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小说是叙事文学。《红楼梦》是小说,叙事方式对《红楼梦》来说,当是很重要的。所谓小说的叙事方式,属于小说技巧范畴,它主要是由小说叙述人身份和叙述角度决定的。小说和戏剧、电影等艺术形式不同,它不是以直观的形体(演员和景物)为媒介,而是以抽象的语言符号为媒介来再现生活、反映生活的。因此,小说只能由作者来叙述描写,否则读者就无从把握它的内容。小说作者所选择的叙述人身份、角度,不仅对作品内容的表述,而且对读者都有很大的影响。国外有小说“视点”“视角”的理论,他们所说的小说“视点”“视角”,大体上也是指作家对叙述人的选择、叙述的角度,实际上主要谈的也是小说的叙述方式问题。西方学者对这方面的研究很重视,甚至有人认为:“小说技巧上错综复杂的问题,全在于受视点支配。”[1]这虽然不无夸大,但其中确有一些道理。
长期以来,我们对小说叙述方式注意不够,可能是出于这样一种误解,即小说不过是讲故事,由作者或作者借用他人之口来叙述故事,即使有些变化和区别,也无什么奥妙可言。其实,古今中外的小说,在作品叙述人身份、角度上是有很大区别的。杰出的小说家们为了更好地表现他们作品的内容,无不对此苦心经营。我们通过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不仅可以进一步认识一些具体的作家、作品,而且,通过比较,还可以发现古今小说观念的变化、小说叙事艺术发展的一些规律以及中外小说在结构、技巧方面的不同特点。《红楼梦》是最杰出的中国古代小说,无疑可作为这种纵向和横向比较的对象。本文无意做这种深入的探讨,也不打算对《红楼梦》这部书所包含的种种叙事方式做分类排比,仅希望对它的叙述人身份和主体叙事方式谈一点想法。
现代人们的小说观念,较之古代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小说可以讲故事,也可以不讲故事,只是写人物;或者只提供生活中若干场景;甚至于只注重一种情绪、一番感受。但是,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对“小说”最通常的解释还是“讲故事”,这有很久远的历史原因。必须承认,东西方小说的产生及其早期作品莫不和“讲故事”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是举出《一千零一夜》《十日谈》《坎特伯雷故事集》等就可以说明问题了。在中国,白话小说实际上就是从民间“说话”发展起来的:《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是根据累积的讲史、说话材料改编加工的,“三言”大部分也是话本的整理,最早的文人创作的白话小说则被鲁迅称为“拟话本”[2]。一般地说,中国古代白话小说大都模拟说书人讲述故事的方式和规范,作家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化成说书人,所以中国白话小说的开头总是“话说”什么什么,小说叙述也形成一种固定的程式。“说书人”讲说故事往往是以一种置身于局外的身份和态度进行的,形成一种外视点的全知叙事。说书人仿佛是一个全知全能的“神”,他能够洞察一切,也能说明上下左右、前前后后,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自由地安排故事的开头、发展、高潮和结尾,自由地组织情节,描写人物。
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际上说,外视点的全知叙述,都是值得重视的一种叙事方式,它在表现上比较自由,尽可由作者纵横捭阖,因此描写范围比较广,特别适于表现大范围的社会生活。近代世界文学名著《人间喜剧》《战争与和平》等大多在主体上采用了这种叙事方式。《红楼梦》对这种叙事方式的运用也达到了非常纯熟的地步。正是由于《红楼梦》作者的这种全知叙述,我们才接触了中国18世纪丰赡繁荣、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认识了形形色色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男男女女。从创作来说,只有靠全知全能的作者,才能将如此丰富的社会生活内容连成一片,将片段描写连缀成篇,换了无论哪一个书中的角色,采用内视点的方式叙事,都不可能达到如此的效果。但是,这绝不等于说,曹雪芹也和大多数白话小说的作者一样,先将自己化成说书人,然后按照说书的程式来叙述故事。假若他这样做的话,我们一定看不到今天这样的《红楼梦》了。事实上,《红楼梦》虽然采用的也是外视角的全知叙述,但它的外视点全知叙述和说书人全知叙述是不同的。
