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顺
近年来中央企业在推进自身产融结合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截至2017年底,中央企业共有持牌金融子企业85户,资产总额约8万亿元,财务公司71户,资产总额约3.4万亿元。
尽管中央企业金融业务整体规模不大,在金融行业所占的比重较小,但资产质量稳步提高、风险总体可控,在推动主业发展、振兴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有效推动了集团主业发展。通过将金融业务内部化,强化了资金集中管理,拓展了融资渠道,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融資费用,优化了资本结构;通过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增加了客户黏度、拓宽了市场需求、完善了供应链体系,为主业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二是有效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中央企业利用金融业务,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牵头成立的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和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有力推动了国有资本更多流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了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三是有效支撑了企业创新发展。中央企业利用金融业务积极搭建支持创新发展的投融资平台,加快推动技术与资本有机结合,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竞争力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8万亿 截至2017年底,中央企业共有持牌金融子企业85户,资产总额约8万亿元。
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央企业在有效利用金融业务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有的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直接融资占比较低,资本结构还有待优化;有的企业产融结合深度不够,金融业务对主业实业的促进带动作用还不够强;有的企业金融业务管理能力还不够高,专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为更好推动实业主业不断做强做优做精,央企金融业务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要坚持以融促产,立足主业实业推进产融结合。产业金融的生命力,在于能否促进产业发展、提升企业整体运行效率。国资委将着力推动中央企业科学制定产融结合发展规划,坚决防止贪多求全、脱实向虚,切实发挥好产业金融背靠产业、了解行业的优势,聚焦发展与集团产业特点相符合、主业需求相配套的金融业务,不断提升服务主业实业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坚持因企施策,严格规范中央企业金融业务。不同企业发展金融业务的基础条件、现实情况不尽相同。国资委将探索开展分类管理,因企施策有序推动金融业务发展。对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当允许开展多种金融业务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对于金融业务发展基础较好、产融结合效果明显的企业,引导其金融业务更好服务主业;对于金融业务效益不佳、产融结合不突出的企业,加快推动金融资源的优化整合;对于主业整体亏损、资产负债率较高、现有金融业务风险较大或服务主业作用不明显的企业,严禁新增金融业务投资。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控制金融业务风险。产融结合是把双刃剑,金融业务的高杠杆特性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国资委将推动中央企业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排查机制,切实摸清金融业务各领域各环节的风险底数,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建立金融与产业之间的风险隔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