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教什么”,发展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

2018-01-31 11:30黄佳莉
内蒙古教育·科研版 2018年11期
关键词:教什么音乐教学

黄佳莉

摘 要:“声韵”“情韵”“意韵”是音乐的根本质素。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追求音乐的“音韵之美”“情韵之美”“意韵之美”。只有让音乐课堂流溢出“三美”,才能提升学生的审美意识、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

关键词:音乐教学;音韵美;情韵美;意韵美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8)11B-0076-02

音乐是人类的一门艺术,也是人类的一种文化。只有充满“音乐味”与“文化味”的音乐教学,才会更有质感、更有深度,才会显得更加立体、生动、多元。一堂好的音乐课,能让人心旷神怡、陶醉其中。那么,音乐课应当“教什么”?或者说,好的音乐课应当包含怎样的质素与特质?在笔者看来,好的音乐课总是离不开“音韵”“情韵”和“意韵”。只有让音乐课流溢出音韵之美、情韵之美和意韵之美,才能有效发展、提升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

一、音乐教学应当追求“音韵美”

音乐教学首先应具有“音乐味”。“音乐味”是音乐的“本味”。“音乐味”的流失、淡化与失落是音乐教学最大的悲哀。“乐者, 音之所生也。”(《礼记·乐记》)。不同速度、力度、节奏和节拍等的音乐要素组织的乐音,能刺激学生的感官,唤醒学生心中的“乐感”,这就是“音乐味”。从对“音”的感知到对“乐”的感受,再到“音乐”整体的体验,学生的“乐感”是不断发展、逐步提升的。

例如,意大利民歌《美丽的村庄》(苏教版四年级下册),是一首欢快活泼的意大利民歌。四二拍,大调式,二段体结构。歌曲旋律欢快跳跃、此起彼伏,表达了主人公拥抱自然、赞美家乡的思想情怀。在学生“学唱”的过程中,笔者首先让学生聆听。第一次聆听,不带歌词,要求学生感受整首歌曲的情绪风格;第二次聆听,带上尚家骧译配的歌词,同时借助课件出示意大利美丽的田野风光,让学生了解歌曲内容;第三次聆听,要求学生边听边看,感受作品欢快活泼的情绪,让学生听出乐曲中重复的乐句(即衬词部分);最后欣赏时,请学生随着歌曲的演唱用自己的方式表现音乐。

在完整的聆听过程中,学生能感受到乐句的规律,体验到乐句所表达出的完整的意义。其中,第一乐段的两个声部主要是三度音程的结合,显得十分和谐自然,明亮清澈,让人仿佛置身于阳光灿烂、鲜花怒放的美丽村庄;第二乐段低声部以低八度的音起始,给了高声部旋律化的补充,使得两个声部交相辉映,增强了歌唱性。乐句的严格重复和连续重音的出现,犹如对家乡无限的赞美之情一直在心头萦绕,同时三声部的出现更丰富了歌曲的感染力。最后,引用第一乐段轻快活泼的旋律素材,不仅前后呼应,更有助于歌曲情感的深化与升华。

当下,不少音乐课出现了“种了别人的责任田,荒废了自己的自留地”的现象。其中,最为根本的原因恐怕是音乐课“音乐味”的缺失,其他相关学科内容喧宾夺主,将音乐课上成了思品课或语文课,这是应当警惕的。音乐教学应当突出音乐的学科特质,给学生提供感知、感受音乐的机会。

二、音乐教学应当追求“情韵美”

音乐教学不仅以“音”感人,以“乐”化人,更应以“情”感人。音乐教学不仅追求“本味”,而且追求“情味”。所谓“情韵美”,是指音乐“以情感人”“以乐激情”,能引发学生情感,唤醒学生共鸣。“音之起,由人心生也;心之动,物使之然也。”音乐中的“声韵”能激发学生的情感,让学生获得积极、愉悦的感受、体验。