说书人叙述的最大特点是夹叙夹议。小说作者似乎并不着重于小说的形象表现,而只是借故事来证明某一种哲理或道德观念。这种现象与中国传统的文艺观有关。中国人一向重理性、重道德。孔夫子把道德哲学带入美学领域,强调“诗”和“乐”统一于“礼”,也就是把文艺和审美观念直接从属于政治思想或道德观念。小说虽然在中国兴盛很晚,却也受到这种思想的左右。人们总是要求它作为“六经国史之辅”,强调其“不害于风化,不谬于圣贤”[3]的教育作用。小说的作者往往开头立论,收尾作结,叙事中间也不时介入议论,分析人物,解释情节。有时作者的这种介入议论,可以成为我们窥察作者创作意图、创作心理的一个很便当的窗口,也对我们理解作品不无好处。如《二拍刻案惊奇》卷三十四《任君用恣乐深闺 杨太尉戏宫馆客》中,作者介入议论:“世间富贵人家,没一个不广蓄姬妾,……岂知男女大欲,彼此一般……枕席之事,三分四路,怎能勾满得他们的意,尽得他们的兴?”[4]355“此亦是富贵人家多蓄妇女之鉴。”[4]367这些议论道出了这篇一向被人称为“淫佚”的作品要害是肯定“人欲”,也对“富贵人家”不无抨击。但是,在大多数时候,作者插入的议论仅是提出一个明了却又相对简单的价值判断标准,至多不过是从故事中引发出来的某种哲理阐发、道德训诫、人生感慨,带有明显的“中世纪宗教和神学”气味,显得陈陈相因。小说的本质是再现生活,反映生活,用形象说话,这种作者的介入,有时固然可以增加叙事的节奏感,但它限制了作者的个性创造,打断故事的进程,也影响了读者的介入。中国古代白话小说产生数百年,在表现技巧上进步不大,无论在内容和结构上都表现出一种公式化,不能不说和小说采用说书人叙事程式有关。
纵观古今小说观念的演变及技巧的进步,总的趋势无非是争取在作品中取得更大的真实感,以便取信于读者。作为阅读物出现的白话小说,它的接受对象已经不同于“说话”的听众。接受者文化素质的变化,欣赏能力的提高,使他们越来越腻烦作品中的虚假和说教,他们不希望作者用教训的口吻,指出这是好人,那是坏人,该做什么和不做什么。他们要求作者的是拿出活生生的令人信服的艺术形象来,供他们感受、欣赏和思考,以便切实有助于他们去认识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和他们自身,从而得到熏陶、教益和美的享受。因此,中国古代的白话小说作者频繁介入议论是小说表现手法幼稚阶段的产物,是对小说本质的一种异化。站在这个角度看《红楼梦》,我们欣喜地发现,虽然它也是一部中国古代小说,也主要以全知叙述为基本的叙事方法,却扬弃了这种赘物,克服了异化。曹雪芹平静自由地向我们叙述着他的故事,不管事件是如何惊天动地,人物是怎样喜怒哀乐,他很少介入其中直接向我们发议论。这在中国古代小说中是很少见的。他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他已经抛弃了其他作者将自己化成说书人的习惯,打破了中国古代白话小说叙事的固定程式,从而给了自己更大的自由。
“很多人已经注意到《红楼梦》的开头是很奇特的。作者一开始先写了一个顽石的故事。”*《红楼梦》的开头,甲戌本与其他早期抄本有差异。各本第一回开头“此开卷第一回也”以下三百七十余字,在甲戌本录在“凡例”之中。陈毓罴先生已正确指出这近四百字实际上应该是第一回回前总批。《红楼梦》第一回应据甲戌本从“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方便阅者了然不惑”开始。详见陈毓罴:《红楼梦是怎样开头的》,载《红楼梦论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85页。这一段开头文字在新校本《红楼梦》中,已置于“列位看官”之前,详见曹雪芹、无名氏:《红楼梦》,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页。被女娲遗弃在青埂峰下的一块“顽石”,因“无材补天”,乃“幻形入世”,被“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悲欢离合,炎凉世态”,又复还本质,将自己的尘世经历编写成书,镌于石上,是为《石头记》。后有空空道人“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名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6]6云云。红学家们对《红楼梦》这段扑朔迷离的开头(甲戌本眉批称为“楔子”)做了很多解释工作,并不无道理地指出了它在《红楼梦》创作中的种种作用:这是作者为了掩盖本书的思想内容和创作动机,避免文字狱所采用的“烟云模糊”(甲戌本眉批)[5]85法,在艺术上有意利用神话给小说罩上一层恍惚飘渺的面纱,给人以朦胧的美感,起到吸引读者的作用;用青埂峰下顽石为小说主人公贾宝玉的“痴顽”性格作铺垫,同时作者借顽石之口阐述了自己的文艺思想;等等。但是,假若从叙事学的角度来看这段《红楼梦》“缘起”,大概更有意义。
