要求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制度可以保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避免社会财富完全集聚在少数人手里,避免两极分化。同时基本经济制度也有利于实行分配上的宏观调节如再分配调节,有利于实行对经济落后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有利于在群体之间、民族之间、地区之间形成相对合理的分配格局。五是有利于助推中国的跨越式发展。由于基本经济制度既保证了有关国计民生、有关国家安全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自然资源、生产资料、产业和行业掌控在国家手里,又充分发挥了各种所有制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因而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后发展国家整合资源在某些产业和行业形成国际竞争力,获得突破,增强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近些年来,我国在航天工业、交通运输业获得的巨大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3]。

2.政治功能。经济决定政治,基本经济制度不仅具有良好的经济功能,同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政治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主要包括生存权、发展权、财产权等基本人权,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基本民主权利等。基本经济制度反对两极分化,主张共同富裕,主张社会成员经济权利的相对公平,而经济权利的相对公平,可以使广大公民在政治权利的获得和行使中拥有更多的机会与条件。二是有利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要求一定的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由于内在地要求限制两极分化、兼顾公平与效率,内在地具备国家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功能,因而在政治上更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发展,更有利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以法治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三是有利于巩固和提高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党的执政能力的巩固和提高,离不开经济制度的支撑和经济实力的基础作用。一方面,基本经济制度由于具备较强的宏观调控功能,因而有利于党的方针、政策在各种经济组织中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基本经济制度由于有利于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因而有利于提升党执政的合法性。

3.社会功能。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本经济制度制约着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社会阶层的形成、结构及其发展变化主要是以社会群体所拥有的不同的经济作用、不同的经济资源、不同的经济地位、不同的经济利益为重要基础的。由于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着自然资源和重要生产资料不为少数人所占有,决定着社会分配大的格局,因而决定了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特殊性。尽管在基本经济制度的作用下,我国会形成工人阶层、农民阶层、知识分子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个体生产经营者阶层、自由职业者阶层、农民工阶层等众多阶层,但社会整体上不会形成一个庞大的剥削阶级,不会形成庞大的社会食利阶层,不会形成阶级、阶层之间的根本对立。二是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由于有基本经济制度作支撑,作为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国家和政府,会更加自觉、主动地发展公益性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事业,也会促进各种社会资本投入到社会事业建设中来。三是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基本经济制度由于直接制约着社会成员的经济权利,因而间接制约着人们的社会权利,如受教育权利、自由择业的权利、公平竞争的权利、享受生活的权利,有利于保障和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实现社会公正。四是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利益分配格局,有利于避免阶级对抗和冲突;建立在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宏观调节能力,有利于集中力量应对自然灾害事件,有利于统筹区域发展,实现各民族、各地区的共同发展、和谐相处。

4.文化功能。经济与文化密不可分。基本经济制度制约和影响着文化建设,其文化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先进文化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所依循的公平与效率兼顾、在先富后富过程中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影响着整个社会文化的发展方向,追求公平与正义、民主与法治、富裕与和谐。与此同时,以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需要与时俱进的市场经济文化。二是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既为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5.生态文明建设功能。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基本经济制度的保障。一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和自然环境保护制度的实施。由于自然资源为国家和集体所有,重要生产资料和产业行业为国家掌控,因而可以避免完全私有制下的唯利是图、乱采滥伐等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的现象,有利于对耕地、草场、森林、矿藏等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三废”处理、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制度的实施。二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建设大型生态工程。基于自然资源的国家和集体所有,基于建立在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强大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国家和政府将积极而有能力地进行城乡治污工程建设,将积极而有能力地投资建设大型生态保护项目。

五、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功及伟大成就说明我国选择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正确的,是有效的,单一公有制和私有化都不符合中国国情[4]。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基本经济制度是有诸多的具体经济制度作支撑的。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有许多具体制度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改革创新。根据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主要挑战,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需要在许多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其主要着力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1.深化自然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的产权制度改革。自然资源公有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当代资源供求矛盾异常突出、环境压力非常巨大的情况下,如何使自然资源得到更合理、更有效的开发利用,如何使我国的自然环境得到更有效的保护,这是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特别是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如对土地制度改革特别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了新思路;对自然资源的产权制度及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新思路。这也为我们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了路径方向。创新和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及管理制度,应在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由于工业化、城镇化导致的对建设用地需求的急剧增长,由于保持18亿亩耕地红线的刚性约束,我国人地矛盾异常突出。要破解人地矛盾、统筹城乡发展,必须统筹利用城乡用地。而要统筹利用城乡用地,必须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制度。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农地流转制度。创新和完善农地流转制度,是促进农村土地有效集中、实现规模经营的必然要求。考虑到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规模经营的发展速度必须与农业人口转移就业的速度相适应[5]。三是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森林、矿藏、海洋、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产权及管理制度。其重点是明晰产权划分、明晰各产权主体的权利责任,用好、管好这些自然资源。

2.继续全面深化国有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进一步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国有经济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等。这些举措阐明了下一步国有经济改革的目标、路径和具体要求,澄清了关于国有经济改革发展中的一些重大是非认识。同时,还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了战略要求,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既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措施,也是我们党理论和政策上的一个重要创新。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的着力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垄断行业企业改革,不断提升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二是要深化公益性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大力提高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责任,也是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作为公有的供热、供水、供电、供气、垃圾处理、教育、医疗、科研等企事业单位,如何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确实是要下力气解决的大问题。三是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我国进行了许多探索,已有成功的经验,但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方面还面临许多问题,致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利润流失等问题严重,亟须改进和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

3.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不断创新、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政策和措施。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增多,目前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解决社会就业、增加社会财富和居民收入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新时期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也面临许多挑战,存在不少问题。为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有关制度政策。一是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政策。要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税收、金融政策,让非公有制企业在更加广泛的行业和领域参与生产经营。二是要严格加强管制,严厉打击和惩治非公有制企业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产业引导,尽力避免恶性竞争;要加强质量标准管理,严厉打击和惩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要加强资源和环境管理,严厉打击和惩治掠夺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要加强劳动管理,严厉打击拖欠职工工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坑蒙诈骗、欺行霸市的行为。总而言之,要通过创新和完善有关制度、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1]胡家勇.改革开放40年中国所有制理论的创新和发展[J].中州学刊,2018,(5).

[2]李太淼.中国基本经济制度深化研究[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14.29.

[3]李太淼.论基本经济制度的经济功能[J].江汉论坛,2014,(10).

[4]季晓南.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十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9.

[5]宋志红.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八讲[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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