音乐教师应当是“性情中人”,能用自身的情感,去感染学生,去激发学生的情感。当教师在音乐课堂中,用自己的心灵去拨动学生的心灵之弦时,音乐课堂就会彰显出别样的情韵。学生对音乐的美感产生于听觉欣赏与视觉欣赏的结合。但在音乐学习中,“听”似乎比“看”来得更直接、更具渗透性。美感产生于视觉与听觉的结合,但听觉美感比视觉美感更直接,更具渗透性。

比如,苏教版四年级下册中《西风的话》,是我国著名音乐家黄自、廖辅叔创作的一首短歌,歌词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借“西风”之口诉说了“小树”(小朋友)一年来的成长和节令景物的变化,点出了初秋的特征,饶有情趣。

在教学中,笔者将歌曲的整体基调定位为“亲切自然,温暖甜美”。歌曲为四四拍,大调式,一段体,节奏平稳对称,由四个乐句组成,四个乐句都采用了相同的节奏。在教学中,笔者结合四个乐句的歌词内容分别设计简单而形象的叠词定语,使情感更具可感性。如第一乐句为“暖暖的回忆”,第二乐句为“慢慢地快乐”,第三乐句为“软软的惊喜”,第四乐句为“深深地陶醉”。

音乐的情感是丰富的。作为教师,用美的语言,更能点染学生的情感,让学生的音乐感触与音乐本身所蕴含的情思碰撞、融合,从而实现音乐教学“以情感人”“以情动人”的富有“情味”的教学功用。

音乐的“情韵之美”就是“以乐激情”,指音乐能通过本身的声韵、内容等引发学生的愉悦、共鸣。作为教师,要寓情于声,以声引情,由情示乐,作为情感的音乐由此产生。在音乐教学中,通过学生的聆听、模唱、编创等音乐化活动,可让学生形成神采飞扬、情志共融的积极情感体验。

三、音乐教学应当追求“意韵美”

音乐是听觉的审美艺术,这种听觉的审美艺术能让音乐流动起来。音乐的流动性使得音乐的审美欣赏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使得学生对音乐作品的理解、感受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性。能比较准确地把握音乐作品表达的意韵,依赖于学生的音乐感受力、鉴赏力,依赖于学生的音乐素养。因此,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可通过聆听、哼唱、演奏等活动,让学生积极参与到音乐的体验性活动中来。只有借助音乐性活动,才能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让学生领受到音乐的本真意韵。

比如,教学苏教版《音乐》二上中的歌曲《大马告诉我》,笔者引导学生识谱、歌唱、表演动作。

首先,用动画、故事和背景音乐,让学生对歌曲获得初步的感知。立足“聆听”,用问题引导学生,如“歌曲主要采用了怎样的节奏?”“歌曲模仿的是什么动物的声音?”学生带着问题聆听,音乐学习就多了一份自觉,就能引发学生积极而生动的联想。如“前奏声音由小变大是因为大马奔驰而来”“大马跑远了,所以声音变小”,等等。

其次,借助多媒体课件,呈现歌词,让学生理解歌曲表达的内容。教学中同样运用问题启发学生思考,如“大马的工作是什么?”“大马喜欢工作吗?”,通过问题启发,学生能够认识到,大马的工作是一丝不苟的,是认认真真的。

再次,引导学生做出各种创造性的动作表演。在表演中深化学生对音乐本真意韵的理解。比如,有学生做出扬马鞭的動作,有学生做出马的昂首鸣叫的动作,等等。从动作的表演中,学生深深地感受到大马的勤劳、憨厚的优秀品质。

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通过多样化的活动,如聆听、表演等,可以让学生深刻地把握音乐作品的意韵,从而有效地让学生感受到音乐作品的意韵之美。有时候,一个乐句、一个节奏,甚至一个装饰音,都需要学生反复品味,这是音乐教学的本真追求。

音乐教学不能满足于让学生会“唱歌”,更需要让学生在“聆听”“唱歌”“表演”等诸多活动中,追求“音韵美”“情韵美”“意韵美”。作为教师,要善于开展音乐活动,整合音乐教学资源,拓宽学生的音乐视野,不断提升学生的音乐审美意识和能力,从而发展学生的音乐核心素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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