在“楔子”中,曹雪芹把《红楼梦》成书说得很曲折,虚构了一个带有神话色彩的故事,点出了小说的第五个题名,谈到了自己“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甘苦。但他又声明,自己所做的工作不过是“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此书的原作者是那无才补天的“顽石”,并再三强调书中的故事是顽石“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6]4,“至若悲喜离合,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6]5,“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扮妄称”[6]6。曹雪芹的这种说法,曾使若干红学家想入非非,煞费苦心去寻找那个曾经亲历过“大观园”生活的作品原作者“石兄”。其实,曹雪芹就是本书的作者,这是不该有疑义的。在“脂评”中,石兄、作者,连带书中的角色贾宝玉常常是很难分得清的,无怪人们说《红楼梦》带有曹雪芹的“自叙”性质。曹雪芹之所以在“楔子”里把自己“一分为二”,把书中的故事说成是顽石经历,顽石自述,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强调故事的真实,以便使读者对叙事产生认同,克服传统白话小说完全局外人身份的叙事。从《红楼梦》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叙述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作者。小说一开始就是作者叙述:
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待在下将此来历说明,方便阅者了然不惑。原来……[6]2
但在叙事正文中,却多次出现“石头”的介入插话,如第四回当当了门子的葫芦僧“从顺袋中取出一张抄写的护官符来递与贾雨村”[6]58以后,接下去是:
石头亦曾抄写了一张,今据石上所抄云……[6]58
还有第十七、十八回,叙贾妃归省,大观园里“香烟缭绕,花彩缤纷,处处灯火相映,时时细乐声喧”[6]237,下面插入这样一段话:
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形容得尽其妙;即不作赋赞,其豪华富丽,观者诸公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倒是省了这功夫笔墨,且说正经的为是。[6]237
这段话下面,己卯、庚辰本均有脂砚斋写的双行夹批:“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真是千奇百怪之文。”[5]291在同回中,正文叙述中还插有“诸公不知,待蠢物将原委说明,大家方知”[6]238。“待蠢物”下也有脂砚斋双行夹批:“石兄自谦,妙。”[5]291石头的这种第一人称介入叙述,正是证明了楔子中所说,石头和充当小说叙述人的作者完全可以“合二为一”。也就是说,《红楼梦》叙事的主体方式是站在作者(是石兄,也是曹雪芹)角度的叙事,其中又穿插着作者第一人称的介入。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有朱笔眉批:
忽用石兄自语截住,是何笔力!令人安得不拍案叫绝?是[试]阅历来诸小说有此章法乎?[5]291
《红楼梦》以前的中国古代白话小说确实没有这种“章法”,它说明,《红楼梦》的作者叙事,已经不同于以往白话小说作者将自己化成说书人的叙事。因为说书人叙事总的说来是一种排除作者自我的局外人的叙事。说书人是叙述人,但他不是故事的经历者,不允许他以第一人称介入叙述。因此,我们说,《红楼梦》尽管采用了一些“看官听说”“且说”等说书人叙述的套语,但它的叙述人实际上已完全不同于说书人。毫无疑问,以说书人为叙述人的中国白话小说曾经取得许多成绩,说明它曾经是一个合理的历史存在,但这种从说书人角度出发叙述故事的方式,既然形成了一种凝固的程式,也就越来越变成束缚小说个性化发展的桎梏。《红楼梦》以作家叙事代替了说书人叙事,是一次前所未有的突破,从而使它的创作带有近代小说的特点,呈现一种新的面貌和个性风格。
《红楼梦》的主体叙述方式是作家的外视点全知叙事,作者是主要叙述人,但有时候也出现作者借代叙人叙事的情况。作者又常常站在作品具体人物的角度,用人物的言语、视觉、心理达到叙述的目的。“梦”,是作者不时使用的特殊叙事方式。各种叙事方式的交替使用,视点不断地交换、交叉,这大概正是《红楼梦》有如此摇曳多姿风貌的原因。《红楼梦》的叙事方式问题,确实值得我们好好研究,但愿我这篇短文能成为引玉之砖。
参考文献:
[1]卢伯克,福斯特,缪尔.小说美学经典三种[M].方土人,罗婉华,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180.
[2]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6:99.
[3]冯梦龙.名家批点冯梦龙三言:下[M].绿天馆主人,无碍居士,可一居士,评点.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1.
[4]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16.
[5]朱一玄.红楼梦研究资料汇编[G].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6]曹雪芹,无名氏.红楼梦[M].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